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1. 引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指总包单位将某项或某几项劳务工作和工程量备料工作委托或交由分包单位承包、组织实施的一种合作方式。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降低分包风险,提高分包效益,需要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 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为了保证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如下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 分包合同的签订分包工程的工作范围和工程量。
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进度要求。
分包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分包工程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责任事宜。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条款等。
4. 分包管理的要求为了保证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分包管理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施工质量达标。
分包单位必须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5. 分包工程的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分包工程必须完成按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验收时,总包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
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及时支付分包工程的报酬。
6. 分包工程的违约和纠纷处理终止合同并解除合同关系。
要求分包单位进行返工或赔偿。
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起诉。
7. 结束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要求和合同制度,可以有效规避分包风险,保障分包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参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 、工程分包的分类:(1)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者部份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者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商议议标等。
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
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上,不超过100 万元的,专业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 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 劳务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 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分包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施工分包计划和方案;2. 制定分包合同和协议;3. 监督分包单位施工并进行验收;4. 协调分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5. 处理分包单位的纠纷和异议。
三、分包管理1. 选包原则按照招标规定和资质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
2. 签订合同与选定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量、价格、质量要求、工期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 施工计划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总体计划和进度计划制定分包施工计划,定期报告项目部审批。
5. 施工过程管理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后,项目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部分应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7. 保养维护项目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分包费用管理1. 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支付分包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给分包单位。
2. 结算支付项目部对分包费用进行结算,经分包单位确认后支付。
3. 税务管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税务管理。
五、安全管理1. 安全保障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施工。
2. 安全检查项目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部应组织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工程安全。
六、质量管理1. 质量要求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分包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2. 质量检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质量验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进在建工程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主题词:工程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办法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8月18日制发校对:内发90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工作,适应“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司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股份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和公司《关于推行“区域化管理与项目法施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10修订版)》、《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合同,是指为工程施工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工程分包)所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承包工程后,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劳务分包)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区域管理机构/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独立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国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国际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防止合同纠纷发生;工程分包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分包合同的执行, 特建立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技术服务分包合同等提出执行要求。
2、范围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和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期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包括:设备材料类采购合同、建安类分包合同、设计类委托合同、咨询服务类,以及其它类采购合同。
3、实施与控制3.1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2全面履行公司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兑现投标承诺,确保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3.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传真、信函、通知、对账单、会议纪要、变更文件、补充协议、索赔报告等资料应由专人管理。
3.3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文件资料或进行合同付款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正规收据或发票。
3.4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积极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收集的证据应能充分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和程度。
3.5项目部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催款通知或其他书面资料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
3.6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向法院的调查人员提供项目资料或信息。
3.7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3.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3.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4、项目部人员职责4.1项目经理职责4.1.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4.1.2.项目范围内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合同的履行。
4.1.3.建立健全项目部合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要求。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1.1为规范工程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劳务分包管理水平,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3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劳务分包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4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劳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2.1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要,将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明确告知乙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2乙方应根据自身资质和实力,选择合适的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3甲方应对乙方的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3.1甲方与乙方应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2)劳务分包价款及支付方式;(3)劳务分包期限;(4)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5)劳务人员培训和考核;(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7)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3.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价款,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劳务服务。
3.4甲方应对乙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3.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劳务人员,并对其进行管理和调度。
3.6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变更和解除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劳务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价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5.1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一、总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行为,保障各方利益,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合同签订与履行1.分包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工程的范围、内容、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2.分包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期,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分包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并及时与总包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4.若分包单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总包单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监督1.总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情况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3.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支付管理1.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节点进行工程款项的申报和结算。
2.总包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并保证支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若分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相关结算材料或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总包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并要求分包单位进行整改。
五、安全与环保管理1.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问题。
2.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六、违约责任1.若分包单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或质量无法满足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支付工程款项或者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当事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与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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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局《经济类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集团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经理是授权范围内分包合同签订的决策者。
第四条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集团施工合同范本的制定、完善和修改;指导、监督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基础工作,检查集团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对集团分包合同管理进行有效控制。
第五条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的分包合同签订手续及分包合同资料的保管,以及所属项目部的合同审批、建立合同台帐、检查、考核、重大合同全过程的参与及备案;负责分包合同内容、单价的监管;负责以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纠纷的协调。
第六条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资料报批、签订手续及合同资料的保管。
第三章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与合同管理要求第七条签订分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主合同是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对工程分包的要求应遵循与主合同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授权委托制度分包合同一般由投标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字,如因工作需要由项目其他人签字的,必须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第九条实行谈判权、审批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所有分包合同均须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后方可签字盖章。
分包合同只有确认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合格的,才能由各单位给予合同编号并存档,做到各单位不审批,项目不签订;合同不编号,项目不结算。
第十条分包合同归口管理制度一、为明确责任,使科学规范管理有效贯穿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分包合同的归档部门为各级计划经营部门。
二、分包方的选择、评定及管理按照《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执行。
三、分包合同签署(一)分包合同谈判必须由我方三人以上参与,并做好谈判记录。
(二)起草合同应遵循施工合同范本,除集团计划经营部外其他单位均无制定分包合同范本的权利,范本中规定不能删改的内容,不经过集团计划经营部的书面同意,各单位均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对集团《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应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审批。
(三)合同起草后应由项目经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计划经营部按照各部门意见修改后,按相关程序上报。
(四)分包合同审批管理1.分包合同:工程分包金额1500 万元以下的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报各单位审批,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各单位备案;工程分包金额1500 万元及以上的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报各单位审核后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和集团高管层相关成员审批,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并由各单位将最终签订的合同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
2.分包补充合同:由于原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工程数量增减、价格调整等原因需要对原合同进行补充修改的,项目经理部必须上报公司审批;累计调整金额300 万元以下的补充合同,项目经理部上报各单位审批,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各单位备案。
累计调整金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补充合同,项目经理部报各单位审核后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和集团高管层相关成员审批后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并由各单位将最终签订的补充合同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
(六)审批意见应简单明了,书写清晰。
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将审批意见反馈项目经理部合同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七)合同编号编号由集团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编号,对各种经营合同应建立合同台帐,统一编号。
一份合同只有一个编号,不得有几个编号或者出现一个编号下有几个合同的现象。
工程类别代码:如:GCLWHT(工程劳务合同)GCCL HT (工程材料合同)GCZLHT(工程租赁合同)QTHT(其他合同)年份代码:指合同签订年份的数字如2010年表示2010编号代码:该项目均按照上述规则,从01、02……n不分年度统一开始连续编号至工程结束女口:张承项目2010年签订第三份工程劳务合同编号为:ZCXM —GCLWHT —2010—03(八)承诺书制度。
所有在建工程的分包方都应签订《承诺书》,承诺人与承包人名称应保持一致。
承诺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先签订承诺书,再签订施工合同。
(九)合同签署。
合同按审批后的意见进行修订,各单位审核并给予合同编号后才能签署。
(十)保密原则。
合同文件不得对外复印、流散。
合同单价、计量数量、变更索赔情况不得对外传播。
合同单价应有费用分析说明,费用分析说明仅提供给本单位合同主管领导参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开。
各单位总经理对合同信息保密工作负总责。
(十一)合同的交底:项目合同部负责将合同内容交底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技术人员,交底内容中一定要隐去分包单价等重要信息,交底应留有书面记录。
第十一条合同备案对项目部签订的合同要实行备案制度,由项目合同部按合同类型分别填写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履行情况记录表,并附合同原件和重要过程资料(如:合同谈判记录、合同审核表(项目级)、合同审核表(各单位)、合同审批表(集团级)、合同交底资料等)。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签订应至少三份原件,在项目和公司分别留存,项目合同部负责将一套原件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存档,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应留存一份副本,作为收取或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章备案各项目部印章的刻制、启用、收回、注销情况按集团《印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每份合同盖章,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建档登记,防范个人行为。
第十三条合同调阅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查阅合同资料时应办理调阅手续,并填写《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四章分包合同评审及签订第十四条分包合同评审主要是对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进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评审内容包括:一、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二、分包方有无履行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能否交纳合同总额3—10%的履约保证金;三、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施工合同的规定;五、合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质量职责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六、分包工程的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是否明确;七、分包方的施工方案、过程、程序和设备的签认、审批要求是否明确;。
八、双方意见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九、合同单价是否合理,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达是否确切。
第十五条项目合同部牵头起草分包合同文本,合同双方意见一致后,必须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合同部填写《合同审核表》,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三级管理权限执行审核或审批、备案;确需对集团《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由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报集团经营管理部审批,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
第十六条分包合同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由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合同审批专用章并对修改后的合同给予编号后,返回项目合同部,由合同部报财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分包合同的交底、检查、执行和奖罚第十七条在分包合同执行前,由项目经理部合同部组织合同交底,对合同中工程内容、材料和设备供应及管理、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工程计量支付、奖罚及违约责任必须详细解读交底,合同交底在项目经营班子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现场技术员进行。
第十八条在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含集团计划经营部审批)合同的监督、检查:一、集团计划经营部会同集团有关部门检查其履行情况。
二、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监督其履行情况。
三、项目部合同负责人管理其履行情况。
第十九条未在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或集团所属各单位各级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并执行。
第二十条集团计划经营部和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定期或随机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严格按本办法规定上报、评审、签订合同,有效规避合同风险,对集团合同管理做出贡献的项目将给予项目主管领导和合同主管部门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500元/次的奖励;对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评审、签订合同对集团经营造成风险的项目,将对项目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门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集团计划经营部审核意见修订合同,对项目经理处罚3000 元/次,项目总工2000元/次;对于双方签字的分包合同应严格相关条款,对于执行不力的合同将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5000—10000 元每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合同,集团计划经营部协同审计监察部将依据集团有关规定对合同当事人、相关监管人(经营负责人、合同审核人、合同管理员)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罚款、调换岗位、开除公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分包合同的计量支付具体操作见《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第六章合同管理资料的表格填写第二十三条集团、各单位、项目三级实行统一合同台帐,《分包合同用印记录》、《分包合同审核表》、《分包合同交底记录》《分包合同管理台帐》、《分包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分包合同报结单》。
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签订和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合同报结单》。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后严格依签约履行,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
如确需变更或解除,不论是哪一方提出,均应按合同审核程序,经审核后决定。
第二十六条经协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已达成一致意见的,要以书面方式明确,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的上报权限按集团《三级管理权责划分》相关内容执行。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以规避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必须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分清债权债务。
第八章分包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八条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争议由该单位的相关业务部门及法律事务部或具有法律职责的部门负责解释。
解决不了时或无法解释时,应及时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法律事务部,由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制定对策。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ZZLQJT —JL—JYB —HS(X)/(G)/(J) —分包合同审核表(项目级)/(公司级) /(集团级)附件2: ZZLQJT —JL—JYB —HB —分包合同报结单附件3:ZZ LQJT —J L —JYB —HY —分包合同用印记录附件4: ZZLQJT —JL—JYB —HJ—分包合同交底记录附件5: ZZLQJT —JL —IYB —HZ—分包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附件6:ZZLQJT —JL—JYB —HD —分包合同登记台帐附件7:ZZLQJT —JL—JYB —LB —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统计表附件8:ZZLQJT —JL—JYB —FD—工程分包单价汇总一览表附件1—1: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审核表(项目级)附件1—2: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审批(核)表(公司级)附件1—3: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审批表附件2: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报价单填报单位:ZZLQJT —JL —JYB —HB主管部门经理: 合同管理员:附件3: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报价单附件4:分包合同交底记录附件5:郑州路桥集团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附件6:郑州路桥集团合同登记台账ZZLQJT —JL —JYB —HD附件7:附件8:编制: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统计表ZZLQJT —JL —JYB —HD附件8:郑州路桥集团工程分包单价汇总一览表ZZLQJT —JL—JYB —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