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过程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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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根据设计合同的要求,对每项工程的设计活动进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包

括设计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设计确认以及设计更

改等。规定每项质量活动的内容、要求、职责、和工作步骤,并形成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3设计策划

3.1职责

3.1.1由经营部根据设计合同委托函(或经营副院长批准的委托书)编制“设计任务单”。

3.1.2设计所根据经营部下达的“设计任务单”、合同及有关资料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各级技术岗位设计人员并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表”。

3.1.3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各专业设计人实施设计策划。

3.2策划步骤

3.2.1编制“设计任务单”

3.2.1.1 “设计任务单”由经营部制定并下达到承担设计的部门。

3.2.1.2经营部业务员填写好“设计任务单”后,送经营部主任审核。

3.2.1.3经营部主任对“设计任务单”进行审核,并根据《工程设计项目分级管理办法》确定是“院管项目”还是“所管项目”,再呈交经营副院长。

3.2.1.4经营副院长对“设计任务单”审阅后批准发放。

3.2.2确定项目组人员名单

3.2.2.1所管项目由设计所所长及所总工程师根据“设计任务单”按照“技术岗位人员任职资格规定”在“技术岗位人员任职资格表”中确定项目总负责人。

3.2.2.2院管项目由主管副院长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主持人及审定人主持设计工作。

3.2.2.3设计所所长、所总工程师及项目总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按照“技术岗位人员任职资格规定”在“技术岗位人员表”中,确定各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3.2.2.4项目组人员名单:所管项目由所长/副所长确认,院管项目先经所领导确认后再由院长/副院长或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确认。

3.2.3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表”

3.2.3.1由项目总负责人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表”。除明确设计进度外,对该项目的设计评审、设计校审及设计确认的活动进行策划和按排。

3.2.3.2所管项目“设计进度计划表”由所长/副所长或所总工程师/所副总工程师确认,院管项目“设计进度计划表”先经所领导确认后再由院长/副院长或院总工程师/院副总工程师确认。

3.2.3.3所长及所总工程师应定期检查设计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并随设计的进度对计划作必要的调整补充。

3.2.3.4记录应由项目总负责人保存。设计完成后,设计策划文件应与设计输出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4技术接口

4.1职责

4.1.1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

4.1.1.1有外部组织参与设计的工程项目,经营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或合同附件中规定下列内容:

a.协作单位名称,设计的分工范围及责任;

b.相互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的深度和进度;

4.1.1.2项目总负责人为对外部组织的联系人,并授权签署技术协调会议纪要。4.1.1.3向外部组织提供的技术资料,均以“设计技术资料书”的形式发出。

4.1.1.4顾客向我院提供的技术资料,均被视为顾客提供的财产,按《顾客财产控制的规定》执行。

4.1.2内部组织和技术接口:

4.1.2.1设计人员的专业分工划分详《G DADI专业分工规定》。

4.1.2.2按照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不同互提技术资料:

a.方案设计阶段,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热工各专业均只需对建筑方案.图进行确认,确认其满足本专业功能要求的能力,确认的方式为会签建筑方案设计图。

b.初步设计阶段按《初步设计阶段的互提资料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按

《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互提资料深度要求》以“工程项目互提技术资料书”形式相互提交。(注:必要的附图附在技术资料书后,电子文件也可作为附件并加标识)

c.各专业互提技术资料可按设计进度分批提供。

4.2 工作步骤

4.2.1 外部组织和技术接口运作

4.2.1.1对外部组织的技术接口文件的交付或接收,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4.2.1.2我院对外部组织提出的技术接口文件,均交付给顾客(合同中的委托方);外部组织提来的技术接口文件,亦应由顾客(合同中的委托方)交给我院。

(注:当合同或技术协调会议纪要中有明确规定的其它传递方式时,则按该规定执行。)

4.2.1.3当召开必要的技术协调会议时,由项目总负责人会同涉及专业的专业负

责人参加会议(必要时设计审核或审定人也参加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

4.2.1.4外部组织提交来的技术接口资料(含会议纪要)的接收和使用:

a.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签收、登记和存放。

b.项目总负责人收到资料后,应由相应专业验证确认,对其不完善处,应通知顾客,并经协商补充至完善为止。

c.应保持原件的完整和整洁,不得在原件上勾划和涂改。

d.项目总负责人将资料的复印件交各专业负责人作为设计输入依据使用。

4.2.1.5向外部组织提供的技术接口文件的发送程序:

a.向外部组织提供的“设计技术资料书”由专业负责人起稿,项目总负责人签发,设计审核人、设计审定人签署。

b.院管项目由信息档案室登记、编号、盖章后发出;所管项目由设计所登记、

编号、盖章后发出。

4.2.2内部技术接口的运作

4.2.2.1方案设计阶段:

项目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参与方案图的起草,通过对方案的评审,确定其满足各专业功能要求的能力,最后各专业负责人对输出的方案图进行

会签确认。

4.2.2.2初步设计阶段:

a.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已被确认的方案设计,并按《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互提

资料深度要求》互提技术资料。

b.互提技术资料以“工程项目互提技术资料书”的形式提出,交项目总负责

人登记,项目总负责人交接收专业负责人签收。

c.互提技术资料书由专业负责人填写,由设计审核人校核,设计审定人审

批。

d.对输出的初步设计图进行互相会签是各专业之间互相满足各自功能要求的

确认。

4.2.2.3施工图设计阶段:

a.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已经过设计确认的初步设计,并按《施工图设计阶段各

专业互提资料深度要求》互提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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