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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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
正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3]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当前中药饮片存在无包装或包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情况,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生产中药饮片,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严禁选用与药品性质不相适应和对药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包装材料。
二、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
中药饮片的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三、中药饮片在发运过程中必须要有包装。
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四、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中药饮片,一律不准销售。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药品包装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2004年7月1日以后仍不符合中药饮片包装要求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结束——。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中药饮片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颁布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管理。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要求,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确保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得到有效执行。
(二)成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成立质量检测中心,对产品的原料、中间品及成品进行严格检测和监控。
(四)建立完整的质量档案资料,便于追溯和质量管理。
四、原料采购管理(一)原料采购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原料品质符合要求。
(二)建立原料供货商的准入评估制度,对供货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质量评估,确保供货商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能力和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
(三)签订合同采购原料,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四)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料质量符合要求。
五、生产管理(一)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
(二)建立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实行全程监控和追踪,记录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数据。
(三)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环境卫生和生产设备的良好状态。
(四)依法依规生产,不得违法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六、质量检测管理(一)建立质量检测中心,对产品的原料、中间品及成品进行严格检测和监控。
(二)建立检测标准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三)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保证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建立检测记录和报告,做好检测结果的记录和分析。
七、包装和储存管理(一)确保包装符合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二)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建立包装质量检查制度,对包装进行抽样检查和监控。
(四)建立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货物储存环境和条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试行)

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试行)天津市卫生局2011年1月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立军副主任委员:陈子震顾问:徐志尧、高元泰、刘宗昌常务编委:崔建平、王万隆、杨新建、马瑛、邹爱英、彭金香、孙国珍、薛爱华、梁颖编委:孙浩、孟庆安、王学艳、王春胜、赵华、崔颖、王磊、李萍、李洪、胡永健、高利兴、黄春赋、王春来、刘芳、郭晓民、柴士伟、贾晓莹、张燕、金鑫、叶娟、米莹、于军前言中药饮片处方是中医药物治疗行为中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书,规范处方书写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及“后记”的书写进行规范既是技术行为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中药饮片调剂是指中药药剂人员遵照临床医师处方,将中药饮片按配方流程及原则,及时、准确无误地调配成供患者使用的药剂,是中药药剂综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中药汤剂的质量,处方调配技术经过几千年历史沿革与发展和先贤著书立说的理论凝炼,以及当代药学人员实践经验,早已形成了一门具有学术性、技术性、操作性较强的学科。
做好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不但需要药剂工作者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精湛的专业技术技能。
还需要必备中医药学专业知识,因此操作者必须经过中医药学专业学习。
并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积累经验。
确保在调剂工作中把握住在每项工作环节准确无误。
由于多年历史形成的因素在用药习惯上存在着差异,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方法也有不同之处,“同名异物、异物同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调剂应付”成为本专业的特有的专用名词,而各个医疗单位在“应付”上也有差异。
加之地域差别和学术差别使得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在一定区域间难于统一,给中药饮片调剂质量带来隐患。
虽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但未能做到全国统一执行,因此为维护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针对中药饮片调剂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了天津市的中医药学专家,在传统中药饮片调剂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5年版,经过反复研讨及论证,并广泛征求了天津市各医疗单位意见及建议后编辑了《天津市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及调剂规范》。
《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一)

《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一)《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随着中医药的逐步普及,中药饮片已经成为中医常见的治疗方式之一。
然而,由于中药饮片是将中药熬煮或炮制后加工而成,其炮制过程存在很多问题。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各地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
本文将介绍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
一、基本概况天津市是中药饮片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其中药饮片的生产、加工、质量监管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基于当地中药资源、技术和特点,旨在规范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的炮制操作,提高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内容1.工作环境标准:厂房内应确保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条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交叉污染。
2.原料选择标准:炮制原料应严格按照中药材质量标准检验,有毒有害物质应进行相应处理,确保纯度、质量、色泽等均符合要求。
3.炮制设备标准:炮制设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保证操作简便、熬煮时间短、制品质量均一等要求。
4.加工标准:根据中药材特点,将其炮制成符合标准的中药饮片。
具体加工要求包括煎取量、水量、熬煮时间、清洗等细节操作要求。
5.质量标准:中药饮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国家药典、制药工艺规程等。
质量检验要求包括外观、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三、意义和影响1.规范炮制过程,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水平。
《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质量标准,有望提高中药饮片的质量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提高企业信用度和声誉。
规范中药饮片行业生产制作,让消费者更安心放心消费,提升企业知名度。
3.推动整个行业发展。
通过规范化生产,推广中药饮片的应用价值,提高中药饮片在医药行业的地位。
综上所述,《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版的实施标准化生产过程,提高了中药饮片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保障水平,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18•【字号】津市场监管药注〔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增补品种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药注〔2017〕12号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各医疗机构:为加强我市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我委启动了《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修订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使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充分体现天津特色,反映我市中药饮片的应用情况,满足患者的临床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报送《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2年版)未收载,但已在我市生产和使用的中药饮片,作为增补品种列入新版《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请按照增补中药饮片品种申报资料要求(见附件1),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我委药化产品监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增补中药饮片品种申报资料要求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3.质量标准格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18日附件1申请增补中药饮片品种申报资料要求1.申报单位书面申请2.申报增补中药饮片品种概述3.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5.申报品种在本市生产、销售或使用5年以上的证明性材料6.申报品种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格式详见附件3)7.连续三批样品的自检报告书8.三批样品,每批样品数量为全检的3倍量附件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我单位申请增补,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保证内容我公司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国中医药医政发〔〕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对于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现予印发。
请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的中药处方制剂。
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满足临床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与中医临床需求结合不够、优势和特色体现不突出等问题。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中药制剂特点,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重要意义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临床应用效果良好的中药处方为基础研制而成,具有临床疗效确切、使用方便、费用相对低廉等优势,体现了中医地域特色、医院特色、专科特色和医生的临床经验,是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能够弥补市售中成药产品不足,有利于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能够服务于临床需求,有利于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能够带动特色专科及医院特色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能够有效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经验,有利于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能够为新药研发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促进中药新药研发。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使用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五条中药饮片的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中药饮片符合质量要求。
第七条验收部门应按照《中药饮片验收标准》对采购的中药饮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入库。
第八条验收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供应商应采取措施予以淘汰。
第三章储存与养护第九条公司应制定中药饮片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条中药饮片应按照性质和储存要求,分库、分区、分架存放。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防止霉变、虫蛀、鼠咬等现象发生。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中药饮片质量档案,记录中药饮片的来源、验收、储存、销售等信息。
第四章销售与运输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销售,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中药饮片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中药饮片质量不受影响。
第五章使用与管理第十六条临床使用部门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进行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临床使用部门应定期对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中药饮片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第六章质量保证与改进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公司应根据质量审计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04•【文号】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保证中医临床疗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严格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中药饮片各环节的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二、要严格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
中医医院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
购入中药饮片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负责中药饮片验收,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
中医医院近期要对库存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发现问题药品须立即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中医医院应加强中药饮片养护管理,设立独立的中药饮片库房,完善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防止中药饮片发霉变质、虫蛀、变色、走油、鼠侵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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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
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2.08.10
•【字号】津卫中[2012]471号
•【施行日期】2012.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
知
(津卫中〔2012〕47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及企事业医院: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附件:
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用药安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中药饮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努力下,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得到了较好保证,中药饮片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促进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但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中药饮片使用量大幅上升,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面临着新的挑战。
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药饮片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中药饮片使用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
二、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要求责任到人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
要通过各级质控组织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各级质控组织的专业技术专长,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严谨的质量管理标准及建设区域性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协作网络。
做到无缺陷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负管理责任。
(二)中药饮片是中医防病治病的重要手段,中药饮片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和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医疗机构的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医疗机构的药剂科主任、中药房负责人应对中药饮片的质量、仓储、调剂、煎药、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负全部责任。
(四)药库管理人员应对中药饮片的入库验收、真伪鉴别、在库养护等管理负直接责任。
(五)调剂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要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调剂管理规范》。
该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对处方审核、处方应付、配伍禁忌、麻毒药
品的调剂、单包及特殊煎煮药品的调剂、调剂计量、称量误差、分剂计量误差、装量误差等技术管理负全部责任。
(六)窗口发药人员应向患者清晰、明确的交代用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对因交代不清而引发的不良后果发药人员负应全责。
(七)煎药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严格执行《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煎药前应对处方组成进行审核确定煎煮的方法。
对煎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后果煎药人员应负全责
三、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路径
保证中药饮片质量,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是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的责任。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路径包括:采购、入库验收、在库养护、调剂、调剂复核、患者用药交代和煎药等管理环节。
(一)严格中药饮片采购验收。
采购中药饮片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必须从具有GSP验证的经营企业或具有GMP验证的生产企业采购。
按规定存档全部资质性文件。
要定期对上游供药方进行质量审核。
对所购中药饮片的验收应采取质量与数量分开独立双验收的方法,库管人员验收数量,质检员验收饮片质量,项目包括:饮片的产地、切制、色泽、气味、炮制的方法、形态外观易混药品,以及水分、灰分、非药用部位所占的比例,特别着重中药饮片的真伪鉴别。
同时供药方必须随货同行《质检报告》,质检员应严格审核报告内容,审查检验项目和执行的标准及检验结论。
要定期对供药进行质量评估并对评估结论建立档案。
供药方的随货同行《质检报告》和质检验收记录要妥善保管装订保存。
确认合格后双签字;方可入库。
质检员具有“一票否决权”,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中药饮片质检室应建立留样观察制度,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要留样品被查。
(二)规范中药饮片养护保存。
坚持执行中药饮片在库养护制度。
中药饮片的保管应根据中药饮片的特殊性,设立独立的中药饮片库房,配备与使用量相适应的
面积,要完善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确保中药饮片在保存中不发生霉变、虫蛀、变色、走油、鼠侵等问题。
要定期对库存中药饮片进行清理,加强日常养护,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三)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
中药饮片处方的调剂应由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认真履行药师职责,对于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或经处方医生确认并签字按特殊处方调配。
处方中药用名及书写应当规范,严格执行《处方书写规范》的各项规定。
调剂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调剂应付。
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处方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复核人员必须符合资质要求且必须得到院方的授权。
调剂复核率应达到100%。
调剂装量差异应符合标准要求,要有调剂装量差异检查制度,检查记录留档。
(四)贵重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要有管理制度。
要具备特殊药品的管理的硬件设施。
麻醉药品实行五专。
对有小毒的药品及有明确用药计量限制的药品,按中药高危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药师要在发药时要反复核对患者姓名及取药编号,并向患者交代用药须知及注意事项,交代特殊用法、特殊煎法,交代每剂药服法和单剂药的天数及每天服用的次数。
并将上述应交代的内容标注在各自药品包装上。
(六)不断改善煎药室的硬件条件。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积极开展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煎煮人员必须是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再培训。
药剂科要定期对煎药质量进行评估和患者问卷调查。
煎药用具的材质应符合药用标准。
煎药机械的功能应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要求。
包装材质应符合药用或食用标准。
成品汤剂要有专用存储设备。
严格实行“一人一方”,禁止“众人一方”、批量煎煮的群体分发现象。
煎药记录和药品交接记录要完整,字迹要清晰。
(七)加强管理的软件建设,特别是加强记录性文件的管理,做到每项操作都
要留有痕迹。
每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都要作为记录的重点,做到质量管理可追溯。
记录性文件储存时间按处方管理办法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严肃处理。
要加强与药监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中药饮片的使用与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强化中药饮片的质量意识,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与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于近期对本单位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保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区县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管理并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安全。
市卫生局将择期对部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和管理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