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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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行政处罚案件
总结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 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 戒的行为。
VS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对一家沿街商铺进行了行政处 罚,原因是该商铺在店外经营,违反了城 市管理规定。该商铺不服,认为城管局处 罚过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 审理认为,城管局处罚程序合法,但处罚 幅度略显不当,故对处罚进行了部分调整 。
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
依申请收集与保全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收集和保全证据,法院根据 申请进行调查和保全。
证据保全措施
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法院可 以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关联性审查
对证据是否与待证事实相关联进行审查,排除与本案无关的证据 。
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
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排除非法证据。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
行政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不动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所在地管辖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原告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 确定的管理目标,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强制 手段。
详细描述
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一辆违法停车的车辆进 行了强制拖离。该车主不服,认为交通管理 部门强制拖离行为不当,遂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拖离行 为合法,但拖离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故对

最新整理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法律适用Yuncheng.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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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145——151条:规 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
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
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
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
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
《解释》第一百四十七 条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 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 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 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 件制定机关的意见。
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 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
冲突处理
1 层级冲突适用规则。不同法律位阶规范之间的冲 突一般奉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规则来处理。
2 同级冲突适用规则。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 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以及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 间。人民法院对此类冲突无法作出裁断,只能由 有权机关裁决。
3 特别规范与普通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按照特
冲突处理
直接涉及本地区社会、经济秩序、城市建设、市容市貌以及环 境卫生管理等实行地域管辖规则,排除其他行政区域行政法律规范 对本行政区的效力;
对行政相对人能力、身份、资格、权利义务确认等事项,实行 行为人户籍所在地规则;
因不动产行政案件适用不动产所在地行政法律规范;
规范适用
(二)规范的附带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是针对其他规范性文件而言的。 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法 规,执行国家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 政法规或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具有普遍性 行为规则的总称。
《行诉法》第六十三条: 《解释》第一百条人民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中的规范适用与规范冲突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和 特征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特 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 点: 序,将法律、法规(或 1、 司法性适用。 参照规章的规定)具体 2 、 审查性适用。 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 3、 裁决性适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幻灯片PPT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幻灯片PPT
• 不同类行政主体对其行政事务享有共同管辖权时, 各行政主体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 行政职权
– 案例:行政权限冲突
• 2003年12月7日7时,襄樊市和襄城区动检站为争 夺仲宣楼农贸市场动物产品检疫权,分别组织19人 和34人,动用铁棒等凶器,聚众斗殴20分钟,造成 16人轻微伤。
• 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
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含义
• 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 国家机关组织。
– 种类
• 事业组织:高校(授予学位)…… • 社会团体:工会、妇联、红十字会…… •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企业:商业银行(现金管理)……
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法律地位
• 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时,享有与行政机关 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
• 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时,以自己的名义行 使,并自己承担责任
• 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之外, 不享有行政职权
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 含义:行政主体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或 个人(受委托方)以其(委托人)名义代行行政职权, 该行为效果仍属于委托人的活动。
• 宋某的追查倒票行为是否执行公务行为?
• 原告王某的行为是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国家公务员
• 职务关系的保障
– 公务员的保护
• 防止来自于公众的侵害 • 防止行政机关的侵害
– 公务员的惩戒
• 行政处分 • 追偿权(故意或重大过失) • 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公务员
• 公务行为的识别
– 案例
• 尔后,宋、李二人被带到联防办公室。联防办公室核实宋某 民警身份后,由史某陪宋某到医院诊治并送其回去。与此同 时,站前派出所查明李某不是票贩子,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其 回家。自1987年9月22日开始,某铁路公安局单方面对王某 等人进行调查,并于同年11月28日发出传唤证,对王某传 唤审查。12月9日某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 以王某“殴打该局民警”为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8条和第19条规定,给予王某行政15目的处罚,并赔偿经 济损失。王某不服提出。1987年12月17日,某铁路公安局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以王某“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 务”为由,维持某铁路公安分局原裁决。王某仍不服,向某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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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成绩(期末随堂考试)(50%)
“学习态度与学习效果(成绩)高度相关”
期末随堂考试时间:2013年12月31日左右。
第17页/共33页
★课堂纪律和友情提示:
➢1、上课不要迟到和早退。 ➢2、上课不要使用手机和听音乐。 ➢3、上课不要睡觉和看其它书籍。 ➢4、上课欢迎积极参与讨论,但是不要在下面私聊, ➢ 如有疑问或者有什么有意思的话题,请举手。 ➢5、所有的课件及阅读资料可以到毕博网络平台下载。 ➢6、如果有事情需要缺课,请提前请假和说明,否则
• (9)行政诉讼法
(1989年)
• (10)国家赔偿法 年)
(1994年,2010年,2012
第23页/共33页
PPT制作和主讲要求
• 1、认真准备,精心备课、熟悉内容,主讲同学切忌照本
• (屏幕)宣科。
• 2、修改和自制课件,可以配备图片、图案、动画、视频
• 及其简短视频、课件制作要体现个人特色。
业选修课程。(2学分)

本课程的开设目的是通过较为系统的学习, 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我国现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基本 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熟悉各种 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诉讼、 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依 法维权奠定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与理由:

• 此致

_____________
第26页/共33页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赵____,男,35岁,汉族,饭店经理, 住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中华人
行政诉讼 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 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 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 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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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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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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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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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立法历程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典分为11 章,75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述(PPT 43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述(PPT 43张)

表现形式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 认。 (2)认定,又称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 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的承认和肯定。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 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 (4)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 记簿册中记载行政相对人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 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 (5)鉴证,即对某种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后确 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处罚轻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 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 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200以下罚 款。 (二)具体适用 P317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 2、 3、 4、 5、 6、 立案; 调查取证; 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适用条件 1)实体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2)程序条件:只有在当事人要求的情况 下,行政机关才应当举行听证。
2、听证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 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 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一般应当公开进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申辩和质证; 6)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7)听证结束后,依据听证笔录作出处罚决 定。
1、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个违法行为 都有处罚管辖权的,由最先查处的机关 管辖。 3、已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 4、行政处罚权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 定管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完整版教学课件全套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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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政法对人和事的效力 + 行政法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我国行政
法对相对人的法律效力同时实行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原则。 + 四、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 构成行政法律部门的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由有关国家
机关制定的,由于制定机关的多元性和制定机关地位的差异性, 行政法内部也就具有相应的效力等级或位阶。对此,我国《宪 法》有关条文和《立法法》第78条至第82条都作了明文规定, 即第一等级:宪法典和条约;第二等级:基本法律;第三等级: 普通法律;第四等级:行政法规;第五等级:地方性法规;第 六等级:规章。同时,省、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的效力,高于较大的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自治州、自治县 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的效力又高于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的地 方性法规的效力也高于其常设机关的地方性法规。
的渊源。在《立法法》施行以前,我国的法律解释 有宪法解释、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和地 方解释五种。现在,我国的法律解释则有宪法解释、 立法性解释、应用性解释和司法解释四种。 + 四、其他渊源 + ⒈ 民法规范。 + ⒉ 判例。 + ⒊ 法律原则。 + ⒋ 行政惯例。 + ⒌ 学说。
+ 一、行政法的空间效力 + 行政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即关于
实施的,也是我国法律的渊源;涉及行政关系的,也是行政法 的渊源。 + 二、制定法 + ⒈ 法律。法律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法源。 + ⒉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普遍 性行为规则,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 ⒊ 地方性法规。 + ⒋ 规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第三编 国家赔偿编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十二章 国家赔偿的范围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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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冲突与处理
(一)规范冲突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范冲突,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
中发现对同一法律事实或关系,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互不相同 的法律规范,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将导致不同裁判结果,形成法 律规范适用上的矛盾状态。 由于行政法律规范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范 冲突也有多种表现形式。
规范审查
(二)附带审查的法院和提起 附带审查的法院可以是任何一级有行政案件管辖权的法院,既可
以是基层法院、中级法院,也可以是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的,应当 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至少也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 提出。但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一并提起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 出,法庭调查结束后提出的,不予受理。
5 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不像其他冲突那么复杂,不同民族、不同 种族或者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般都有明确的特别规定。
冲突处理
6 区际冲突适用规则。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冲突,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来确 定。内地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之间的冲突依下列规则解决:直接涉及本地区社 会、经济秩序、城市建设、市容市貌以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实行地域管辖规则,排除 其他行政区域行政法律规范对本行政区的效力;对行政相对人能力、身份、资格、 权利义务确认等事项,实行行为人户籍所在地规则;因不动产行政案件适用不动产 所在地行政法律规范;执法程序方面的冲突适用执法机关所在地程序法律规范。
思考题
1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2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中参照规章条款? 3 如何看待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法
律适用中的地位?
4 试述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原因与解决机制。 5 试述选择适用规则的具体规则。
谢谢
者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四)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开发布程序,严重违反制定程序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情形。”
规范审查
(四)附带性审查的司法后果 一是规范性文件能否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后果。 二是阐明司法理由的后果。 三是抄送和备案后果。 四是建议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后果。 五是行政机关答复义务和拒不答复的司法后果。 六是立即停止执行该规范性文件的后果。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重点: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依据、规范适用、规范审查、 规范冲突与处理。 本章教学难点:规范适用、规范审查、规范冲突与处理。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 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 (或参照规章的规定)具体运用 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被诉行 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 活动。
规范冲突与处理
1 不同位阶规范之间的冲突 2 同一位阶规范之间的冲突 3 新旧规范之间的冲突 4 特别规范与普通规范之间的冲突 5 人际冲突 6 区际冲突
规范冲突与处理
(二)冲突处理 选择适用规则依冲突形式来确定,具体有: 1 层级冲突适用规则。不同法律位阶规范之间的冲突一般奉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
规范审查
(三)附带性审查的程序和内容 附带性审查程序: 第一,审查过程中经过初步判断,发现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可能性; 第二,告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被请求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的意见; 第三,被请求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庭陈述意见; 第四,人民法院准许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和接受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开庭听取制定机关陈述意见。
规范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一)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的; (二)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 (三)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
形态,即“依据适用”和 “参照适用”。 “依据适用”:合法性判别,合法必适用。 “参照适用”:合法性审查,合法可适用。
规范适用
(二)规范适用的解释 规范的解释,因解释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三)法律和规范的引用 行政审判中规范引用要遵循以下规则: 1 引用的完整性; 2 引用的顺序性; 3 引用的强制性; 4 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引用。
规范适用
(四)参照指导性案例 在具体适用判例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 适用判例解释的前提和基础是成文法规定过于原则或存在漏洞或
缺陷。 2 判例解释适用的基本原则为“同案要同判”。 3 我国判例解释适用的主要法律思维方式为类推推理,即运用类推
推理判断待决案件与判例之间是否“同案”。
第二十一章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中的规范适用、规范审查与规范冲突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规范冲突与处理规则有个系统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要求: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出发,介绍行政诉讼 法律适用的特征、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介绍行政诉讼中的 规范适用与规范冲突规则。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以下特点: 1 司法性适用。 2 审查性适用。
3 裁决性适用。 4 标准性适用。 5 依据性适用。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依据
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中的规范适用、 规范审查与规范冲突
规范适用
(一)规范适用的基本含义 根据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规范适用有两种基本
规则来处理。 2 同级冲突适用规则。在实践中,容易引起冲突的主要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
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以及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人民法院对此类冲突无法作 出裁断,只能由有权机关裁决。
冲突处理
3 特别规范与普通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按照特别规范优于普通规范的 原则处理。
4 新的规范与旧的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新的法律规范与旧的法律规范对同一行政 事项及其处理不一致的,一般按照新的规范优于带性审查,主要是指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 请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
(一)附带性审查的对象和范围 依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性审查的对象就是国务院部门
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范围不包括行政法 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法规,执行国 家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或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 等具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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