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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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研究

百色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研究

百色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研究作者:赵媛媛江波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32期摘要:本文在对我国国内一些城市及广西部分城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现状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百色市实际,提出百色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章编码:1 引言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概念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1]。

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由来与重要作用对建设项目征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是70年代末随着建设投资体制的改革面开始实施的。

1986年,在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总结和肯定了这一改革的成果及经验。

在投资体制转轨时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对于保障和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弥补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1.3我国部分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3.1征收依据、名称混乱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规定,“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部分省、直辖市及各城市纷纷出台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然而,各地配套费的名称不尽相同,例如北京市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重庆市为城市建设配套费,天津市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此外还有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建设配套费、城镇市政建设配套费、小城镇建设配套费等等。

名目繁多,所包含的内容相似又不尽相同,较为混乱,应按财政部文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较为合理。

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我们城市当中的城市主次⼲道、给排⽔、供电、供⽓、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和园林绿化等项⽬的建设和维护,都是需要⼤量资⾦来建设的,所以我们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是有必要的,接下来就请⼤家⼀起跟随店铺⼩编的步伐⼀起去看看吧!⼀、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是什么基础设施配套产⽣的费⽤。

是拟建项⽬向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交纳的市政公⽤配套设施费,主要包括门前城市主次⼲道、给排⽔、供电、供⽓、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和园林绿化等项⽬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统筹安排使⽤。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使⽤计划,报当地⼈民政府批准实施⼆、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建设项⽬,未纳⼊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建设项⽬新建或扩⼤⾯积部分每建筑平⽅⽶收取53.8元;已纳⼊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城市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执⾏。

⾮住宅建设项⽬,按建设项⽬新建或扩⼤⾯积部分每建筑平⽅⽶收取38.3元,其中⼯业项⽬20元。

远离城市建成区且⽣产、⽣活配套设施⾃成系统的建设项⽬每建筑平⽅⽶收取11.5元。

经济适⽤住房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改建的建设项⽬以及学⽣公寓建设项⽬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省政府或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减免此项收费的其他建设项⽬,按规定执⾏。

除以上规定外,仍须减免此项收费的建设项⽬,由市⼈民政府规定。

县级市及各县建制镇收费标准由你市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核定,并报省价格、财政⾏政主管部门备案。

除上述规定处,不得另外收取任何名⽬的配套费。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河北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基础设施配套产⽣的费⽤。

是拟建项⽬向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部门交纳的市政公⽤配套设施费,主要包括门前城市主次⼲道、给排⽔、供电、供⽓、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和园林绿化等项⽬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统筹安排使⽤。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构成及用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道路、桥梁、供排水、绿化、环卫、中小学、幼儿园等设施建设配套费,以及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关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范围各地方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基本有:(一)城市道路及绿化、环卫配套费: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供热配套费:用于热源建设以及从热源至单位用户阀门井或热源至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的管网建设。

(三)供水配套费:用于从水厂至单位用户阀门井或水厂至居民一户一表的供水管网建设。

(四)燃气配套费:用于从气源至单位用户阀门井或气源至居民用户灶前的管网建设。

(五)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环卫等设施建设。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的性质及缴纳主体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收费性质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两大类。

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费、住宅建设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费等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公建项目供电工程建设费、供热工程建设费、以及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新建小区及公建工程建设费六项为经营性收费。

潍坊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范围与收费主体(一)建设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在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市财政局是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费主体。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的收费窗口收取,由市规划局进行审核把关并代收。

建设单位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主体。

依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并加强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一次性缴清。

凡未按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构成商品房的建设成本,应当反映在商品房售价内。

对我国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政策的相关研究

对我国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政策的相关研究

能 集 中 到 一 个 部 门 来 行 使 .进 行 一 站 式 服 务 这 样 既 有 利 于 集 中 调 度 .避 免 城 建 资 金 分 散 低 效 使 用 的情 况 . 又 因行 政 部 门 的 减 少 而 减 少 行 政 开 支 . 降 低 行 政 成 本 。一 是 对 部 分 规 费 规 范
按基建投 资额的 1 %征收 。 2
道 ,公 共 消 防 环 卫 设 施 ,路 灯 绿 化 公 交 停 车 港 ,水 资 源 排 水 和 污 水 管 网 煤 气 气 源 增 容 供 电 北 方 城 市 的 供 热 等 城 市 的公 用 设 施 建 设 费 用 。我 国各 个 城 市 的市 情 不 一 致 ,城 市 建设 配 套 费征 收 的程 序 涵 盖 范 围 数 额及 相 关 的减 免 缓 政 策 也 各 不相 同 。
大 连市 按 建 筑 面 积 以 2 0 / 0 元 m 征
1 部分 典型 城市 的配 套费 征收情

上 海 将 配 套 费 分 为 大 配 套 和 小 配 套 费 , 中大 配 套 费 含 市 政 公 建 商 其 业 、电力等 ,并采用 《 上海 市 建 设 项 目 交 费 登 记 卡 》 制 度 ,监 测 开 发 费 用 的缴 纳 情 况 。对 住 宅 建 筑 ,配 套 费征
管 理 办 法 ,归并 邻 近 收 费 和 重 复 收 费 .
供 水 收 费 .普 通 民 用住 宅 按 建 筑 面 积
1 / . 住楼 、综 合 楼 、宾 馆 别 5元 商
墅 及 高 档 公 寓按 建 筑 面 积 2 0元 /m .
其 中 5 专 项 用 于城 市 消 防建 设 。工 业 元
城 市 建 设 配 套 费 用 于 由政 府 承 担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为了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而向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合理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进行科学制定。

不同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也应当因地制宜。

在制定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的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率、交通状况、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配套费能够充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其次,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应当具有合理性和透明性。

合理的配套费标准能够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而透明的配套费标准能够减少不必要的争议,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效率。

因此,在制定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另外,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应当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更新和改进。

因此,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配套费能够有效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制定配套费标准时,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能够充分体现社会公众的意愿,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制定需要科学合理,具有透明性和灵活性,同时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基础设施配套费能够有效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制定,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的费用。

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对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标准,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首先,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应当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

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是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征收标准。

不同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标准也应当因城施策,科学合理地确定。

其次,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应当充分考虑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和效益。

房地产开发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的重要来源,因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和效益。

合理的征收标准可以保障房地产开发的可持续性,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另外,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

居民是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主要缴纳对象,因此征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

合理的征收标准可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应当充分考虑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政府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的主要责任主体,因此征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合理的征收标准可以保障政府的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持续改善。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和效益、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

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征收标准,才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福祉。

城市配套费的使用范围

城市配套费的使用范围一、引言城市配套费是指由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用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城市配套费的使用范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效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本文将对城市配套费的使用范围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的探讨。

二、城市配套费的定义和来源城市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由开发商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费用。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城市配套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是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的重要环节,土地出让金中的一部分被划归为城市配套费。

2.建设项目收益:在城市建设项目中,开发商通过销售房地产等方式获得的收益中的一部分被划归为城市配套费。

3.政府投资: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开发中的投资也可以作为城市配套费的来源之一。

三、城市配套费的使用范围城市配套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配套费的重要用途之一是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

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等公共设施。

城市配套费可以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和维护这些基础设施,以提高城市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水平。

2.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配套费还可以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配套费可以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和维护这些公共服务设施,以提高城市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

3. 环境治理和保护城市配套费还可以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

城市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垃圾、废气等污染物,城市配套费可以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大气治理设施等环境治理设施,以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

4. 城市更新和改造城市配套费还可以用于城市的更新和改造。

城市发展过程中,部分老旧区域需要进行更新和改造,城市配套费可以用于老旧区域的拆迁、改造和建设,以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

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

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上海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城市基础设施一直是上海市民关注的焦点之一。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建设住宅用地时,用于支付住宅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费用的费用。

通过此费用,上海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在这种背景下,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就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全面的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标准。

根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文件,上海市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分为A、B、C、D四个档次,其中A档次为5.5万元/平方米,B档次为4.5万元/平方米,C档次为3.5万元/平方米,D档次为2.5万元/平方米。

具体的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和不同标准进行具体调整,以满足各地区不同的发展需求。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背后的意义。

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支付住宅用地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费用,如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绿化、公园、医疗、教育等。

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关系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通过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以保证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充分保障,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对市民的影响。

首先,对于购房者来说,基础设施配套费是购房成本的一部分,购房者需要在购房时一并缴纳。

但是,相比较于购房总成本,基础设施配套费只占较小比例,对购房者的影响并不会太大。

其次,对于住户来说,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将直接影响到他们日常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通过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上海的住户可以享受到更完善、更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例如更好的交通便利、更好的医疗卫生设施和更好的教育资源。

最后,我们来展望一下上海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未来发展。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会计科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会计科目【主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会计科目【导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现代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会计科目的意义、分类以及其在城市发展中的应用。

【正文】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概念与意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建设、投资与开发的过程中,由政府对开发商、土地使用者或建设者征收的资金,用于补偿因城市发展而带来的基础设施压力、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增加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的成本差异。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实现城市发展与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会计科目的设立旨在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这一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合理、有效地用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会计科目分类根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性质和用途,其会计科目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包括土地征用补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投资支出费用。

这些费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以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透明和公正。

2. 公共服务费用科目:包括公园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及其运维、环境保护等与城市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费用科目。

这些费用的核算和管理应遵循相应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3. 资金管理科目: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资金收入、支出和资金余额的科目。

这些科目的设立旨在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流向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并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会计处理流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会计处理流程应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 资金收入登记: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资金收入按照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登记和核算,确保资金的准确统计和记录。

2. 资金使用审批: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3. 资金支出核算: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资金支出按照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和记录,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工程施工中的配套费包括(3篇)

第1篇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 供热管网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管网(包括主干网至用户楼前入口阀门)和管道燃气管网(包括主干网至用户室内)的配套设施建设。

2. 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费: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干网衔接的城市配套设施(如道路、给水、排污水、排雨水、环卫设施)的建设,以及规划红线内的中小学、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环卫等设施的建设。

3. 城市绿化配套费: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如道路绿化、公园绿化等。

二、工程质量监管费1. 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于对工程材料、施工过程和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2. 工程质量监督费:用于聘请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环境保护费1.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费:用于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噪声治理费:用于施工现场噪声治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安全生产费1. 安全生产检查费:用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于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其他配套费1. 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建设单位需缴纳相关税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2. 临时占地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土地的费用。

3. 施工临时设施费:用于支付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4.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费:用于支付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的费用。

5. 环保处罚费:如因违规排放污染物等行为被环保部门处罚的费用。

总之,工程施工中的配套费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建设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要求,缴纳相应的配套费用。

第2篇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供热管网、管道燃气管网、城市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排污水、排雨水、环卫设施)建设。

具体费用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每平米收取多少钱。

例如,新建住宅小区需要按照建筑面积缴纳供热管网、管道燃气管网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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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相关问题探讨
下面针对城区建设配套费用的概念、范围、用途结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一.城区建设配套费用的概念、范围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强制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见财综函[2002]3号,不同于发改办价格[2009 〕1243 号定性的行政事业型收费)。

根据《关于四川省建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07号)的附件《四川省城市建设配套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建设配套费用包括:市政建设配套费用、城市燃气配套费用、自来水配套费用,共计三项。

后,根据《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 [2001]157 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资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使用
根据《四川省城市建设配套费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建设配套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公用、环卫、园林设施的建设,补充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

其中原燃气和自来水配套费主要用于配储气设施、水厂和管线建设。


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分别建帐,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办公经费和事业经费。

各级不得提留、挪用。

《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规定,各级政府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或用于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性质、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预算外财政资金。

我司资阳项目整体收购资阳供水、污水资产(含特许经营权),系民营性质。

如民营资本使用财政资金,应在协议中明确配套费的使用范围,资产权益处理等。

供稿: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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