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春晖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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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春晖社简介

春晖社取名源于“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春晖行动”,由共青团贵州省委于2004年10月组织发起的“亲缘、地缘、业缘”为社会网络,通过弘扬“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等中华传统美德提倡“共建中共享”“共建中共建”的和谐理念,积极创造条件的社会活力,运动组织广大离乡在外游子关注并参与扶贫开发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才力支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春晖社宗旨:“筹集社会资金、聚集民间力量帮助贫困同学共建爱心校园”

春晖社口号:今天爱心助我,明天我献爱心

春晖社倡导:呼唤爱心奉献爱心传递爱心

春晖社成立后,组织系学生参加了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贫困助学、关爱老人活动等,并多次受到中央、团省委、院团委的表彰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春晖社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春晖社。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铜仁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铜仁学院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组织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贫困助学、关爱老人活动等,使当代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旨在培养当代大学生一种回报社会的精神。

第三条社团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通过放映与春晖行动有关的影片使大家对春晖行动有进一步的认识,培养同学们的了解春晖行动、熟知春晖行动并回报社会的精神;通过放映与社会现实题材有关的影片,培养同学们的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并做好回报社会的准备;通过一些科技影片达到宣传弘扬“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等中华传统美德提倡“共建中共享”“共建中共建”的和谐理念的目的;通过一些春晖使者的宣传片达到

帮助大家共同进步的目的。

3、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社团接受铜仁学院院团委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铜仁学院院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铜仁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春晖社社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春晖社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四条社团下设组织部、办公信息处、文艺部、外联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共六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设:

部长:1名

副部长:1名

干事:若干名

职责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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