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功利主义的刑法理论_徐爱国
论功利主义的刑法理论

的幸福,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判 使 他 成为古典 刑事法 学的典 型代表 ; 制 止能带 来较 大好处的较大犯罪 了。 断是非 的标 准 。如果组 成社 会的个人 与此 同时 ,他的理论也 还带有浓厚 的 在政治算术中,需要以可能性计 是幸福和美满的,那/整个国家就是 厶 功利主义 色彩 。他说 ,制定法律的人 算代替数学中计算的精确性。] [ 7 幸福和昌盛的 。
在他的《 立法理论》 中, 论。 边沁功利主义的提 出, 并将这个原 论上是可以运算的。 从此以后 , 法学作 释了功利主义,
刑法典 ” 边沁之 则溶入法律科学之中,应该说在法律 为一门严格的科学开始产生 , 边沁及 他详细地设计出了 “ 思想上有着革命性的意义,这意味着 其他的功利主义就是这个开端的起点。 后 ,功利 主义 成为英美法系的理论主 一 一 法律指导思想从追求价值和理想,转 功利主义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 , 渗透 流之 一,美国的社会法学和经济分析
侵权 行 为 法 学研 究 。
引育 移到产业革命后追求实际的效果,也 到法律的各个方面 , 其中就包括了刑 功利主义的核心在于 “ 趋乐避苦” 意味着法律思想从传统的正义观走到 法 , 功利主义理论历史悠久, 但是真正 或者说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在 现代 实证观 。 “ 。 就边沁自己而言 , 他反对 把它与刑法联系起采的人应该是 1世 8
贝卡利 亚认 为预 防犯罪比惩罚 切苦与乐不论其来源如何 ,其 大幸福” 如果人生的善与恶可以用 犯 罪更加重要 , 是一切优秀立法 者 性质都是共同的,只有份量大/的区 ,“ 这 J \ 种数学 方式来表达的话 ,那 /良 好 的 主要 目的, 厶 别。 也就是说, 苦与乐只有浓厚的/ 淡
在英美国家功利主义和实严重程度超过犯罪预期收益的时候弱犯罪欲望的感受力强化人们刑罚证学派的兴起犯罪与惩罚是苦与乐刑罚才可以遏制犯罪从这个意义上的内心感受使人们容易了解犯罪的的数学计算犯罪是对国家法律的一讲罪犯是一个理性的功利计算者刑真相提供预防犯罪的便利让人们了种违反刑罚是对恶行的一种不可避罚也应该是成本与收益的计算
新书徐爱国:法学的圣殿—西方法律思想与法学流派

新书徐爱国:法学的圣殿—西方法律思想与法学流派作者简介徐爱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西方法律思想史专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从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科研教学工作三十年,学术功底扎实,造诣高深。
三十年来笔耕不缀,成果丰富,代表作有:《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法肄言——漫话西方法律史》《法史随想》和《名案中的法律智慧》等。
名家推荐法律思想的诞生和发展史,也是人类追求自由、公平、独立的思想进化史,其内涵和影响涉及哲学、宗教、经济学等领域,其发展和成熟与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生活和利益相关。
徐教授笔下的《法学的圣殿》内容丰富、文思敏捷,融合了大量法学名家的逸闻与新颖的案例,更像一部讲述与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的故事”,不但适合法学工作者研读,更适合也更应该被普通大众了解和阅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勤华爱国教授的作品打破了撰写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常规思路,选取了九大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法学流派进行了介绍和梳理,辅之以对各流派名家思想的客观分析与中肯评价。
这部作品文思细致流畅、资料丰富翔实、内容深入浅出,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的佳作。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吴玉章法学的圣殿序言本书从九个法哲学命题出发,对于西方法哲学的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
每一个命题都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法律的哲学基础,形成了各自的法哲学体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是从不同学派出发解释西方法哲学。
法哲学不同于法律制度,法律的制度是实证的、客观的,而法哲学是形而上学的,无恒定的客观标准。
任何一种学说,只要它有内在的逻辑结构,能够合乎理性地解释法律的现象,它就可以成为一种理论。
每一种理论都是人类深思熟虑的成果,各种理论的兴盛才有法哲学的兴旺,因此这里的九个命题实际上是西方法律学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于法律最本质意义的思考和总结,从这九个命题及其展开出发,我们能够大致了解西方法哲学的主要内容。
这里的九个命题实质上涉及四个方面:其一,西方法哲学的两个文化渊源——古希腊罗马的法律科学和西方法律的基督教传统;其二,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其三,西方法哲学的成熟——哲理法学、分析法学和历史法学;其四,20世纪法律哲学的多元图景——法律的分析实证、法律社会学、法律的道德哲学、法律经济学、法律政治学和法律解释学。
浅评功利主义法学

浅评功利主义法学功利主义法学是指法学领域中的一种理论思潮,其核心思想是强调法律的功能和效果,以实现社会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这一理论思潮在法学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实际应用,因为它强调了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效果,将法律与社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备受学者和法律实践者的关注和重视。
功利主义法学的核心观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强调法律应当以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利益为宗旨。
“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利益”是功利主义法学的根本理念,这也是它与其他法学理论的显著区别。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功利主义法学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和方法,用于指导法治建设和法律实践。
在这里,我们将对功利主义法学做出简要的评述,以期能够深入了解这一理论思潮的内涵和影响。
功利主义法学注重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效果。
传统的法学理论常常将法律视为一种抽象的规范体系,其主要任务就是制定和维护一套普遍适用的规范和法律制度。
功利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规范本身,更重要的是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
功利主义法学鼓励人们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来审视法律,重视法律的实际效果以及对社会带来的影响。
这一观点使得功利主义法学更加关注法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它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影响,从而为法律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方法。
功利主义法学注重法治建设和社会改革。
在功利主义法学的理论框架下,法律的目标和使命是要以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利益为出发点和目标。
功利主义法学强调了法治建设和社会改革,致力于发现和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以期通过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提高法律对社会的效用和贡献。
这一观点对于社会改革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为法治建设者和社会改革者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功利主义法学是一种重视法律的社会功能和效果,注重法律的社会效益和实用性,致力于为法治建设和社会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的法学理论思潮。
在当今法学领域,功利主义法学的理论思想备受关注和重视,因为它强调了法律与社会利益的紧密联系,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和方法,用于评价法律对社会的贡献和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分析法学

徐爱国:《分析法学》,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章分析法学的含义第一节四个相关的概念一分析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实在法二学者的解释————法律实证主义的主要观点哈特:1 法律是一种命令2 法律的概念是值得研究的,但是不同于社会学和历史的研究,也不同于批评的价值评价前者是社会法学,后者是自然法学3 判决时可以从事先确定了的规则中逻辑的归纳出来的,而无需求助于社会的目的、政策或是道德4 道德判断不能通过理性论辩论或证明来建立或捍卫5 实际上设定的法律不得不于实然的法律保持分离第二节前分析法学一古希腊\古罗马的贡献二注释法学派的贡献波伦亚法学派1 前期条文注释2 评注法学从单纯的对发条的注释转为了理论的研究,力图概括和抽象出法律的一般原则、原理,探索车法律规范的结构第三节分析法学一边沁的创意二奥斯丁的法理学1 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这种命令以制裁作为后盾2 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恶法亦法”3 严格界定法理学的任务,“区分法律的应然和法律的实然”第四节凯尔森和哈特的新分析法学一纯粹法学1“核心是从结构上研究法律,而不是从心理上和经济上论证律的作用,也不是从政治上和伦理上探讨法律的价值”“从结构上研究法律是指研究法律的一般概、原则和原理,纯粹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规范,即一个国家具体的实在法,或者说是法律的实然,从心理上和经济上研究法律是社会法学的任务,从政治上和伦理上研究是自然法学的任务。
”2 区分了法律的静态理论(界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专门概念)和法律的动态理论(法律是由强制性规范构成的,法律秩序是由法律规范效力等级为标准的体系)二新分析法学1新分析法学的产生《法律的概念》2奥斯汀的法律命令说““每一条法律或规则(就能恰当地给以这一术语最为广泛的含义而言),是一个命令,或者,恰当指称的(properly so called)法律或规则,是一种命令。
””3哈特的法律规则说:第一性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第二性规则事授予权利的规则4 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第五节拉兹、麦考密克和魏茵贝格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一拉兹“要分析一个法律制度,需要从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法律制度的存在问题、二是法律制度的确认问题,三是法律制度的结构问题,四是法律制度的内容问题”二制度法论三语义法学第二章分析法学的形成第一节边沁的分析法学一功利主义——避苦求乐判断是非的标准,也是制定法律的标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二立法理论边沁认为应该把功利主义贯穿于立法、执法、守法的个方面1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增进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立法时必须以国民全体的快乐为基准他将快乐分为四项目标“生存、平等、富裕和安全”也是立法的出发点和目标,不过,这四项目标的实现需要法律的程度是不同的,生存和富裕的实现不需要法律,担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法律可以间接的促进和保障。
浅谈我国的立功制度——从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的视角

出限制性规定[ 3 1 。1 9 7 9年《 刑法 》 第6 3条规定 的立 功是犯罪 较重的 自首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的条件 , 1 9 9 7年的 《 刑法》 没有 做任何 的条件 限制 , 只要犯 罪人 提供 了他人的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线索 符合 立功 的客观要 件就可 以被 认定为是 立功 行为。这 就势必存在犯罪人为 了减轻 自己的罪责 , 在并无任
一
、
立 功制 度的法理前提— —功利主义
即合 ,这种相互 的需求交换满足 了功利原则的基本要求 : 增
进个人 和社会 的幸福 。 2 . 立功制度不 以悔罪 为前 提 , 不 问犯 罪事实或犯罪 线索 的来 源。从现行 的刑法 的规定来看 , 立 功的本 质也是功利主 义, 因为对于其立功行 为的犯罪分子 , 刑法不要 求其必 须悔 罪; 也没有对适用立功的犯 罪分子 的归案形式 和犯罪类别作
略主观的情形是追求功利主义 的结果 , 是为 了增进社会 的福 利在功利主义这种 价值 导向下 的牺牲 。
二、 我 国立功制 度之 功利性原 因探究
张 明楷 教 授 认 为 , 刑 法 之 所 以设 立 立 功 制 度 , 其本质根
据有两点 : 一是从 法律上说 , 行为人在犯 罪后揭发 他人犯 罪
处 罚的制度 ” 『 l 1 。概括起来我 国的立功 制度呈现 出以下的特
点: 第一 , 作为具体化为刑罚制度的刑事政策 , 从之前 的从属
于其他刑罚制度 的地位 , 变成 了单纯的量刑制度。 第二 , 立功
者 的获益大大增 加 , 通过立 功的行为可 以从轻 、 减轻 甚至免
何忏 悔之心的条件下立功而得 以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的情形 。
观 , 只要符合法条
浅评功利主义法学

浅评功利主义法学功利主义法学是一种强调以效果和结果为导向的法学理论,其核心观点是法律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促进幸福、最小化痛苦。
在功利主义法学中,法律被视为一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最大利益。
根据功利主义法学的观点,一个法律的好坏应该根据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即法律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的福利和幸福感。
功利主义法学的提出者之一是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
他认为,法律应该服务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少数人的利益。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该以最大多数的福利为导向。
一个法律是否符合功利主义法学的原则,取决于其对社会的影响。
如果一个法律能够带来正向的社会效果,即最大程度地提高社会的福利和幸福感,那么它就是一个好的法律。
反之,如果一个法律产生的负面效果超过了正面效果,那么它就是一个不好的法律。
功利主义法学的优势在于它强调了法律的实际效果和结果,而不是局限于原则和规则的抽象。
这样能够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使法律更具现实意义。
功利主义法学也存在一些问题。
确定一个法律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为一个法律可能对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影响,有些人可能从中受益,但也有些人可能受到损害。
如何评估一个法律的效果仍然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功利主义法学可能会忽视一些重要的价值观和原则。
在追求最大多数人福利的可能会牺牲一些个体权利和正义的考量。
这样可能导致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被忽视或被牺牲。
功利主义法学强调以效果和结果为导向的法律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
它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
刑罚正当性之功利主义根基

4、刑罚对社会的影响和效应,深入探讨刑罚与社群关系、社会信任等方面 的关联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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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罚对社会的影响
刑罚不仅可以惩罚犯罪者,还对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通过对犯罪者的惩 罚,可以警示社会上的其他人,遏制潜在犯罪行为的产生,进而达到预防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从功利主义角度来看,这种预防作用远比对犯罪者的惩罚 更为重要,因为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是保障每个人利益的基础。
反对观点及回应
其次,针对罪犯的改造和恢复问题,我们应当认识到刑罚只是改造和帮助罪 犯的一部分手段,而非全部。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应当为罪犯提供改造机会和必 要的帮助措施,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重视对罪犯的心理辅导和社会 适应性培训,帮助罪犯回归社会并成为有用之人。
结论
综上所述,刑罚正当性之功利主义根基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通 过功利主义的观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刑罚的目的和作用,并从社会利益最大 化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和执行刑罚政策。当然,在实践中,我们也需要综合考虑各 种因素,不断完善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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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研究方向
未来关于刑罚正当性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到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罚政策进行比较研究,以了解不同文化和社会背 景下的刑罚观念和政策差异;
2、深入研究罪犯改造和恢复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原理,为制定更加科学和有 效的改造和帮助措施提供理论支持;
3、加强对非暴力犯罪的研究,探讨如何为非暴力罪犯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 改造和帮助措施;
有些人认为功利主义在刑罚正当性中的应用会导致一些负面后果,例如损害 罪犯的人权、忽略罪犯的改造和恢复等。然而,我们可以对这些反对观点进行回 应。
论功利主义的刑法理论

论功利主义的刑法理论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其核心思想是追求最大幸福最大化或最大利益最大化。
在刑法领域中,功利主义被用来解决如何平衡社会正义和个体权利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最大化整体利益的目标。
本文将探讨功利主义的刑法理论,并探讨其优点和局限性。
一、功利主义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功利主义刑法理论的核心原则是追求最大利益最大化。
根据这一原则,刑法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惩罚犯罪行为来保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利,并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
根据功利主义的观点,刑法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最大幸福原则:刑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化整体社会的幸福感和福祉。
通过惩罚犯罪分子,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从而使整个社会受益。
2. 最大利益原则:刑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包括受害者、社会大众和罪犯本人。
在权衡利益的过程中,应该追求最大化整体利益。
3. 公平正义原则:刑法应该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确保刑罚的分配是公正的。
这意味着刑罚应该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决定,以确保公平的惩罚和公正的复仇。
二、功利主义刑法理论的优点1. 形成公正的刑罚体系:功利主义刑法理论通过追求最大化整体利益,可以帮助形成公正的刑罚体系。
刑罚的确定和执行应当依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保证刑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强调预防和治疗犯罪:功利主义刑法理论注重预防和治疗犯罪行为。
除了通过惩罚来制止犯罪活动外,功利主义主张通过矫正措施、康复措施和再教育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以避免再次犯罪。
3.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功利主义刑法理论注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和制裁,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一个安全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功利主义刑法理论的局限性1. 忽视个体权利:功利主义刑法理论的主要批评是其忽视了个体权利的重要性。
由于功利主义追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个体的权利和尊严可能会被忽视或牺牲。
这可能导致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和不公正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