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日本社保

“以企业为基础的固定缴费制养老金计划” (适用于第二类被保险者中的民营部门雇员)
其他
“以个人为基础的固定缴费制养老金计划” (适用于第一类被保险者)
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金 (适用于所有愿意购买寿险公司年金者)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年金
国民年金 基金
厚生年 金基金
企业 年金
职域部分 职域部分
厚生年金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为厚生年金基金和企业年金,由企业 或个人自由选择。在制度上,它主要包括国民 年金基金、厚生年金基金和税收适格年金等。 国民年金基金主要适用于第一类参保者(他们 没有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而厚生年金基金和 税收适格年金适用于第一类参保者中的私营部 门雇员。
现收现付 确定给付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金给付额不但与每年的消费者物价联动,而且 每过5年要根据国民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整;雇员养老 金计划与收入成比例的给付部分也参照过去收入和物 价水平指数化变动。2000年4月后,日本政府规定基础 养老金及雇员养老金给付不再与实际生活水平或社会 指数化 平均工资水平挂钩,仅保留与物价水平挂钩。 特征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怎么看
(一)以制度建设为推手,加强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立法 (二)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程度,缩小城乡差距 (三)积极采取开源节流措施,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谢 谢 观 看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
现收现付 确定给付
(三)现收现付和确定给付型养老金计划占主导地位 日本的绝大多数养老金计划都是现收现付制和确定 给付型。随着2001年10月《确定交费养老金法案》 的实施,开始出现确定缴费和基金制相结合的日本社 会保障研究养老金计划,但总体而言,这类养老金计划 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所占比例很小。
日本社保制度

二、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与完善
1999 年 12 月,日本国会通过《护理保险法》法案, 决定从 2000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推行护理保险制度 1993 年对原有机构服务体系与居家服务体系合二为一 ,使之成为一元化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并有最基 层的地方政府——市町村进行老年人福利保健计划的 制定与实施 2003年4月护理制度进行了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根 据当时工资和物价的下降趋势,启用了新的护理报酬 定价,设施服务平均下调4%,居家服务平均增加0.1 %,整体下调2.3%。 2005年6月《护理保险法》修订
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阶段:1945年 ~ 1972年
战败——美国进驻日本(占领军) 国际督促 1946年《生活保护法》 1948年《儿童福利法》 社会福利的基础 1949年《残疾人福利法》
1947年《失业保险法》 1958年《国民健康保险法》 1954年《厚生年金保险法》
制度发展阶段1962—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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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产生与ຫໍສະໝຸດ 展: 萌芽与1874年的《恤救
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20世纪初至
规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建 成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 体系 20世纪70年代基本完成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1944年 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阶段: 1945年 ~ 1972年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 年至今
რ福利事业急剧膨胀(社保模式转型 英国 全民化) რ福利六法体制确立(精神薄弱者 老人 母子) რ福利事业扩张(国家预算增加 民间团体经营 ) 民 经 生 济 ①儿童津贴 生 型 活 ②全民养老 社 型 ③全民医疗 社 会 会 保 保 障 障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年至今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由日本政府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措施,旨在保障日本国民在各个方面的基本权益和生活水平。
该制度基于日本宪法第25条,根据平等和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律和政策来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首先,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育儿保险等几个主要方面。
医疗保险是为了确保所有日本居民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属于普遍的强制性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则通过社会保险制度,为劳动者提供退休金和养老服务。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提供经济援助和职业培训。
而生育/育儿保险则旨在支持妇女在孕期和分娩后能够顺利工作。
其次,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强调普惠性,即对所有的日本国民平等提供社会保障福利。
无论是公务员、私营企业员工、自营业主还是非正式就业人群,都能享受到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种制度设计可以有效防止社会不公平的发生,保证了所有人在面对风险和困难时都能得到相应的援助。
此外,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注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例如,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通过提高养老金的起领年龄、调整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等,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然而,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足,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对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但供给不足。
其次是某些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相对不足,例如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群体等具有特殊需求的群体。
此外,社会保障制度的成本压力也越来越大,需要政府通过制度改革和财务调整来应对。
总的来说,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较为完善的系统,致力于保障国民的基本权益和提高生活水平。
通过普惠性、可持续性和适应性的原则,以及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相对有效地应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挑战。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制度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作为一个社会保障制度发达的国家,日本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本文将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方面来探讨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之一。
日本的医疗保险可以分为国民健康保险、企业健康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三类。
其中,国民健康保险和企业健康保险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保费,而公费医疗保险则是由政府支付(在实行普及免费医疗政策的地区还有免费医疗保险)。
在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很多日本人因为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而不得不舍弃治疗,这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随着医保制度的逐渐完善,很多人可以获得良好的医疗服务,这也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养老保险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和国民年金两类。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为员工缴纳的退休金,而国民年金则适用于没有参加企业年金和公共职业人员等其他人群。
由于日本的养老金制度较为完善,所以在退休后仍然能够保持一定的收入而不必完全依赖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的经济支援,这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在劳动力市场出现超过需要的劳动力时,为失业者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的社会保障制度。
日本的失业保险制度主要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运作,失业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获得一定的失业补助金。
同时,日本的失业保险还提供了一些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失业者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这些服务的开展既是对失业者的帮助,也是对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的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覆盖范围广,而且在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养老金缺口和医保制度的不合理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和完善来逐步解决。
日本社会保障研究

日本社会保障研究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在各国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
本文将围绕日本社会保障研究这一主题,探讨其发展历程、现状及问题,以期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面向城市居民和军人,普通农民和工人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矛盾的加剧,日本政府开始意识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战后,日本政府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960年代初,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如《生活保护法》、《医疗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目前,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主要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社会救济主要包括生活救济、灾害救济等。
这些保障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了生活质量。
然而,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同时,由于经济不景气和财政压力等因素,日本政府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也面临着诸多困难。
例如,政府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导致养老保险资金短缺问题逐渐凸显。
此外,一些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如少子化、贫困等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对日本社会保障研究的展望针对当前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学界正在积极探索和研究相应的解决方案。
例如,如何通过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如何提高社会福利制度的有效性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等议题受到了广泛。
此外,对于新出现的社会问题,也需要通过研究和创新来寻找有效的应对策略。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文章阐述了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由保障生存权向发展权转变,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多功能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
探讨对中国农村养老制度的启示:由保障生存权向保障发展权转变;建设全方位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和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农村福利组织。
标签: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保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日本,农业生产建立在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世代靠土地为生,且人多地少,与我国农村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
[1]随着日本城镇化迅速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
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日本当年经济发展困境。
通过探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经验,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一、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20世纪30年代,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时期。
因侵略战争的需要、向殖民地大量移民、自然灾害严重等,[2]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迫使日本政府关注农村问题。
1938年颁布《国民健康保险法》,正式实施农村居民公共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确保国民健康保险全面实施。
“二战”后是逐步形成时期,日本依照美国占领军司令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救济和福利的计划》,制定了以全体国民为保护对象的社会辅助政策,先后颁布了《生活保护法》、《国民养老金法》等法令。
1961年日本进入全民医疗保险时代。
1970年后陆续制定《农民养老基金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战略》等法令,把老人的医疗保健独立出来,即使在农村也可安度晚年。
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凸显,围绕《黄金计划》实施相关举措。
2000年4月正式施行《护理保健法》,克服了过去老年公共护理制度的缺陷。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综述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趋向经济学院 03级博士生孙婧麟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变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是在20世纪20年代逐渐构建起来的。
二战以后,日本经济面临崩溃边缘。
5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经济由复苏至高速发展,也是这一时期形成了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期,日本政府先后颁发了《生活保护法》、《儿童福利法》、《残疾人福利法》、《失业保护法》等。
60年代开始全面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全民年金制度。
70年代初,日本社会保障制度达到顶峰,之后随着石油危机的爆发,日本财政入不敷出,社会保障金也面临资金来源危机,福利水平有所下降。
至此,日本社会保障制度进入调整和改革时期。
按照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的定义,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政府援助、社会援助和公共卫生等方向构成。
日本的社会保障实施制度主要分为收入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收入保障制度又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主。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可分为四个阶段:(一)萌芽阶段19世纪初叶至二战前夕,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起步阶段。
1868年明治维新后,随着工业的发展,贫困救助问题日益突出,1874年制定的《恤救规则》后于1932年改为《救护法》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开端。
至此,开始了以受雇者为中心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重建阶段二战结束后,作为战败国,日本经济陷入危机,战前构筑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停滞状态,几乎30%以上日本国民需要救济才能存活,面临生存权问题日本政府重新构筑社会保障体制。
1946年至1953年,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法、福利法和保险法。
为了适应战后民主重建的需要,日本政府于1948年在《日本国宪法》中突出了生存权问题,以安定民心,在社会保障立法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并于1956年、1959年分别制定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和《国民养老保险法》,并于1961年4月全面施行适用于全体劳动力,使全面国民都加入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这些针对贫困人群、孤寡老人的救助法规为日本战后社会、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使日本在60年代经济迅速复苏,并进入高速发展轨道。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

日本护理保险的建立
日本政府于1997年12月决 定建立护理保险制度,1999 年国会通过法案,2000年4月 1日正式开始实施。
日本护理保险的建立
1、建立目的 3、运营主体 5、保障对象
2、费用负担 4、服务内容 6、服务程序
1、建立一种便于利用、公平、 高效的援助体系
2、提高保险费的使用效率、为 今后的社会保障结构改革迈出第 一步 3、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引进竞争 机制
对大气污染和水质污染而造 成的疾病,进行健康补偿制 度
废弃物的再利用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全民皆年金、全民皆保险
一、日本社会保障实现机构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日本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采取个人、雇主、政府三 方分担的原则 三、偏重于国家责任的混合型的社会保险财政结构 四、年金保险实行修正积累制 五、年金保险基金统一运营 六、在医疗保险中强化政府干预,并发挥中介机构的监 督作用 七、社会保障法制化
日本护理保险制度
背 景
建 立
意 义
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背景
人口老龄化加速
1970年,日本进入老龄化社 会
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 口的比重,2000年为17.4 %
2003年日本百岁以上老人 达到20561人
老年人护理需求增加
2000年,卧床不起、痴呆 性及身体虚弱的老年人达 到280万
40%的老年人独居或者只 有夫妻生活在一起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 年至今
主要内容
一、以生活 保护为中心, 国家对生活 贫困者提供 最低限度生 活保障的生 活保护。
生活扶助 教育扶助 住宅扶助 医疗扶助 分娩扶助 生产自救 葬祭扶助
主要内容
二、以健康 保险和年金 保险为中心, 原则上由保 险加入者负 担而进行费 用筹集的社 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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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日本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以 不同阶层为对象,分成三大部分:
一是国家扶助(包括救济)——以贫困阶层为对象;
二是社会福利——以低收入阶层为对象;
三是社会保险——以一般阶层为对象。
可以说,到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初具规模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 形成。
3.社会保障制度的反思和调整阶段(1975-1989年)。
一.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就开始学习德国等西方国家建立社会救助和 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但现代意义上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则始于1950年10月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发布“关于社会保障制 度的劝告”。由此日本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
定义:“社会保障指对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 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贫困从保险办法和国家直接负担方面寻求经济保障途 径,对陷入生活困境者,通过国家救助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同时,谋 求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以便使全体国民都能过上真正有文化的社 会成员的生活”。
改革的范围涉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基本制度。由于改革涉及面广、 难度很大,至少今后五年仍将继续处于这个制度重塑阶段。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体系
❖ (1)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如健康保险、国民健康 保险、国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险、失业及工伤事故保险、 儿童津贴等,被保险人涉及全国各行各业、各地区的国民。
主要包括
一 、社会保险制度。这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和最复杂的内容,具体又包 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灾害补偿(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护理保险制度 五部分。 二、社会救济制度。日本的社会救济制度是指《生活保护法》规定的生活保护制度。 生活保护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实施,只有当该户人家倾其所有的资产、劳动能力和亲 戚资源后仍不能取得维持最低生活水准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申请。政府给予申请人 的生活保护可以包括生活、教育、住宅、医疗费、护理、分娩、就业、丧葬等八项 扶助中的一项或几项。各项扶助可以采用货币或实物形式发放,各项标准分别制定, 其中满足衣食等日常生活需求的生活扶助标准采用与一般国民的消费动向联动调整 机制,以保障国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三、社会福利制度。主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母子单亲家庭等建设有关福 利设施,提供有关福利服务,发放有关津贴。 四、公共医疗卫生制度。主要是为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精神病和毒品等与公共卫生 密切相关的事项,向国民提供健康诊断、卫生检查以及下水道和垃圾处理等免疫服 务。
❖ (2)各行业或部门设立的互助性质的共济保险制度,自 成体系,通常包括第一类保险制度的全部内容。
❖ (3)特殊行业或特殊人员设立的保险制度,如船员保险、 老人保健制度等。
❖ (4)各种基金制度,如国民年金基金制度、农民年金基 金制度、厚生年金基金制度、煤矿年金基金制度等。
❖ (5)政府设立的各种辅助性社会保障制度,如社会福利 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
此后,经过5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日本形成了一个复杂而完备的社会 保障制度系统。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
1. 形成和确立阶段(1945-1961年)。。 2.(1975-1989年)。 4.改革和重塑阶段 (1990年至今)
1.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和确立阶段(1945-1961年)
2.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扩充阶段(1962-1974年)。
这一时期是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充足财力的支撑和 欧洲福利国家思潮的影响下,日本财政日益重视投资关系社会民生 的公共事业,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充实社会保障内容,提高社会保 障标准,社会保障预算连创新高。不但真正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和 全民医疗保险,还建立了儿童补贴制度和老年医疗免费制度等社会 福利制度。1973年也被日本政府称为“福利元年”。
4.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重塑阶段(1990年至今)。
2 O世纪9 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压力和危机与日俱增: 一方面,经济的持续不景气,不但使政府财源紧张,而且冲击了原有的 企业终身雇佣制,增加了大量失业人员;另一方面,少子化、老年化和 妇女职业化的趋势,使得日本社会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 化,社会保障给付的需求急剧激增。为了应对挑战,日本加大了对社会 保障制度体系的变革力度。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树立“全民社保,全民支持”的新理念,重新 探讨给付与负担水平,重塑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可 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努力抑制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过度膨胀,减少 中央财政赤字;在考虑国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保险金缴纳率, 引进“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实行费用征收多元化;倡导社会保障事 业的社会化,重视各社会团体和家庭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1975年开始的经济衰退,使依靠经济起飞而迅速建立起来的日本社 会保障制度因财政赤字压力而举步维艰。
在对“高福利高负担的福利国家模式”、“优先发展社会保障的方 针”和“高度集权的福利行政”等思潮和政策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 上,日本开始试图探讨向“强调社会福利分权”、“重视发挥家庭和 民间资源”、“中福利中负担”的社会福利道路转型,并通过制定 《雇佣保险法》、《老人保健法》和修改《国民健康保险法》、《厚 生年金法》等法律制度,不断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事务 上的权利义务分配,减少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