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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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秉持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原则,维护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文化,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进行推进。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对其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单位领导,对监理员的业务指导权属于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员的日常管理权属于监理部门。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年度管理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资源配置,做到量化考核、有效执行。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进行经济分析、技术研究、管理创新,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进业务发展。

第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保护环境,重视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社会责任。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职业素养,不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班子、办公室、监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的领导班子由单位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班子负责单位的战略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的办公室负责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综合事务管理,协助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项目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审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分析,加强成本控制和效益评估。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设置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责。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等。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负最终责任。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员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报告撰写、方案审查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单位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法定专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承担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机构。

第三条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监理活动公正、公平、公开,维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帮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接受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监理单位管理机构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管理机构应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分管部门等。

第九条董事会是监理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理单位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监事会是监理单位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执行。

第十一条总经理是监理单位的执行负责人,负责监理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分管部门是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职业操守,履行职责。

第三章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单位管理制度手册,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和流程,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员工、监理项目及内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科学合理:结合监理业务特点,科学设置管理程序;(三)公开透明:确保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监理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总经理:负责监理单位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四)各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合同部、财务部等。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技术部:负责监理项目的技术支持、技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二)质量部:负责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质量验收和不合格处理;(三)安全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处理;(四)合同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合同变更和合同纠纷处理;(五)财务部:负责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三章监理业务管理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监理业务:(一)投标:参加招标,投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二)合同签订: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项目启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计划、组织架构和职责;(四)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带领监理团队进行现场监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五)项目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或项目完成后,与建设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一)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二)监理日志制度: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填写监理日志,记录监理过程;(三)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四)监理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首要责任。

2. 监理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 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要求。

4. 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 安全检查制度(1)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监理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3.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监理单位应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监理单位应确保监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应急预案制度(1)监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监理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考核1. 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部的工作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监理部职责第二条监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第三条监理部的具体职责包括:1. 监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2. 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制定和推动整改措施;3. 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4.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评估;5. 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6. 提出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

第四条监理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监理部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第六条监理部有义务保守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与项目工程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监理部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检测。

第三章监理部的组织管理第八条监理部由监理经理负责领导,下设若干个监理小组,每个监理小组由一名监理工程师带领。

第九条监理经理是监理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理部的整体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监理经理的权利和义务:1. 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理小组的工作;2. 对监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 审核和签署监理报告、整改报告等文件;4. 制定监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向公司领导汇报;5.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6. 指导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小组的技术骨干,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2. 制定监理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交监理经理审核;3. 解答工程技术、质量等方面的问题;4.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5.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泄露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监理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公司内部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理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公司制度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经理、员工等,规范监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起指导和规范作用。

第三条监理公司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具体细则按实际情况可逐步完善。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四条监理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公司有效运转机制。

第五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职责。

第六条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独立监事等组成,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由公司经理主持召开,成员包括各部门主管、项目负责人等,负责公司日常运营、项目管理和内部员工管理等。

第八条监理公司各部门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形成横向协作、纵向协调的管理体系。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监理公司招聘人才要求,根据公司业务需求,配备专业技术、管理等专业人才,建立人才储备库。

第十条员工培训制度要健全,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员工业务技能提升培训和管理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成绩、岗位职责等因素,进行绩效评定并进行奖惩激励。

第十二条员工福利政策合理且丰富,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员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包括工作纪律、通讯规范、保密措施等,对违反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监理公司财务管理要求,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进行规范的财务记账和报表编制,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完善,合规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费用支出控制要求,制定费用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避免过度支出和浪费。

监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公司的管理,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我公司设立监理部,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四条监理部职责:1. 负责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方案,组织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工作;2. 监督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确保监理质量;3. 协调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4. 收集、整理监理资料,形成监理报告;5.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监理机构职责:1. 严格执行监理计划、监理方案,落实监理措施;2.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3. 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问题;4.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2. 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监理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监理计划、监理方案,落实监理措施;2.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3. 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问题;4.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第八条监理工作内容:1. 工程质量监理;2. 工程进度监理;3. 工程投资监理;4. 合同管理;5. 信息管理。

第九条监理工作程序:1. 收集工程资料,了解工程概况;2.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方案;3. 组织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工作;4. 监督检查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5. 形成监理报告,提交监理机构。

五、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第十条监理资料应包括:1. 工程资料;2. 监理资料;3. 监理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资料管理要求:1. 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2. 保存监理资料,确保完整、准确、真实;3. 对监理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4. 对监理资料进行保密。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3篇)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3篇)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指监理单位为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等。

2. 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7. 安全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评价制度,追踪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管理的问题。

8.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责任违法违规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处。

以上是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不同项目、不同监理单位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监理单位为了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1.组织机构:建立监理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2.安全责任:明确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负有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责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人。

3.安全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安全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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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管理制度一、监理公司管理(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制订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3)参与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向区域公司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对监理报告的准确性负责;(4)跟踪施工单位对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及时报项目工程部;(5)因特殊原因项目在工程不完全具备竣工备案条件的情况下,提前完成竣工备案手续,此时监理公司不得以已完成竣工备案手续为借口不履行相关义务;(6)配合项目工程部与物业公司进行项目“接管”、“开业/入伙”和“正式移交”工作;(7)监理须提供施工验收过程和竣工验收后等各项工作的资料;(8)应业主要求对专项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

二、监理公司资质要求监理公司资质应为综合资质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监理人员数量要求监理招标时,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招标文件中须对监理总人数的配置提出最低配置要求:按不低于 0.6 人/万平方米的标准,但不少于 6 人。

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比例不低于 25%,其他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1)总监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高级职称,身体健康;8 年以上工程项目经验,5 年以上总监任职经验;担任过至少 2 个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民用项目或公建项目的总监年龄 35-50 周岁(总监述标、答辩表现优秀的,年龄范围可适当放宽)。

(2)总监代表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身体健康,能够常年驻扎项目工地现场;8 年及以上工程经验,同时含 3 年及以上总监代表任职经验;年龄32-50周岁(总监代表述标、答辩表现优秀的,年龄范围可适当放宽)。

四、监理人员入场时间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和至少 1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或规定的开工日期前提前至少 1 个月到岗;按合同约定的其余人员必须在开工日期前至少7 天全部到岗;业主有特殊要求的,以书面通知为准。

若监理人员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时限到岗的,应承担如下责任:(1)总监理工程师延迟到岗解除监理合同,纳入不合格供方名单;(2)总监代表延迟到岗每周扣减监理费 5 万元(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下同),最多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 30%;(3)其他监理人员延迟到岗每人每周扣减监理费 5000 元,最多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10%;(4)监理人员延迟到岗人数超过应到人员总数30%且延迟三周及以上的,监理合同自然终止,并且该监理公司纳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前述所有处罚均在当期监理费中予以扣除。

五、监理人员出勤(1)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必须全职常驻现场,否则参照延迟到岗的标准处罚。

(2)项目监理部必须真实考勤(应采用指纹考勤的方式进行考勤)并经总监确认,每月提交项目工程部备查,如发现监理考勤弄虚作假的,每次扣减监理费 2 万元。

六、关于更换监理人员的规定监理公司提出的人员(不含总监、总监代表)更换,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更换原因,同时提供替换人员的详细材料报项目工程部审核,并经区域公司工程副总书面批准后才能更换,否则将对监理公司处以 1 万元/人处罚。

原则上项目工程部不接受监理公司对总监、总监代表的替换请求,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才能更换,否则除对区域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通报批评外,对监理公司处以 10 万元处罚。

七、施工准备阶段对监理管控项目工程部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督监理完成以下主要工作:(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2) 协助项目工程部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编写完成包含安全监理规则在内的《监理规划》,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审批后,上报区域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最后上报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备案;(3)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审批后上报区域公司工程部;(4) 监理公司对总包单位引入现场的测量基准控制点进行复核,并监督总包单位做好保护措施;(5) 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6) 总监理工程师最迟于开工前一周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施工监理交底;(7) 开工前,核查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八、施工阶段对监理管控项目工程部在施工阶段监督监理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工作,对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保证工程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该阶段监理工作的成效对项目管理结果至关重要,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 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程与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各专业的质量控制材料、构件和设备按进场把关与检验、检测审查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2) 监督总包、分包单位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3) 审查总包、分包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中所列的规格、技术参数、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施工规范、标准施工;(5) 组织各专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6) 按业主下达的相关签证管理办法履行监理责任:签证实施前,对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在签证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及时组织隐蔽验收和现场确认;签证实施完成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工程量必须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复核,并附相关照片,对确认事项的准确性负责;(7) 按照建质【2009】8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促并协助总包、项目工程部组织好专家论证;(8) 组织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向项目工程部提交调查报告。

及时规范填写监理工作日志、旁站监理记录,按时上报监理月报;(9) 监督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时规范整理施工资料、档案;(10) 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协助项目工程部组织单位工程定位验线、验槽、基础验收、正负零验收、结构主体验收、电梯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水质检测、环境检测、室内空气检测、防雷检测、节能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绿化验收、市政配套验收等;(11) 协助项目工程部组织住宅分户验收/自持物业竣工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协助项目工程部组织竣工验收,协助项目工程部与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接管”、“开业/入伙”、“正式移交”工作;(12) 每周定期组织监理例会,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配合区域公司所组织的定期现场质量安全会议和完成会议纪要;(13) 组织监理组全体成员进行监理制度、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图纸、文件等业务学习;合理安排全体监理公司人员的工作;(1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组织编写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项目工程部;(15) 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报项目工程部;(16) 监理必须对关键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严格样板验收制度;(17) 积极配合区域公司或施工单位进行质检、消防、园林、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报审工作;(18) 监理须组织系统调试和竣工验收,并对其验收结果负责,审核竣工图、竣工资料;(19) 按监理规范要求,须提供监理工作全过程的资料(含必要的影像资料),监理必须对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见证取样、现场试验、旁站、设备调试、变更、签证、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如桩基工程必须有全过程关键工序检验录像、照片、实测数据、旁站记录等完整资料)、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必须拍摄照片,照片拍摄要求清晰、远近结合(测量数据、表观、细部)并附简要说明,保留电子版,每周刻录光盘,存档,备查;(20) 发现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叫停施工,并在 10 分钟内向区域公司工程副总报告;(21) 当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叫停施工,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可靠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工程副总报告。

九、竣工验收后至保修期满阶段对监理管控(1) 监理公司应制定保修期的工作计划,并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针对客户投诉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明确责任单位,对施工单位维修整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2) 协助区域公司办理竣工验收项目的物业移交手续;(3) 监理公司在维保期间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满足区域公司要求的,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单。

(4)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须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审核后,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理的履约情况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并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十、监理单位考核每月底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所有人员进行评比打分(主要从抗压能力、原则性、现场协调管理能力、计划组织实施能力、执行力、团队管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建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及连续两次考评排名最后的人员将予以更换。

1、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每周六个工作日在现场且保证每天每个标段有人管理,上班时间与建设单位项目部上班时间一致;考勤以现场指纹打卡记录为依据,每迟到、早退一次承担违约金30元,旷工半天承担违约金100元,缺勤一天承担违约金200元;若确实有事需请假,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书面申请(各标段监理工程师找各自标段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同意,总监找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2、监理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监理规范和操作规程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

在下发相关影响到工程工期、工程造价的停工单、指令单、工作联系单、签证单等之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监理单位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擅自下发每发现一次,承担5000元违约金。

并追究监理人相关责任,赔偿建设单位相关损失。

3、监理单位在开展工作时,必须认真贯彻建设单位的意图,对建设单位的决策若有异议,必须及时提出,得到建设单位的明确答复。

否则,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4、监理单位在开展工作时,必须确保所发出的监理文件得到施工单位的书面签收并保存签收文件。

建设单位资料员每月核对一次,如发现无相关收发登记,监理单位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

施工现场及时预留影像资料,重特大事项及隐蔽验收情况及时上传隐蔽验收群。

5、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有针对性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特别是轴线偏差、净高偏差、砼板厚、房间通角方正,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墙地面空鼓、裂缝,屋面、露台(阳台)、卫生间、外墙和外窗的渗漏水,门、窗、墙、地面、电梯、楼梯及栏杆等成品保护的控制措施,并跟踪落实到位。

6、对于土方施工单位上报的任何文件,不能认真实事求是审核,签署的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监理单位每次向建设单位支付200元的违约金,如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其损失部分由监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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