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大会决定
通报党员处分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通报党员处分代表⼤会会议记录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部⼤会讨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报党委、纪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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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党员处分代表⼤会会议记录范⽂⼀ 时间:2006年3⽉1⽇ 地点:x x中学会议室 出席:(实到党员姓名) 请假:(具体党员姓名,请假的原因) 列席:(具体姓名) 主持:钟x x(党⽀部书记) 内容:讨论罗x x违纪的处理问题 记录:李x x ⼀、⽀部书记钟x x说明开会议题(讨论对罗x x党纪处分问题),通报⽀部应到⼈数、实到⼈数、请假⼈数。
其中正式党员x ⼈、预备党员x⼈。
⼆、区纪委x同志介绍罗x x所犯错误简要案情(街道、中⼼镇、局、公司⾃办案件由发案单位纪委或纪⼯委介绍案情)(内容略)。
三、⽀部书记钟x x组织学习有关党章、党纪条规(内容略)。
四、罗x x向⼤会作检查或申辩(内容略)。
五、与会党员对罗x x开展批评(内容略)。
六、⽀部书记钟x x:经⽀委会研究,对罗x x所犯错误 提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意见,请本⽀部有表决权的党员举⼿表决。
同意给予罗x x开除党籍处分的请举⼿(清点⼈数,并记录),弃权的请举⼿(清点⼈数,并记录),有其他意见的请举⼿(清点⼈数,并记录)。
七、⽀部书记钟x x宣布表决结果及讲话(内容略)。
⼋、党委(或党⼯委)领导讲话(内容略)。
九、区纪委x同志讲话(街道、中⼼镇、局、公司⾃办案件可不需此程序)。
(内容略)。
说明: ⼀、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情况,特别是每个党员的发⾔内容。
⼆、会议记录⽤钢笔书写,不要打印。
三、如犯错误的党员本⼈未能到会,会议记录应如实记录,并说明不能到会的原因。
通报党员处分代表⼤会会议记录范⽂⼆ 时间:2014.7.15 地点:XX村党员活动室主持⼈:XXX 记录⼈:XXX 出席⼈:党员等62位 列席⼈:镇⼯作⼈员 会议内容: 主持⼈:今天召开党员⼤会主要是讨论对XXX、XXX两位党员违反计⽣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工作流程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工作流程一、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接到上级纪委关于违纪党员处理的通知和相关材料后,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召开党支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审阅违纪党员的相关材料,学习相关党纪条规,讨论酝酿,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支委会处理决定。
(二)党支部指定专人起草支部大会的议程,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草拟党纪处分的决定文稿。
(三)党支部书记与违纪党员谈话,帮助其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同时向违纪党员说明享有的权利,听取本人对党纪处理的意见或申辩。
(四)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的,各党小组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准备情况。
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派人参加会议,予以指导。
二、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处分问题,党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应参加,如果支部书记是违纪党员,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如果无支部副书记,上级应派人主持会议。
党员因病、因事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支委应征求其对违纪党员处理的意见,在会议讨论时,应将其意见在会上反馈,但在表决时,不能把他们的意见算成赞成或反对票,也不能计入实际到会人数计算到会率。
违纪党员原则上应参加党支部大会。
以下五种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外出工作(务工)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三、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议题,报告本支部党员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列席人数、缺席人数。
实到会党员人数达到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方可宣布开会。
(二)介绍违纪党员的违纪事实和性质,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什么讨论决定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其程序要根据处分轻重及受处分党员职务的情况确定:
给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多数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党章关于处分违纪党员程序的规定

党章关于处分违纪党员程序的规定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
一般程序即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特殊程序即在特殊情况下,由县级(含)以上党委、纪委直接决定党员的纪律处分。
实践中,对企业、农村、机关、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中的普通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履行一般程序的比较常见。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程序下,临时党支部没有处分决定权。
临时党支部由执行某项临时任务的党员组成,党员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
他们的组织关系仍在原来的党组织。
由于临时党支部在组织上的临时性,它所担负的任务与正式党支部的任务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临时党支部没有对违纪党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权,因此不能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
确需给违纪党员处分的,可以临时党支部名义将该违纪党员的违纪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上级党组织或转交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由他们决定是否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及给予何种处分。
对于担任较高职务的党员,多数是按特殊程序办理的。
例如,省纪委审查副厅级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由省纪委直接决定其纪律处分,并报省委批准,不走支部大会决定程序。
特殊情况是指哪些情况?1996年中央纪委《关于对党章第四十条第一款所称的“特殊情况”如何理解的答复》明确规定,“特殊情况”包括:(1)秘密程度较高,不宜由基层党组织讨论的;(2)所在的基层党组织瘫痪,或该基层党组织领导人同违纪问题有直接牵连的;(3)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拒不处理或故意拖延不作处理的;(4)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撤销或合并,无法作出处理的;(5)跨地区、跨单位的案件需由共同的上级党组织作出处理的;(6)遇到各种紧急情况,需要迅速作出处理的;(7)其他省级或省级以上党组织认为必须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的情况。
讨论党员违纪处分的支部会议记录

讨论党员违纪处分的支部会议记录xx镇xx村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记录时间:xx年xx月xx日地点:xx 参会人员:xx、xx、xx等
主持:xx 记录:xx 会议内容:关于xx违纪行为的处分问题
一、xx讲话:
今天请支部成员聚在一起开个会~就xx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违反xxx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纪进行讨论~并对他的问题怎么处理请大家用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
二、违纪党员向大会做检讨:
三、到会党员发言:
各位党员的发言一一登记。
四、大会表决:
用票决形式进行表决。
五、XX同志宣布表决结果:
会议应到xx人~实到xx人~建议给予警告处分的xx人~建议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xx人、建议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的xx人~建议留党察看的xx人、建议开除党籍的xx人。
根据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支部决定给予xx同志xx的处分。
xx村党支部
xxxx年X月X日。
党支部对开除党籍的处理程序

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多数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开除党员会议记录_党员开除党籍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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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开除党员会议记录范文篇一时间:XXXX年 7月2 日地点:郊区供电所会议室主持人:王明东记录人:姚凤军参加人:张勇、张占才、郭守义、冯振武、李一明、荆玉山、聂小东、包满都拉。
缺席人:无列席人:无会议主题:“ 1 、学习新党章内容;2 、确定张宏美、李冬雪两名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
” 会议内容:主持人(王明东支部书记):同志们,根据党支部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郊区供电所党支部党员大会,郊区供电所党支部共有党员10人,应参加会议人数10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10人,没有缺席人员,下面开始开会,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个是学习新党章内容,另一个是确定张宏美、李冬雪两名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
下面,由我带领大家先学习一下新党章的内容。
一、党章的重要性 1 、学习党章是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根本要求;2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3 、党章是党员终身遵守的行为觃范;4 、维护党章权威,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党章的发展历程及新党章党章是党在理论、政治、组织上成熟程度的具体体现(一)党章发展历程的回顾: 1921年7 月,通过《中国共产党纲领》,兼有党的章程的作用。
1922年中共二大召开(会址之一: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诞生。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1 9 2 7 年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1 92 7 年 6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
1928年6 月18 日至7 月11 日,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
党员开除党籍决议

党员开除党籍决议开除党籍是对党员的最高惩罚,那么关于党员开除党籍的决定怎么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员开除党籍决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党员开除党籍决议范文一月4日下午14时30分,xx党支部在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27人,实到24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xxx在外地服刑,会上宣读了xx省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宣读xxx所犯企业公司受贿错误的事实材料,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提请支部大会审议。
经大会举手表决,22名党员一致同意给予xxx开除党籍处分。
xx公司党支部年8月4日党员开除党籍决议范文二 ***,男,汉族,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下洋山村人,1949年3月18日出生,1971年10月23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小学文化程度,1985年至2010年任下洋山村出纳。
农民。
010年10月份,时任下洋山村出纳的***因被手机中奖诈骗,在村主要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0月11日将由其本人保管的30000元人民币村集体资金汇给一诈骗犯林小雄;后又在10月12日,私自从村集体账户中以造桥为由提取人民币100000元,分笔汇给诈骗犯林**和戴**。
案发后,张本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与2010年10月15日、16日,将其挪用的村集体资金130000元人民币交还村集体。
***身为党员却挪用村集体资金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例》第九十九条和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街道党工委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研究,并报区纪委常委会于2011年9月23日讨论批准,决定给与其开除党籍的处分。
本决定自2011年9月23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后向区纪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年10月8日党员开除党籍决议范文三张**,男,汉族,高中文化,1959年1月30日出生,003年11月入党。
1978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基地第二炮兵服兵役;1980年10月在周奋乡仲北村西寨务农;1988年7月在周奋乡仲北村西寨办轴承厂;2004年10月在上海市打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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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大会决定张某,男,1960年8月生,汉族,大专文化,上海市××区人,1979年4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任××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2008年3月暂停执行××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2006年5月15日,张某受××区四方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李某所托,将李某提供的人民币50万元送给××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某,并言明此款系李某所送,还告知了李某希望在承接工程时继续得到他支持的意图,黄某听明情况后收下了钱款。
2008年1月上旬,张某得知××区纪委正在对黄某进行调查,为掩盖其帮助李某向黄某行贿一事,于2008年1月20日将自筹的50万元还给了李某,并告诉李某系黄某归还。
事后,张某将还款情况告知了黄某,黄某承诺今后归还这笔钱款。
案发后,张某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作了较深刻的书面检查。
张某身为党员干部,为帮助请托人李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替李某向国家工作人员黄某进行贿赂,并在上级调查黄某时,替黄某还给李某行贿款50万元,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其与李某共同行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区货运管理所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的处分。
同意支部决定。
张某2008年4月30日中共××区货运管理所支部委员会(印章)支部书记:x x x(签名或盖章)2008年4月30日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意见××区交通局纪委:我货运管理所副所长张某,于2006年5月15日受区四方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李某所托,将李某提供的人民币50万元送给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某,并言明此款系李某所送,还告知了李某希望在承接工程时继续得到他支持的意图,黄某听明情况后收下了钱款。
2008年1月上旬,张某得知区纪委正在对黄某进行调查,为掩盖其帮助李某向黄某行贿一事,于2008年1月20日将自筹的50万元还给了李某,并告诉李某系黄某归还。
事后,张某将还款情况告知了黄某,黄某承诺今后归还这笔钱款。
张某的行贿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2008年4月30日区货运管理所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的处分。
本支部共有党员20人,到会18人,有表决权的17人。
经表决,同意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有15人,不同意的有1人(张某),弃权的有1人。
现送上区货运管理所党支部《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大会决定》及有关材料,请审核。
附件: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大会决定及支部大会记录中共××区货运管理所支部委员会(印章)支部书记:x x x(签名或盖章)2008年4月30日上海市××区货运管理所×货运[2008] ×号关于给予张某行政开除处分的意见××区交通局监察室:我货运管理所副所长张某,于2006年5月15日受区四方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李某所托,将李某提供的人民币50万元送给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某,并言明此款系李某所送,还告知了李某希望在承接工程时继续得到他支持的意图,黄某听明情况后收下了钱款。
2008年1月上旬,张某得知区纪委正在对黄某进行调查,为掩盖其帮助李某向黄某行贿一事,于2008年1月20日将自筹的50万元还给了李某,并告诉李某系黄某归还。
事后,张某将还款情况告知了黄某,黄某承诺今后归还这笔钱款。
张某的行贿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纪律,根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2号)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经2008年4月30日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建议给予张某行政开除处分。
附件:××区货运管理所所长办公会议记录××区货运管理所(印章)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主题词:政纪处分行政开除张某意见××区货运管理所2008年4月30日印共印6份关于张某行贿案件的审理报告根据××区纪委2008年2月2日转来关于我局下属单位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张某涉嫌违纪的线索和领导批示,局纪委组织人员进行了初步核实。
3月18日,局纪委和局监察室分别报经局党委、行政批准予以党、政纪立案,并组成了调查组。
调查组《调查报告》认为:张某身为党员干部,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已构成违纪。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同时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张某替黄某归还李某的50万元违纪款予以没收。
4月18日,调查组将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移送我审理小组审理。
审理小组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有关情况作了补充调查,并听取了张某本人的意见。
现将审理情况报告如下:张某,男,1960年8月生,汉族,上海市××区人,大专文化,1979年4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任××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
2008年3月20日,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暂停张某执行××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一、主要违纪事实1、关于张某替李某送给黄某50万元人民币的问题2006年5月,××区四方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李某为感谢××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某在业务工作中的帮助,并为能继续承接本区的其他工程,欲送给黄某50万元人民币。
李某顾虑其与黄某的关系尚不足以使黄某接受这笔钱款,于是请求他与黄某的共同朋友、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张某代为转送这笔款项。
张某系黄某原部下,与黄某个人关系密切,他听了李某的要求后,感到如果不是自己亲自去送钱,黄某是不可能收李某钱的,于是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2006年5月15日下午,李某开车送张某至区建设委员会办公楼下,由张某单独上楼到黄某办公室会见黄某。
张某向黄某送上人民币50万元,并言明此款系李某所送,还告知了李某希望在承接工程时继续得到他支持的意图,黄某听明情况后收下了钱款。
另,黄某在××区纪委找其谈话时交代:“如果不是张某亲自去送钱,自己是不可能收李某钱的。
”2、其他相关问题2008年1月上旬,张某从黄某处得知区纪委正在对黄某进行调查,为掩盖其帮助李某向黄某行贿一事,于2008年1月20日将自筹的50万元还给了李某,并告诉李某系黄某归还,即归还由他代李某向黄某行贿的50万元。
事后,张某将还款情况告知了黄某,黄某向张某表示感谢,并承诺今后归还这笔钱款。
在局纪委找李某调查谈话后,李某于2008年2月25日向本委上交了张某替黄某归还的50万元贿赂款。
另从区纪委处了解,黄某在区纪委调查过程中,于2008年2月20日上交了李某转托张某向其贿赂的50万元,区纪委于2008年4月20日正式予以没收。
对以上事实的认定,审理小组与调查组基本一致,由张某、李某和黄某等人的谈话笔录和张某本人的交代等证实。
二、本人态度案发后,张某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承认了有关的错误事实,并作了较深刻的书面检查。
三、审理助辩情况4月21日,审理小组将《被调查党员权利告知书》和《聘请助辩人告知书》送达张某本人。
张某未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提交《党纪案件助辩委托书》,放弃了委托助辩申请权。
四、所在单位意见区货运管理所党支部于2008年4月30日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
区货运管理所于2008年4月30日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建议给予张某行政开除处分。
五、定性及处理意见调查组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介绍贿赂,建议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给予张某政纪处分。
审理小组经审理,不同意《调查报告》的定性处理意见。
审理认为:党员介绍贿赂违纪行为,是指党员在在请托人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促使行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明知“如果不是我亲自去送钱,他是不可能收李某钱的”(见审理谈话笔录),仍亲自替李某送钱贿赂,其行为远远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联系、沟通(黄某的交代也印证了这一点),应按共同行贿行为定性处理。
理由如下:党员共同违纪,是指2个或者2个以上党员员共同故意违纪的行为。
构成共同违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要件。
该违法违纪行为必须由2个或者2个以上的主体实施。
2、主观条件。
各违法违纪行为人具有共同的故意,即各行为人已互相认知是在共同进行某一违法违纪行为,并对行为结果的发生都抱希望的态度。
3、客观要件。
构成共同违法违纪的各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违法违纪的行为。
各违法违纪行为人在实施共同违法违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在总体上都是为了实现同一目标,都是为了达到同一个目的,从而紧密联系,有机配合,各自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是整个违法违纪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
在发生危害结果时,每个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人所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都与发生的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联系。
本案中,张某和李某均系中共党员,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张某明知李某的意图,仍帮助其实施,李某负责出行贿用的钱款,张某负责去送行贿的钱款,其中存在着分工的不同,但行贿的目的则是同一的,系典型的共同行贿违纪。
审理认为:张某身为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为帮助请托人李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亲自替李某向国家工作人员黄某进行贿赂,在得知黄某被区纪委调查时,又自筹资金主动替黄某还给李某行贿款50万元,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扰乱案件的调查,属于行贿情节严重。
本案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在查处过程中,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审理小组讨论,同意区货运管理所党支部的意见,建议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
同时根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2号)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同意区货运管理所意见,建议给予张某行政开除处分。
本案的贿赂款为50万元,已由黄某上交,并被区纪委于2008年4月20日正式予以没收。
李某于2008年2月25日向本委上交的张某替黄某归还的50万元,属重复上交,予以没收的法定依据不足,因此,建议将张某替黄某归还李某的50万元发还张某。
另外,张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