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启发

国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启发
国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启发

国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启发

一、德国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主要特点

以法制健全为保障,行政权力法定化

1、坚持依法行政。在德国,政府及部门行政权力,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只能按照规定行使权力,否则就是违法,甚至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严重时还会引发政府危机,导致部门长官辞职、政府倒台。行政机关虽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一些具体的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为行政机关设定一些权力,但是这些法规和规定的制定,是受到社会公众、舆论以及司法机关制约的,这就有效地防止了审批项目过多,程序复杂,增加企业和社会公众负担的问题以及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为防止行政机关以权谋私,德国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规定得非常具体、明确、完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均给予充分注意和全面的预见,尽量压缩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自由裁量范围。行政机关执法也是这样,法律对执法的适用范围、程序、方式、要求等都规定得很具体,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的义务,没有可以自由行使的权力。

2、优化政府职能及运作。第一,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及社会的关系。其基本途径是采取民营化、放松管制以及压缩式管理等,将政府兴办和管理的大部分公

共企业交给市场和社会,尽可能地出租和承包原由公共部门承担的社会服务。第二,合理确定各层政府分工,理顺联邦、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关系。德国是联邦制国家,政府结构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组成,实行地方自治。联邦政府为中央政府,下设16个州政府。州以下的各级政府统称为地方政府,包括县、市、镇等各级政府。德国的国家宪法《基本法》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作了原则规定。三级政府间事权划分虽然有一定交叉,但各自的基本事权范围是明确的,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为了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德国政府根据相关职能对政府部门进行了重组,对政府机构进行合并和撤消,使政府活动更有计划性和协调性。目前,德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部门设置精简,一般只设有十到十几个部门。

3、严惩行政权力滥用。德国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反腐败的法律,主要是《德国刑法典》,其中规定的贿赂罪是确定腐败行为法律后果的主要依据。1997年8月13日,德国议会通过了《反腐败法》。这部法律不是一部独立的法律,实际上是一部修正案法,只是对刑法、法院法、刑事诉讼法、反不当竞争法、违法行为法、公务权利法、联邦公务员法、联邦惩戒条例等法律的有关条款规定了修正案,提高了贿赂罪的量刑幅度,对公职人员贿赂罪规定了从重处理的情况等,如把受贿金额定为5欧元就要开除公职。

以公众全面参与为主导,行政权力行使公开化

1、保障公民知情权。在德国,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公民监督的范围很广,所有政府的行为,公民都可以进行监督。当公民觉得有不公正裁决时,可以向第三方提出诉讼。德国《行政程序法》规定,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给予公众充分的知情权。一是要进行听证;二是政府机构必须保护公民查阅涉及自己利益的有关档案的权利,让百姓了解行政程序和法律依据,了解决策的过程和内容;三是任何行政决定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四是公民有权利索取信息;五是公众参与决策。所有愿意参加市政议会、顾问委员会的公众都有参与的机会。公民有权对政府决策进行调查审理。

2、鼓励舆论监督。德国实行新闻自由,报刊、电台、电视台依法享有高度的自由。媒体可以报道政府、政党内部的情况,只要内容属实,不泄露国家机密,即属合法,而消息来源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对消息来源进行调查。德国的舆论媒体不是掌握在政府手中,而是独资和合股的股份制企业,都以盈利为目的,为了吸引读者,一般都雇有耳目,专门收集政府要员和公务员的丑闻和绯闻。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一旦有腐败丑闻和绯闻曝光,就得引咎辞职。如前德国总理科尔受贿事件、科隆前市长腐败事件,都是报社记者经过深入挖掘报道的结果。北德石荷州一个小城的政府,给每个

成员发了约100欧元的购物券,此事被揭穿后遭到了公众的谴责,最后该政府被迫集体引咎辞职。

3、发展电子政府。2000年9月,联邦政府总理施罗德发起了建设“联邦在线2005”电子政府的倡议,要求联邦政府到2005年将所有可在网上提供的服务在线提供。为公民、工商界、学术界以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更简便、快速与便宜公共服务。其服务范围包括:提供信息咨询、提供与各类机构的合作,实行一般申请程序、办理促进项目、实施采购计划、实施行政监督等。联邦政府的门户网站连通了所有联邦部门,非常有利人们找到政府机构的网址、地址、联系方式和其他特殊信息。打开网站,人们不仅可以得知政府首脑的行踪,读到政府要员最新的公开言论,还可以查阅所有的公开文件,可以查阅到各部门的最新信息及与该部门有关的法律条文。

以完善机构为重点,行政权力监督多元化

1、议会监督。德国议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监督政府。为了更加有效地履行这一职能,防止政府官员贪污腐败,保障公务活动的公正廉洁,德国建立了请愿申诉委员会,具有比较重要的反贪功能。议会接受民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请愿申诉后,先由办公室进行分类,对于涉及官员履行职责上的重大问题或比较重要的请愿申诉事宜,交由请愿委员会处理。请愿委员会有权召见政府代表或有关官员查询情

况,认为必要时,有权从有关机关索取核实问题所需的资料,检查其档案文件。对于轻微案件,请愿申诉委员会可以经集体表决后直接处理,重要案件则交议会全体议员表决。

2、审计机构监督。德国审计机构分三级,联邦、州和市均设有审计署。如科隆审计局属市政府部门之一,负责对该市所有公共财政支出进行审计和监督。业务上属市长直接领导,政治上属议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局每6-7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事业普审一次。审计工作程序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服从任何上级指令,不受任何诉讼程序的限制,可以随时进行审计。审计出来的问题,如涉及市政府各局局长及下属处长,需交市长讨论后,由人事局作出决定开除公职或由法院判处最高10年的监禁,职员不服决定,可以提出起诉。

3、行政和司法机关监督。在行政机关,警察机关发挥着一定的反贪作用。德国警察系统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联邦警察机构,一部分是州警察机构。这两个层级的警察机构分别由联邦内务部和各州内务部领导,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管辖权限和分工。但对于一些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重大犯罪案件,它们相互之间配合相当密切。司法机构内的反腐机构有惩戒法院和检察机关。惩戒法院主要是对违法失职的公职人员,尤其是贪污腐败的公务员进行监督和惩戒。检察机关虽附设于普通法院,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只受司法部

指示的约束。

4、专门机构监督。随着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反腐败任务的加重,1993年德国的各联邦州成立了反腐败工作机构——腐败案件清理中心,这个机构是检察院的一个部门,隶属于司法部。勃兰登堡州腐败案件清理中心有4名国家级主检控官、40名检控官,其工作职能是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腐败案件的举报、转办与侦查起诉,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每年由负责案件清理中心的主检控官向司法部报告工作,对全州的反腐败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公务员违纪违规的处理由各政府部门的行政长官负责。

5、民间机构监督。作为预防腐败的民间机构,德国的透明国际组织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其作用已经远远超出德国本土。透明国际把自己的目标定位为致力于增强政府的反腐败的责任,防止国际和国家层面上的腐败,提高公务员反腐败意识,推动国家廉政体系建设。透明国际组织还提出了类似于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叫做反腐败的“机能整合系统”,认为仅靠立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应建立一种有效遏制腐败发生的社会机制,通过媒体的力量,借助审计署的监督职责、司法部的反腐败职能,并动员个人和社会组织力量,编织一张反腐败的大网。

以严格自律为基础,公务员行为规范化

1、公务员管理和教育制度化。在公务员管理上德国联

邦政府制定了具有普遍适应性的《德国公务员法》,各州有权力在联邦法律的基础上,根据本州的实际需要,制定对本州政府公务员适用的公务员管理办法和细则性法律。政府机关录用公务员坚持忠实可靠、待人诚实、勤劳认真的标准,综合考虑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品德素质。公务员录用后,要经常接受公务员守则和廉政等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此外,对晋升高级职务的,要求必须经历6个月的教育培训。

2、公务员操守有明文规定。一是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不管是否发生了违法行为,上级机关都要定期对下级部门的全面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公务员都要做好准备随时迎接检查。二是坚持“四个眼睛”原则。公务员执行公务之后要报告、签字。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财政相关的支出、警察执行公务等,都必须坚持两个人以上把关和同行,不能单独行动、暗箱操作。三是限制第二职业。《公务员行为守则》明确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如果工作需要从事第二职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必须责令辞去公职。四是实行定期转换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建设、规划、医药部门、财政、社会保险等权力部门的公务员实行定期转岗,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立即调离现岗位。五是颁布行政管理条例来约束公务员行为。2004年联邦内政部颁布了新的《联邦政府关于在行政机构防范腐败行为的条例》,在条例的附件中将可能发生腐败

的迹象作了具体规定。为了落实上述措施,各部门内部都有相关人员负责与公务员管理部门联络,确保这些规定和措施落实。

3、公务员大多具有严格自律的廉政理念。德国是欧洲文明的发祥地之一,长期以来德国民众受古典哲学的熏陶和教化,强调自律与理性。加之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宗教的影响和历史的因素,德国人十分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养成了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善于服从和不感情用事的传统美德。公务员本身基本做到了严格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崇尚敬业精神、讲究绅士风度、注重洁身自爱、注意公私分明,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严格自律的廉政理念。

二、德国制约监督行政权力对我们的有益启示

1、加强法制建设,营造严明规范的法制环境。一是转变执政理念。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社会的观念,依法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二是完善法律体系。应加快《政务公开法》、《财产收入申报法》、《监督法》、《行政程序法》、《新闻法》、《反贪污贿赂法》、《廉政法》、《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法律的制定,重典治腐。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快行政行为法制化步伐,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收费、公共支出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法定程序。四是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探索和完善公

职人员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

2、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严密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一是建立现代公共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进一步改革现行政府机构,系统、科学地设置政府部门,厘清部门职责,避免权限争议和相互推诿现象的产生。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建立责任管理机制,让行政权力运作的关键环节都进入群众的视野。

3、完善监督体系,实施对行政权力及时有效监督。一是引入约束行政权力的制度设计。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适度分解权力,将决策与执行分别交由不同的部门行使,便于相互关联的人之间互相监督制约。同时要制定程序性制度,对公务员行使权力的全过程都作出相应的规定。二是改革行政权力监督体制。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及各级地方国家机关的监督,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依法确定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改革这些机构的领导体制。三是提高民主监督水平。要鼓励新闻媒体找准舆论监督的突破口,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揭露和批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赃枉法等行为,推进依法治国。

4、加强思想教育,构建制约行政权力的道德屏障。要

加强公务人员党性修养和道德培育。使公务人员都能自觉用党纪政纪和社会公德约束自己。引导人们讴歌正义,鞭挞丑恶,形成“褒廉贬腐”的社会文化氛围。设立廉政奖励基金,对廉洁奉公者、检举腐败者、惩治腐败者给予大力表彰和必要的物质奖励。

5、优化考核体系,确保行政权力的正常运行。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要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出台效能告诫、诫勉谈话教育、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明察暗访等手段,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二是形成实时自动的工作监控网络。借鉴德国通过推行政府上网工程,使公务人员履行职责的过程在网络中留下活动的记录这一做法,开发党政机关管理信息系统,使公务人员履职行为置于计算机的严密监控之下。

论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治

目录 一、我国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性 (2) (一)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 (2)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 (2) 二、行政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3) 三、权力腐败的原因 (3) (一)长期的封建社会影响 (4) (二)新旧体制交替 (4) (三)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 (5) (四)权力制约机制的不健全 (5) (五)行政行为不规范 (5) 四、治理行政权力腐败的措施 (6) (一)以德倡廉,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6) (二)以监督保廉,建立“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7) (三)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8) (四)以法护廉,创造“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9) 五、结论 (9) 六、参考文献 (10)

论行政权力腐败及其防治 【摘要】行政权力腐败是行政权力的异化,是个别行政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为社会服务的行政权力谋取私利,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的滥用、个人化、不作为。反腐倡廉是当前全国人民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简单分析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形式、危害以及其形成的原因,针对这些危害和成因,提出了看法,并且针对行政权力腐败的防治的有效措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腐败行政权力反腐倡廉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因此,反腐败已成为各国目前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我国也不例外。“腐败的根本是权力的腐败”,腐败作为一种外部表现形式,它的背后总是权力的腐败,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或干部背离公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社会中出现的权力腐败基本表现为行政权力的腐败。行政权力缺少限制和规范是产生行政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所以防治腐败应当从规范行政行为入手,通过加强监督、立法制约行政权力,同时将以德倡廉、高薪养廉作为辅助手段,达到遏制甚至消除行政权力腐败的目的。

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霍市编办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按照《霍林郭勒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分解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转变,强化依法行政,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为手段,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断增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公信力、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 2、方便高效原则。行政权力行使必须有序运行,为群众、企业、基层办事提供方便,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3、公开透明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等依法受到保护的以外,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实行全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监督问责原则。对权力的行使实施动态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到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监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1、做到政务工作公开透明。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2、做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办法,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3、做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行政许可项目和非

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权力制约理论的历史演变 权力制约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制衡原则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的总称,其存在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前提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社会成员获得了私人意义上的“市民(居民)”和“公”意义上的国家公民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为了培养独立和健全的人格,保留“自律”的空间,要求限制国家权力的恣意。另一方面,他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我利益,要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并在这种过程中监督、制约、评判政府和公共权力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因为参与能力和参与环境的局限,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二元对立,为了保证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使不脱离人民的掌握,防止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必然要寻求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的机制。 分权理论是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提出在其《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一切政权组织有三要素——议事职能、行政职能和审判职能。”其后经古罗马思想家波利比阿继承发展。近代分权学为洛克所倡导,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完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洛克认为以上的三种权力不能集中到一个人和一个团体手中。否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为个人或团体谋取利益。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主张司法独立。他强调,由于任何政府都有腐化的趋势和扩张权力的自发倾向,为了防止专制,应当实行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权力结构。孟德斯鸠提出并奠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基础,其实质是反对和防止国王的专制统治,以保障谋求发展的新兴资产阶级所需要的自由,协调整合统治力量的方法和手段。到18世纪,美国的汉密尔顿、杰佛逊等人一方面将“分权理论”具体运用到了国家机构的创建和宪法的制定实践中,从而使“三权分立”由理论变成现实。同时他们又发展了“分权理论”,将联邦与各州纵向分权与制衡纳入分权体系。恩格斯从人民主权理论出发,并且为了矫正资本主义国家因实行“三权分立”理论的历史给理性评说。在那些确确实实实现了各种权力分立国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是完全独立的。马克思在1831年对黑森宪法的赞扬也证明了他对权力的制约的重视。他说:“没有哪一部宪法对执行机关的权限作如此严格的限制,在更大程度上使政府从属于立法机关,并给司法机关以广泛的监督权。……高等法院有权对有关任免制度的一切问题作最后的决定,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并且把违反宪法的官员送交法院审判,

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分析论文

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分析论文 一、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原因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止”。阿克顿解释权力腐败的铁律:“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造成我国行政领导权力异化的原因主要有: 1、制约行政权力的机制严重欠缺 我国尚未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使权力失去制衡,从而利用或滥用手中的权力却可能不受制裁,或者往往以罚代刑,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制裁,致使某些严重渎职犯罪的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当遇到权力行使对象不明、范围不清,或有利可图时,行政越权就可能发生;当遇到不利情况时,就可能利用权力进行规避。 2、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指行政权的行使主体不遵守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所规定的有关的法律限制而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无法预测一切将来发生的事件,只能规定一些原则,行政机关据自由裁量权可以有选择地采取相应措施。行政自由裁量权解决了法律滞后和利益冲突的很多现实问题。行政机关存在着以习惯代替法理的思维惯性,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只考虑到政府的管理效率与便利,而不考虑公民权利保护。不管是恶意腐化还是善意的滥用自由裁量权,都应受到控制。在法制建设上,我们还是相信大卫·休谟的假定原则:对可能或潜在的无赖,只有从法律程序上予以循规蹈矩。对于重刑主义和道德修养教育,不能迷信其作用。 3、非正常的“权力崇拜” 行政领导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权力崇拜”。从历史根源上看,漫长的封建****制度推崇个人独裁专断,行使权力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从政治根源上看,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公开性差,缺少制约与监督;从经济根源上看,比较落后的生产力和不发达的经济状况,使社会生产与分配关系矛盾突出,诱使权力行使者谋取私利。因此,在“权力崇拜”这一意识支配下,领导者有可能为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篇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宁吉喆 《人民日报》(20xx年12月02日07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准确把 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时代需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期盼,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明确了具体要求。 充分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行政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其依法正确行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权力永远体现人民意志,永

远接受人民监督,永远为人民服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行政。而行政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被滥用,就会对公民合法权益带来损害,从而影响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因此,必须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既是有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客观需要,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国是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 人民。“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 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事实上,由于受诸多因素 制约,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绝大部分行政权力是由人民以授权的形式委托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的这种间接性、受托性,客观上使行政权力在某种条件下有可能背离人民委托的本意。因此,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使行政机关真正按照人民意志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是坚持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

权力运行制度

一、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领导机制。 坚持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以局长赵振兴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政法、发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行政权力公开监督机制。 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和依法行政行为;对外,通过重点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局机关投资3000元建立四块24平米的高级不锈钢公开栏,绘制了10个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及重点政务;投资7000元购置电子触摸屏,并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群众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乡镇计生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组织8个乡镇计生办主任先后到唐山、邯郸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目前全县8个乡镇全部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是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置权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局班子连续两次进行清理审查,决定公开形式。二是编制职权目录。根据县批复职权项目,编制职权目录,标明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责任人及公开的要求。三是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方式。

通过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满意、社会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局面。 1、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科学设定项目审办流程,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2、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一是重审权力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要根据工作实际,对照省、市、县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职权项目和流程图进行重审重修。重新修订后的职权项目要做到有据可查,流程图要简洁、明快,表述准确,对审核或审批环节要注明办理时限,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打好基础。二是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把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和经验教训,通过“找、亮、问、审、核”五步工作法进行查找。风险点应主要集中在审核、审批、审签等易产生个人说了算,可能接受贿赂、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上。三是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等级目录。要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行使的重要性,以及权力行使的频率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应把征地拆迁费的补偿、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作为A级风险的权力;把二胎准生证的初审、林业采伐审核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力和一般物品的采购 作为B级风险的权力;信访、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证》、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等其他发生腐败风险较小的权力 应作为C级风险的权力。四是科学制定预警防范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原则上要求有一个廉政风险点就应该至少有一项预警防范措施与 之相对应。要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对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对防范措施而言,廉政风险点在决策环节的,用健全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防范;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环节的,要着眼权力公开、权

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思考和建议

---------------------------------------------------------------最新资料推荐------------------------------------------------------ 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思考和建议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思考和建议党的十七大指出: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在加快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对权力进行规范、约束,建立健康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铲除权力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根据省监察厅调研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文就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浅谈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是一些党员干部对监督的认识比较淡薄。 片面认为监督有院娩损于领导威信和单位盈形苫象,是找岔子,捅训漏子诺,对己对人都不勇利。 一袁些人对监督顾架虑重重,杏下级对上级英的监督,怕鸡穿小鞋,击不敢监督;同倘级之间渴的监督,怕伤和奶气,麓不想监督;上级对擂下菩级的监督,怕丢选票绿慨,不愿监督二是对氟殷权力的科学配置还不蜗够谱科学。 主要表现在郧: 权赵力过分集中,没仕有相互炎制衡;权责不倦能统一,语行使权力无岸所顾忌;自斟由裁量权嚣过大,为权力永腐败提猿供可乘之机等。 寅权力乒配置的不科学容易味导旺致权力失控,行为失 1 / 9

艳乞范。 三是对权力的轧筋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孝。 嗣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献缺陷邻,缺乏一整套行钥之有效妙的监督制度和烛措施。 例乌如,监督行枕为特别对满一把手萍的监督不到位瓶,留有津大量的监督真蝴空龙,使权力运行过程酝不丑能受到有效的监督;淆嘿现有的一些准则、规定抛蟹、制度在数量上不算少畴赃,但对权力腐败的约漓束月力很有限,远未达啃到法胞律纪律上应达到评的强制眠性程度,造成舒制约权力狞的机制较耍软、较信虚,致那使一部分掌握蔬实权的调权力机关和权力缴行使曝者,没有得到真正障有役效的监督,有的甚至枝淮处于失监的状态。 秩兢四是行政行为还罗不揣够规范。 行政审批灵事项淫仍然过多,程序孙过繁,傣权力行使透明齿度低,为受一些权力部严门和人员滥衅用职权、研以权谋私创造恿了条件芝。 从目前看,掌井管人签、财、物和证照发侦放橇、项目审批等部门容惭像易滋生权力腐败现象。 皱俱五是责任追究的产力愚度、广度还需进一胜步加锚强。 存在滥权违猎纪者不秧一定被查处,少该处分不砧一定被处分彦,该移交不逛一定被移醋交,该判刑不寻一定被龋

论权力制约原则

一、权力制约理论的历史演变权力制约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的总称,其存在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前提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导致出现了一个不依附于土地、国家、教会、以商品经济为主的私人自治的领域。社会成员本身获得了私人意义上的“市民”和“公”意义上的国家公民两种身份。一方面,他们为了培养独立和健全的人格,保留“自律”的充分空间,要求限制国家权力的恣意。另一方面,他们为了满足和实现自我利益,要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管理,并在此过程中监督、制约、评判政府和公共权力活动的合法性。同时,因为参与能力和参与环境的局限,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的二元对立,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不脱离人民的掌控,所以也必然要寻求制约公共权力的机制。分权理论可以追溯至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其在《政治学》一书中明确指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议事职能、行政职能和审判职能。”[1]它们构成政体的基础。古罗马思想家波利比阿继承了上述思想,并结合罗马混合政体的政治实践,初步提出了分权制衡的主张。他把政府分为人民大会、元老院和执政官三部分,认为执政官是君主政体的因素,元老院具有贵族政治的因素,人民大会是民主政体的因素。这国家权力的三个方面要相互配合、彼此合作,才能保证一个均衡、正常、稳定的国家结构。当权力系统某一部分暴露出过分揽权的倾向时,就应受到其它部门的抗拒和抵制。“任何越权的行为都必然会被制止,而且每个部门自始就得担心受到其它部门的干涉……”。[2] 近代分权学说是由洛克所倡导,有孟德斯鸠加以发展和完成的。洛克在《政府论》中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其中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是用来指导国家力量的运用以保障该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立法权应属于议会;执行权是负责执行所制定出来的法律和继承有效法律的权力,在君主制国家中执行权应属于国王;对外劝是关于决定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开展一切事务的权力,对外权也应属于国王所有。洛克认为上述三种权力不能集中在一个人和一个团体手中,并且特别强调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他说如果由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洛克的分权其实是两权分立,并且他还对司法权的独立趋势和制约作用缺乏敏锐的感觉。孟德斯鸠在总结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既立法权、关于国际法事项行政权力和关于司法权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他认为第三种权力可称为司法权,而第二种权力可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3]国家权力是不能在一个人或一个机关手中的,否则公民的权力没有保障。他说:“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4]同时,孟德斯鸠还主张权力的相互制约。在他看来,一个自由的健全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权力受到合理、合法限制的国家,因为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限制权力。美国的汉密尔顿、杰佛逊等人一方面将“分权理论”具体运用到了国家机构的创建和宪法的制定实践中,从而使“三权分立”由理论变成了现实。同时他们又发展了“分权理论”。如将联邦与各州的纵向分权与制衡也纳入分权体系之中,主张设立两院制的国会以使其相互制约并与行政权、司法权分立制衡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从人民主权的理论出发,并且为了矫正资本主义国家因实行“三权分立”所出现的弊端,对“三权分立”理论有过深刻地批判,但他们从未完全否定“三权分立”理论的历史合理性。正如恩格斯所说:现代社会主义“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最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启蒙学者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似乎更彻底的发展。” [5]恩格斯还对资产阶级国家的分权制评论说:“在那些确实实现了各种权力分立的国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是完全独立的。在法国、英国、美国就是这样的,这两种权力的混合必然导致无法解决的混乱;这种混乱的必然结果就如让人一身兼任警察局长、侦查员和审判官。但

权利受到制约和和监督

权利受到制约和和监督 学习目标 1、知识与技能: ○明确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必要性。 ○明确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认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明确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2、能力: ○提高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归纳监督政府权力的若干途径,分析政府依法行政和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分析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的内涵等。 ○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和权力监督体系的内容,提高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 ○学会辩证地认识问题。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权力。 ○学会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 ○认识人民监督政府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培养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政治素养和公民意识。 ○了解相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我国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意义。

○明确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作用,相信我们的政府是法治政府。教学重难点及关键 1.明确政府接受监督的重大意义。(重点) 2.理解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具体要求。(重点、难点)教法 讨论法,讲述法,比较法。 学法 合作交流法,自主探究法 教具及学具准备 课件,素材 教学时数 两课时 教学过程及设计 师:同学们,在我国,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要依法行政,但是滥用权力时有发生,怎样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呢?今天我们共同探讨这一问题(板书: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课堂探究活动一: 教师提问:1、同学们,大家讨厌贪官吗?为什么? 2、你心目中的好官是什么样子的? 学生自由发言。 教师在学生发言的基础上指导学生自学教材46页第一段和47页最后一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及为什么要对权力进行监督和监督的

行政权力监督制度系列5

中共自贡市卫生局党组 关于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 (自卫组发[2000]06号,2000年7月31日)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参照《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市卫生局直接管理的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干部。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入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手续前,应当接受卫生局组织的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卫生局监察审计科牵头,会同财务、人事部门在系统内统一抽调力量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调配。必要时可以委托市审计局进行审查。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在实施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应主动为审计提供条件和方便。 第七条市卫生局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卫生局的审计要求,及时如实提供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经济责任等方面的述职报告及有关材料,并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后3日内送交审计组。 第九条审计组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应认真分析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经济责任。 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策;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

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doc

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权力问题是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本质问题。 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公有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运行失控、失衡而被滥用所致。 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 本文试从这方面作些思考和探讨。 一、权力缺乏监督的主要表现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实践中,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监督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权与职责不明确、不对等。 现实中,许多人“官念”越来越浓,总认为当官相对其他职业风险小、回报大,并且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尊严。 权力与责任不明确,给一些玩弄权术者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权力与责任不对等,权力大于责任,导致监督无法适从。 2、监督职责和监督权威相脱节。 由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合理的配置,导致权力运行监督的软肋。 一直以来,我们部分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机关都设有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重任,从监督者的知情能力

来看这种设置是合理的。 然而这些纪检监察机构从属于本部门、本单位,人权、财权均掌握在部门领导手中。 试想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还能做到强有力吗?在多数情况下,单位部门领导出于自身的职责和政绩考虑,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地“内部处理”。 这在一些条管单位中显得尤为突出。 3、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缺乏权威性。 建国以来,我们逐步建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监督体系。 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 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机制下,这些形式的监督,其作用的发挥往往是非常有限的。 长期以来我们的党政监督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 专门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 不仅是纪检监察实行双重领导,而且司法监督、人大监督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同样受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掣肘,而舆论监督更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 4、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

浅谈我国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浅谈我国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一、我国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行政权力运行的部门化。体现为权力运行过程中一体化程度低,权力部门条块分割严重,各自为政。我国行政权力的正常行使,离不开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这种部门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行政权力的运行,造成了权力更多的集中在某些部门手中。这种部门化的现象将影响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效能提高的一大障碍。(二)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异化。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异化是行政权力运行中的非正常现象,表现表现为行政权力的弱化、扩张、人格化。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弱化即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行政主体不能有效的行使行政权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实现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行政权力运行的扩张即行政权力超越了行政权力的运行范围,权力的行使超越了自身的权限范围。行政权力运行中的人格化即使行政权力以个人意识为依据,破坏了行政权力的客观性,从而表现为行政权力人格化倾向明显,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三)行政权力运行的控制系统不完善。控制系统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权的权限小。本应合理的配置行政权的地方,存在行政权力权限小的现象,必要影响政府正常行政行为的行使。二是行政权的滥用。在行政权力运行中表现为行政权力的扩张,行政权力的行使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造成了行政权力的滥用,存在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现象。三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缺乏。权力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对权力的监督,对权力的监督可以防止权力滥用,把违法

滥用权力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保障行政权力的正常运行,更好的维护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一)公务员整体行政道德素质有待提高。行政道德是行政体系的重要根基,是指引政府公职人员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良好的行政道德可以指引公务员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察民情、规范行政行为。目前公务员整体行政道德素质有待提高,表现为公务员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保持良好的素质形象。全体公务员的行政道德素质代表着国家形象,是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前提。(二)公务员权力意识定位的错位。公务员的职责就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障政府政策的顺利执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公共权力行使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大众谋取社会公共利益,但公务员权力意识定位的错位,有的公务员没有充分意识到行使公共权力的最终目的,而是把权力视为自己以权谋私的工具,滥用手中的职权,最终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不满。(三)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不规范会导致行政权力的部门化和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出现。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的不规范表现为行政权力运行既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遵循自身的运行程序,不安程序办事。表现为行政主体滥用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相对人的义务,非法地限制甚至剥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直接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三、针对行政权力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一)建立行政道德评价和奖惩机制。正确的道德评价可以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起到一定的

2008封桢:论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封桢 摘要:预防和消除腐败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文章分析了我国原有防腐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前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必要性,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监督的主要途径,阐述了加强对权力监督必须坚持的主要原则。 关键词:权力;腐败;监督;制约 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3-031-02 作者: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它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预防腐败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前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就需要从多方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的发生,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又要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督原则。 一、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腐败现象在事实上的存在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近年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反腐败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并对执政党寄托了很大的希望。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很严重,如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职务高的明显增多,违法违纪的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尤其值得深思的是有些案件横向带出一片,纵向牵出一串,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真是/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一串,百姓一看,喜忧参半0,可见,有些腐败现象已经涉及到了一个集体腐败的问题。腐败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一方面,个别党政干部在主观上已经丧失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求发展、为社会做贡献的思想;另一方面,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完善也是造成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制度建设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更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意义。面对事实上存在的腐败现象,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进一步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因此,对于党政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腐败问题执政党以及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决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标本兼治,因为姑息必将养奸,惩恶才能扬善。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6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苦,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0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惩治党内的极少数腐败分子,也完全有决心有能力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党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不注意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注意克服脱离群众的现象,听任腐败现象蔓延,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也会蜕变,丧失人心。经济搞不好会垮台,经济搞上去了,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横行,严重脱离群众,也会垮台。0新的历史时期与新的工作环境要求我们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是预防和消除腐败的第一道屏障机制。 二、目前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该受到各级国家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0。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在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内建立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希望通过对权力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以保证各级/公仆0的清廉;当然,这种监督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长期的实践过程来看,这一监督体系也不是万能的,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就内部监督的情况来看,由于形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特别是权力过分集中于党政/一把手0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党政部门,权力的监督者往往是党政/一把手0的副职或下属,于是形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非对称关系,监督者只能听命于被监督者的权力安排,否则,监督者的监督行为就是/违纪0的,甚至是/违法0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督往往是乏力的,甚至是形式主义的;而部门内的其他成员,由于不具有对上司的监督名分,往往形成了对党政/一把手0的人身依附关系,更不用说监督了。于是,在机关内人人都搞好人主义,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四平八稳,实际上完全丧失了内部监督的组织防线,形成了产生腐败的温床。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对于个别党性原则较差的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却是非常危险的。/权利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0。 就自我监督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党政干部能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保持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但往往也有个别党政干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被掌声和鲜花模糊了方向,被金钱和美色丧失了理智;甚至个别同志本来就是带着一种名利思想加入到党内,为了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而到处投机钻营,以至于拉帮结派,相互吹捧,相互包庇,相互利用,相互得利,这些人表面上看来是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实际上完全丧失了自我监督的个人防线,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 除了上述内部监督与自我监督之外,外部监督也已经成为 31 宏观管理/

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摘要】近年来,关于构建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公共权力在具体的行使过程中,会受到个人或集团利益的诱使,权力就可能出现异化现象,从而需要对公共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本文从对公共权力概念的分析入手,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公共权力;制约;监督;综述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360-01 公共权力是为实现公共利益,根据公众意志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组织、协调、控制的支配力量,其行使主体是执政党、政府以及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公共权力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其运行的实质是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以实现公共利益。思想家孟德斯鸠则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列宁也曾明确指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无节制的堕落。在我国,尽管公共权力的基本属性已获得根本改造,但是,由于制度的缺失、人的自私性以及封建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公权私用、滥用和腐败等权力异化现象的出现。因而,加强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十分必要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历来都是政治学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进入到21世纪后,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公共权力的概念 关于公共权力的概念,国内外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做出了各种不同的解说。一个比较常见的观点是:权力就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迫使他人放弃自己的意志而实现某一目的的能力。公共权力也可以理解为公权利,是为管理公共事务而设定的。人类作为群居动物,需要组织起来适应自然环境,因而需要处理许多公共事务,也就需要一种凌驾于社会个体之上的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使命是维护和促进私权。但公共权力自产生起,就与私权利不可避免地产生对抗,尽管对抗的范围、方式各不相同。而且这种对抗性是天然的,不可化解的。试图以公共权力基本目的公共性来否认或者掩盖其与私权利的对抗性是徒劳的。因为公共权力本源自私权利,是私权利的让渡;同时公共权力行使的方式主要体现为对私权利的限制。公共权力在具体的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受种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诱使,权力就可能出现异化现象,产生腐败,寻租等行为,对私权利构成侵犯,从而需要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 二、公共权力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权力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其理论上的系统化始于孟德斯鸠,实际应用始于美国建国宪法。其基本原理是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使其在分工的基础上互相制约。 在这一方面,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科学配置权力,并使不同权力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杨长青认为,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要适度分解权力.构建权力之间的制衡关系”,具体而言,他认为可以通过“分解‘一把手’过分集中的权力”、“限制领导干部兼职”、“理顺党委和政府的关系”、“正确处理地方党委和人大的关系”、“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来使各种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同时他认为还应“建立垂直的监督领导体制”、“理顺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关系”来“要强化专门监督机构的权威,以权力制约权力。“只有从权力内部对权力进行分解,并在此建立一个稳定的、相互制约的权力体系,以权力之间的关系来制约权力”才能有效地控制权力。“强化权力制约的关键是实现权力的合理分工和相互制约”。完善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需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机构设置和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各级权力机关相互间的制约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制约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制约监督”、“司法系统内部的制约监督”。吴振钧提

浅谈行政权力腐败的成因及治理

论文 题目:浅谈行政权力腐败的成因及治理 副标题:——由“三最”贪官罗亚平案引发的思考 摘要:近日,随着“三最”贪官罗亚平被宣判,权力腐败再次成了全国人民热议的话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制还不健全,权力腐败现象频发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十二五”时期,面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如何正确看待行政权力,如何遏制和治理行政权力腐败成为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以罗亚平案为例,对行政权力的定义、异化进行剖析,对行政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进行研究,进而深入探讨行政权力腐败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就“十二五”时期,如何遏制和预防行政权力腐败现象的提几点对策及建议。 关键字:行政权力腐败自由裁量权

正文: 浅谈行政权力腐败的成因及治理 ——由“三最”贪官罗亚平案引发的思考俗话说:权力是匹野马,如果让它把缰绳叼在自己嘴里,那它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从“慕马”大案到罗亚平案,一件件因官员利用手中行政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案件不断出现,给当前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憎恶和声讨这些官员的腐败的同时,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行政权力,并高声疾呼让权力这匹野马套上缰绳,用有效的制度制约和限制获得过多权力的官员,令其不能、不敢、不愿铤而走险,用权力谋取私利。 一、“罗亚平案”凸显出的权力腐败问题 2010年12月26日,备受关注的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案一审宣判,罗亚平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沈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届时,这件持续两年多,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超过了震惊中外的“沈阳慕马大案”,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也就是后来民间传闻的辽宁“三最”女贪官案终于告一段落。 分析罗亚平案,不难发现成就罗亚平仕途的是国土局,而真正让罗亚平一点点走入腐败深渊的源头却是顺城区土地经营中心。土地经营中心是土地交易的办事机构,隶属国土资源局垂直领导,承办辖区内的土地交易工作,是国土资源局下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最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交易鉴证、税费测算及代收。通俗来讲,开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教案(2课时)

课题: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 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①了解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什么,行使哪些权力。 ②进一步了解“一站式”政务服务。 2.能力目标 能够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明白行政办事流程。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提高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认识,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课前准备: 学生课前完成《课前预习案》。 准备课件、《课堂练习案》和《课后拓展训练案》。 教学过程: 一、目标解读、预习反馈 1.导出新课,解读《导学案》的学习目标: (1)课件出示:图中的工作人员分别是哪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2)生活中,我们熟悉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3)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单元的第7课《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第一课时。通过本课学习,同学们至少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①了解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什么,行使哪些权力。②进一步了解“一站式”政务服务。 2.检查《课前预习案》的“预习自测”部分,学生汇报。 二、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疑难问题”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1.我国各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什么?行使哪些权力?如何行使权力? 2.生活中去行政办事大厅办事的经历。 小组内合作,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师精讲点拨。

三、精讲点拨、学科建模 利用课件教学: 一、学习“权力行使有边界” 1.阅读第62页的活动园。 交流:从图上你能看出哪些问题? 2.课件出示,继续了解行政机关的组成及履职情况,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机关部门设置情况。 过渡:行政机关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也就是说,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行政机关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行政机关就不能行使。(课件出示活动园和相关链接。)总结: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既不能对应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少履行或慢履行,也不能超越职责范围行使权力。二、学习“一站式行政服务” 1.课件出示了解“一站式”行政服务的定义,了解其性质。 2.和同学找一找本县的“行政服务中心”。 3.课件出示,了解“12345公共服务系统”。 总结:“一站式”服务,就像一个“政务超市”,不同区域代表不同的行政机关,承担着办理不同业务的职能。人们到这里办理业务时到相应的区域就可以。 四、当堂训练、巩固新知 利用《课堂训练案》,当堂达标,巩固所学。 五、归纳总结、拓展提升 1.课堂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 2.说说生活中我们与国家机关相互联系的具体事例。 3.分发《课后拓展训练案》,如果有时间就当堂完成一部分必做题。 教学反思 课题: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 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 第二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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