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桂新公共汽车一体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18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18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18号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4日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市区融合发展,理顺公交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公共交通资源,进一步推动市区公交企业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经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为导向,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理念,遵循“市级统筹、分级承担、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原则,在市、区公交企业前一轮整合的基础上,推进深度融合,实现市区公交线网、公交场站一体化运营,建成与市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公交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主要内容(一)组建新市公交集团。

市国资委牵头对市公交集团柯桥有限公司、市公交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拟划转的资产和债务进行专项审计,柯桥、上虞两区分别将持有的公交企业线路运营相关资产(建筑物除外)划转市公交集团,划转资产账面净值的等额债务由市公交集团承担,人员成建制划转,在此基础上组建新市公共交通集团(以下简称“公交集团”)。

公交集团主要履行集团的发展规划、干部人事、财务融资等职能,负责市区公交线路的统筹运营和子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确保集团各公交运营子公司均衡发展。

公交集团内部设立3家打破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子公司,具体负责公交日常运营服务、安全等经营管理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2010〕11号),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结合《珠江三角洲各市实施〈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分阶段实施,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主要通过规划引导、住有所居、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5方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二)分期目标2010年目标:市、区要成立两级创建宜居城乡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相关的专项实施方案。

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加以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宜居城乡考核任务。

2012年目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平新城建设的决定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平新城建设的决定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平新城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佛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平新城建设的决定(佛发〔2011〕6号)东平新城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强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为全面加快东平新城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环境再造,提升佛山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民富市强、幸福佛山”,作出如下决定。

一、抢抓机遇,全力加快东平新城建设2002年,广东省委作出把佛山建设成为广东省第三大城市的重要战略决策。

借助佛山行政区划调整的难得机遇,我市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奋斗目标,确立了“2+5”组团式城市发展模式,决定将位于中心组团中南部的东平新城建设成为佛山现代化大城市的标志性地区。

7年多来,东平新城规划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建成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以及世纪莲体育中心、佛山新闻中心等一批标志性建筑,初步展现新城雏形。

但是,总体上看东平新城建设进展还不够快,现代化大城市核心区的地位和功能还没有真正形成,影响了佛山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的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是佛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要求佛山在加快推进广佛同城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等三个方面取得突破,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进程中走在全省的前面。

当前,佛山正处在工业化转型、城镇化加速、国际化提升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通过新城建设展现佛山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大城市形象。

加快东平新城建设,是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佛山“强中心”战略的核心,是实现城市转型的重中之重,不但有利于中心城区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而且有利于增强中心组团对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佛山城市品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佛府办函[2016]644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09
【实施日期】2016.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6]6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关村南通市台州市新乡市佛山市列为我委综合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89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朱伟市长
召集人:蔡家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张朝志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改革办主任蒋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海文禅城区区长
郑灿儒南海区区长
彭聪恩顺德区区长
黄棋泰高明区区长
陈英文三水区区长
万志康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江启强市财政局局长
胡学骏市科技局局长。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中心组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佛府办[2008]13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中心组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佛府办[2008]130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中心组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中心组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佛府办[2008]130号)禅城、南海、顺德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鉴于领导小组成员变化较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佛山市中心组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陈云贤(市长)副组长:邓伟根(副市长)成员:何国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开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东平新城管委会主任)梁维东(禅城区区长)区邦敏(南海区区长)李亚娟(顺德区区长)林灼杰(市建设局局长)柳玉斌(市规划局局长)黄喜忠(禅城区常务副区长)冯XXX(南海区副区长)王干林(顺德区副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邓伟根(兼任)常务副主任:张开机(兼任)林灼杰(兼任)副主任:黄喜忠(兼任)冯XXX(兼任)王干林(兼任)成员:顾耀辉(市规划局副局长)张远航(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宰建平(市财政局副局长)麦炎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黎新华(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何小坚(市东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刘剑锋(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单云(市交通局总工程师)高春林(市建设局副调研员)吕丹苗(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国兴华(禅城区建设局局长)黎永佳(南海区建设局局长)鲁国刚(顺德区建设局局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联络员由下列人员组成:容建华(禅城区府办公室副科长)何永雄(顺德区府办公室副科长)黄秉亮(南海区府办公室副科长)萧鸿烈(市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郭福洪(市发展改革局科长)梁绍洪(市财政局财务总监办副主任)黎恒超(市交通局科长)赖楚舒(市东平新城管委会综合部负责人)江卓明(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XXX聪(市水利局副科长)谢育文(市公用事业局市政设施档案室主任)罗鹄(市规划局科员)邓伟文(市环保局科员)李东升(禅城区建设局副科长)高杰雄(南海区建设局科长)翟子意(顺德区建设局科长)中心组团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由下列人员组成:萧鸿烈(市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李东升(禅城区建设局副科长)高杰雄(南海区建设局科长)翟子意(顺德区建设局科长)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结束——。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佛府办[2011]196号•【施行日期】2011.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2011〕19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国家民政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以及我市“十二五”期间战略发展规划,结合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佛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不断提升。

(一)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逐步健全了覆盖城乡、动态管理、分类施救、与其他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臻完善。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2007年实现区级城乡统一低保标准,2008年全面提高低保标准,逐步形成了科学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各区2010年低保标准分别比统一标准后提高了10%以上;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分类施保救济制度,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并及时启动了物价异动补贴机制,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基本建立。

成立了市、区二级减灾委员会;建立了覆盖全市的灾害信息员队伍;逐步完善了市、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与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加强了应急庇护场所建设,在市、区、镇(街)三级设置了灾害应急庇护场所(2006年81个,2010年达431个);大力推进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到2010年,全市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5个)。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1•【字号】嘉政办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1日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建设高水平现代交通强市,推进嘉兴市域交通网络一体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市域公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目标要求,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发挥市域一体化交通“先行官”作用,加快公共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全市域公交资源配置,强化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公交服务辐射体系,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舒适的市域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公交出行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统筹发展、有序推进。

坚持市区与县(市)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现全市域公共交通一体化、快捷化、通勤化。

——多方联动、共建共享。

坚持部门联动、市县协同,注重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凝聚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市域公交一体化发展。

——绿色集约、融合发展。

坚持生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绿色清洁能源交通工具,促进全市域公共交通体系可持续发展。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49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49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办法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佛山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办法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相关消防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

第三条“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有国土规划、住建管理、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和通报工作机制。

第五条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的统筹、督导和技术指导。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的统一组织、督导和技术指导。

第七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辖区“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并建立工作档案;(二)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的联合执法和通报工作机制;(三)组织辖区“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四)指导相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时组织村民(出租房屋主)签订“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桂新公共汽车一体化整合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佛府办函[2010]749号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29
【实施日期】2010.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禅桂新公共汽车一体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0]749号)
禅城、南海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禅桂新公共汽车一体化整合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禅桂新公共汽车一体化整合方案
目前,我市禅桂新区域运行的公交车辆共有1124辆,其中禅城区TC公交有747辆,南海桂城镇巴(简称桂巴)108辆,南海穿越禅桂新区编码为2字头的黄巴公交(简称黄巴)有269辆,线路有102条。

禅桂新区域的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已实现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但公共汽车在管理体制、票价、车辆、线路、站亭站场和司机等6个方面还存在差异。

为提升禅桂新公共汽车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决定对以上6个要素进行整合,具体整合方案如下:
一、管理体制统一
目前,禅城公交运营管理模式为公共交通共同体(简称TC)模式;南海公交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桂巴,其管理模式是政府定额给予公交线路的财政补贴,自负盈亏;二是黄巴,其运营模式则是以市场化模式经营,自负盈亏。

禅城、桂城公交的管理模式虽有所区别,但核心都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公共交通,属于TC管理的不同方式,在本质上一致,但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

一是对禅城公交的TC模式进行深化,提高管理效率,缓解财政压力,提高企业积极性;二是对桂巴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质量;三是把禅桂新区域的黄巴线路逐步纳入桂巴公交线网进行管理;将市场化经营模式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结合起来。

通过这些措施实现禅桂公交管理体制统一。

二、票价优惠统一
目前,禅城与在禅桂新区域的南海黄巴和桂巴均采用一票制(黄巴在禅桂新区域外分段收费),票价每人次乘车投币均为2元,只是在用广佛通IC卡(刷卡)时的票价优惠上有区别:禅城公交刷卡1.4元,45分钟内换乘0.7元;桂巴刷卡1元,无换乘优惠;黄巴刷卡1.9元,无换乘优惠。

整合后禅桂新公交票价统一为:投币2元,刷卡1.4元,60分钟内换乘0.7元。

(一)禅城公交45分钟内换乘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