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字盖章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合同签字盖章注意的地方有哪些【合同事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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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

2、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另外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

3、盖章时要加盖骑缝。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

一、合同签字盖章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

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2、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3、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二、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

在订立书面合同的时候,其实签字与盖章是可以任选其一的,法律上面并未要求必须要同时做到签字和盖章之后,合同才会成立。但从实际来看,其实签字和盖章都是很有必要,而在盖章的时候建议可以加盖骑缝,这样可以避免替换掉其中的部分页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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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2、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另外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知识问答

商丘建工集团国基公司 2013 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知识竞赛复习题 1、合同文本中工程概况包括哪些内容? 答:1.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 6. 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文件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3、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签订时间能否在工程开工日期以后? 答:不能

5、什么是合同协议书?答: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 6、什么是中标通知书?答:是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7、什么是投标函?答: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文件。 8、什么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答: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9、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答: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10、什么是发包人?答: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什么是承包人?答: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什么是监理人?答: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什么是分包人?答: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4、什么是发包人代表?答: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5、什么是项目经理?答: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6、什么是永久工程?答: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

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重要性 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一些的公司,除非这个合同重大,一般来说很难见到法定代表人。大量的合同都是由销售人员洽谈,这就存在一个问题: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对公司生效吗?是否对公司生效就看销售人员有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授权应当有公司出具该的有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我方应留存原件。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其容对公司 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盖什么章? 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

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3、签字和盖章都要有吗? 合同法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约定 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 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 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 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围,对象等,授权人 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 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设机构则不尽然。 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方案

马圈子乡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全乡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广大机关干部更好的投身于建设家乡的热情,特制定法律知识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全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乡党委政府机关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我乡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合同没有盖章只有签字[工作范文]

合同没有盖章只有签字 篇一:浅谈合同上几种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认定及法律责任分析 浅谈合同上几种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认定 及法律责任分析 签字盖章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主要表达形式,是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是否生效的实质性标准。合同的当事人一旦签字、盖章,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因此可以说,签字盖章是一项事关合同效力和当事人法律责任的重要行为,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签字、盖章不一致或私盖、盗盖印章的情形。基于此,笔者对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几种签字、盖章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加以分析,供大家探讨。 一、几种瑕疵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 1、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的合同,合同上只有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加盖单位印章的情形。由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特点,其意志要靠具体的自然人来表达,签订合同也要通过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因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只要是在个人权限内,就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已经确认合同的成立。 3、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情形。此种情形,因为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对合同成立应该没有异议,只是对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如何确定,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应当以首先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前述第2种情形可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既然视为是单位行为,那么不管是单位盖章在先还是个人的签字或盖章在先,都应视为是单位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因此应当认定首先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几种非正常盖章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 1、借盖印章行为。借盖印章的情形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借用人与出借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那么出借单位一般应当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不具有上述关系,且相对人不知道借用人是借盖印章,则出借单位应对借用人因借用印章引起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相对人知道借用人是借盖印章,仍与借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不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特殊行业外,劳动者需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该年龄为()。 A.13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3、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 B.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 D.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 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 B.1个月内 C.2个月内 D.3个月内 5、2009年1月10日,张某应聘到某餐厅工作;2009年3月10日,张某与某餐厅订立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0日,张某在餐厅老板胁迫下修改了劳动合同,减少了一些劳动者权利;2009年7月10日,有关部门裁定张某与餐厅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无效。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起算时间是()。 A.2009年1月10日 B.2009年3月10日 C.2009年5月10日 D.2009年7月10日 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2020施工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和“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2020施工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和“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有什么区别? 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今天,给大家带来最高院的两份判决书中的裁判要点,看看“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由于这关系到你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建议您仔细看完全文! 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前提的下,看看《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1“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 案例: 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3)民申字第72号 该案再审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

最高院认为: 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2“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 案例: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最高院认为: 关于该协议中“签字、盖章”之间的顿号应如何理解,即签字与盖章应同时具备还是具备其一即可认定协议生效。 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双方当事人该项约定意思表示清楚、真实,应认定为有效。 另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还款协议》内容看,其专门设定了双方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栏目,在该协议中宁波分行既签署了负责人姓名也加盖了单位印章,而顺风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未加盖单位印

建设工程合同培训知识讲解

建设工程合同培训 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2.《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视合同为交易的法律形式,凡不以交易关系为内容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的合同范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3. 合同包括的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分类 (1)《合同法》规定合同大类 15类(按业务范围划分)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定义。 3.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6.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 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7.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按业务类型划分,还可按计价方式划分,后述)。 9.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 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10.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1.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课件

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店子小学 法制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减少和预防小学生违法和犯罪,实现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我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完善学校的法制教育的学法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的合格人才奠定基础。 二、对象及内容 1.学校法制教育的对象为全校学生,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 2.教育的内容为法制教育教材,《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种法律法规,还包括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交通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3.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学会明辨是非能力,提高自我约束与保护能力。 三、培训目标 通过政治课、班会课、学科渗透等工作,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真正地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持学生的犯罪率为零指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具体工作 1.在班会课中,加强法制、纪律、行为习惯教育,开展《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教育,开展校纪、校规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各班可以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总结

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总结 1合同法律知识专项培训个人总结 培训开始,刑老师给我们简要介绍了合同法的历史来源,激起了我学习合同法的兴趣,之后,刑老师又结合日常生活案例,通俗易懂的阐述了十几种合同的内容及书写形式。 合同法的定义就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在工作中,起草一个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八项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制定合同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法的基本法律之一,合同法是调整和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是人们生产、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法律手段。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法人的生产经营、一个国家的科技进步、社会财富的增加、国际经济交往,都离不开合同法。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主义体系中占有不可缺少的地位。 这次培训通过合同案例阐述合同的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我初步了解了生活中经常用到的合同形式及内容规范,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合理利用合同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利益。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我们日常生活中,比如购买商品,买家与卖家在进行交易时,就是运用口头合同。 感谢公司领导给我们提供这样好的学习机会,我将会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并希望能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而逐步成长。 2参加“合同法实务培训”心得总结 20XX年4月8日,供应部全体员工参加了由公司组织的“合同法实务培训”。此次培训由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的老师主讲,主要讲解了一些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及实务问题。 作为一名供应部业务人员,通过这次培训让我从合同签订及合同的履行控制方面并结合相应事例系统地学习了一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doc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 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是招标人事情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 评选方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 2.招投标这种交易具有以下特征: a、平等性 b、竞争性 c、开放性 3.建设工程市场中、市场主题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以及各种类型的咨询服 务机构。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A、公开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5.强制进行招标的范围: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具体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在 50 万以上的;单项合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以上。 6.建设项目招具备以下条件才可进行施工招标: a、招标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e、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7.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具相应资 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中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 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 的一种制度。 8.招标分类: 按建设阶段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建设监理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 按承包范围分:项目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9.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两阶段招标 10.公开招标程序: ⑴建设项目报建⑵编制招标文件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⑷发放招标文件⑸开标、评标与定标⑹签订合同 11.招标申请书:是指招标人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的一种 文书。 12.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两种做法:一是实行资格预审二是实行资格后审

年会计初级经济法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适用的情形: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必备条款★★★(案)

二、约定条款★★★(案)(一)试用期★★★

补充:解除后果★★★1-2 1.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商业秘密包括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两部分。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4.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不是所有的劳动者。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经济补偿,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终止或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数额由双方约定。

采购必备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

1、合同的签订时间如何确定? 2、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地点? 3、合同签订地点对合同的执行到底有什么影响? 第三部分:采购合同的管理与执行 一、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与重点 二、合同执行 1、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把握的原则 2、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何洞察与控制风险? 3、付款前的再次审查 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变更与发生争议时的补救 一、采购合同面临变更时怎么办? ----再次磋商以便合同修改 二、发生争议后的补救措施 三、诉讼/仲裁流程简介 讲师介绍 Sunny LIU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上海世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Sunny曾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法律谈判;2005年,Sunny进入全球培训排名第一的培训公司Cegos,担任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她本人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买卖合同培训、人力资源法律、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及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在多年的工作中,Sunny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等非常熟悉,并曾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 Sunny的培训风格清新自然,逻辑清晰,思路敏捷,同时,她的课程信息量大,强调实用性,通过现场答疑、以及许多实际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参加者解决工作的困惑,提高职业技能,其课程均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 曾接受过Sunny相关课程的主要内训客户有:英国领事馆文化代表处(British Council)、庞巴迪(Bombardier)、上海日立(Hitachi)、法国欧尚集团(Auchan)、欧瑞康(oerlikon)、百威啤酒(Budweiser)、巴斯夫(Basf)、国旅运通(CITS American Express)、大众汽车金融(VWF)等 曾参加过Sunny相关公开课的主要课户有:扬子巴斯夫、宝马(BMW)、一汽丰田(Toyota)、空气化工(Air Product)、圣戈班(Saint-Gobain)、西门子(Siemens)、中国海洋石油(Cnooc)、法国电力(E.D.F)、泛亚班拿(Panalpina)、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法律基本制度习题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同法律基本制度习题 1.下列选项,属债权合同的是( B )。 A.监护合同B.买卖合同 C.行政合同D.劳动合同 2.《合同法》规定,有(BCDE )情形的,合同无效。 A.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后,追究合同相对人应承担责任的起始时间是( A )之日开始。 A.合同订立B.合同开始履行 C.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撤消合同D.仲裁机构裁定为可撤消合同 4.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ABCD )。 A.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B.没有国家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C.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地方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D.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新产品,按新产品鉴定的标准执行 E.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质量标准 5.《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应遵守的规定有( ABD )。

A.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D.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E.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6.《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除另有规定外,实行( B )原则。 A.过错责任B.严格责任 C.损失赔偿D.公平合理 7.甲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管理原因,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改变了已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导致同时在现场施工的乙承包人受到损失。按照《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原则,乙承包人的损失应( B )。 A.视为发包人的主观过错,要求发包人赔偿 B.视为发包人的合同责任,要求发包人赔偿 C.视为监理工程师协调不力,要求监理人赔偿 D.直接要求甲承包人赔偿 8.当事人对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对违约行为的赔偿处理原则是( C )。 A.只能采用违约金B.由违约一方采用违约金或定金 C.由非违约一方采用违约金或定金D.同时采用违约金和定金 9.根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承担原则,发包人可以不赔偿承包人损失的情况是( C )。 A.建设资金未能按计划到位的施工暂停 B.发包人改变建设方案的工程停建 C.传染病流行导致施工暂停

合同盖章签字注意事项

合同盖章签字注意事项 合同盖章签字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盖章签字意味着这份合同成立,那么合同盖章签字要注意什么?在合同盖章签字实务中,要注意盖章时要加盖骑缝章;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即在每一页的空白处签字;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辨是否是原件,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合同盖章签字的相关知识。 一、盖章和签字的注意事项 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印章;或未经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尽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盖印章,但盖章合同毕竟是多见的,特别是在书面合同中,盖章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谓盖章,是指合同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二、合同盖章具有重要的作用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印章,表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要约、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标志合同经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

一般说来,某个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印章,当事人将不必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法官将不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理,法官将基于这一法定事实直接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而且,法官断定是非、分清责任也将主要依据盖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盖章,法官将要对合同是否成立展开调查。 由此可见,合同盖章问题是一个关涉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实事求是地讲,在合同法理论中,合同盖章问题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第35条、第37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理论上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引发了许多纠纷,在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基于种种原因在草拟好的合同上拒绝盖章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 三、合同盖章签字注意的细节 1、盖章时要加盖骑缝章。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协议 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合同主体的适格性 一般是个人,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共有财产,需共有人共同签字 如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签字。 一方来签,怎么办? (1)电话询问,录音 (2)发短信(微信)如:您什么能来补签一下字?定金收到了吗? (3)碰到之后及时补签 案例:夫妻一方签字,另一方不认可引发纠纷。 2、公司的房屋出售,一般要有股东会决议 3、优先购买权 (1)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合法是合同最基本的要求,一切合同都应以合法为前提,不合法的合同通常会导致内容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 合同有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的合同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形式的规范性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 格式合同、格式条款 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合同法》第39条规定)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1条规定) 跳单条款 约定条款中排除其他中介公司与顾客交易的条款,这属于居间合同中“跳单”格式条款,虽然合法有效,但是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这种“跳单”格式条款,其本意是为防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绕开中介公司而与原房主成交,致其无法得到应得的服务费,该约定并不存在免

《经济法基础》表格笔记---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精)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内容法定性——(1)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管理;(2)保护利益的强制性 3.地位变化性——签订时自愿平等,签订后管理与服从。 知识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订立 知识点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点)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长期性的合同)。 注意: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A.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C.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D.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中华会计网校正确答案」BD 知识点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种合同类型)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了做好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衔接、促进该法的落实)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注意】 (一)关于工作时间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二)关于休息休假 1.休息 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 2.休假 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合同先签字后盖章

合同先签字后盖章 篇一:合同盖章签字应该注意什么 一、合同盖章签字基本知识 1、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2、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即在每一页的空白处签字。 4、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5、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二、盖章和签字的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尽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盖印章,但盖章合同毕竟是多见的,特别是在书面合同中,盖章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谓盖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合同盖章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印章,表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标志合同经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一般说来,某个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印章,当事人将不必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法官将不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理,法官将基于这一法定事实直接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而且,法官断定是非、分清责任也将主要依据盖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盖章,法官将要对合同是否成立展开调查。 由此可见,合同盖章问题是一个关涉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实事求是地讲,在合同法理论中,合同盖章问题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

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柳堡镇中心小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2011年度) 为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法制素养,逐步形成“知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努力使我校成为学法、用法、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楷模,特制定我校教师“六五”学法用法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理论,坚持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教、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促进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法律培训、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教师学法、用法、执法能力,加快我校领导和教师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教师特别是学校校长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教的能力。 (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重点掌握有关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自学体制,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与教师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把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我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

(四)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和配合开发区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橱窗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主要抓好以下内容的学习: (一)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 (三)学习与教育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依法行政知识读本》等。 学校校长学习法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管理好学校的各项事务,把各项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教师法律学习要采取自学、集体学、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主要以自学为主。利用周二例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4学时,年内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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