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物业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各商户的共同利益,同时也给广大客户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商铺管理规定》,请各商铺业主及经营人员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商铺广告、招牌管理:

为保证大厦外墙面的统一性、整洁性和美观度,对各商铺广告及招牌制作做如下规定:

1、设立楼顶、墙体、地面等处的大型广告招牌,因体积与重量大,且设立于户外需具有防台风、防锈蚀等功能,此类广告招牌安装选址及材质均需细致考虑和核算,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须经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提前五个工作日报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方案。

2、各商铺的门面招牌样式、尺寸、大小、安装位置以及商铺装修方案,请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给客服部,经由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3、商铺门面招牌制作材料:框架及固定框架用的配件(包括膨胀螺栓在内的所有螺丝)都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不锈钢框架采用304标号、型材制作;面板根据现场风格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材料。

4、商铺门面招牌规格及安装:按现场统一规格制作,按服务中心指定安装位置:,安装稳固。

5、广告招牌灯箱照明要求采用LED节能灯光源、阻燃电线,要求照度均匀不得有暗区出现。

6、广告招牌安装时应小心操作,注意不得损坏幕墙玻璃及大理石墙面,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商铺的设施设备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损失的,概由造成损害的商铺或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若日后广告所在位置的玻璃损坏,更换玻璃时商户须无条件拆除广告牌。

8、商铺玻璃不允许张贴或直接喷绘大面积彩色文字与图案,包括装修时为遮盖装修现场所进行的喷绘和珍珠棉等粘贴物在装修后也必须拆除,不得作为广告使用。商铺内面亦不允许摆、挂大型灯箱广告,特殊情况必须张贴图纸或摆、挂灯箱的,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商品经营及相关证照

1、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开业后及时将相关的证照资料及商铺管理人员资料交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存档,以便于联系与管理。

2、商铺只作正当经营用途,商户在使用期间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

3、各商户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

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有欺骗消费者、强买强卖的行为发生。

三、经营环境管理

1、各商铺商户必须对门前实行“三包”:一包门前公共秩序、市容整洁,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三包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

2、不得在商铺内饲养各类动物及宠物(取得合法资格和条件售卖动物、宠物的专业门店除外)。

3、各商铺的经营活动范围不能超出本商铺户内,禁止使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活动;物品存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堵塞公共通道。

4、各商铺在经营时,不得制造出噪声或排放炊事油烟,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室外公共场所张贴广告、悬挂衣物或挂晒洗涤物件。

5、各商铺要时刻维护门前范围内的正常公共秩序和市容整洁,不得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堆物作业、摆摊设点、促销宣传、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和灯箱等,送货车辆卸货后需及时开走,不得在门前停留,遇有客人停车或放置物品时,各商户需及时予以制止。

6、各商铺户内需设置垃圾容器,要时刻保持门前1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洁,不得乱丢乱放,乱吐乱扔、乱倾乱倒,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得放置在室外任何公共场所,生活垃圾需倒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内。发现有人破坏环境卫生时要及时予以制止,若门前出现油污、垃圾等情况要及时自行清理干净;未及时清理干净的,对公共环境卫生造成影响并由物业管理清洁人员进行清洁的,将按清洁成本及实际工作量核算收取清洁费用。

7、各商铺要维护门前范围内的绿化及相关设施,不得在人行道树木、景观花台上

张贴、刻画、钉钉、拴绳、挂物或围树搭蓬,严禁攀摘砍伐花木、践踏绿地、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违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货品进出及垃圾清运管理

1、各商铺的货品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路线和区域进行进、出货交接。为了避免影响广大客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大厦商铺进、出货时间为晚上时至次日早上时;其它时间只允许进行无噪音、无影响式进出货,若进出货对其他客户造成滋扰或对公共通道造成堵塞,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或处理。

2、各商铺在进、出货过程中必须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措施,避免损坏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所经过的地面要铺设隔离防护层,避免污染或损坏地面。

3、本大厦清运垃圾时间为晚上时至次日早上时;商铺清运垃圾时,垃圾需装袋封口,直接投放到环卫清运车或生活垃圾中转站,不得投放于果皮箱中;运输途中不得遗撒或泄漏,如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责任方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五、商铺从业人员及营业结束后的管理

1、各商铺对其所属员工的聘用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由各商户自行解决。

2、商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写字楼办公区域,不得上门推销、派发传单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商铺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大厦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或对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人员所属的商铺须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受损方损失,所属商铺的物业业主及承租人须承担连带责任;服务中心有权拒绝该类人员进入大厦。

3、各商铺营业中玻璃门应朝内开,不得向外开占用公共通道,每天结束营业离场后应锁好铺门。各商铺的财产安全由商户自行负责,贵重物品、现金等财物要妥善保管,必要时可自行购买财产保险,物业服务中心不承担对商铺内的货品、财物的保管和保卫责任。

4、需24小时营业的商铺需在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所有商铺搬离大件物品时须按要求开具《物品放行条》并经物业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后方可放行。

六、防火安全管理

1、各商铺严禁存放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避免出现短路引发火灾。

3、商铺内需使用燃气生火的,须遵守国家有关燃气使用管理规定,并向服务中心提交燃气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进行备案,不得使用无证无照燃气。

4、各商铺进驻前必须按实际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合格的4kg以上ABC干粉灭火器;配置标准:100㎡以下配置2-3支,100㎡以上配置4-6支。

5、严禁随意挪动或在非火警情况下启用商铺设置的一切消防设施与设备。

6、严禁占用、堵塞或遮掩商铺范围内的消防设备、消防标识、安全防火门等设施,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正常使用。

7、对于各商铺内有潜在危险隐患的摆设或布置需设立明显标志;如因经营疏忽造成的伤害事故,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各商铺自行承担。

8、有关法规或政府部门有相关规定的,商铺经营者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服务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各商户须按照《管理规约》中的规定于每月15日前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逾期将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一个月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暂停对该商户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逾期两个月欠费或拖欠金额较大,物业服务中心将保留依法进行追讨的权利。

八、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大厦商铺的整体形象与信誉,如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

承诺书

本业主/物业使用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深圳市**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商铺

管理规定》,现承诺遵守本规定。

此承诺一式两份,大厦服务中心和承诺人各一份。

单元号:业主□租户□

承诺人: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本小区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小区商铺的共同利益,特制订《**** 商铺管理规定》。 1.商品经营 ⑴各商户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 ⑵所有商品须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做到明码实价,不得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⑶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本商铺区的整体形象与信誉,如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本司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本司将上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租用的商铺,本司有权终止与该商铺的租赁合同。2.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各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租金、水费、电费,逾 期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一个月本司有权暂停对该商户的 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逾期两个月欠费或拖欠金额巨大,本司将依照法律诉讼程序上报人民法院。 3.关于营业证件方面 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商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4.经营活动及物品管理 ⑴各商铺的经营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商铺户内;禁止使用公共区域进行 经营活动。

⑵各商铺严禁存放违反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如易燃、易爆、有毒及危 险物品等。 ⑶各商铺不得在商铺内饲养各类动物及宠物(取得合法资格和条件的售买动物、宠物的专门商铺除外)。 ⑷各商铺物品存放不得占用及堵塞公共通道、公共区域或其他商铺的 地方。 ⑸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各类热水器。 ⑹对于各商铺内有潜在危险隐患的摆设及布置需设立明显标志;如因 经营疏忽造成的第三者伤害事故,由各商铺全部负责。 5.防火安全 ⑴每个商铺必须按实际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的ABC干粉灭火筒。配 置标准:(100川以下配置2-3支;100川以上配置3-4支)。⑵严禁随意挪 动及在非火警情况下启用商铺设置的一切消防设备与设施。 ⑶严禁占用、堵塞和遮掩商铺范围内的一切消防设施与设备、消防标记、安全门,以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使用及正常情况下的保养与维护。注:如有关法 规或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商铺经营者应按该专门规定执行,本司不再另行通知 6.清洁卫生管理⑴商铺区范围所有公共地方的清洁工作由本司安排人员进行 清洁。 ⑵各商铺内部的清洁工作的各商铺自行负责。 7.营业管理 ⑴各商铺应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营,严禁

商铺物业管理制度

商铺物业管理制度 武汉天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 武汉天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铺物业管理制度

本公约自签定之日,双方均对公约约定事项做到了充分了解,自愿于签定之日起,共同遵守。 武汉天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职责 一、武汉天凯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接受委托,全面负责天凯职工公寓所有 商铺的管理及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二、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承租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拟定、修改管理公约的某 项条款,以便更好地管理商铺。 三、为维护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好,定期安排检修、保养工程。 1.水、电、管道、管线的检修。 2.雨、污水管道的检查及排污系统的清理。 3.共用建筑及设施之保养和维修。 四、对商铺在本小区公共区域的促销、宣传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管理。 五、保持整个公共区域环境的卫生及清洁。 六、负责公共区域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七、对园区内的各种车辆实行管制,各种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 车辆,实行按规定收取场地费。 八、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日常治安工作的管理,协助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商业管理,配合 相关政府部门机构进行市场管理。 九、物业公司有权按照武汉市政府有关条例和规定向承租人征收综合管理费、水费、 电费及其它费用。逾期不交、或超过一个月未缴全所有费用者,将增收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三)。物业公司有权依法向违约方追讨,其一切支出由违约方支付。

十、物业公司有权按照武汉市政府有关条例和规定对违反本公约的承租人提出奉劝、通报、警告、停止能源供应,直至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十一、所收费用建帐核费,专款专用。 十二、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承租人清理阻塞在公共区域的任何障碍物,清理或更正有违反本合同消防条例的任何装置或物品,并有权向违约方追究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追讨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三、物业公司准予的任何许可只能作特定情况下的许可,而不应作为物业公司放弃有关条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作为日后可以免除书面申请之手续。所有条款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十四、物业公司热情为承租人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并依法管理。 商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铺承租人有义务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物业管理公约的相关协议约定,配合物业公司的装修及维护改造等相关安排。 二、商铺承租人享有对小区内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权。 三、商铺承租人享有对小区内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改的建议权。 四、商铺承租人享有对物业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投诉权。 五、商铺承租人必须逐月按时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能源使用等有关费用。 六、商铺承租人有权对其所租赁房屋的室内进行装修,但必须按照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向物业公司装修监理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服从装修管理。 七、商铺承租人自入伙之日起,属工程维保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一年(属承租人人为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满后,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八、商铺承租人签约时,必须在物业公司登记其有关工作人员名单、人数、籍贯等资

商铺物业管理方案介绍

商铺物业管理方案 介绍 1

商业街物业管理方案 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当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 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对于 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而物业管理只是商业管理公司服务内容的一部分。 当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运营商、物业等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运营商、物业的头上。 1.0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它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1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1.”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它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 3.营业时间的确定; 4.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5.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6.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7.投保范围事宜;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小区商铺管理办法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大厦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的装修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手册”、“临时公约”及《商铺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 6.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7.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8.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9.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10.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1.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2.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3.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 花园商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花园商铺业主(使用人)的行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使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业主(使用人)必须遵守花园《业主公约》和《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开工前应自行向花园管理处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办理装修申请、验收等手续,并交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商铺立面;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不得擅自安装各类保安门、窗、栅等;并须对商铺地面进行适当装修。 第四条装修用电(水)必须通过业主(使用人)电(水)表,所用电(水)费须按规定缴纳。私自外接电源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装修施工时间应在8:00--20:00内,不得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休息。 第六条商铺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须袋装,且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应直接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物业公司商铺管理制度资料

1.目的 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商铺“门前三包”工作的开展,规范商铺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滩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商铺管理。 3.岗位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商铺管理的指导与抽查。 3.2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入驻商家登记备案,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及时收集、更新、整理商家信息,对商家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商铺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3.3工程维护部负责商家入驻前的装修方案审核,商铺内工程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3.4秩序维护部负责商家现场经营秩序的检查、监督、维护,督促商家执行“门前三包”要求。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商铺登记 4.1.1商家入驻前需到客户服务前台办理入驻手续,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含商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商铺经营范围等),签订《商铺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客户服务前台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建立《商铺台账》。 4.1.2商铺入驻营业后3个月内,商铺负责人需向物业客户服务前台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4.1.3对于特殊行业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如餐饮需要提交环境评估报告)等。 4.2 商铺装修

4.2.1商铺装修需到物业服务中心装修责任部门(如装修办)申请、登记,办理装修手续。 4.2.2客服中心要告知业户店招需报相关行政管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安装。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护部负责制定统一安装标准。 4.3 商铺管理 4.3.1秩序维护员需将商铺公共区域列入日常巡逻检查范围,包括:铺面整齐,无违章摆卖,无乱扔垃圾,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发现违规及时制止商家的不良行为。若发现商家有临时退租或任何异常情况时,需及时知会客服中心前台。 4.3.2客户经理每月对商铺进行1次深度走访,填写《客户访谈记录表》,对商铺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填发《整改通知书》。每季度与商铺责任人沟通1次,并有书面记录。 4.3.3涉及物业的相关信息,如停水、停电,需书面通知各商家并让其签收。停水、停电需签发《停水停电通知》。 4.3.4客户经理认真听取商家对物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到的报事或投诉按《投诉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3.5商铺信息有变更时,客户经理及时更新,并每月整理1次《商铺台账》,确保商铺信息的准确性。 4.3.6商家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居住业主的正常生活,禁止出现违法违章装修、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广告、霓虹灯、招牌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等行为。 4.3.7商家退租,客服中心前台需确认商家已缴清各项费用并取得业主同意后办理离场手续,并监督商家做好离场前的环境整理工作。 4.3.8商铺资料按《顾客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5. 支持性文件 5.1 《投诉处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服务上墙制度

三级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多层住宅:0.35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0.9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3元∕平方米∕月 商铺物业:1.05元∕平方米∕月 车库、杂物:0.175元∕平方米∕月 代收电费:0.56元∕度 代收冷水费:2.45元∕立方米 水损:2.00元∕月 代收生活垃圾处置费:36元∕年 物业服务接待程序 1、上岗前,应先自我检查,仪容仪表必须端正、整洁符合要求。 2、上岗后,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做好接待客人的准备。 3、客人进入客服中心时,应主动打招呼、热情问候、一视同仁、依次 接待。 4、遇不明身份者,应问清情况,及时用电话与被访人联系。 5、打扫岗位内卫生,台面物品堆放整齐。 6、建立岗位记事本,发现异常情况,无论如何处理,都应仔细记录。 7、如有重要通知或有待解决的问题,必须登记,并做好交代配合工作。 保修内容

保洁员工作服务标准 1、所扫辖区内主干道,支道,人行道每天保洁,不定时循环打扫,确 保整洁和无污垢、无杂物、无积水。 2、墙、门车棚等区域每周至少清扫一次,确保干净和无垃圾、无积灰、 无杂物。 3、广场、停车场及其通道每天保洁,不定时循环打扫,确保整洁、无 污垢、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明显沙石。

4、公共卫生间务必每天清洁,确保无污渍、无积灰、无杂物、无严重 臭味、地面无积水。 5、楼道每周拖一次,确保无杂物、明显积灰、污渍、无明显纸屑。 6、楼梯扶手、楼道玻璃窗、窗平台每周至少清扫、清抹一次,确保无 蜘蛛网、积灰。 7、电子防盗门、电表箱、宣传栏(玻璃及其周边)、消防带每半月清 洁一次,确保无污渍、无明显积灰、无乱张贴。 8、楼道墙面、天花板每三个月清刷一次,确保蜘蛛网、积灰。 9、标识牌、路灯确保无积灰、污渍、乱张贴。 10、公共通道、楼道灯具、开关每月清抹一次,确保无积灰、透明度。 物业客服员工作标准 1、迅速礼貌的接听电话,及时做好电话记录,并准确无误的将电话内容传达给相关人员。 2、依据《服务接待程序》完成日常服务接待工作。 3、耐心回答业主的各种询问,做到百问不厌。 4、熟悉掌握公司应急事件处理程序,配合保安、工程等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5、熟悉掌握已售出的房间号码、楼座、单元、尽可能准确记忆业主的姓名,并遵守保密制度。 6、熟悉公司所有的服务设施及服务项目,以及社区内部及周边环境。 7、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有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商业物业管理规定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天安鸿基花园商业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天安鸿基花园商业物业的日常管理,规范商铺的经营性质、租用范围和卫生标准,提高小区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全体业主(住户)、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居住环境和经营环境。参照佛山市南海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承租单位或个人都不能私自占用公共场所。 2、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门前必须做到“四无”,即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事日清,并在规定的垃圾收集清运时间内投放到垃圾场。做好门前绿化花槽保护工作。 3、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有义务维护门前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不许在公共走道上乱堆乱放物品,乱占用、乱张贴、乱挂晒。单车、三轮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停放。 4、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在装修之前提前三天向管理处提出书面装修申请,在未完全办理装修手续之前,严禁私自进行装修。室内必须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所有电线必须套有PVC管。 5、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必须定时清洗厨房抽油烟机,检查烟囱是否有漏油漏烟现象,并保持抽烟机外围干净。 6、严禁在出租物业内搭建阁楼。对乱搭乱建的阁楼,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物业公司有权例行拆除,并由承租单位或个人承当拆除费用。商铺必须按每5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2个以上的4Kg干粉灭火器。 7、日常管理。管理处有权制止并纠正商铺物业违反本规定中的条款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责任。超出租用场地以外的物品,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自行处理,造成损失的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佛山分公司概不任何负责。 8、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本责任书最终解释权为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佛山分公司所有。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红树林物业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提要: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小区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6.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7.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8.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9.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0 .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2.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动筛车间外墙抹灰及室内地坪工程 红树林物业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提要: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小区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5.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6.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7.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8.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9.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0 .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2.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 页脚内容1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XX经营管理秩序,加强对XX的监督管理,保护各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XX繁荣和健康发展,(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XX 经营管理制度》。 一、经营管理保证金制度 1.商铺经营者须于签订《XX联营合作协议书》时按协议约定一次性足额交纳经营管理保证金。 2.公司有权从经营管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下款项: (1)商铺经营者应当交纳的因经营商铺产生的各种费用。 (2)商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等其他第三方支付的退货款或赔偿款等。 (3)违反经营管理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时时应当向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交纳的罚款。 (4)应向公司交纳的保底联营收益。 3.联营结束后,商铺经营者结清联营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后10日内公司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商铺经营者。 4.经营管理保证金不足时,商铺经营者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每延期一天,须向公司支付经营管理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 5.商铺经营者违反《XX联营合作协议书》的,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营业时间管理 1.商铺的营业时间暂定为每天的点到点。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协商。 2.商铺经营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关门、停业。否则由商铺经营者承担责任,公司有权对其处以3000--10000元的罚款。 3.如遇XX组织的营销、庆典等活动时,应按XX统一的时间安排无条件做出暂时性调整。 三、人员管理 1.商铺经营者根据经营项目类别自行招聘符合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如变更工作人员的,应报公司备案。 2.商铺经营者所聘用人员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商铺经营者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薪资、依法缴纳劳动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等费用。

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本小区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小区商铺的共同利益,特制订《****商铺管理规定》。 1.商品经营 ⑴各商户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 ⑵所有商品须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做到明码实价,不得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⑶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本商铺区的整体形象与信誉,如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本司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本司将上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租用的商铺,本司有权终止与该商铺的租赁合同。 2.按时交纳各种费用 各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租金、水费、电费,逾期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一个月本司有权暂停对该商户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逾期两个月欠费或拖欠金额巨大,本司将依照法律诉讼程序上报人民法院。

3.关于营业证件方面 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商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4.经营活动及物品管理 ⑴各商铺的经营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商铺户内;禁止使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⑵各商铺严禁存放违反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如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物品等。 ⑶各商铺不得在商铺内饲养各类动物及宠物(取得合法资格和条件的售买动物、宠物的专门商铺除外)。 ⑷各商铺物品存放不得占用及堵塞公共通道、公共区域或其他商铺的地方。 ⑸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各类热水器。 ⑹对于各商铺内有潜在危险隐患的摆设及布置需设立明显标志;如因经营疏忽造成的第三者伤害事故,由各商铺全部负责。

商铺的物业管理

商铺的物业管理 商铺的物业管理作者:佚名 时间:2008-8-19 浏览量: 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0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品牌代理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 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 营业时间的确定; 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物业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物业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各商户的共同利益,同时也给广大客户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商铺管理规定》,请各商铺业主及经营人员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商铺广告、招牌管理: 为保证大厦外墙面的统一性、整洁性和美观度,对各商铺广告及招牌制作做如下规定: 1、设立楼顶、墙体、地面等处的大型广告招牌,因体积与重量大,且设立于户外需具有防台风、防锈蚀等功能,此类广告招牌安装选址及材质均需细致考虑和核算,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须经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提前五个工作日报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方案。 2、各商铺的门面招牌样式、尺寸、大小、安装位置以及商铺装修方案,请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给客服部,经由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3、商铺门面招牌制作材料:框架及固定框架用的配件(包括膨胀螺栓在内的所有螺丝)都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不锈钢框架采用304标号、型材制作;面板根据现场风格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材料。 4、商铺门面招牌规格及安装:按现场统一规格制作,按服务中心指定安装位置:,安装稳固。 5、广告招牌灯箱照明要求采用LED节能灯光源、阻燃电线,要求照度均匀不得有暗区出现。 6、广告招牌安装时应小心操作,注意不得损坏幕墙玻璃及大理石墙面,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商铺的设施设备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损失的,概由造成损害的商铺或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若日后广告所在位置的玻璃损坏,更换玻璃时商户须无条件拆除广告牌。 8、商铺玻璃不允许张贴或直接喷绘大面积彩色文字与图案,包括装修时为遮盖装修现场所进行的喷绘和珍珠棉等粘贴物在装修后也必须拆除,不得作为广告使用。商铺内面亦不允许摆、挂大型灯箱广告,特殊情况必须张贴图纸或摆、挂灯箱的,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商品经营及相关证照

商铺前期物业服务三方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商铺前期物业服务三方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徐州城置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城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 丙方:上海基普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物业名称:徐州城置国际花园城裙楼商铺 类型:商业 坐落位置:徐州金山桥开发区徐海路北汉源大道东 建筑面积:平方米 物业服务期限:白2015 年月日起至2016 年月日止, 共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白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 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商铺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它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相关费用及委托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 3、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出售、出租、与他人联合使用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对违反规定并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7、按照公平、安全、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甲方出售、出租物业时,有督促承接(租)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义务; 9、享受〈〈临时管理规约》的权力,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本物业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10、明白及承诺:承租人及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11、甲方不得擅白改变房屋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 1、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或使用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佣金以及由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等) ; 2、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甲方或使用人的违规行为向相关部门报告;遇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对共用部位强行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有权要求甲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诉讼等措施; 6、可暂时终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

商铺管理规定

商铺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本小区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小区商铺的共同利益,特制订《****商铺管理规定》。 1.商品经营 ⑴各商户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公开出售的商品。 ⑵所有商品须按国家的有关要求做到明码实价,不得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⑶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本商铺区的整体形象与信誉,如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本司有权要求商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本司将上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租用的商铺,本司有权终止与该商铺的租赁合同。 2.按时交纳各种费用 各商户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管理费、租金、水费、电费,逾期按每日3‰收取滞纳金;欠费超过一个月本司有权暂停对该商户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逾期两个月欠费或拖欠金额巨大,本司将依照法律诉讼程序上报人民法院。 3.关于营业证件方面 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商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4.经营活动及物品管理

⑴各商铺的经营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商铺户内;禁止使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⑵各商铺严禁存放违反国家规定的违禁品,如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险物品等。 ⑶各商铺不得在商铺内饲养各类动物及宠物(取得合法资格和条件的售买动物、宠物的专门商铺除外)。 ⑷各商铺物品存放不得占用及堵塞公共通道、公共区域或其他商铺的地方。 ⑸各商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各类热水器。 ⑹对于各商铺内有潜在危险隐患的摆设及布置需设立明显标志;如因经营疏忽造成的第三者伤害事故,由各商铺全部负责。 5.防火安全 ⑴每个商铺必须按实际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2kg以上的ABC干粉灭火筒。配置标准:(100㎡以下配置2-3支;100㎡以上配置3-4支)。 ⑵严禁随意挪动及在非火警情况下启用商铺设置的一切消防设备与设施。 ⑶严禁占用、堵塞和遮掩商铺范围内的一切消防设施与设备、消防标记、安全门,以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的使用及正常情况下的保养与维护。注:如有关法规或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商铺经营者应按该专门规定执行,本司不再另行通知 6.清洁卫生管理 ⑴商铺区范围所有公共地方的清洁工作由本司安排人员进行清洁。

商铺的物业管理方案1

商铺的物业管理方案 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 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 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 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 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 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1.0 商铺物业管理理念 让买者“一站式”购物;让卖者享受“一站式”管家服务,这将带动专业化市场向更高档次迈进。 “一站式”的管理和采购模式,既是专业市场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建才专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建材城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根据产业集群的特点,推出 了集批发、期货、展示贸易、交易、零售、物流、仓储、办公、生活配套、原材料 配套、管理配套等12项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商驻理念, 总体来说就是“统一管理, 分散经营”。 ? 专业市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 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 分散经营”是专业市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 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 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1 商铺的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 一物管。为了达到“统一管理, 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 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1.1 “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 理。 ? “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商铺服务管理规定

深圳市联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商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家和盛世花园一期商铺的监督管理,维护和提升商铺的整体形象,维护商铺的市场秩序,保证和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以下称出租人)和广大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商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铺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必须接受出租人的监督管理,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出租人;若承租人提出疑问,出租人有义务向承租人解释本规定中各条款的具体含义。 第三条如果本规定内容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发生冲突,以后者为准。 第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动以及出租人的经营管理改进等需要,出租人有权及时对本规定做出必要的修改和改善,承租人在接到修改信息后,须遵照修改后的新版本规定执行。承租人不得因为本规定的修改而要求出租人或其派出的管理机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承租人须接受并配合出租人日常管理。对于承租人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街道商铺管理规定、本规定或合同书条款的行为,出租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其行为的消极影响程度,采取口头劝谕、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断电断水、暂禁营业、向相关单位通报(举报)、要求赔偿、终止合同等处罚措施。 第六条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应依法进行,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和公认的商铺经营道德。承租人违反此条规定,出租人有权向其提出警告,警告没有实质效果时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承租人应遵守出租人有关的管理规定,接受出租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协助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承租人因为违反有关规定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但是出租人发现承租人的违反行为时有善意提醒的义务。 第八条承租人不得将商铺转租、分租、顶租和承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发送任何通知以送到商铺为主,或通过挂号、快递等投递方式,以邮局或快递公司收据为准,投递到该联系地址,视为承租人已收到。 第二章安全 第十条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出租人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执行业主方及物业管理处的《商铺服务管理规定》和《商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服从其相关的安全管理。承租人因为违反有关消防安全规定而受到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但是出租人发现承租人的违反行为时有善意提醒的义务。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承租人必须遵守:

商业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申报登记: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商铺装修、加强商铺装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称商铺装修是指业主、租户为改善商业经营环境,对使用的商 铺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租户是指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 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 二、装修单位从业资格 1、从事商铺装修者,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装修装饰 行业资质。 三、装修申报登记 1、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 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 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2、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带齐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公司公章。 3、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大门装修图、 电源照明插座平面图、电气系统图、弱电系统图、空调位置图等)。 四、装修审批 1、装修资料提供符合条件者,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领取、签署有关文件; ▲按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五、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装修范围 (一)房屋结构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商铺楼地面、内墙面、天花进行表面装修,商铺楼地面原水泥层不得凿除,禁止使用超过15毫米以上的大理石、花岗岩等超重装修材料装饰地面或内墙面,禁止用水泥、红砖在铺内砌墙或加厚楼板。 3、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空调孔)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 不得在楼板地面开槽安装水管,不得在楼面板上钻孔洞,或重击楼板。 4、禁止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5、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要求,保证建筑物外观统一。 (二)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玻璃门或震动铝合金窗户,以免引起门及窗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安全及其它因素影响,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严禁换改已安装的玻璃门、扩大门洞以及在铺位门外侧包边。 2、不得在商铺门外的公共场所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铺设与原施工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道的材料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影响他人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 3、不得在商场外墙安装任何遮光帘、花架、天线、旗杆、旗帜、灯饰、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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