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互联网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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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与对策

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与对策

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与对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短视频行业迅速崛起并成为互联网领域的热门产业。

然而,伴随着用户群体的快速增长和内容生产的高速膨胀,版权保护问题愈发突出。

本文将探讨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

1.版权保护问题的存在在短视频行业中,版权保护问题日益复杂。

首先,大量内容存在未经授权就被上传和分享的情况。

在用户上传的视频中,可能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问题。

其次,一些平台为了吸引用户和增加流量,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甚至篡改或剽窃他人作品的情况屡见不鲜。

这些问题导致了权益的争议和版权纠纷频发。

2.版权保护问题的危害短视频行业中的版权保护问题给权利人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当作品未经授权广泛传播时,权利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收益,侵权行为无疑对创作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此外,一些平台对版权保护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和约束,不仅让侵权行为得以蔓延,也让用户对合法版权保护的认知淡化,进一步削弱了版权保护的力度。

3.加强版权保护的重要性针对短视频行业版权保护问题,加强版权保护至关重要。

首先,保护版权有助于激励原创者积极创作。

只有版权受到充分保护,原创作品的作者才能获得合理的回报,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作中。

其次,版权保护可以维护创作市场的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创作者和平台才能合作共赢,用户也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内容。

4.加强版权保护的对策为了加强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4.1 加强平台审查制度。

短视频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对用户上传的视频进行严格审查。

尤其是对涉及版权问题的视频,应加强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侵权行为或盗版内容。

4.2 提高用户意识。

加强用户对版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用户对于合法内容的区分能力。

平台可以在用户上传前进行版权提示,提醒用户遵守版权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内容生态。

4.3 加强合作与监管。

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版权保护案例

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版权保护案例

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版权保护案例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短视频平台逐渐成为人们获取娱乐的重要途径。

然而,与此同时,短视频平台上的内容版权保护也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介绍几个典型案例来探讨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版权保护现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案例一:用户上传侵权内容引发争议在短视频平台上,用户可以自由上传和分享自己的视频内容。

然而,由于版权观念的淡薄和日常维权机制的不完善,很多用户在上传视频时会侵犯他人的版权利益,给原创作者带来困扰。

例如,某用户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部电影的片段,而该电影的版权归影片公司所有。

这就引发了内容版权保护的争议。

针对此类案例,短视频平台可以采取措施来加强版权保护。

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审核机制,对用户上传的视频进行严格审查,发现侵权内容及时删除。

其次,加强用户教育,提高用户对版权的认识,引导用户上传自主创作或合法授权的视频。

最后,加强与版权方的合作,共同维护版权利益,保护原创作者的权益。

二、案例二:短视频平台主动保护内容版权除了用户上传侵权内容外,短视频平台自身也需要主动保护内容的版权。

例如,某短视频平台上的一段音乐被大量用户使用,但未经版权方许可。

这时候,平台方可以积极与版权方合作,购买合法授权或达成授权协议,确保所有在平台上使用的音乐都得到合法的授权。

对于这种情况,短视频平台需要加强监测和审核流程,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与版权方进行沟通,解决版权纠纷。

同时,平台也可以推出一系列的版权保护政策和措施,如设立举报机制,方便用户及时举报侵权行为。

通过这些举措,短视频平台能够更好地保护内容的版权,为原创作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三、案例三:短视频平台与版权方合作为了更好地保护内容版权,短视频平台可以与版权方积极合作,共同推动版权保护工作的进行。

例如,短视频平台可以与音乐公司合作,引入正版音乐库,为用户提供正版音乐的使用权。

通过成立版权合作机构或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平台和版权方的共赢局面。

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与维权措施

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与维权措施

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与维权措施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短视频平台逐渐崛起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然而,与此同时,短视频领域也面临着严重的版权侵权问题。

为了维护创作者的权益和推动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短视频平台采取了多种版权保护与维权措施。

一、版权保护措施短视频平台在保护版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是建立内容审核机制。

平台会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通过智能算法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识别侵权内容并迅速下架。

同时,平台也积极鼓励用户上传原创作品,并对原创作品进行尊重和保护,确保权益有序得到维护。

二、创作保护机制为了鼓励原创创作,短视频平台设立了一系列推广机制。

例如,平台会对优质原创内容进行激励,提供一定的奖励和曝光机会。

通过这种方式,短视频平台吸引更多优秀的原创作者加入,并对原创作品进行保护。

此外,平台也与权益保护组织合作,加强版权登记与司法保护,为原创作者提供法律支持。

三、技术手段防止侵权行为短视频平台采用了一些技术手段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首先,平台会对用户上传的视频进行水印保护,以确保视频的原创性和唯一性。

其次,平台还会通过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对视频进行加密和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传播和复制。

通过这些技术手段,短视频平台有效地提高了版权保护的效果。

四、合作与协议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短视频平台与版权方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通过协议,短视频平台能够获得正版内容的授权,合法传播并分享给用户。

同时,这也为版权方提供了一个广告和推广的平台,双方可以实现互利共赢。

通过合作与协议,短视频平台在版权保护方面更加有力。

五、用户教育与监督除了直接的版权保护措施,短视频平台还重视用户教育与监督。

平台会定期开展版权保护的宣传活动,加强用户对版权保护的认知,鼓励用户自觉遵守版权法律法规。

同时,平台会设立举报机制,鼓励用户主动监督和举报侵权行为,形成一种社会共识,推动短视频行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版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在数字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版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境。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1.1 盗版问题互联网的便利性和高效性使得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迅速和广泛。

然而,这也为盗版行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盗版现象在互联网上屡见不鲜,包括盗版音乐、电影、软件等。

盗版不仅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也对创作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1.2 网络侵权问题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包括网络盗图、网络侵权转载等行为,侵犯了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在社交媒体的普及下,大量的原创作品被未经授权的转载和使用,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1.3 跨境侵权问题互联网的全球化特性使得版权保护面临着跨境侵权问题。

在互联网上,信息可以自由地跨越国界传播,这也为版权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

跨境侵权不仅增加了版权保护的难度,也给国际合作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

二、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的解决方案2.1 加强法律保护在互联网时代,加强法律保护是解决版权保护问题的基础。

各国应加强版权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和责任。

同时,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2.2 建立版权保护技术体系在互联网时代,技术手段对于版权保护至关重要。

各方应加强技术研发,建立起完善的版权保护技术体系。

包括数字水印技术、加密技术、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等,以提高版权保护的效果和可行性。

2.3 加强国际合作跨境侵权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形成联合打击的力量。

各国可以加强版权保护的信息共享,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盗版和侵权行为。

同时,各国还可以加强版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2.4 提高版权意识在互联网时代,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也是解决版权保护问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版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版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版权保护的氛围。

新媒体时代下版权保护困境及对策探讨

新媒体时代下版权保护困境及对策探讨

新媒体时代下版权保护困境及对策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版权保护成为了一个愈发严峻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内容被迅速传播和共享,如何有效保护原创作品的版权,成为了摆在各界面前的难题。

本文将从新媒体时代下版权保护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版权保护困境1.1 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普及,各种内容的复制、编辑、传播变得异常便捷。

网络上的各种文字、音频、视频等作品,常常受到未经授权的转载和传播,一旦内容在网络上流传开,控制者很难追踪和控制。

技术发展使得版权保护变得更加具有挑战性。

1.2 传统版权保护方式的失效传统的版权保护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变化。

传统的版权保护主要是靠法律及相关机构的保护,但是在网络环境下,版权侵权行为变得难以管理和监控。

而且,部分法律规范也不够完善,对于网络版权保护仍有许多不足。

1.3 版权保护意识的淡薄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爆炸,新媒体媒介发达,大众对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普遍淡薄。

很多用户习惯于从互联网上获取内容,对于版权保护的认知不足。

而一些追求利益的实体,也会故意违法侵权,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对策探讨2.1 法律规范的完善应当加强版权立法,完善与新媒体版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适应互联网环境的版权保护体系。

对于互联网侵权行为应当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法行为。

2.2 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虽然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挑战,但也为版权保护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手段。

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帮助对作品进行身份标识,内容追踪等技术可以帮助打击侵权行为。

各界可以强化技术手段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版权保护的效果。

除了法律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公众版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也是关键。

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网络舆论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版权保护的认识,让大众意识到版权保护是维护创作者权益的重要工作。

2.4 加强跨界合作新媒体时代下,版权保护需要跨界合作,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创作者等多方共同参与。

网络版权保护如何维护原创作品权益

网络版权保护如何维护原创作品权益

网络版权保护如何维护原创作品权益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版权保护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重要问题。

原创作品的版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严重威胁到创作者的权益。

为了维护原创作品的权益,保护创作者的利益,在网络时代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

首先,明确网络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原创作品的版权是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这些作品是创作者长期付出努力的结果。

如果网络版权得不到保护,创作者的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有可能导致创作者失去创作的动力。

此外,网络版权保护也是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若原创作品无法得到合理的保护,这将给文化产业造成重大打击,降低创作者的收益,进而影响整个产业链的运转。

然而,在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版权监管变得困难。

盗版、侵权现象屡禁不止,破坏了艺术创作的社会形象。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首先,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

加强网络版权保护,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明确创作者的权益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各国政府应当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更加严肃认真,依法惩处侵权者,从源头上遏制盗版和侵权现象的发生。

其次,加强版权意识的普及与教育。

提高公众对版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加强版权意识的普及。

此外,加强学校教育中对版权知识的普及,培养学生对版权的尊重与保护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加强合作与监管。

网络版权保护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创作者、平台运营商、版权监管机构等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制定更加有效的网络版权保护措施。

平台运营商应加强自我监管,建立更加严格的版权审核机制,防止盗版与侵权内容的传播。

此外,技术手段也可以成为网络版权保护的有力工具。

利用技术手段对原创作品进行数字水印、加密等操作,可以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与传播。

同时,发展智能化的版权识别技术,可以提高判断侵权行为的准确性和效率。

浅析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版权保护

浅析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版权保护

浅析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版权保护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也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和分享的重要平台,吸引了大量的用户,而网络版权保护问题也随之出现。

本文将从互联网时代的背景、网络版权的定义、网络版权保护的现状和对策等方面,浅析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版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是真正让其普及并推动全球变革的是21世纪初的互联网革命。

2000年后,互联网不断发展和完善,Web2.0的出现使得用户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和分享信息,互联网成为连接人与人、人与世界的重要平台。

该平台跨足了经济、文化、教育、娱乐等众多领域,对全球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但是,也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使得网络版权保护问题凸显出来。

网络版权的定义网络版权是指互联网上的作品和服务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创作品,如音乐、电影、图书等,这些作品属于智力创造和精神财富,作者拥有版权;另一类是网络服务,如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等,这些服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和平台开发的,其所有权属于企业或组织。

网络版权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也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网络版权保护的现状和对策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比以往更加复杂。

普及化的互联网和可获得的各种工具,使得版权侵权活动更加难以避免。

互联网平台的分享、搜索等功能,有时也会因为未经授权的内容而受到指责。

如何保护网络版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议题。

1. 合法内容保护。

建立完善的网络版权法律法规体系,对于网络上的创造性精神活动予以保护,保护原创作品,保持“版权价值”。

政府应该加强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版权保护意识。

2. 对侵权内容的惩处。

加强对于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取缔侵权网站。

对侵犯版权者的处罚力度应该加大,网民不应该以为在网上进行的侵权行为是不受法律管辖的。

3. 增强版权所有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互联网版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互联网版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互联网版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在数字化浪潮的冲击下,互联网版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全球范围内亟待解决的难题。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环境的复杂多变,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当前,互联网版权侵犯现象层出不穷,从文字、图片到音乐、视频,无一幸免。

许多内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随意复制、转载,甚至经过二次修改后重新发布,严重侵害了原创作者的权益。

尽管有相关法律和条规的存在,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遭遇了种种困难,如侵权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跨国法律协作复杂等。

面对这一现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对策,加强互联网版权的法律保护。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明确网络版权的法律界定,增加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通过立法提高侵权成本,对盗版和侵权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技术手段也是保护互联网版权不可或缺的一环。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区块链、数字水印等,为原创内容提供技术防护。

区块链技术以其不可篡改的特性,能够确保作品版权信息的透明和追踪。

数字水印技术则可以在内容被非法复制时提供追溯依据,有效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

此外,提升公众的版权意识也至关重要。

通过教育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认识,形成健康的创作和消费环境。

只有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全球版权保护网络。

互联网的边界性要求各国在打击跨国侵权行为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国际规则,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执法。

互联网版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技术、教育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这样,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守护住创作者的心血和智慧,促进文化的创新和繁荣。

未来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持续推动版权保护的进程,就一定能在知识的海洋中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让每一次创作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结束语带出了积极向上的愿景,表达了对未来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的信心,同时也强调了社会各界需持续努力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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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互联网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保护作者:梁冬莹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5年第12期【摘要】本文阐述了互联网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界定,探讨了网络原创视频的版权保护问题。

指出,在网络创意视频作品的保护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是相对比较欠缺的,因此,除了网络原创视频作者应提高版权意识外,国家也应根据实际国情,本着鼓励创作、促进文化发展的目标来完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促进原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

【关键词】互联网;创意视频作品;版权保护一、绪论网络视频是指网络视频服务商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使用播放软件在线播放和观看各种视频文件的网络传播方式。

对于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或观看原创视频作品这一做法我们都不陌生,但如何维护自己上传后原创作品的版权却不是人人都知晓的。

个人的原创视频作品发布到网络上以后因为传播范围难以界定,网络原创视频作品往往容易被匿名转载甚至剪辑为其他作品的素材。

在著作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许多网站在不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出处的情况下,随意使用了网络原创视频进行再次剪辑或使用,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应享有的著作权和利益。

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完善网络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保护十分必要。

由于网络环境下需要开放和共享,网络原创视频作品与传统的影视作品不同。

网络原创视频作品的著作权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更多的网络用户点击观看。

如果采取同传统影视作品一样的保护法规和措施去保护网络原创视频作品,不仅在技术上很难操作,更是有可能限制了中国网络原创视频的发展。

网络原创视频作品的保护需要既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又能保证著作权人的权利不被侵犯。

因此,寻找合理和规范的网络视频作品使用法规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以网络上热门的侵权事件为例,探讨如何保护互联网视野下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

并结合中国现今的网络环境,参照《著作权法》给出维护网络视频作品版权的几点建议。

二、互联网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界定与保护1、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内容在知识产权纠纷里,涉及到影视作品的纠纷越来越多。

但是网络视频作品的版权跟法律的规定,似乎有很大差距。

按照法律规定,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至于网络原创影视作品的权利人是谁?如果团队共同完成了一部原创作品,权利又该如何去分配?许多大学生或者年轻的创意团队往往因为约定不清,或者因为没有约定,会带来后续如授权、转载或使用许可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法规对传统影视作品的版权界定上,影视作品和其他艺术作品一样,必须具有“独创性”和“固定性”。

并且需要呈现在“有形”的载体上。

只要影视作品有形的载体存在,作者就拥有这个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网络原创视频也是基于互联网等电子载体,应同样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明确了影视著作权人与其他类型作品著作权人一样的精神权利:“不受作者经济权利的影响,甚至在经济权利转让之后,作者仍保有要求其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并有权反对对其作品的任何有损其声誉的歪曲、割裂或其他更改,或其他损害行为。

”[1]原创的影视作品具有在互联网等电子载体上公开传播的权利。

对于社交网站上或论坛上发布的网络视频短片,虽然不需要付费观看但同样享有相关著作权法的保护。

目前在中国,著作权法以及相关法规允许网络原创作品有合理使用制度。

“合理使用”也是目前中国的版权法中唯一的一项维护版权使用者权利的法规。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22条规定,网络原创作品“合理使用”是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著作权人将作品上传于网络的目的是希望其作品能够被更多人观看,因此他人将已发布在网络上的原创视频上传于其他网站的行为应认定为合理使用。

但如果将作品删改或更换署名后再次上传或使用就属侵权行为。

2、网络原创视频的版权保护原创视频以及其他原创作品已经是大家热衷关注和不可缺少的网络资源组成部分,然而抄袭与模仿也一直是难以解决的话题。

对于一些看上去相似的视频或原创短片,有人认为是抄袭,也有人认为是模仿借鉴。

创意的本身在知识产权法中,特别是在著作权法中是不受保护的,因为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最终表达而不是作品的构思。

而网络原创视频最终体现为作者的思想和技术结合后的作品。

如果以视频短片的形式表达创意,就构成了著作权法定义中的影视作品。

原创视频制作团队一定要有版权保护意识,视频在拍摄制作完成前应做好创意保密工作。

特别是在委托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的创作过程中,要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关制约手段。

在网络创意视频作品的保护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是相对比较欠缺的。

目前我国仍未在著作权法中确立对网络原创作品的保护体系。

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与专利权和商标权相比,著作权本事无需单独申请,作品独立创作完成后即自动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但是由于监管困难,原创视频的著作权人虽享有著作权,但也无法避免会被侵权盗用视频的情况。

3、热点案例“少年不可欺”事件2014年11月29日,一篇《少年不可欺》文章在自媒体平台发表,引发了网络上广传和网友的热烈讨论。

作者NIKO EDWARDS在文中写到,在2014年的7月22日,他和几个朋友利用大型气球、特制照相机以及GPS等设备,尝试为地球拍照。

并将他们实验的整个故事以文字形式发布到网上,文章名为《追气球的熊孩子》。

而在《少年不可欺》这篇文章中,作者指责优酷网为“陌陌科技”制作、发布广告片时,抄袭了他们为地球拍照的经历和成果。

虽然优酷网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已展开专项调查,如所述属实将严肃处理。

但优酷网公开回应了这支少年创意团队的控诉之后,在优酷视频网站首页放置了关于“国外少年玩转气球航拍集锦”的视频。

随后不久,在舆论声讨下该视频集锦又被撤下。

利用气球为地球拍照的创意,欧美国家的年轻人早已尝试过。

《追气球的熊孩子》文中,作者明确表示在团队着手用气球照相机装备为地球拍照之前,查阅并参考了大量海外成功案例的相关资料。

在成功拍摄地球后,NIKO EDWARDS团队对他们拍摄的图片以及发布的文字内容都享有著作权。

在优酷网为陌陌科技制作的视频广告中,广告文案的台词、字幕与《追气球的熊孩子》原文相似程度非常高,广告剧本也与NIKO团队的故事几乎一致。

甚至在优酷网制作的广告中所使用的图片,有一部分是来自NIKO团队的作品并且没有署名原出处,这无疑是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陌陌科技”将广告视频上传至优酷网,也同时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两家公司对NIKO团队著作权的侵犯行为已不可避免。

著作权虽然不保护想法,但其保护作品的表述方式。

如果优酷在拍摄广告时,创意文案的核心内容与NIKO团队文案的用语、标题、图片存在相似、相同的部分,就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侵犯。

4、网络原创视频作者应提高版权意识尽管网络原创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在逐渐扩大,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原创作品是网络公有财产。

“合理使用”与“自由使用”的界线必须明确区分。

作品使用目的是作为商业盈利宣传,还是仅仅作为个人的收藏成为判断原创作品是否被合理使用的关键。

网络用户免费阅读和下载网站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下载后自行复制并出售复制品,或者根据原创作品剽窃改编就是侵权行为了。

在优酷网和“陌陌科技”侵权一案中,优酷网上载广告视频作品其商业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不属于合理使用。

近年来,中国的网络原创视频呈现着劲猛的势头,原创视频的制作背后也蕴藏着很大商机。

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应该如何保护原创作者的合法权利,让更多优秀作品涌现并带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其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完善的网络原创作品版权保护制度。

同时还要建立数字版权管理机制,并根据网络原创视频作品的版权产生、传播、使用的特殊性进行合理的法律规范。

既要满足著作权人对作品传播的控制,同时又能让使用者有合理使用作品的权利。

建议设立网络原创作品的数字版权集体管理机制,让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人主动在数据库登记,将版权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发布。

登记包括作者、版权人、作品创作等具体情况,并注明作品付费使用或免费使用。

付费使用的作品可以结合网上银行、信用认证机制提供使用者认证付费的方式获得授权。

如作品可以免费使用则需“合理使用”,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结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个性化用户需求的增加,促进了文化传播并刺激了网络作品的繁荣。

但网络的发展也给著作权的保护提出许多问题和挑战,近年来有关网络著作权的纠纷和诉讼数量逐年上升,给网络的传播和发展带来了隐患。

网络原创视频的著作权是版权保护法规体系之中一个较为欠缺的领域,涉及到网络原创视频作品的原创作者以及表演者所享有的多项权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普及,原创作品面临着传播方式和使用方式规范化的挑战。

保护网络著作权既能保护原创作者的个人利益,同时也优化了网络环境、减少剽窃和盗版行为。

目前在国际范围内,有许多国际组织和西方国家针对网络时代数字出版带来的版权问题,对已有的法规进行了修改并出台了许多新的国际条约。

这些修订大多倾向于扩大著作权人的权利,如将“复制”的概念延伸到数字出版和互联网对作品的转载使用等,同时针对个人使用版权作品进行了法律上的限制。

我国应根据实际国情,本着鼓励创作、促进文化发展的目标来完善版权保护,促进原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

【参考文献】[1]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971年修订)第六条之二第一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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