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乡镇环保工作职责

乡镇环保工作职责
乡镇环保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
乡镇环保部门需要根据本地环境状况和政府要求,制定乡镇环保的规划和目标,并加强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和监测,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2. 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
乡镇环保部门需要对本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包括大气、水、土壤和噪声等方面,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评估环境影响,确保环境质量的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3. 管理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
乡镇环保部门需要负责管理和运营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等。
确保这些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
4. 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
乡镇环保部门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行动能力。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宣传活动等,引导和促进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5. 执法监察和处罚违法行为。
乡镇环保部门需要负责对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维护公平公正的环境保护秩序,促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6. 协调和合作。
乡镇环保部门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推进乡镇环境保护工作。
与土地规划、建设、水资
源、农业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总之,乡镇环保工作的职责是保护和改善乡镇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通过制定规划和目标、开展监测评估、管理设施和设备、开展宣传教育、执法监察等多方面工作,实现乡镇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管理。
镇环境保护人员分工方案

镇环境保护人员分工方案一、职责分工镇环保人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在日常工作中各自承担不同的任务:1. 社区环保员:是负责社区环境卫生及环保宣传的基层环保工作者。
他们主要职责是定期巡视社区环境,检查垃圾分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同时,社区环保员还要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引导居民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垃圾分类等。
2. 环保督察员:是镇环保局的核心工作力量,主要负责对本镇的环境评估、监管、督查和检测等工作。
环保督察员要经常进行环境检测和抽检,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督促相关企业或个人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环境治理。
3. 环保执法员:是镇环保局的执行力量,主要负责对违法环保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环保执法员必须熟悉各类法规,并能协调与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有能力应对各种环保案件。
4. 环境监测员:主要负责对本镇环境进行各类污染物质的监测与数据处理,例如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噪声监测等。
环境监测员需具备相关的仪器设备操作和数据分析能力,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报告给上级单位。
二、协作机制1. 镇环保局与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起严密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针对社区居民关心的环境问题和环保热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做好环保工作的社区化、基层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环保氛围。
2. 镇环保局与相关企业或个人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渠道,共同维护好本镇的环境质量。
在重点企业、商铺或场所,定期组织环保督察、进驻环保执法并进行随机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环保行为,确保市民居住环境的舒适和健康。
3. 镇环保局与同级别的其他环保部门(如县、市或省)以及相关的环保组织或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项目合作,并相互交流经验,提高本镇环保水平。
三、工作内容1. 通过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发放环保手册、宣传资料等,调动广大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引导居民居住环境的绿色化、健康化。
2. 制定本镇的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针对重点环保问题制定细化的整治计划,并定期召开环保督查会议,及时跟进环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实施方案: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采用文字、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总结。
经验总结与改进建议
经验总结
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改进建议
根据工作评估结果和经验总结,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 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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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动生态文明 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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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和 参与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工作原则
科学规划
科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政府主导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 和资金投入,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的落实。
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加强环境 整治力度。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制定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禁止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进入镇域 内。
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对镇域内的工业企业实施在线监测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推广清洁能源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燃煤、燃油的使用,降低空气 污染物的排放。
风险应对措施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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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
应急措施
修复措施
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加大 环保执法力度,对潜在环境风险 源进行严格监管。
制定详细的环境应急预案,明确 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 等内容。
对已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和 修复,如土壤修复、水体治理等 。
风险监控与报告
监控点设置
数据汇总与分析
乡镇党委政府环保职责

乡镇(街办)党委环境保护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2、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政府及其它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领导和督促党委工作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3、将环境保护纳入公益性、社会化宣传教育范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报道,把握环境保护宣传导向,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宣传舆论氛围。
4、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
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将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禁烧,农村水源地保护,环境安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事项纳入村级工作考核,切实巩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乡镇(街办)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1、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到位。
2、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参与调查处理。
3、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创建工作,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确保已建成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4、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建立健全生态功能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镇(街)、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5、引导村民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本行政区域年内无秸秆、柴草垃圾等生物质焚烧现象发生。
6、做好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化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问题。
8、加强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9、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3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镇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镇各级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镇范围内从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宗旨是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依法维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本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由环境保护部门承担,具体负责相关事务的调查、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在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在本部门、单位内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所有居民应当关注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评估第七条本镇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等方面。
第八条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环境监测设备,定期对其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与评估,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
第九条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环境保护要求,不随意污染环境,如发现环境问题,可以向环境保护部门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第四章控制与治理第十条本镇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标准和控制措施,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管控与治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源,确保污染物排放和产生的废弃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十二条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环境保护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卫生,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积极推动低碳生活。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本镇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同时,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预案与应急响应第十四条本镇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环境事故、突发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责任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环保站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镇党政领导、干部,各村和镇属各站所、各企业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X镇党委政府、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和镇属各站所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及监督检查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组织和综合监督检查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企业负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第二章镇党委、政府领导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第四条镇党委书记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镇政府认真抓好环保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督促镇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镇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和提拔晋升挂钩。
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每月至少听取1次辖区内环境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听取环境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编制、投入等重大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力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镇长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环境保护督检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村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村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环境面临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而农村地区同样面临环境问题,例如乱倒垃圾、污水处理不完善、农药污染等。
为了提升农村地区的环境质量,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需要进行村镇环境整治工作。
二、目标设定:1.提升村镇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环境满意度。
2.改善农田质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环境监管和管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内容:1.改善村镇生活环境:(1)改善道路和交通状况,修建硬化道路,确保交通安全和便利。
(2)修建公共厕所和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卫生环境。
(3)开展农村环境整洁行动,组织居民清理乱倒垃圾、破损建筑等。
2.加强农田环境治理:(1)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2)修复农田湿地和水源地,提高灌溉水质和稳定水量。
(3)推动农田整治,加强土壤保护和质量管理。
3.加强环境监管和管理:(1)建立村镇环境保护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2)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量建设,认真处理违法环境行为。
(3)建立环境减量措施和容量管理制度,限制工业和农业污染排放。
四、工作步骤:1.组织调研,了解村镇环境状况和问题,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2.制定村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3.筹集资金和资源,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保障。
4.组织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5.加强环境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6.评估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和教训,持续改进环境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支持,提高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力。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4.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5.加强协作合作,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力,共同推动环境整治工作。
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职责

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政策,制定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相关法规、政府规章学习宣贯。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协助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学习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
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辖区内中、省、市、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管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指导辖区内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参与辖区内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组织编制辖区内生态保护规划,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监督辖区内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
监督辖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辖区内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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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X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XX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XX委办〔XX〕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指导镇域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二)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网格化环境管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县委、县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配合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组织本辖区内各单位和村(居)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辖区内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备)用水水源地保护。
(四)会同环保部门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五)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实施社区和集中安置区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指导农村农药、化肥使用。
(六)村、社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参照镇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在各自辖区内执行。
二、工作组及镇辖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项目推进组工作职责
1、环保办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
(3)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4)指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等制度。
(5)负责制定镇域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组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监督管理。
(6)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配合县环保部门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生态补偿等工作。
(8)推广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9)配合卫计等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
(10)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保护督察和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等相关日常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利于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承担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日常工作。
(12)牵头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整治。
(13)配合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14)负责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治理办
(1)将环境保护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内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
(2)负责城乡垃圾、餐厨废弃物等的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对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4)负责镇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秸秆、落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查处。
(5)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对村(社区)和镇辖部门考核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