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利弊分析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开征物业税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话题。
物业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对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物业税,简单来说,是对房屋及相关土地等不动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其征收对象通常包括住宅、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各类不动产。
在探讨开征物业税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高速增长,房价不断攀升。
一方面,这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投机炒房现象严重、房地产泡沫风险加大、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等。
开征物业税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
首先,物业税能够抑制投机炒房。
对于那些持有多套房产、等待房价上涨获取暴利的投机者来说,物业税的开征将增加其持有成本。
这会促使他们减少囤房,释放出更多的房源,从而增加市场供应,稳定房价。
其次,物业税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对不动产征税,可以引导资源从过度集中于房地产领域向其他更具生产性的领域流动,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
再者,物业税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在当前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较高。
开征物业税可以减少这种依赖,使地方政府有更稳定、可持续的收入,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然而,开征物业税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一是房产价值评估的难题。
要准确征收物业税,就需要对各类房产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
但我国房地产市场复杂多样,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产价值差异较大,如何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房产评估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物业税的征收涉及到大量的个人和企业,需要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和高效的征管手段。
同时,还需要防范逃税、漏税等问题。
三是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短期冲击。
在物业税开征初期,部分投资者和购房者可能会因为担心成本增加而观望或抛售房产,从而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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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
试论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
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分享的物业税开征的若干思考,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吧!。
开征物业税是世界各国为了抑制土地、房屋等一系列不动产的价格而采取的普遍做法,主要是要求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比率的税款。
物业税不仅可以促进经济的运转,还可以用来解决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同时,也是各级地方政府资金收入的重要来源。
物业税又叫财产税或是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上缴一定的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1 我国开征物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物业税是为了解决中国房地产税制弊端的而提出的,要想使物业税在开征后发挥积极的作用,还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解决。
1。
我国开征物业税思考

我国开征物业税思考我国开征物业税有利于优化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有利于国家从宏观上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解决中低收入阶层购房难的问题。
但物业税开征后对房地产市场、不动产评估也带来诸多不确定的影响。
因此应在客观条件和时机较为成熟后,再适时推出物业税。
标签:物业税;必要性;不确定因素1 物业税的现状及涵义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亦表示将在“十一五期间尽快推出物业税。
物业税的推行代表了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此举也将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各个层面带来深远影响。
2003年政府提出要开征物业税,按照技术先行的方式,2004年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和重庆六个省市开始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和大连四个地区。
2008年1月,国税总局地方税司副司长杨遂周透露,2008年准备选择三到五个省市,进一步扩大模拟试点。
房地产开征统一的物业税已经成为世界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的物业税改革已成为2008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税制改革最为重要的内容,但是对于物业税的出台存在很大争议,物业税已成为国家税制改革的攻坚战。
物业税一词来源于英文“Property Tax”,又称为“财产税”或“不动产税”,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分年缴付一定税款的一种税种;即是对不动产的保有环节所征收的赋税,其税值随着房产升值而提高。
在西方发达国家,不动产税一般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其所占比重能占到地方财政收40%-70%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几大税种之一。
现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物业税等类似的税种征收,比如美国、荷兰、加拿大的温哥华以及我国的香港等。
我国大陆地区目前还没有开征物业税,而相关的房地产税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思考及税制设计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思考及税制设计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宅和商业物业的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
然而,在当前的税制框架下,我国并未实施物业税的征收。
本文将探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思考,并提出一些税制设计方案。
1. 物业税开征的必要性1.1 资源配置效率开征物业税可通过改变房地产资源的价格信号,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着房地产泡沫、投机性购房等问题,导致房价过高、供求失衡。
物业税的引入可以抑制炒房行为,减少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从而提高房地产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1.2 财政收入增加我国政府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需求不断增加。
征收物业税可以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用于改善社会福利、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民生水平。
与其他税收相比,物业税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为政府提供长期可持续的财政收入。
2. 物业税制设计2.1 税基的确定物业税的税基应包括所有的住宅和商业物业。
税基可以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同时,鼓励统一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确保公平和透明。
2.2 税率的确定税率的确定应根据不同的地区、用途、面积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调整。
对于住宅物业,可以采用分层次、分档次的税率设计,以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对于商业物业,可以根据不同的经营行业、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税率,以激发经济发展动力。
2.3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和稳定,可以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低收入家庭的房屋免税政策、农村地区的物业税减免政策等。
这些政策可以有助于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经济压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4 税收征管的加强为了确保物业税的有效征收,需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建立健全的征税管理体制,加强税源信息的共享和调取,开展有效的税收征管监督,对逃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稳定。
结论物业税的开征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税制设计,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公平和稳定。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程度逐步加深,房地产市场也越来越成熟。
数据显示,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重要支柱之一。
然而在房地产的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问题却成为了一个持续的难题。
物业管理费用虽然可以部分恰克房屋设施的投资,提高业主的生活舒适度,但是事实上物业管理费带来的问题却是严重的。
在南京市某个小区中,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5元,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扣拿的服务费却占物业管理费的百分之七十,这就成为有些业主投诉的根本原因。
无数类似的事件说明,物业费的收费和管理本身存在很多问题。
而应对这些问题,开征物业税成为了一个新的方向。
开征物业税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物业税的意义和目的。
物业税,简而言之,就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的一项税种,通常针对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不同用途的房屋。
物业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房产的公平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推进城市的持续发展。
物业税在确立之前,需要有明确的税前征收规则。
例如,需要考虑税收对象的确定,即应该征收哪些房屋的物业税;税基的界定,即税收计算基础的确定;税率的确定,即税收筹集目标以及物业市场价格的结构等等。
而这些规则的确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详尽的研究和调研工作。
其次,物业税的征收需要高效的管理机制。
目前的物业管理具有地方性、分散性、龙头效应等特点,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因此,在征税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更加高效、透明的管理体系,从而保证税款的及时缴纳和监管管理。
房地产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社会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物业税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业主权益,避免出现过度税收和“一刀切”等问题。
同时,应该注重完善政策,降低税收负担,鼓励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说,物业税的开征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物业税是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
浅谈物业税的开征

浅谈物业税的开征摘要:开征物业税,是整合房地产产业中税费征收管理存在问题的需要,是实现居者有其屋、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需要,是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的需要。
征收物业税,决不是对于购房投资者的惩罚税,更不是单纯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物业税房地产开征0 引言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开征物业税”再次纳入。
近年来,国务院每年转发的该文件均提到物业税。
《意见》明确提出,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该项工作将由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我国物业税的征收已经基本确定。
1 什么是物业税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物业税在国外不少国家早已经开始执行,只不过不同国家的征税方式不太相同,但是税收的收入基本都是纳入当地政府,作为财政收支和公共支出的主要来源,并且成为了遏制房地产投机和合理配置房地产资源的主要手段。
例如美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都已经开征了物业税,这给我们国家的开征提供了一些参考。
2我国是否应当开征物业税就我国是否应当开征物业税的问题,各界的观点不一。
支持派认为,它是对房产的持有者征税,增加房产持有的成本,能够抑制投机性的购房行为,因此,有人称之为房市的“稳定器”。
支持派的声音是:国家早就应该征了,谋利的房地产就该缴税,而且要用累进制计税,房产越多征得越高。
如果不征,只会鼓励人们有钱就去购房,坐享其利,靠房产食利。
国家的政策应该是鼓励人们创业,用双手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守着房产食利,成为‘寄生虫’。
”并且也有利于减少市场上大量存在的闲置房,挤一挤房市的“泡沫”,改善供给。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及对策研究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及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大起大落,物业税的开征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
开征物业税已经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它对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抑制房价、改革税收体制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中央早就明确提出: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从国际上市场经济成熟、发达国家的经验及我国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开征物业税是迟早的事情,且宜早不宜迟。
但时至今日,物业税仍没有开征,甚至还没有开征的时间表。
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改善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引导理性消费;有利于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调节居民贫富差距;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房地产税制的不完善,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我国房地产业的税制结构,将税收工具合理运用到房地产市场中,物业税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物业税;房地产;必要性;策略Abstract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change radically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the property tax levy has become a hot topic in current Chinese society. The Levy of property tax is an inevitable trend of China's tax system reform, it has an important role for the stability of local fiscal revenue, suppress prices, the reform of tax system. The central had made it clear: in terms of the time available to the introduction of a standardized real estate property tax. From the international mature market economy, the experience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the reality of our country's situation, China's property tax levy is sooner or later, and sooner rather than later. But today, the property tax is still not a, not even a timetable. The Levy of property tax is conducive to improving the housing conditions of low-income persons, and guide rational consumption; to promote the steady growth of fiscal revenue; conducive to regulate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residents;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industry. As China's market economic system continuously thorough, the real estate tax system is not perfect, seriously affected and restrict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industry. Improve the tax structure of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the rational use of tax instruments to the real estate market, the property tax reflects th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Keywords: property tax; real estate; necessity; strategy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Abstract (2)Keywords (2)一、关于物业税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4)(一)物业税概述 (4)(二)开征物业税的背景及现实意义 (4)二、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及难点分析 (4)(一)、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4)1、开征物业税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需要 (5)2、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改善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引导理性消费 (5)3、开征物业税有利于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5)4、开征物业税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5、开征物业税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6)(二)我国开征物业税的难点分析 (6)1、历史制度难题 (6)2、技术评估难题 (7)3、法律法规配套问题 (7)三、我国开征物业税对策研究 (8)(一)中央政府抓住时机,尽快推进开征物业税 (8)(二)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推出、完善开征物业税具体方案 (8)(三)“物业税”称谓可改为“房产税” (8)(四)合并、简化税种,完善税收法律和法规 (8)(五)明确物业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和使用 (9)(六)在各地房管部门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当地房产价值的评估 (9)(七)地方税务局负责物业税的征收与稽查 (9)结论 (9)参考文献 (10)致谢 (11)一、关于物业税的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房地产税制的不完善,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展。
我国物业税开征:利大于弊
中图分类号 : 8 24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5 5 1 ( 0 0 0 — 0 8 0 F 1 .2 A 10— 322 1 )109 — 1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 物业税也不例外。 就其对我 国房 地产市场发展 的影响来看 , 开征物业税有利还是有弊 , 受观察 问题的角度 限制 , 实践 中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 有的学 者认为 ,开征物业税可以有效遏制土地 囤积和商品房投机炒 作, 从而抑制房价 的快速上涨 。而有的学者 持反对意见 , 他们 认为开征物业税可能导致房地产 的过度开发 ,诱使和刺激开 发商囤积土地 , 且房价下调空间可能被过分夸大 , 开征物业税 房价也未必将 , 中国社科院专家提醒说 , 人们所预期的物业税 改革带来的房价下降 幅度可能不会 出现 ,其中相当大一 部分 会被开发商等各种利益团体截取 。
原则是现代民主与法制原则在税收关系 中的集中体现。 最后 ,
房 地 产 评估 市场 的规 范 发 展 。在 混 合 分 离 制 的特 别 财 产 税 立
物业税 的计税依据通 常是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值 。 理论体系, 才能制定 出一部科学的物业 税法 , 从而为物业税的 法模式下 , 可以通过专门条款对不动产评估机 构的资格 限制 、 评估程序 、 开 征 提供 有 效 地 法 律保 障 。
和投资性需求 ,在房地产消费环节 和保有环节实行差别性的 税收政策 , 鼓励消费性需求 , 抑制投 资性需求 。物业税的开征 会大幅降低房屋 开发成本 , 平抑房价 , 引导住房 理性 消费 , 从
而言, 我国是否具备 开征物业税 的条件 , 主要取决于是否彻底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
开征物业税的研究与思考在当今社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物业税的开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物业税,作为一种可能对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产生深远影响的税种,其开征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一方面,开征物业税有助于优化房地产资源的配置。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一些投机性购房和闲置房产的现象。
部分人购买多套房产并非出于居住需求,而是为了等待房产增值获取利润。
这不仅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失衡,也使得真正有居住需求的人购房困难。
开征物业税可以增加持有多套房产和闲置房产的成本,促使房产所有者将多余的房产推向市场,从而提高房产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
另一方面,物业税的开征能够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在过去,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金。
然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这种依赖不可持续。
物业税作为一种基于房产持有而征收的税种,具有稳定、持续的特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支柱,为地方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再者,开征物业税对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也具有重要意义。
房产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其价值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布极不均衡。
一些富裕家庭拥有多套高价房产,而普通家庭可能还在为购买一套住房而努力。
通过征收物业税,可以对富裕家庭的房产财富进行一定程度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
从技术层面来看,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政府能够较为准确地掌握房产的信息,包括房产的数量、面积、价值等,这为物业税的征收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在政策法规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
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法规,为物业税的开征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框架。
我国开征物业税分析论文
我国开征物业税分析论文一、当今世界各国房地产(物业)税费政策的共同取向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房地产(物业)税费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土地、房屋多为私有,因此土地房屋税收关系比较明确。
房地产(物业)税收是建立在一定的土地制度基础之上的,虽然不同国家土地制度的差异导致了房地产(物业)税收性质的不同以及征收方式和办法的不同,但是总体来看都存在着共同的政策取向。
通过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肯尼亚、印尼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物业)税费政策的比较研究,现将其共同点归纳如下:(一)“统一名称,合并征收”是大多数国家房地产(物业)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荷兰等国家,房屋和土地是统一征税的,如美国对土地和房屋直接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又称不动产税,且明确它的使用方向和范围。
在加拿大,拥有物业就需要向市政府缴纳物业税(或称房地产税),用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
而中国目前却是房产税、土地税分开征收。
这样做的目的是把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有效地结合起来,一方面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征收房地产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规模,从而形成税收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
例如美国,房地产(物业)税由各市、镇征收,除马里兰州1998年将征税权上收到州政府之外,其他49个州都是归地方政府征收,其房地产税一般要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80%.(三)从税收的分布结构来看,大多数国家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而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环节的税收则相对较少强化在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将会刺激土地、房屋的经济供给和频繁的交易活动发生,有利于房地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如美国在开发经营环节的税负相对较轻,仅有交易税和所得税,并享有各种税收政策的优惠;而购置后的使用占有者则必须每年缴纳房地产税,且不分对象实行统一的税率和征管办法,只是对住宅实行各种减免和抵扣。
(四)从税负水平来看,各国房地产(物业)税收政策都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基本原则所谓“宽税基”是指除了对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的不动产实行免税外,其余的均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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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我国不动产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现行税费繁多。
重复征税严重。
房地产行业链条中涉及大量
税费,既有税务机关在房地产取得、保有、转让环节征收的营业税、城建税、
契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又有土地管理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项目繁多的税费计征复杂,且负
担不合理。
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费多,无形中增加了房屋成本,从某种程度
上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现行土地使用制度不合理。
我国实行的是“批租制”,即在土地使
用权属于国家的前提下,规定用地者可以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批租期限从40-70年不等,而其大部分税费,用地者须
一次性支付。
房产所有者在购入房地产时,其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批租期限
内的几乎全部的房地产税费。
土地批租制给各级政府带来了丰厚的财源,可以
用来改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
但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将后40-70年的土地
收益一次性收取,是本届政府花后届政府的钱,是“寅吃卯粮”搞建设,其后
果必然导致土地的滥用。
在短期利益和政绩思想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土
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无计划、无节制地出售土地,导致土地
资源剧减和浪费。
(三)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居高不下。
现今房地产市场已发展到投资性
的购房行为逐渐替代了消费性的购房行为。
一些城市的居民购买房产不是为了
生活消费,而是为了进行投资。
炒楼团的出现扰乱了市场供求信息,导致楼价
非理性上涨。
这一方面造成了当前房屋空置率较高,而另一方面房价居高不下,影响了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解决。
二、开征物业税的利弊比较分析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对其
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征收的税款,税值随房产升值而提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
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
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一)开征物业税的好处
1、稳定税源,促使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物业税的开征将土地财富平均分配到每一届政府手中,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资源。
土地出让金的后移和分期
缴纳税费,可以大大减少政府出让土地的短期回报。
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改变
短期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繁荣程度,扩大税源,形成良性循环。
同时,可以克服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费严重的问题,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2、有利于降低购房门槛,打击炒楼行为。
物业税的开征改变原有的体制,将以往在房价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
改革后房屋的成本下降,房
地产的初始价格也将有所下降,进而降低居民的购房门槛,增加老百姓改善住
房的机会和能力,有益于中低收入的消费者。
同时,炒楼者不能再坐等房产升值,每年一大笔物业税形成巨大的房产持有成本,对炒楼者是巨大压力。
中低
收入消费者购房能力增强,购买自住房相对增加也使房地产投机者投机性购房
相对减少。
3、减少房地产开发风险,稳定金融系统。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征税项目多,重复征税加重了开发企业的负担,加剧了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而我国商业
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房地产投资风险将加剧金融部门尤其是银行
的风险。
物业税的开征使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由购房者在房
产保有阶段按年交纳,大幅减轻了开发商的筹资压力和相关的利息负担,减少
了纳税环节,缩短了开发时间,从而大大降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减少了房地
产投资开发的风险。
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金融系统摆脱房地产泡沫的冲击,提
高金融系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4、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增进社会公平。
物业税的开征特别是采用累进的税率,能起到“劫富济贫”的作用,增强政府转移支付的能力,增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差别税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对居住高档别墅者课以
高税,对居住普通住房者减少征税甚至减免物业税,可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
(二)开征物业税可能带来的问题
1、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当期建设资金困境。
物业税的实施将资金分摊到以后的40甚至70年收取,在短期内会引起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城市建设可
能面临资金困境。
这将会降低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建设的能力,导致
相当部分城市因缺乏市政资金投入而产生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情形。
2、房屋的使用成本增加。
虽然物业税的开征降低了购房成本,但其使用成本却增加了。
目前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在以后的使用
阶段按月归还贷款。
实施物业税后,购房者在还贷款的基础上又增加一定税收
负担,且税收随物业的增值而不断增加。
许多经济实力不强的家庭会出现“买
得起住不起”的情形,进而增大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的坏账率,引发新的金融风险。
3、可能会刺激土地投机。
改革房地产税制,购房者的购置成本降低,而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则降得更直接明显。
政策极大地刺激了购房者的需求,市场对
土地的需求增加可能会出现新的圈地运动,使更多农民失去土地。
开发商不用
一次性交付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就能拿到土地,可能会产生少数人垄断土地、哄
抬地价,抬高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现象,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康因素,并造成
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4、旧房的重复征税问题。
从土地批租制过渡到物业税模式,要经过一番复杂的演化过程。
土地批租制已实行了20多年,不少城市即将度过建设高峰期。
批租制盛行时期,相当数量房地产已经一次性交纳多年土地税费。
房地产业的
税负主要集中在开发和交易环节,因此新法实施前的大量“老房”的价格中,
已经一次性包含了几十年的年金以及其他税费,并且已经纳入财政。
而物业税
一旦开征,对所有的房地产一律按新法收税,也就意味着重复计征,将使大量“有产者”承受额外的税收负担。
5、可能发生财富分配的逆向调节。
鉴于城乡、地区贫富的差别,物业税税率不会太高。
对富人来说,这一税负并不会影响其置业决策和生活质量;而对
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攒钱买房只是负担的开始,在负担按月还款、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之后,再加上物业税,无异于雪上加霜。
就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而言会
导致“买房难养房更难”的不利局面,这有悖于开征物业税的初衷。
三、对我国物业税改革的建议
(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
将现行缴纳的各种税费合并,转化为在房地
产保有阶段统一征收物业税。
建议对自用房屋拥有的第一套住房免征,从第二
套房屋起交纳物业税。
清理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剔除一切不合理的税费,把合理的费全部纳入税的范畴,形成一个房地产税收总额。
改变现有的从价、
从租、从量计税的混乱局面,一律从价计征,确保税负公平。
同时对外资企业
单位、经济组织、个人一律按统一的名称征收物业税,以实现房地产税制的内
外统一,有效促进公平竞争。
(二)建立房地产评估制度。
物业税的征收以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依据,而
目前国内物业价值评估体系尚不完善,应尽快建立完善物业定期估价机制。
按
房地产评估值征税,有利于解决现行房地产(物业)税制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
理的问题,使多占有财产的人多缴税,少占有财产的人少缴税。
同时,随着经
济的发展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产价值随之上下浮动,评估值也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按评估值征税可以较好地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保护土地资源,也可以促使纳税人合理利用房产、土地,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和促进房地
产资源的有效配置。
建议房产评估每3-5年进行一次,合理评估不断变化的房
屋价值,这是发挥物业税功效的一个关键性环节。
(三)设置幅度税率。
在制定物业税税收政策时,应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
管理权限。
建议采用幅度比例税率,中央只规定税率幅度,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幅度范围内,根据本地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实
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具体适用税率,决定是否开征或适当予以减免。
(四)采取一定的过度措施。
在新税法实施的一定期限内,新旧房屋区别
对待,对老房地产采取老政策。
同时对收入水平或住房价值在一定标准以下的
城镇居民和农民减免物业税的征收,然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缩小减免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