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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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首都和企业的稳定,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凡公司成员单位(含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事业部和国有参股企业)均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维护稳定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维护稳定是各级党政领导的共同责任。

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维护首都和企业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将维护稳定工作作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全面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主责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参与的大维稳工作格局。

第五条公司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是公司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公司维护稳定工作,并对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负总责,各级党政领导共同承担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维护稳定工作的相应领导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对维护本部门和本系统稳定工作承担具体领导责任。

第七条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主要职责包括:(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公司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将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把确保稳定作为任期目标和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为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院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院区,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综治委“关于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赣发[2004]24号)文件精神,现就院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领导责任划分(一)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全院各党政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单位(部门)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坚持从政治和战略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认真执行综治方针政策、原则和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和院会综治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贯彻落实。

3、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发展和保平安统一起来,在作决策、上项目、搞建设、办事情上都要充分考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筹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和谐稳定环境中发展院会各项事业。

4、健全综治维稳组织网络,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5、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6、全面推行综治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7、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职责,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实施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规划,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经常化、制度化实施综治工作例会制、要情报告制、督查督办制,建立健全“零报告”等制度。

8、贯彻执行年度综治工作述职报告制,并纳入综治专项考评项目,列入责任人政绩考核档案。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各单位(部门)一把手是综治、维稳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综合治理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

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政治、法律、行政、社会、教育等多种手段的综合优势,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各级政府应当设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2.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3.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设立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4. 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1. 预防违法犯罪。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管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

4.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

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其重新犯罪。

5. 保障群众权益。

加强民生保障,关注困难群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6. 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综合治理工作数据的共享,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效率。

3. 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的社会问题,提升社会治安水平。

4.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合力。

事业单位综治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综治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综治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综治管理制度范第一章综治管理制度的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综治管理,促进组织、人员和资源的合理合法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综治管理是指在事业单位内开展一系列综合性的治安、稳定和服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纪律教育、专项整治等。

第四条综治管理的目标是保障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为建设和谐安全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创造条件。

第五条我单位将遵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综治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为了有效地开展综治管理工作,我单位设立了综治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综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及评估工作。

第七条综治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综治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隐患排查和整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第八条综治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九条综治管理部门可以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治管理工作。

第十条综治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领导层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综治管理制度的内容第十一条综治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安,守法办事,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综治管理应当强化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预警和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综治管理应当强调团队协作,推动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

第十四条综治管理应当注重日常工作的细致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程序,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第十五条综治管理应当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管控,做好安全巡逻和警戒工作,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员工和单位财产的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连浩特市妇女联合会
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责任书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订本年度目标责任书。

1、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将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有具体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

健全科室负责人负总责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人员。

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每月要有2期工作简报,年内要有1篇以上调研文章。

2、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二连”活动,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不断推进单位防控体系建设,确定年内不发生治安安全等灾害事故。

3、避免因片面、盲目发展而引发社会不稳、人心不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即使进行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发生。

4、维护国家安全。

健全国家安全机制,建立集”情报、打击、防范、应急“一体化工作机制,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的案(事)件;加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认真开展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不发生重点人员失控漏管,不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

5、积极开展三月份综合宣传月和九月份建设宣传月活动,加大普法教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市妇女联合会主要领导市妇女联合会科室负责人
签名:签名:
2013年4月1日2013年4月1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一、建立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局长、党委书记XXX同志任组长,李XX、XXX、XXX、王XX、XXX任副组长。

王XX同志负总责,XXX同志具体负责市直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内部的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XXX同志负责文化市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自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政工科,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内部的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维稳日常工作。

各科室科长积极配合做好本系统和分管领导安排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

党委、各党支部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办事机构,落实岗位职责。

二、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持治安良好,做到“六无一不”:即无政治案件;无“法XX”练习者进京上省闹事;无非法游行示威、停工、停课、停市事件;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闹事和械斗事件;无因国家工作人员方法简单、处事不当、不公或违法乱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给上级添乱子;确保治安秩序良好,实现“三无”:无各类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干部、职工、家属子女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反恐怖工作,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走访活动。

增强国家干部与人民群众的亲密关系。

三、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普法学习考试,教育干部职工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团结同志,诚实待人,杜绝打架斗殴相骂和派性行为,共建文明单位。

四、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杜绝火灾发生。

采取各种措施,人防、物防、技防,确保平安。

五、对省、市区领导批办的重大信访案件不扯皮、不推诿,积极办复。

六、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节假日前一天各二级单位必须把值班安排表送到局政工科。

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

七、定期对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进行检查。

八、制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单位维护社会稳定规章制度

单位维护社会稳定规章制度

单位维护社会稳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维护社会稳定是所有员工的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是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是全面做好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和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单位内部和谐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六条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是全体员工共同承担,领导干部应当起到表率作用,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组织实施,一线员工应当积极宣传和执行。

第二章危机管理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危机管理机制,明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及协调措施。

第九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做好危机公关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疑虑,维护单位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社会稳定维护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社会稳定的预防工作。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与公益活动,增强单位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和融合。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等社会稳定维护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处置来访事项,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章法律规范第十八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法违规。

综治责任管理制度

综治责任管理制度

综治责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和完善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更好地发挥综合治理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治理责任管理制度是指基于综合治理的理念和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明确综合治理的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并加强对各方责任的监督和考核,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进行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综合治理责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级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履行综合治理的职责,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综合治理责任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组织和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五条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

第六条国家机关是指具有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

第七条地方政府包括省级、市级、县级、乡级等地方政府。

第八条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等。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十条个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组织和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确定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并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

第三章责任义务第十二条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综合治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三)加强宣传和宣传,提高居民的综合治理意识;(四)推动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五)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综合治理的解决方案;(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和统计汇总等工作;(七)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

第十三条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以下义务:(一)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建立综合治理的有效管理机制;(三)加强与各方责任主体的交流和协作,加强综合治理的合作;(四)严格执行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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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3-10-8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了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司稳定,保障公司的经营顺利进行,明确维稳综治岗位职
责,强化维稳综治管理,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公司各级维稳综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引用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广州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 维稳综治责任制
规定了组织或人员在维护稳定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责任的规章制度。

4组织机构及各级人员职责
4.1 组织机构
4.1.1设立公司维护稳定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4.1.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部,负责日常工作。

4.1.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并编制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络图。

4.2职责
4.2.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4.2.1.1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2.1.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制定公司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颁布日期:2013-10-8
4.2.1.3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形成群防群治网络;4.2.1.4检查、指导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2.1.4审批各项综治制度,迎接上级对公司的维稳综治的各种考核、检查;
4.2.1.6协调解决公司内重大综治案件,负责综治应急预案审批、演练等;
4.2.1.7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

4.2.2综治委主任主要职责:
4.2.2.1为公司维稳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4.2.2.2贯彻当地政府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制本单
位的实施方案;
4.2.2.3领导、组织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因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造成消极的影响;
4.2.2.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组织,严密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和防范其他违法犯罪的工作;
4.2.2.5组织落实党员干部及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4.2.2.6参与当地政府及XX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4.2.2.7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时,组织力量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2.8依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工作;
4.2.2.9组织与各科负责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对各科综治责任人进行考核;
4.2.2.10组织维稳综治检查,落实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4.2.3综治委副主任主要职责:
4.2.3.1为公司维稳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协助综治委主任贯彻当地政府
颁布日期:2013-10-8
及广汽集团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
4.2.3.2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因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造成消极的影响;
4.2.3.3协助综治委主任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和防范其他违法犯罪的工作;
4.2.3.4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落实党员干部及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4.2.3.5参与当地政府及XX街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
4.2.3.6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与部门负责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4.2.3.7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维稳综治检查,落实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4.2.3.8负责公司武装保卫工作,完成征集义务兵任务,并做好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4.2.4各科综治责任人主要职责:
4.2.4.1负责科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公司维稳综治制度的学习,并监督执行;
4.2.4.2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并组织实施;
4.2.4.3组织、协调科内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形成群防群治网络;
4.2.4.4检查、指导科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2.4.5协助公司征兵工作办公室做好科内征兵宣传、登记、体检等工作;
4.2.4.6对科内发生的综治案件负管理职责,并协助综治办做好调查及处理工作。

4.2.5各科综治联络员主要职责:
4.2.4.1向科内同事宣讲公司维稳综治制度,传达公司各种综治信息;
4.2.4.2按照参加综治办召开的各种综治会议,并按照会议要求执行相关;
4.2.4.3组织科内按照综治办的要求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4.2.4.4检查科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科内租房同事的登记及变更;
颁布日期:2013-10-8 4.2.4.5好科内征兵宣传、登记、体检等工作的安排;
4.2.4.6协助综治办做好科内发生的综治案件调查及处理工作;
4.2.4.7负责公司对科内的综治考核,参加公司组织的综治检查,对考核、检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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