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内蒙古传统乳制品 毕希拉格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34 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正文:----------------------------------------------------------------------------------------------------------------------------------------------------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34号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调味品、粮食及粮食制品80批次样品。
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3批次。
其中,调味品合格9批次,不合格3批次,占比25%;粮食及粮食制品68批次,全部合格。
现通告如下: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包头市鹿佳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鹿佳红烧复合调味汁(特红型)、老石拐红烧复合调味汁(特红型)、唐伯府红烧复合调味汁(特红型)柠檬黄、日落黄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有41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822-调味品.xls2.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2-调味品.xls3.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2-粮食及粮食制品.xls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22日——结束——。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的营养成分研究

[ 5 ] 包福才. 蒙古族传统乳制 品奶皮子的营养价值 的初步研 究. 哈师专学报。 1 9 9 2 。 ( 4 ) . [ 6 ] 赵红霞。 李应彪. 蒙古族传 统乳制 品奶皮子和奶豆腐 的 工艺研 究及 营养价值分析[ J ] . 食 品科技。 2 0 0 7 , ( 1 2 ) : 1 2 7 -
关键词: 蒙古族 传统乳制品 制作工艺 营养成分
中图分类号: T S 2 5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1 6 7 2 . 5 3 3 6 ( 2 0 1 3 ) 1 6 — 0 0 4 7 — 0 2
蒙古 族是 蒙古 国的主 体 民族 , 是 中国5 5 个少数 民 族之一, 也是 一 个历 史悠 久 , 勤劳 勇敢 而 又 富有 传奇 色 彩 的 民族 。 1 3 世纪 初 , 成吉 思汗 统一 蒙古地 区诸部 落, 建立 了蒙 古帝 国 , 版 图扩大 到 中亚地 区和 南俄 , 中 国的大部 分草 原都 留下 了蒙古 族牧 民的足迹 。 蒙古族 善于 歌舞 , 骑马、 摔跤 , 有“ 马 背 民族 ” 等美称 。 蒙古 族传 统饮 食则 分为 红 和 白两大 系列 , 蒙古语 称“ 乌 兰伊 德 ” 和“ 查 干伊德 ” 。 “ 乌 兰伊 德 ” 指 以鲜 红 的 肉为 原 料 加工 制作 的食 品 , 其种 类 多样 。 最 常 见 的是 以羊 肉为 原料 加工制 作 的食 品 , 如烤 全羊 、 手把 肉 、 风 干 肉等 。 “ 查 干伊德 ” 指以牛奶为主 要原料的奶豆腐 、 奶 皮子 等 , 寓意圣 洁 、 纯净 的食 品。 它是 蒙古族 食 品中的 上品, 古 代用来 祭神 、 进贡及 治病 。 蒙古族 制作乳 制品 最常见 的原料 为牛奶 , 有 时还用羊奶 、 马奶 、 骆驼奶 。 此 类食 品味道 鲜美 、 营养 丰 富 、 种 类繁 多 , 其 中经典 的有 奶 豆腐 、 奶皮子 、 黄油 、 酸马奶 等[ 1 】 。 本文简 单介绍 了这 四种 经典 的蒙古 族传统 乳制 品 , 并对这 四种 乳制 品的 营养学研 究进 行 了系统 整理 , 为 其进一 步 的研 究和开 发提 供理 论基 础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第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32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清理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现将目前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进行公布。
2017年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序号省份地方标准名称类别地方标准编号实施日期确认结果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民族特色乳制品第1部分:奶茶粉产品DBS15/001.1-20112011-04-29现行有效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第2部分:奶皮子产品DBS15/001.2-20162017-04-01现行有效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第3部分:奶豆腐产品DBS15/001.3-20162017-04-01现行有效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含乳固态成型制品产品DBS15/002-20132013-06-08现行有效5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毕希拉格产品DBS15/005-20162017-01-01现行有效6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产品DBS15/006-20162017-01-01现行有效7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楚拉产品DBS15/007-20162017-01-01现行有效8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生产卫生规范规范DBS15/008-20162017-01-01现行有效9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炒米产品DBS15/010-20162017-01-01现行有效。
内蒙古生乳制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0版

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生乳制民族传统奶制品,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食品安全管理1.基本管理要求(1)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卫生规范和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形成自查报告。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企业应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原料、生产条件、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及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承担原辅料进厂查验和成品出厂验收等责任。
2.食品安全风险管理(1)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自查制度,对食品安全风险实施控制,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主动收集国家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研究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建立风险收集记录。
3.不合格品管理制定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处理办法,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应当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保留处理过程记录。
4.产品追溯与召回(1)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出厂销售都应有记录,保障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2)企业应当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记录召回和处理情况,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企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投诉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并查找原因,妥善处理。
5.质量文件管理(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对食品安全文件的有效性负责,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应由相关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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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53号2011年5月1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全区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加强乳制品行业审核、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及乳品检验检测、完善乳品追溯制度、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乳品行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和严格落实乳品质量安全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我区乳品质量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切实履行职责。
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切实加大对乳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将乳品安全监管和检验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足额拨付;明确企业乳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自治区财政要为质监、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开展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对在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治区将于今年9月对各盟市贯彻《通知》情况进行督查。
二、切实加强乳品行业的准入审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的规定,尽快完成对现有乳品生产企业的重新审核工作。
我国乳品安全体系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乳品作为我国人民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我国乳品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质量安全问题。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乳品安全体系规定,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乳品安全体系概述1. 乳品安全体系概念乳品安全体系是指为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从原料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消费全过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体系。
2. 乳品安全体系目标(1)确保乳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提高乳品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乳品产业健康发展;(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乳品的信心。
三、乳品安全体系规定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管体制、法律责任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 标准规范(1)乳品生产标准《乳品生产卫生规范》规定了乳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2)乳品质量标准《乳品质量标准》规定了乳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签标识等要求。
3. 监督管理(1)监管部门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2)企业主体责任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 检验检测(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项目包括乳品中的污染物、微生物、重金属、添加剂等指标。
5. 应急处置(1)突发事件报告乳品生产企业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奶皮子团体标准

奶皮子团体标准如下:
1.术语和定义:奶皮子,蒙古语称乌如木,是蒙古族一种高级奶
制品,营养丰富、口感好,一般是圆形、厚约1cm左右、半径10cm左右、颜色微黄、表面有密集小凹凸点,是蒙古人民招待贵宾的食物之一。
2.基本要求:奶皮子的制作需要选用优质鲜牛奶,经过熬煮、撇
取、晾晒等工艺制作而成。
制作过程中要注意卫生、温度等因素的控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生产工艺管理:奶皮子的生产工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
行操作,包括原料的验收、预处理、熬煮、撇取、晾晒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控和记录,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4.包装和贮存:奶皮子需要用密封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包装,以
防止产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同时,奶皮子应该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贮存,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5.运输:奶皮子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防止挤压和碰撞,以免产品破
损和变形。
同时,运输工具应该保持清洁卫生,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策格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策格(酸马奶)》编制说明策格(酸马奶)是一种味美可口、营养丰富、制作简单、深受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喜爱的食品,其食用历史悠久,具有地方特色,目前还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标,确定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联合内蒙古农业大学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策格(酸马奶)》的起草等有关工作。
主要起草人:雅梅、张和平、朱建军、郭元晟、钱俊平、陈永福、郭梁、徐艳伟、郝苗苗、孙建萍、乌兰其其格。
2017年 6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工作组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计划前,进行了有关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策格(酸马奶)生产情况的调研,查阅、收集了相关资料。
工作组赴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策格(酸马奶)生产和消费的旗(县、市)的牧户和企业,就策格(酸马奶)的生产情况、产品种类、加工工艺、质量控制关键点、检验检测、产品执行标准、消费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工作组还对新疆、青海、西藏、云南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国外有关策格(酸马奶)的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和研究进展进行了调研咨询。
根据调研获得的资料和国内外相关标准,起草了标准编写工作计划,并征求了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疾控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和检验机构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组在开展调研的同时,进行了样品采集,共采集策格(酸马奶)样品163份。
样品覆盖了自治区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品种和不同饲养方式的马所产的乳为原料加工的策格(酸马奶)。
标准编写前,工作组对采集到的策格(酸马奶)样品进行分析检验,获得策格(酸马奶)有效数据144份,在对收集资料和检测结果分析统计的基础上,结合实验室验证试验所获得的数据,起草了标准讨论稿。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讨论稿进行了四次论证后,再次拟定出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