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变迁
我国社会转型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变革

我国社会转型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变革□胡嘉【摘要】本文立足于社会转型加速期的时代背景,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由行政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变革进行了系统地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推进社会转型加速期城乡和谐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社会转型加速期;城乡“二元”结构;行政主导型;市场主导型【作者简介】胡嘉,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09级MPA研究生城市化与工业化对于中国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城市化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组成部分,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是国民经济保持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从传统中国走向现代国家、从城乡二元经济走向城乡共同繁荣、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标志。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还存在大量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特别是二元结构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如何消除二元壁垒,推进城乡结合部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管理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1978年底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迈进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过程的加速期。
在这一“饱含痛苦,又充满希望”的激变期,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巨变。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二元社会向多元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急剧变迁,引发了经济上的市场化、政治上的民主化、文化上的交差融合以及社会心理的嬗变,上述社会变革一方面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打破了原有社会系统中各要素功能耦合、结构协调的稳定状态,导致了社会矛盾的加剧以及社会结构的转换。
我国现阶段还是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的显著特征,就是其经济结构是二元的,即一方面存在城市的现代工业,另一方面农村是落后的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尚未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
发展中国家要摆脱社会生产力的落后状态,成为经济发达的国家,就要通过工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城市化,走出二元经济结构状态,形成现代经济结构,实现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再次证明,城市与乡村在各自发展进程中日益暴露的种种弊端,不可能在自身封闭的系统内加以克服。
试析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成因、负面影响与政策反思

试析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成因、负面影响与政策反思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而城乡二元结构正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当前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因此,深入研究和分析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及成因,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改革思路,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文章拟从对建国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形成原因及影响的分析中,探寻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主要途径,提出深化改革,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化;劳动力流动;城乡统筹;转型发展“二元制度”是发展经济学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
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对立、城乡分割、城乡劳动力流动隔绝的经济社会二元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
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但是时至今日,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重要阻碍。
因此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是新时期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我国农业发展相对于城市工业化、现代化快速发展来讲,严重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和989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2:1,这已经是2002年以来的最低值。
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视角形成、拓展、路径

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视角形成、拓展、路径一、概述城乡二元结构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社会现象,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这一结构形成于中国特有的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其核心在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差异。
本论文旨在从中国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拓展以及其发展路径,以期为我国城乡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理论依据。
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源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
在这一战略导向下,城市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心,农村则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
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政策也对城乡二元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经济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城乡差距却逐渐扩大,二元结构日益固化。
城乡二元结构的拓展表现在多个方面。
在经济领域,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产业发展水平、资源配置、收入水平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在社会领域,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的不均衡分配,进一步加剧了二元结构的分化。
在文化领域,城乡之间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二元结构得以拓展。
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的挑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期缓解这一现象。
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
要真正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还需从制度、政策、文化等多方面进行深入改革。
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论文将从中国的视角出发,全面分析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拓展及路径,以期为我国城乡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理论参考。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历史过程,它深深根植于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文化传统和历史发展轨迹之中。
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古代农耕文明时期的城乡关系萌芽、近代以来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分离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与深化三个阶段。
在古代农耕文明时期,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农业,城市主要作为政治、文化和商业的中心存在。
论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统筹发展

论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统筹发展【提要】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点及其负面影响,提出了促进城乡二元结构转换的相应对策,即制定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加速城市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工业化。
【关键词】二元结构;城乡协调;城市化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特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世界上是非常特殊的,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突出。
概括起来主要特点有:(1)城乡居民存在两种身份制,城乡分割,形成两种社会形态和两大利益集团。
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普遍都有城市和乡村的区域存在以及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区分,但城乡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和迁移,城与乡、居民与农民之间不存在制度上的限制,只不过是居住地点和职业分工的不同。
我国特有的城乡户口管理制度及其粮油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以及人民公社制度等城乡分割政策,逐步形成“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居民与农民等非常独特的两种身份制和两种待遇。
改革开放以后,户口管理和劳动就业制度有所松动,但进城农民与城乡居民在身份和待遇等方面巨大差异和不平等性仍然严重存在。
(2)城市以国有经济为主,农村以集体和个体所有制为主,形成互相独立的两大不同性质的经济板块。
在两大板块之间既有经济联系的一面,又有因资源分配和利益分享矛盾产生各种摩擦和冲突的一面。
城市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数的比重2013年仍占90%左右,包括个人投资在内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比重只占1/4。
城乡经济关系是不等价交换,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剥夺农村。
(3)乡镇企业发展冲破了城市代表工业、农村代表农业的传统产业分工,形成城乡两大工业系统和双重的工农关系。
在国家工业无力补给农业时,农村工业却担负起补农、建农和扶持农业的历史使命,为最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提供可能和希望。
乡镇企业发展的实质,是对城乡资源和经济利益的再分配,农村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拿回被城市工业剥夺去的部分剪刀差,但仍然是城乡分割的产物。
中国建国时期的城乡差距和城乡二元结构

中国建国时期的城乡差距和城乡二元结构中国建国初期,城乡差距和城乡二元结构是一个显著的问题。
在这个时期,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明显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差异,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待遇和生活水平存在巨大的差距。
本文将探讨中国建国时期的城乡差距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原因和影响。
一、城乡差距的形成原因城乡差距的形成源于中国长期以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传统农耕社会。
在这个时期,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居民有很大的差异。
农村地区的经济主要依靠农作物的种植和畜牧业,而城市则以工商业为主导。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工业化的进程较慢,农业发展相对滞后,这就导致了城乡差距的加剧。
此外,中国建国时期的城乡差距还受到另外几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政府在工业化过程中对城市的发展更加重视,通过政策和资源的倾斜使得城市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农村则因为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而陷入了发展的困境。
其次,劳动力流动的限制也是城乡差距扩大的原因之一。
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居民很难流动到城市,而城市居民则享受到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二、城乡二元结构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对社会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
首先,这种差别加剧了贫富分化。
城市居民由于工资、福利和教育资源的优势,往往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而农村居民则常常陷入贫困和较低的社会地位。
这种不平等激化了社会的不满情绪,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
其次,城乡二元结构也给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了障碍。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缓慢,人口多、就业困难,这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同样,农村地区的发展滞后还导致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低于城市居民,这限制了市场潜力的释放,影响了整体经济的增长。
三、缩小城乡差距的政策与措施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中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
首先,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强农业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
其次,推动城市化进程,吸引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提高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
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

目录摘要 (2)关键词 (2)引言 (2)一、二元经济结构中的矛盾 (2)二、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缓慢、反复的原因 (3)1. 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奠定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 (3)2. 城乡分离的制度固化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3)3. 城乡分割的公共品供给制度强化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3)4. 改革开放后以增长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延续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4)三、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的途径 (4)1.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4)2.繁荣农村经济 (4)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建筑业,加强对城市的劳务渗透 (5)4.致力于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5)注释 (5)参考文献 (5)文献综述 (6)1、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概述 (6)2、结构转型、人口转换与中国的刘易斯转折点 (6)3、结论 (7)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主要矛盾分析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以增长为导向的一系列城市偏向政策,中国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但结构调整缓慢,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固化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本文在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主要矛盾进行了分析总结,指出了关键问题所在,并提出了相关解决途径。
关键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矛盾引言二元经济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经济现象。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指城市现代工业部门与农村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经济结构,指城乡生产和组织的各种不对称性。
中国的国民经济结构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国经济中存在的很多长期性问题无不植根于二元经济这一基本特征。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
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
城乡二元结构模式转换与制度安排的公正性——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模式变迁的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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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城 乡二 元结 构 模 式 变迁 的 路 径分 析
何 立 胜
( 国浦 东 干 部 学 院 科 研 部 , 海 2 10 ) 中 上 0 2 4
摘 要 : 国城 乡分 割 的 二 元 结 构 模 式 伴 随经 济 体 制 的 转 型 , 行 政 主 导 型 的 二 元 结 构 功 能 在 逐 步 弱 化 的 同 时, 我 其 其 市 场 主 导 型二 元 结 构 的 功 能 却在 逐 渐 强 化 。社 会 转 型 期 , 政 主 导 型 与 市 场 主 导 型 的城 乡分 割 二 元 结 构 的 叠 加 , 行 使 得 我 国城 乡二 元 结 构 模 式 不仅 具 有 复合 性 的 特 征 , 而且 在 城 市 内部 也 存 在 二 元 结 构 的特 点 。 破 解 我 国城 乡二 元
第3 7卷 第 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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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师 范 大 学 学报 ( 学社 会 科 学版 )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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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乡二 元 结 构模 式 转 换 与 制 度 安 排 的公 正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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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

加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四.加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根本性阻滞,是中国经济发展中许多矛盾和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新世纪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任务:1.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根本改造,推进农业工业化的进程2.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关键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根本改造,目前农业、农村和农民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倍受人们关注的“三农”问题,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既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一个方面。
因此,要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传统农业改造的目标是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改造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用社会化的生产组织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
传统农业的改造特别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1 )解决对农业和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
制约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因素除过农业自身的因素以外,还有制度和待遇的不平等问题。
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以城市工业为主导的,在制度上规定了农村发展农业,城市发展工业,造成了城乡各自发展的格局,造成了城乡泾渭分明的城乡二元化发展道路。
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城乡隔离制度有所松动,但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和生活条件仍有很大的困难,迫使农民只能在农村发展工业,即促进了20 世纪80 年代农村工业的异军突起,形成了中国工业化发展的“三个世界”的格局,大城市的工业化是第一世界,中小城市的工业化是第二世界,农村工业化是第三世界,在产业进入制度、融资制度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把农村工业化限制在狭小的空间中,因此要促进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就必须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国民待遇问题,把农业的工业化作为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重要途径。
解除限制农村人口流的障碍,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制度,解决农民的创业权,扩大农村投资需求,从而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加强对传统农业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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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并致力破解的一个难题。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有所不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不仅存在一般性的经济诱因,而且有其独特的制度性根源,那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的深刻影响。
关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内涵,国内学术界的认识不尽相同,本文认为,所谓城乡二元体制就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实施的城乡分割、城市偏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
城乡二元体制阻隔了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割裂了城乡间正常的市场联系,造成了城乡居民在享有权利和发展机会方面的严重不平等。
并由此导致农业和非农产业发展失调,农村和城市发展失衡,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本文将对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演进逻辑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改革和创新相关制度安排的基本思路,以期对彻底破除我国城乡二元体制有所裨益。
一、现代化梦想与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固化中国近现代史是一部写满屈辱与血泪的历史,泱泱中华沦为“东亚病夫”。
“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成为中国近现代史的两大历史任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得中国人民终于可以当家做主,站了起来。
“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这一历史任务的实现使得“实现现代化”,从而使得国家真正强盛、人民真正幸福这一历史任务摆在了共产党人的面前。
可是要实现现代化,约束众多。
一方面是新中国自身基础的薄弱。
从经济总量看,1949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只有466亿元,人均也只有可怜的66.1元。
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看,工业只占10%,90%的人口在农村生活、就业;另一方面是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极大制约。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了全方位的封锁,使得新中国根本没有可能从西方国家取得经济援助或投资。
这意味着我国启动工业化和推进现代化所需要的原始积累只能靠农业、农村来完成,剥夺农业剩余、牺牲农民利益成为当时一种无奈的选择。
我国工业化资本积累对农业剩余的剥夺,主要采取了三种方式:课征农业税、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和汲取农民储蓄。
其中“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是主要方式。
据专家估计,1952—1978年,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注入工业的资金达3917亿元,相当于同期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原值的73.2%。
为了顺利实现“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对农业剩余的抽取,在工业化初期,我国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建立起了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对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从1953年11月起,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实行统购统销政策。
之后,又将烤烟、黄麻、甘蔗、茶叶等十多种农产品,以及供应出口的苹果、柑橘和38种中药材列入统一收购的范围。
到1961年,国家正式将农产品分为一、二、论中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变迁梁謇(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摘要:城乡二元体制是导致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根源。
只有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才能有力地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加速城乡结构由“二元”向“一元”的转型,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从目前我国的现实条件出发,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应积极推进以下制度创新,推进城乡资源均衡化,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就业制度一体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关键词:农村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二元户籍制度;一元户籍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460X(2011)05-0088-04收稿日期:2011-04-1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业化过程中农业补贴政策演变趋势的国际比较研究》(08BJY134)。
作者简介:梁謇(1969—),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教授,经济学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在站博士后,从事农业经济、宏观经济研究。
三类,对一、二类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农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以及所下达的品种数量出售给国家指定的商业单位,不允许私人经营。
至20世纪70年代末由国家统购派购的农产品已增至230多种。
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实质上是国家对农产品进行垄断经营,在此制度下,农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品种、收购数量及收购价格,将农产品按期出售给国家,这样就在保证国家掌握必需数量的农产品的同时,将一部分农业剩余转移到了工业部门,成为工业化的资本积累。
(二)在农村实行集体化制度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不仅剥夺了农民对自己所生产产品的处置权,而且还挤压了农民自身的消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农民的不满和抵触情绪,收购难度加大。
同时政府也意识到,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要面对的是一亿多分散的农户,对他们每年每个季节逐一核实生产品种、产量,确定统购派购任务,并挨家挨户地上门收购,所要支付的交易成本太高。
面对上述困难,国家必须寻求一种既能促进农业增产,又能降低统购统销制度运行成本的组织形式。
此外,从体制上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土地私有制是根本不相容的,客观上也要求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于是,从20世纪50—70年代,国家先后在农村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
通过人民公社体制,把农民纳入集体管理,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劳动、统一分配,从组织上保证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有效运行。
(三)在城乡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虽然为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实施扫除了障碍,但在当时储蓄不足、资金短缺的条件下,面对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任由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必然会出现大量乡村低收入人口涌向城市和工业部门,进而加剧工业化资金短缺状况,使城市不堪重负。
因此,设置一个门槛,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以及工业部门流动,就成为又一制度选择。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此后,又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与其相配套的制度安排。
例如,粮食、副食品和燃料等生活资料供给制度、住房分配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养老保障制度等等。
这些制度安排在城乡间构筑起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确立,既标志着以高度集中管理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农村的全面建立,也标志着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正式形成。
毋庸置疑,城乡二元体制的确立是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启动和推进工业化的客观需要,这一体制为我国在较短的时间里建立起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其历史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我国工业体系逐步建立之后,城乡二元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不仅造成了城乡间的发展失衡,而且也滞缓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束缚了生产力发展。
二、改革开放与城乡二元体制的松动改革开放前,忽视甚至排斥劳动者个人利益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农村的运行,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仅城镇居民的农副产品供给紧张,而且相当多的农民生活困苦,连吃饭都成为非常严峻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为了摆脱贫困,冒着“坐牢”的风险,自发立下契约,将集体耕地包干到户。
自此,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1982年,党的十二大对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给予肯定,1983年1月党中央颁发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文件,高度评价了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党中央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强烈的示范效应影响下,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展开来。
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迅速发展,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配套的人民公社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出来。
一方面,公社下级组织的手脚仍然被行政隶属关系所束缚,缺乏适应市场变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不能作为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政社不分也削弱了基层政权的行政能力,不利于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种问题,以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的家庭经营提供有效服务。
因此有必要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彻底改革。
198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政社合一的体制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改为政社分设”,同年10月国务院正式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
到1984年底,全国有99%以上人民公社完成了政社分社工作,原来人民公社三级组织的行政隶属关系和原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复存在了,原来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也各自建立了独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存在了26年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彻底瓦解了。
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使农户真正成为农村经济中的经营主体,标志着农村微观经济基础发生了本质变化,为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重新组合提供了条件。
由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把中国农民巨大的创造性释放出来,我国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产品供求关系已基本摆脱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紧张局面。
在这样的背景下,198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其核心内容是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农产品统购派购体制,除对粮食、棉花、油料、糖料和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外,其他农产品则放开经营,实行多家经营、多渠道流通、自由购销。
随着国家粮食定购数量的减少,为完善粮食市场,1990年9月,国务院决定筹建国家粮食储备局,对粮食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并建立用于调节供求和市场价格的粮食专项储备制度,这标志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进入了市场取向的大跨步推进阶段。
1992年,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又进一步加快了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
到1993年底,只有棉花、烟草和蚕茧等少数农产品没有放开经营,粮食计划收购在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总额中只占到1/3左右,全国有超过98%的县宣布放开粮价,这意味着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已不复存在。
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终结,使广大农民在取得生产经营自主权之后,又取得了产品交换的自主权,从而促进了农村从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加强了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与交流。
同时,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也使得以往严重扭曲的工农业产品比价得到一定程度的矫正,对农业剩余的剥夺与对农民利益的侵蚀有所减轻。
虽然人民公社制度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废止,使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松动,但由于户籍制度以及粘附其上的城乡二元就业制度、福利制度的继续存在,导致传统的城乡利益格局仍旧未能被根本打破。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城乡二元体制的逐步瓦解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严重失衡的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农业增长明显滞后于工业增长,农村发展明显落后于城市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三农形势日益严峻。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到2002年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基本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条件。
基于上述背景,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