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据交易所电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

上海票据交易所电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
上海票据交易所电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

附件1

上海票据交易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变更和退出工作,根据《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切换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73号)等,结合上海票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是指具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

第三条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以直连方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直连分为自主直连和集中接入直连。

第四条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二)满足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相关技术及安全性要求;

(三)具有健全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四)已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

第二章申请接入

第五条金融机构申请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以法

人为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及拟同时接入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近三年票据业务概况、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情况、已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情况、申请接入方式及指定联系人和指定邮箱等);

(二)总部及拟同时接入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四)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系统管理办法、应急处置预案等);

(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信息登记表(附1);

(六)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同意接入其系统的书面意见及接入准备情况(申请集中接入直连的金融机构需提供);

(七)财务公司待生效行名行号证明材料(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出具,无大额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的财务公司需提供);

(八)终止新增业务代理承诺函(附2,原通过业务代理接入的金融机构需提供)。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金融机构公章。

第六条上海票据交易所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查复核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真实性,通过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出具的待生效行

名行号证明材料核实财务公司真实性。

上海票据交易所对通过审核的金融机构发送初审合格通知。

第七条金融机构接初审合格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工程实施,完成后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接入技术验收规范》向上海票据交易所申请验收。

第八条上海票据交易所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金融机构提交《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证书申请表》(附3),申领数字证书。

第十条上海票据交易所收到金融机构关于数字证书的申请后,为其核定接入日期(财务公司需待行名行号生效后确定),发送接入通知及数字证书参考号和授权码。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在上海票据交易所确定的接入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凭数字证书参考号和授权码完成数字证书下载。

第十二条上海票据交易所在接入日前1日进行系统参与者创建等操作,导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础数据下发金融机构。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在接入日前1日完成上线准备工作,包括:验证网络和软件连通正常,接收并导入基础数据,数字证书绑定等。

第十四条上海票据交易所于接入日与金融机构进行自

由格式报文验证。

验证通过后,金融机构即正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已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需新增分支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的,应以法人为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新增系统参与者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参与者基本信息、已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情况、指定联系人和指定邮箱等);

(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信息登记表(附1);

(四)财务公司分支机构待生效行名行号证明材料(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出具,无大额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的财务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金融机构公章或其它预留印鉴。

第十六条上海票据交易所对金融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接入日期(财务公司分支机构需待行名行号生效后确定),发送接入通知。

第十七条上海票据交易所在接入日前1日创建系统参与者,并通知金融机构为分支机构绑定数字证书。

新增系统参与者于接入日正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第三章变更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变更直连方式的,应按本规程第二

章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接入事宜。

第十九条已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出现下列情形的,应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技术验收方案和规范》重新申请进行验收:

(一)申请开通新业务或行内系统及接口进行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改造的,需重新申请接入端软件检测;

(二)前置机信息系统物理机器变化或重新集成的,需重新申请接入端信息系统检查;

(三)机房物理环境、运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发生整体性或重大变化的,需重新申请接入环境验收。

验收合格的金融机构可自行确定其系统更新后上线切换日期,报备上海票据交易所后于该日期切换上线。

第四章退出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申请退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应以法人为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退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参与者基本信息、退出原因、存量票据业务和承接机构信息、指定联系人及指定邮箱等);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信息登记表(附1);

(三)承接申请(附4/附5,申请承接的系统参与者需提供);

(四)系统参与者退出和承接(若有)的相关批复文件

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金融机构公章或其它预留印鉴。

第二十一条上海票据交易所受理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确定退出日期,发送退出通知。

第二十二条上海票据交易所在退出日进行系统参与者退出操作,并为申请承接的系统参与者设置承接。退出的系统参与者由其所属法人解绑数字证书,承接的系统参与者由其所属法人绑定数字证书。系统参与者于退出日正式退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承接于次日生效。

第二十三条系统参与者出现下列情况的,上海票据交易所可强制其退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或限制其部分功能,并向其所属法人发送书面通知:

(一)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采取欺骗手段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二)严重违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影响业务正常处理;

(三)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运行;

(四)系统参与者违规发展被代理机构,造成重大风险隐患;

(五)其他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存在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系统参与者进入退出等待期,期间不得开展新业务。被强制退出的系统参与者需办理承接的,应由其所属法人按本章前述流程办理。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或由其他系统参与者承接的,退出等待期结束,系统参与者正式退出。

第五章集中接入机构申请

第二十五条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集中接入服务,应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提交申请材料,经上海票据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要求进行工程实施,并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接入技术验收规范》申请验收。

第二十六条上海票据交易所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为验收合格的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创建接入点,并进行技术验证。

验证通过后,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即正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由上海票据交易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信息登记表

2.终止新增业务代理承诺函

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证书申请表

4.承接申请(同一法人机构间承接)

5.承接申请(不同法人机构间承接)

附1: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信息登记表

申请事项:□新增 / □退出

系统参与者信息承接信息(若有则填)

名称行号承接行名称承接行行号

申请单位:

(加盖公章)

年月日附2:

终止新增业务代理承诺函

上海票据交易所:

我单位承诺,自以直连方式接入由上海票据交易所运营

管理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之日起,总部和所有分支机构终止新增以业务代理方式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存续业务以业务代理方式结清。

如违反承诺事项,我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加盖公章)

年月日附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证书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系统参与者信息

所属法人名称

系统参与者名称

系统参与者行号

系统参与者英文简称

主管领导(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单位盖章)电话

传真

联系人信

息姓名(签名)

证件类型

□身份证□军官证□港澳通行证□护照

□其他,请注明:

证件号码

电子邮件

电话

以下由上海票据交易所填写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审核意见:□通过□拒绝

拒绝原因:

经办人签字:日期: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

RA 主管部门意见审核意见:□通过□拒绝

拒绝原因:

RA录入操作员签字:日期:RA审核操作员签字:日期:

注1:如果企业无英文简称,则填写其拼音简称。

注2:申请单位必须遵守CFCA的CPS(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相关证书政策和管理规定,并在办理证书申请的同时缴纳CFCA证书服务年费。

注3:CFCA只负责本表信息的有效性,对于证书在应用中所涉及的其他信息需另行审查或签订协议。

附4:

承接申请

(同一法人机构间承接)

上海票据交易所:

我机构下属XX机构(行名:,行号:)由于XX原因,需由我机构下属XX 机构(行名:,行号:)承接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我机构愿意承担因票据承接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请贵单位予以办理。

XX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5:

承接申请

(不同法人机构间承接)

上海票据交易所:

XX机构(下属XX机构)(行名:,行号:)由于XX原因,需由我机构(下属XX机构)(行名:,行号:)承接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我机构愿意承担因票据承接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请贵单位予以办理。

附:承接协议

承接者所属法人盖章被承接者所属法人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期联合研究计划——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承接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负责人:陈岱松、张卫东 成 员:贾希凌 邱进前 朱晓喆 杨海峰 魏华文 杨 席 荣 华 王 蕾 姜伯韬 何 单 蔡利初 卢 鹏 黄扬杰 吴诗婧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期联合研究计划——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课题摘要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中最重要的力量。从整体上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不仅是各行业的排头兵,也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优化程度、治理效率的高低,不仅是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成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要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还是关乎整个资本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内部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国有股投资主体不明确;委托代理机制失灵;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明显;高管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二是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严重扭曲;对公司治理进行不适当的行政干预;经理人市场较为落后;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因此,优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其一,完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逐步壮大机构投资者股东;优化董事会结构,严格规范董事会职权;健全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改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其二,尽快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外部环境。摒弃各种形式的行政干预,充分保障公司控制权市场功能的发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完善经理人的任免制度。其三,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优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积极作用。提升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经营的透明度;完善证券市场相关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2012)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注: 1、本收费表只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上证所” )收费及代收税费情况,不含券商佣金和登记结算公司收费情况。 2、有关通信、信息服务收费情况,请与上海证券通信有限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8b781587.html, ,68664588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68800098 )联系。 联系部门及电话:财务部68808321 时间:2012年6月 1 日 业务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最终收费对 象 交易A股 经手费成交金额的0.0087% (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 所 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4% (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 证监会(上证所 代收) 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1% (单向) 投资者交税务 机关(上证所代 收) B 股 经手费成交金额的0.026% (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 所 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4% (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 证监会(上证所 代收)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式基金、ETF )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045% (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 所 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4% (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 证监会(上证所 代收) 权证 经手费成交金额的0.0045% (双向) 会员等交上证 所 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4% (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 证监会(上证所 代收) 债券现券(国债、企 业债、公司债、可转 换公司债券、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转债回售等)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固 定收益平台现券交易,最高不超 过100元/笔) 会员等交上证 所 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1% (双向) 会员等交中国 证监会(上证所

中国地方产品交易所简介

中国地方商品交易所 China Material & product Exchange 项目简介 中国地方商品交易所是易马(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易马公司”)隆重推出的项目。利用易马的独特优势(商户资源、消费会员资源、品牌形象、技术优势以及其他的业务资产)组建起全国性的土特名优品供销贸易,并通过易马网络技术和其他业务的优势支持,形成超大型的网络专门化交易环境。交易所通过重建交易新秩序,将建成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国地方商品交易所”。 一、交易所的模式 (图片中的易马供销社均指中国地方商品交易所) ⊙商业架构 “鼠标+双腿”模式 注:中国地方商品交易所的中文域名。https://www.360docs.net/doc/8b781587.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b781587.html,

⊙交易流程 ⊙推广方式 (1)发展城市交易中心;(2)网络经纪人; (3)网络、媒体推广,政府公关,主办承办活动,行业或地方合作。 ⊙交易规则(不仅这些) (1)保证金制度;(2)样品库; (3)交易资格;(4)结算和交割; (5)订单拆分和重合;(6)供销社表单工具; (7)监管和处理;(8)投诉和纠纷。 ⊙分销策略 (1)分销店(零售、捆绑、礼包);(2)团购; (3)超市;(4)批发市场。 ⊙市场测算 我国市场(港澳台三地以及西藏地区除外)测算土特名优品总容量: 共开发店面:88,050(A)+57,725(B)+36,900(C)+71,600= 254,275(家)

销售额预估数据(¥:万/年): 据以上的两项数据测算得到以下的结果: ⊙盈利测算 ※单个城市代理一年销售收益测算(¥:万/年): ※以B类城市为依据测算供货情况: 假设一个B类城市共开发了10个供货商,供货商平均供货100种。该城如供货给100个城市,每月供给单个城市的供货金为1万RMB(相当于平均从该城每个供货商处进货100元RMB),那么该城每月的供货金为1万/城╳100城=100万,则年供货金额为1200万RMB。如果以8%的供货获利比率测算,那么一个B类城市每年供货收益为: 1200╳8% = 96万元RMB ※交易所系统的财务测算: 3558,800╳2% = 7.12亿元RMB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清算结算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清算结算 --------------------------------------------------------------------------作者: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中国票据交易所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清算结算分册) 2017年9月

目录 第1章资金账户管理 (4) 1.1 会员资金管理 (4) 1.1.1非银机构出金申请 (4) 1.2账户资金查询 (5) (5) (6) (7) (8) 1.3 利息查询 (8) 1.3.1 利息支付清算查询 (9) 第2章会员清算结算 (9) 2.1 结算查询 (9) 2.1.1 结算请求查询 (9) 2.1.2 结算交割单查询 (10) 2.1.3 结算明细查询 (12) 2.1.4 结算汇总表查询 (13) 2.1.5 待结算数据统计查询 (14) 2.2 结算确认 (15) 2.2.1 转贴现结算确认 (16) 2.2.2 质押式回购结算确认 (16) 2.2.3 买断式回购结算确认 (17) 第3章其他操作 (18) 3.1 异步下载 (18) 3.1.1 异步查询结果下载 (18)

第1章资金账户管理 1.1 会员资金管理 [功能描述] 机构操作员进行资金账户出金申请操作。 1.1.1会员出金申请 [功能描述] 系统参与者向票交所提出出金申请,申请经机构复核后发送到票交所。 [菜单位置] 清算结算->资金账户管理->会员资金管理->会员出金申请 [模块页面] 图1.1.1.1.1 会员出金申请页面 [输入域] 1.起始日期:必输项。默认为系统工作日。 2.截止日期:必输项。默认为系统工作日。 3.会员机构:非必输项。 4.状态:非必输项。待复核、待清算、复核不通过、清算成功、清算失败。 [操作步骤] 1.在“会员出金申请”页面中点击“查询”按钮,进行会员出金申请查询。 2.在“出金申请列表”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会员出金申请新增”页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及名称

600000 浦发银行600030 中信证券600064 南京高科600087 长航油运 600004 白云机场 600031 三一重工 600066 宇通客车 600088 中视传媒 600005 武钢股份 600033 福建高速 600067 冠城大通 600089 特变电工 600006 东风汽车600035 楚天高速600068 葛洲坝600090 啤酒花 600007 中国国贸 600036 招商银行 600069 银鸽投资 600091 明天科技 600008 首创股份 600037 歌华有线 600070 浙江富润 600093 禾嘉股份 600009 上海机场 600038 哈飞股份 600071 凤凰光学 600095 哈高科 600010 包钢股份 600039 四川路桥 600072 中船股份 600096 云天化 600011 华能国际 600048 保利地产 600073 上海梅林 600097 开创国际 600012 皖通高速 600050 中国联通 600074 中达股份 600098 广州控股 600015 华夏银行 600051 宁波联合 600075 新疆天业 600099 林海股份 600016 民生银行 600052 浙江广厦600076 *ST 华光 600100 同方股份 600017 日照港 600053 中江地产600077 *ST 百科 600101 明星电力 600018 上港集团600054 黄山旅游600078 澄星股份600102 莱钢股份600019 宝钢股份600055 万东医疗600079 人福科技600103 青山纸业 600020 中原高速 600056 中国医药600080 ST 金花 600104 上海汽车 600021 上海电力 600058 五矿发展 600081 东风科技 600105 永鼎股份 600022 济南钢铁 600059 古越龙山 600082 海泰发展 600106 重庆路桥 600026 中海发展 600060 海信电器600083 ST 博信 600107 美尔雅 600027 华电国际 600061 中纺投资600084 *ST 中葡 600108 亚盛集团 600028 中国石化 600062 双鹤药业 600085 同仁堂 600109 国金证券 600029 南方航空600063 皖维高新600086 东方金钰600110 中科英华

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服务协议

附件: 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服务协议 (2017年3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A区 邮编:200011 双方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票据集中登记托管、报价交易、清算结算以及相应的信息资讯服务,并且双方一致同意遵守本协议。

一、总则 1.1双方承认,乙方依法制定发布的业务规则是本协议的当然组成部分,甲乙双方负有遵守的义务,但乙方制定业务规则时事先应采用适当方式听取甲方意见并公告实施。 1.2甲方应当在使用乙方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但无论甲方事实上是否在使用乙方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甲方使用乙方服务,则本协议对甲乙双方产生约束,届时甲方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乙方对甲方关于本协议问询的解答等任何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二、资格及授权 2.1甲方签署本协议,表明甲方选择直接或通过代理与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联网的方式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2.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用户前端包括通用客户端和以接口方式连接的会员内部系统。甲方可以按照乙方提供的应用程序接口(API)以直连方式与内部系统对接,通过票交所系统的接入点发送和接收相关业务。同时,甲方也可以按照乙方的技术要求搭建客户端硬件、软件环境以及配套通讯设施,通过乙方的通用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必要情况下乙方可提供协助。 2.3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和入市申请,通过票交所系统为甲方创建生成机构信息,并设置机构权限。甲方根据所

具有的相关业务权限,通过内部系统或通用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甲方如需修改相关机构信息和机构权限,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证明材料,乙方凭以在票交所系统内进行相关信息修改。 2.4甲方申请入市时,乙方应为甲方参与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创建两名机构管理员用户并进行管理赋权,乙方通过数字证书绑定甲方的机构管理员。甲方如变更或取消机构管理员用户的资格,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凭以在票交所系统内办理变更或禁用手续。 2.5甲方其他参与本协议项下业务的操作人员及其下属系统参与者的机构管理员用户的赋权、修改和禁用等管理由甲方机构管理员依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票交所系统自行完成。 2.6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开户资料及入市申请,通过票交所系统为甲方创建生成交易账户、托管账户和资金账户。 2.7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票据业务及市场行情等相关信息服务。甲方有权通过系统直连或客户端查询、打印与其票据业务相关的单据、凭证、数据、报表等各类账户和业务信息。 2.8乙方通过在票交所系统中为甲方设置票据业务相关信息查询权限和主动推送的方式,实现票据业务相关信息通知功能。除因乙方系统原因甲方无法获取信息通知外,视同已将票据业务相关信息送达甲方。 2.9因乙方系统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获取信息通知的,乙方应当及时补救;非因乙方系统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获取信息通知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及时获取。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

基本面、技术面、资金面分析在期股市中的作用?这一问题是常常困扰炒期者心头之结。来到期市的人亦会为此争论不止,从初时的重技术为主到后期以基本面为基通盘分析,是大家都有的经历。在此偶谈几句个人体会以供网友参考: 先看基本面:基本面分析在市场分中作用在于对整个市场未来发展环境、各商品未来供需关系及影响其供需因素[如产量的增减、主产地的气候、需求的增减及未来潜力、各主要货币的政策与波动情况、国际国内局势平稳度、经济周期对该商品的拉动与压至、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性质、地位、公司未来增涨潜力、财务状况、主导产品市场表现、政府政策导向等等]。通过对以上这些由宏观到微观的基础分析,从中选择出自已认为潜质最大的商品或股票进行投资。一般来讲会有所收获。作为大资金投资人以基础分析作投资主要参考是最长见的选择,以便于选准投资种类确保资金稳定赢利。 但基础分析亦有其弱点:它不能给出你准确进场离场信息,因此他只具备品种选择上的优势而不具备临场操作的优势。 再说技术面:技术分析对于普通投资人使用方便,上手也快。因此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技术分析种类繁多,从基础的东方人用的k线图与西方人用的条形线闪电图,到各种周期理论、几何形态、道氏理论等等与众多的技术指标,都成为众多投资者钻研的标的。这些东西也确实为人们投资带来了方便。他的基础来源于人们对市场历史的重演性理解,从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帮助人们认识市场。他的长处在于可以排除人为情绪的干扰,降低交易成本和操作错误,指导进出场时机,这也是众人所追求的原因。一个好的技术分析者往往在市中容易获取盈利。虽然一些投资大师对技术分析嗤之以鼻,但就技术分析本身在市场表现看确实的一门值得掌握的工具。 但技术分析也有自已的局限性。首先是所有的理论本身都有局限,市场是发展的,用静态的理论分析动态的市场自然会产生些失误。因此使用者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技术陷井常常让人头痛。 接着说资金面:任何行情的动力都来源于资金的推动。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力越高未来行情发展空间越大,反之则机会不多。因此,对资金面的研究也不该忽视。 市中资金包括所有参与者,但主要需注重那些能引导行情发展的集团资金。没有集团资金的参与市场将难以发动行情,集团资金参与性质决定了行情性质。过江龙资金只会急拉快跑作反弹,而主流集团资金才有能力发动大行情。 任何交易品种的资金性质亦会指导其未来发展与动力的持久性,由其是一些大品种更是如此。 资金性质在期市上可从持仓报告中查得,而股市上则可从交易所公告席位中得到。 二、中石化公司基本面分析及技术分析 1、公司介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49亿元,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和上海上市。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19.35%,境内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2013年9月3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上证函〔2013〕9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明确业务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依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出让方和受让方(以下统称转让双方)依据依法订立的协议,申请转让本所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协议转让),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转让双方向本所申请办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转让双方或任何一方作出的承诺。

转让双方应当保证向本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并自行承担协议转让的风险和与之有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本所依据《暂行规则》及本指引的规定受理协议转让申请,对转让双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对符合条件的协议转让出具合规确认意见。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提交协议转让办理申请: (一)与上市公司收购或者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转让; (二)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涉及的协议转让;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收回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垫付股份、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比照本指引办理。 第六条 转让双方申请办理协议转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转让协议依法生效; (二)协议各方为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三)拟转让股份的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直连接口规范会员分册样本

内部资料, 注意保管 中中国国票票据据交交易易系系统统直直连连接接口口规规范范 【【会会员员分分册册】】 上海票据交易所 06月

文档修订记录 注: 变化状态: A—增加, M—修改, D—删除

目录 修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1各业务场景报文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会员信息新增、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机构信息新增、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交易员新增、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新原关系更新 ........................................................ 错误!未定义书签。2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报文( XML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全市场会员信息通知报文(MEM001).................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全市场机构信息通知报文(MEM002).................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全市场机构交易员信息通知报文(MEM003).....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全市场机构新原关系通知报文(MEM004).........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创立修改机构通知报文(MEM005).....................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票据交易所系统

中国票据交易所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再贴现分册) 2018年12月

目录 第1章总则 (2) 1.1系统介绍 (2) 1.2系统主要功能 (2) 第2章系统管理 (2) 2.1系统参与者管理 (2) 2.2系统参数管理 (2) 2.3用户管理 (4) 第3章再贴现质押式回购 (4) 3.1业务申请 (4) 3.2业务确认 (8) 第4章信息查询(机构端) (9) 4.1成交单查询 (9) 4.2成交单票据明细查询 (10) 4.3机构授信查询 (12) 4.4业务申请查询 (13) 第5章再贴现异步查询 (14) 第6章再贴现信息维护 (15)

第1章总则 1.1系统介绍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是上海票据交易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依托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开发的,为再贴现操作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电子化处理平台。人民银行作为特殊的银行类会员加入票交所系统,人民银行总行和各级具有相应授权的分支机构作为系统参与者加入票交所系统。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作为再贴现受理窗口在系统中电子化处理再贴现业务申请,同时可对再贴现业务实现额度控制和参数管理。金融机构可查询再贴现业务受理情况和额度使用情况等业务信息。 1.2系统主要功能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主要包括再贴现、机构管理、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通用查询五个业务模块,系统将根据机构管理员和机构操作员分别赋予相应权限:机构管理员可赋予再贴现(查询功能)、机构管理和通用查询模块相应权限;机构操作员可赋予再贴现、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通用查询模块相应权限。 第2章系统管理 2.1系统参与者管理 再贴现业务子系统在机构层级设置上分为法人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四级机构,分别对应人民银行总行(再贴现窗口)、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部分)/营管部(再贴现授权窗口)、人民银行地级市中心支行(再贴现转授权窗口)、人民银行县级分支机构(再贴现转授权窗口)。具有相应权限的各级机构可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等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提交的再贴现业务申请。 2.2系统参数管理 2.2.1计数规则 1.利率:系统显示保留小数点后4位,即**.****%。 2.金额: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11月30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56243P 工商注册号:110000012155137组织机构代码:693256243 法定代表人:吴汝川成立日期:2009-08-08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1620、1621房 营业期限:2009-08-08 至 / 营业范围:技术交易服务、商标权交易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46

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中标/投标最多的月份为,该月份共有个投标项目。 2019年09月4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1北京2019-10-222019年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专项委托工作政府采购合同中标2北京2019-10-152019年中关村商标专项委托工作政府采购合同中标3海淀2019-10-082019年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专项委托工作中标公告中标4海淀2019-10-08北京2019年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专项委托工作中标公告中标 5北京2019-09-262019年度高精尖项目评审与监理专项委托工作社会与管理咨询服 务采购项目 中标 6海淀2019-09-202019年中关村商标专项委托工作中标公告中标 7海淀2019-09-112019年度高精尖项目评审与监理专项委托工作社会与管理咨询服 务采购项目 中标 8海淀2019-09-112019年度高精尖项目评审与监理专项委托工作社会与管理咨询服 务采购项目 中标 9西城2019-06-27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新材料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项目中标10海淀2019-03-132018年度中关村央地协同发展及科创服务中标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接入指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票交所系统接入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票交所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票系统)。 第三条交易系统参与者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票交所规章制度,依托交易系统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等主体。 电票系统参与者是指具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直接接入并通过电票系统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 第四条交易系统参与者可采用客户端(浏览器+域名)或通过接入点以直连方式接入系统。 电票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以直连方式接入系统。 第五条接入点是指金融机构接入票交所系统的接入系统,系统参与者通过接入点发送和接收相关业务。 第六条直连方式是指系统参与者通过票交所系统数据接口办理的接入方式。

直连方式分为自主直连和集中接入直连。系统参与者可选择直连接入方式,但只能以一种方式接入票交所系统。 自主直连是指金融机构通过自有系统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的接入方式。 集中接入直连是指金融机构通过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直连接入票交所系统的接入方式。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按《上海票据交易所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执行。 第七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接入、变更或退出票交所系统,应以法人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须加盖法人机构公章。 第八条系统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人民银行及票交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法人接入 第九条加入交易系统的金融机构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明确且唯一的清算路径; (二)开通至票交所数据中心的两条有效通信专线(网络接入指南见附件2); (三)签署并备案《票据交易主协议(2016年版)》签署页; (四)人民银行及票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加入电票系统的金融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1.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本所挂牌转让,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包含一年以下)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挂牌转让,参照本办法执行。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增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增信义务。 1.4为债券发行、转让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

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1.5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1.6发行人、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7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办法及本所其他规定,对债券发行人、增信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自律监管。 1.8 本所为债券提供挂牌转让服务,不表明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债券投资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9债券的登记和结算,由登记结算机构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挂牌条件 2.1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依法完成发行; (三)申请债券转让时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 (四)债券持有人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且持有人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挂牌转让条件。 2.2债券拟在本所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本所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由本所确认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号:上证发〔2014〕31号 日期:2014-05-09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的通知 上证发…2014?3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优先股业务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7号)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 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优先股试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先股在本所上市、交易、转让、信息披露等事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在本所上市、交易、转让的优先股,其登记、存管和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四条本所会员应当向首次参与优先股交易或者转让的投资者全 面介绍优先股的产品特征和相关制度规则,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要求其签署优先股投资风险揭示书。 第二章上市 第五条本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申请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优先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调整。 第六条上市公司向本所提出优先股上市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其优先股公开发行的文件; (三)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四)中国结算出具的优先股登记存管证明文件; (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六)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国际贸易)全球技术贸易格局中的中国技术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全球技术贸易格局中的中国技术贸易政 策

全球技术贸易格局中的中国技术贸易政策 1中国技术贸易政策面临的困难 最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和科技力量的迅速发展,许多中国顶尖的IT、家电企业,推出了许多行业技术标准,成立了许多标准联盟。由信息产业部牵头、吸引企业参和的标准组,制定了关联标准,比如3G手机技术TD-SCDMA、无线电频率识别标签标准RFID、中国自主的DVD换代标准EVD、无线局域网(WLAN)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国家标准WAPI等等,且大多成为了国家标准。除此之外,中国正于进行微处理器“龙芯”、3G手机技术TD-SCDMA的自行研制,开发取代微软操作系统等等和标准关联的实践。可见,中国企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标准于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标准已经作为企业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之壹而受到中国企业、政府和学界的高度重视,开始进入尝试发展阶段。 中国标准的迅速崛起,也引起了拥有大量“成熟标准”的跨国公司和发达国家的警觉和反对。2004年5月美国全美亚洲研究所就于其研究方案《中国入世后的技术标准、软件及技术民族主义实质之变化》中,指责我们违背了“入世”承诺,要求警惕中国的“新技术民族主义”。所谓“新技术民族主义”就是中国利用全球化所提供的机遇,追求有利于国家经济和安全利益的技术发展,于国际竞争中为国家利益服务,就是用政治手段来确保国防技术进步和中国产业的经济优势。不仅包括国家增加对技术开发的投入,仍包括更为积极的和私营企业的合作、于国家科技项目上对外国更加开放,且且更重视国际规则的制定和政策协调。就于全美亚洲研究所这份方案发布之前,中国自主创立的无线网络连接协议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介绍会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介绍会 ---券商调研问卷会员信息会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 营业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席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 业务联络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联络人: 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所有答案请全部填到横线上,特别是选择题的答案请填到问题的左边横线上。另外,为便于统计,请不要修改表结构,比如增删行。网络部分 1 贵公司各营业部与上证所之间使用何种线路连接? 地面卫星 SDH DDN PSTN VSAT SCPC 单向广播类型带宽(目前)带宽(可扩展) 2 贵公司是否建立了营业部间的城域/广域网?(如果选择a,可不必回答第4题;如果选择b,请直接从4题继续) a 是 b 否 3 贵公司各营业部间城域/广域网是采用何种技术建网的?(可多选) a DDN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双向卫星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SDH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Gb Ethernet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e 其它: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贵公司是否有建设城域/广域网的计划? a 是,将采用___________技术______年______月开始建设______年______月建成 b 否 5 贵公司是否采用集中报盘的方式? a 是,总部 b 是,地区:共有______区最大的有_______个席位最小的有_______个席位 c 否,但计划在 _________实现 d 否,暂时没有计划采用 6 贵公司的网管系统采用什么软件?软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天地备份是否具有地面与卫星两种连接方式? a 地面:SDH, DDN, PSTN b 卫星:VSAT, SCPC 8 网络部分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科技与票交所发展-上海票据交易所

金融科技与票交所发展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引领了国际金融体系的一股潮流与趋势,加速推动金融业变革。 一、金融科技的概念界定 FinTech(金融科技)是Financial Technology的缩写,由金融服务与信息技术耦合而成。目前,国际上对于金融科技的定义尚未形成共识。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认为金融科技是技术进步推动产生的金融创新,能够创造一系列的新产品、新业务、新流程、新模式,包括前端产业和后台技术。维基百科定义金融科技为一种新的技术与创新,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同传统金融机构展开竞争。 金融科技是比互联网金融更高的发展阶段。在互联网金融阶段,虽然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搜集和存储大数据,但对数据信息的整合与计算较为简单,主要依靠人工建模的方法分析大数据。而金融科技涉及范围之广、涵盖前沿技术之多、对金融体系影响之深远都是互联网金融所无法匹敌的。金融科技能够提升大数据应用价值,将其应用场景推广

至支付、结算、投融资、风险管控等诸多领域。 金融科技企业将前沿技术应用到金融行业,形成金融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新型产业,独立发展而不再依附于传统金融机构。新加坡学者Lee and Teo认为金融科技企业具有五大基本特征:低利润率、轻资产、高增长、创新性、循规容易。 二、金融科技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金融科技不仅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还引发金融业态革新,加剧金融行业竞争,迫使传统金融机构引入前沿技术、改变业务模式以应对金融环境的变化。金融科技已在支付、结算、投融资、风险管控等诸多金融领域得到应用,对金融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支付层面。分布式账簿技术(DLT)能够简化支付流程,降低支付成本,提高支付效率。跨境支付在支付领域中相对独立而又十分重要,由于其特殊属性,一直存在手续繁琐、透明度低、费用高、结算周期长等问题,支付流程过度依赖中介机构,增加了合规成本和监管难度。通过构建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平台,能够实现跨境支付流程的实时动态跟踪,提高跨境支付的速度和透明度,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降低支付成本、合规成本和监管难度,并可能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结算层面。传统模式通过中心服务器的集中式信息数据存储和管理,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效率。但传统模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就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有关风险警示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在特别处理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三)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的; (五)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通知所称“退市风险警示”是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中增加的一类特别处理,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措施的实行和撤销依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的规定。 四、出现本通知第二条第(一)、(二)款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本所在公司披露该年度报告当日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于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第一个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未出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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