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征地青苗与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濮阳市对征地补偿标准及附属物补偿标准是多少

濮阳市对征地补偿标准及附属物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补偿标准适⽤于集体⼟地被征收或征⽤时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临时占⽤⼟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可参照本标准执⾏。
⼆、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利⼯程、能源⼯程等重⼤基础设施项⽬征收⼟地,国家、省对此类⽤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
三、经依法批准取得宅基地的居民户,在拆迁时须⽀付搬家补助费和安置过渡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含供排⽔、⽣活⽤电、电视、电话等补助费⽤)以4⼝⼈为准,每户2000元,每增加1⼈增加100元。
安置过渡补助费按⼀年期计算,每户4800元。
四、经济林补偿按照林业部门补偿标准执⾏,具体价格根据林业部门的价格评估进⾏补偿。
五、对本补偿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附着物,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标准补偿,如有争议可由征地和被征地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价格事务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泰安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物价局

泰安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物价局
附件: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说明:
1、青苗补偿标准,按被征用土地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耕地年产值标准:泰山区、岱岳区不低于1600元/亩;肥城、新泰不低于1400元/亩;东平、宁阳不低于1200元/亩。
2、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
不能参照的,
报泰安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在补偿标准幅度以内,征地和被征地双方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具备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评估认定。
3、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搬迁压煤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煤炭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0 号)规定,执行泰安市征收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的房屋补偿标准。
4、新标准出台前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国
土资源厅《关于聊城等五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40号)文件规定执行。
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
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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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补偿,露天蔬菜按蔬菜作物产值补偿一季,大棚蔬菜原则上不超过露天蔬菜补偿标准的3倍,相关作物产值由各县(市、区)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协商或评估认证。
2、标准中的上限数含本数。
3、乔木胸径是指距根茎1.3m处的树木直径。
4、对本规定中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的其他类品种补偿,不能参照的可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5、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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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第一篇: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一、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市区集体土地时补偿,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时结合成新进行。
二、本补偿标准未包括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如在征地过程中遇到,可参照类似品种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政府大型专项工程征地已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出规定的,实施该专项工程征地时从其规定。
四、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费用标准为3000元/亩,建筑物拆迁工作费用标准为6000元/亩。
五、本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以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的涉及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文件同时废止。
六、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住宅类平房重置价标准2.住宅类楼房重置价标准3.工商业用房重置价标准4.农作物类补偿标准5.树木类补偿标准6.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补偿标准通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2月31日印发(共印50份)第二篇:《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说明:
1、集体土地上的住宅不再作为地上附着物,在国家和省未出台具体补偿标准前,按照《泰安市城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符合《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3号)规定的,实行包干方式补偿。
3、表中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或者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评估认定。
4、政府已发布拟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
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14年修订)一、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短期农作物、中长期经济作物以及林木等苗木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
二、凡在本省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
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临时占用土地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中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基准日为2014年1月1日。
因征地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本标准中青苗补偿标准的,市县政府应按程序重新组织测算,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同一地块上间种或套种其他种类作物的,其套种或间种的青苗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实施征地时按照实际情况与产权人协商确定。
五、本标准中的青苗不包括名贵树木、特大树木等特殊苗木。
涉及特殊苗木补偿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标准,取得产权人同意的也可以按照议价方式确定其补偿标准。
采取评估方式确定补偿标准的,估价机构由市县政府征地实施单位与特殊苗木的产权人协商选定。
六、房屋及地上附着设施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县政府按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价格制定并公布实施。
七、涉及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电力、通讯、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标准。
八、不在本标准所列常见苗木的补偿,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并公布补偿标准。
九、征地公告后,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依法不予补偿。
十、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常见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2.常见果树补偿标准3.常见林木补偿标准4.常见花卉苗圃景观苗木补偿标准常见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注:不在本表范围内的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四川省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

附件1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表一:成都市青苗补偿费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亩/年)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1大春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年产值标准执行2小春表二:成都市住房重置价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平方米)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1砖混(现浇)结构1250100090010001000100010009009009009009009009009009002砖混(预制)结构11009008009009009009008008008008008008008008008003砖木结构100075060075075075075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 4土木、木结构7006005006006006006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表三:成都市集体、企业用房重置价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平方米)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1钢结构15801200100012001200120012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10002框架结构1300105090010501050105010509009009009009009009009009003半框架结构10508507008508508508507007007007007007007007007004砖混结构(含轻型钢结构)85070060070070070070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6005砖木结构560450400450450450450400400400400400400400400400表四:成都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1围墙乱石垒、土围墙立方米280220220240220260260200200200220200220200220220砖、石围墙立方米6205705105405706006005105105105105105104805105302院(晒)坝混泥土平方米75706070707070606060606460/6064三合土平方米/4035//35/353035//35303530砖、石、水泥砂浆平方米50403540404545404040405040503540石板平方米504035404045454040/403535/35403粪池土粪池立方米25202020202020202020352020302035水泥、三合土粪池立方米65605050606060605045556050605055条石粪池立方米75706065707070806060/60606060604水池砣石、条石池立方米/10050//80/100100///80705070石砌、砖砌、混凝土池立方米/80/150120/12012015050501206060造型水池立方米/150//150/150150150//150/150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5水井土水井口/320340/300300300400300300530350350400340530条石水井口10808808508808508501000800750750850850850800850850压水井(含机械取水)口920750650750750850850700600600700700700700650700机井(含抗旱井)口392034003000337536003600360032003000320032003000320030003000/6灶台土灶眼/16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400400红砖砌灶眼/220300260/260/260260260600400300400600600瓷砖灶、水泥灶眼/4003503001000300/30030030080045040045010001000节能灶(含设施)眼/60045010002000400/400400/1000///1800/7坟墓普通土堆坟座/110012001500150011001500100010001000100012001200120012001500砖、石、水泥修砌座/140015002000200016002500250015001300220015001500200015002300砖、石、水泥修砌加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座/170018002500350020003500320018001550300018001800240018003000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8沼气池产气口/230020002250350024002400230020002080200020002100200020003500未产气口/13501200/1400140012001300130012001300120025009砖、石、混凝土柜立方米15050/200//12010052///200505010围墙大门铁大门平方米/400/400400400/400350380//350300/400木大门平方米/200///200/200200300//200/30011水塔立方米/200300/500//150300260300400400500300300表五:成都市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名称生长期说明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1果树(含各类橘、橙、桃、李、樱桃、苹果等)产果期初果挂果3─9年株90808080808080808080808080808080盛果挂果10年以上株15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120衰果株70606060606060606060606060606060幼苗定植1年内株6666666666666666幼树定植3年以上株15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132一般树木(含松、柏、杉、椿芽及其他杂树)幼树直径5厘米以下(含5厘米)株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小树直径5─10厘米(含10厘米)株28252525252525252525252525252525中树直径10─20厘米(含20厘米)株100908090909090808080808080808080大树直径20厘米以上株2302001802002002002001801801801801802001801801803名贵树木(黄桷树、香樟等)株分类同一般树木,单价为一般树木的三倍4竹林株4444444444444444表六:成都市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名称生长期说明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1果树(含各类橘、橙,桃、李、樱桃、苹果等)产果期初果挂果3─9年亩/85009000950090009100910090009000900090009000900095001000010000盛果挂果10年以上亩/120001200012500122001252012200120001200011000120001200012000120001200012000衰果亩/650060008000650080006600800060006000600060006200600060006000幼苗定植1年内亩/270024002700270027002700240024002400240024002400240024002400幼树定植3年以上亩/5300500052005300530053005000500050005200500050005000600060002葡萄、猕猴桃等(含架材设施)未产果亩/810060008500810085008400750076007500750075007500600060006700产果期亩/1230013000135001310013500135001400020000115001250012500125001400013000130003一般树木(含松、柏、杉、椿芽及其他杂树)幼树直径5厘米以下(含5厘米)亩/3200/32003200320032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2800小树直径5─10厘米(含10厘米)亩/4000/40004000400040003600360036003600360036003600/3600中树直径10─20厘米(含20厘米)亩/6400/64006400640064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大树直径20厘米以上亩/8000/80008000800080007200720072007200720072007200/7200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名称生长期说明五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4桑树幼苗亩/12001000////800200020002000/240020001000/产叶桑亩/30005000////3600350026003500/500030005000/5草莓盛果期亩/50003500450060004500/600035004000/500045006000350060006茶叶未出产亩//2500////25002500/25002500//25004900初采期亩//6000////60006000/60006000//60008100盛采期亩//8000////80008000/80008000//8000122007竹林亩/500050005000100005000/3600400050005500//9000500010000 8草本花卉亩/6500500065006500650066005500570057005800590062005800500058009木本花卉根据品种、大小、栽种密度区分等级补偿亩/6500─240006200─220006500─244006500─350006500─250006500─300006000─220006000─240006000─240006000─240006000─240006200─234006000─240007800─180006000─24000附件2自贡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表一:自贡市青苗补偿费标准表补偿标准(元/亩/年)序号补偿项目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1大春按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年产值标准执行2小春表二:自贡市房屋重置价标准表补偿标准(元/平方米)序号补偿项目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1框架结构120012001200120012001200 2砖混结构100010001000100010001000 3砖木结构720720720720720720 4土木、木结构600600600600600600 5其他结构200200200200200200表三:自贡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1围墙乱石垒、土围墙立方米120120120120120120砖、石围墙立方米2402402402402402402院坝(晒坝)三合土平方米303030303030砖、石、水泥砂浆平方米303030303030土坝平方米888888石板坝平方米3535353535353堡坎砣、条石堡坎立方米909090909090乱石堡坎立方米454545454545水泥砂浆、砖砌立方米5050505050504水缸砖、石、混凝土缸口200200200200200200 5地窖口6565656565656粪池土粪池立方米202020202020水泥、三合土粪池立方米454545454545条石粪池立方米6565656565657水池砣石、条石、砖砌、混凝土池立方米180180180180180180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8水井土水井口160160160160160160条石水井口120012001200120012001200压水井(含机械取水)口1500150015001500150015009灶台单眼灶眼180180180180180180双眼灶眼30030030030030030010坟墓普通土堆坟座150015001500150015001500砖、石、水泥修砌座180018001800180018001800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座20002000200020002000200011沼气池产气口500050005000500050005000未产气口12001200120012001200120012砖、石、混凝土柜立方米20020020020020020013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竹架平方米666666钢架平方米121212121212其他棚平方米55555514鱼池(塘)砣石、条石立方米20020020020020020015水渠衬砌平方米100100100100100100未衬砌平方米404040404040表四:自贡市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名称生长期说明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1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香柚、柑桔产果期初果挂果3─9年株235235235235235235盛果挂果10年以上株350350350350350350衰果株135135135135135135幼苗定植3年内株101010101010幼树定植3年以上株222222222222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产果期初果挂果3─11年株190190190190190190盛果挂果12年以上株310310310310310310衰果株130130130130130130幼苗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株888888幼树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株2020202020203荔枝、桂圆、枇杷、板栗、坚果、花椒产果期初果挂果3─11年株230230230230230230盛果挂果12年以上株350350350350350350衰果株140140140140140140定植未挂果定植3年以上株303030303030定植嫁接幼树定植3年内株101010101010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名称生长期说明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4葡萄盛果地径在5厘米以上株606060606060挂果地径在1─5厘米株353535353535幼树地径在1厘米以下株7777775香(芭)蕉挂果株101010101010苗株0.50.50.50.50.50.56桑树幼苗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株333333产叶(果)桑株1212121212127油茶、油桐、乌柏未投产株434343434343已投产株7474747474748竹林以剃丫后的重量计算,按现行价的3倍补偿。
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17最新)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序号名称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备注1房屋①楼房、砖混结构。
砖石墙基,设基础圈梁,主要砖墙体承重、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按抗震要求设圈梁、构造柱。
预制或现浇混凝土楼面,层高2.8米700元/m²?外墙马赛克、内墙中级抹灰刷涂料,橱、厕镶贴,水泥地面。
铝合金门窗、一玻一纱。
水、电、暖、卫配套齐全。
楼房、砖混结构。
砖石墙基,砖墙体承重,设有构造柱圈梁、预制或现浇混凝土楼面,层高2.8米640元/m²外墙抹灰刷涂料、内墙普通抹灰刷涂料,水泥地面。
铝合金或木质门窗、一玻一纱。
水、电、暖配套齐全。
平房、砖混结构。
砖墙体承重、设有构造柱、圈梁,屋面现浇,有防水处理,檐高2.8米400元/m²外墙中级抹灰刷涂料、内墙中级抹灰刷涂料,水泥地面。
铝合金或木质门窗、一玻一纱。
水、电、暖、卫配套齐全平房、砖混结构。
砖墙体承重、屋面现浇,有防水处理,檐高2.8米370元/m²外墙水泥砂浆抹灰、内墙抹灰、简易粉刷,水泥地面。
铝合金或木质门窗、一玻一纱。
水、电、暖配套齐全。
砖木结构。
石基础、24cm以上砖墙体承重、瓦屋面。
梁、檩材料上等,檐高3.3米400元/m²外墙水泥砂浆抹灰、内墙抹灰,水泥地面。
木质门窗、一玻一纱。
水、电齐全。
砖木结构。
石基础、砖墙体或整体石墙承重,木梁檩或水泥预制檩、瓦屋面,檐高3.0米370元/m²?内墙普通抹灰,水泥或砖铺地面。
普通木门窗。
水、电齐全砖木结构。
简易基础、砌块墙、乱石墙或空斗墙承重、瓦屋面或草屋顶,檐高2.6米340元/m²装修简易,灰土地面或砖铺地面。
简易门窗。
水、电齐全。
地下架空层210元/ m²2房屋②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檐高2.8-3.3米260-300元/m²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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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充分贯彻《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豫国土资办发〔2006〕1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标准的通知》(平政办〔1994〕30号)的要求,结合市实际情况,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借鉴相关评价理论,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历时一年多,经反复论证修改,本着客观、科学、易操作的原则,编制了《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一、补偿标准适用围
依据新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省有关文件精神,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按年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林木、果树等补偿费根据投入情况按树木价值的大小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补偿标准调整依据和原则
本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是在大量调查域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13116个样点)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豫政〔1989〕113号),以《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5)》、《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5)》、《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5)》、《市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05)》等预算定额为依据。
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
这些都为补偿标准的制订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
三、标准调整说明
(一)建筑类建筑类包括房屋、构筑物、温室、桥类等17项计46个小类共104个补偿标准。
其中房屋类仅指集体用地上民房、看护用房及临时建筑,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机械费等费用;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桥、窑、井、电力通讯线路等进行了归类或细分,其补偿费主要考虑建设成本,并适当考虑
折旧;在温室中新增了地棚、温室供暖、滴灌等附属物;新增设的项目有管道类、用房类、绿化设施类、采矿类和道路类等及温室中地棚、温室供暖、滴灌附属物;同时,对窑洞中的砖窑、石窑、土窑,对井类中的机井、砖井及池类的蓄水池、沼气池的原计算方法进行了更改,使其更科学合理。
建筑类补偿标准与当前执行补偿标准相比,上调幅度在17%-183%之间,平均上调幅度在58.8%左右。
(二)林木类
原补偿标准对林木分类笼统,实际补偿中经常因标准、数量及林木种类等发生争议。
本次林木类补偿标准的测算,改变单一依靠树木胸径兼顾主径高度的划分标准并重新分类,将全市林木类划分为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稀有树、风景树及其他6项计20多个品种,并以胸径、树龄、主径高度划分为40多个补偿标准。
为便于操作,本次调整的标准中补偿费仍按株计算,同时细化了砍伐补偿标准和保留补偿标准。
林木类补偿标准的上调幅度在10%-61%之间,平均上调幅度在
25.7%左右。
(三)果树类
原果树补偿标准仅参照豫政〔1989〕113号中零星果树和《省林业厅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策〔2005〕35号)中果树类的补偿标准执行,所有的果树以生长期划分为1年以下幼树、2-3年未结果树、4-7年初果期、8-18年盛果期4个类别。
本次测算中,将果树以干果、鲜果为区别,细分至果树品种,最终共分为8种鲜果树和5种干果树计37个补偿标准。
果树补偿标准调整时将保留补偿、移植补偿、砍伐补偿合并,实行统一的一种果树一种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生长期按品种以树龄进行补偿。
本次测算中果树类补偿标准与当前执行补偿标准相比均有上升,其上调幅度在17%-35%之间,平均幅度在23.5%左右。
(四)青苗类
原有的青苗类作物主要指大田粮食作物,没有蔬菜和鱼塘的补偿标准;而且大田粮食作物补偿标准没有区分级别,只是地方政府在各自的征地补偿过程中掌握的一个大致级别及相应补偿标准。
对于市而言,根据豫政〔1989〕113号、平政办〔1994〕30号文及近几年全市青苗类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大田粮食作物有4个类别的补偿潜标准(即原标准中只有大田作物补偿标准,没有蔬菜和鱼塘补偿标准,只是在执行过程中为方便操作而增设了青苗分类别的补偿标准)。
本次调整标准时,根据土地质量等级将粮食作物依产值划分了5个类别的补偿标准,同时将粮食夏作物和粮食秋作物分开;新增了蔬菜和鱼塘的补偿标准,依区位差异将蔬菜补偿标准划分为5个类别,依水深、配套设施、水质情况及养鱼的年限等条件将鱼塘划分为4个类别。
本次测算中青苗类补偿标准与目前现行标准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其上调幅度在32%-244%之间,平均幅度在99.1%左右。
(五)补偿
标准调整幅度
本次测算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23.5%-99.1%,其中建筑物类增长幅度为58.8%,林木类增长幅度为25.7%,果树类增长幅度为23.5%,青苗类增长幅度为99.1%,综合平均增长幅度为56.3%,各类型调整情况如下图所示。
(六)补偿标准调整系数
青苗、果树、林木及建筑物各类的补偿标准是以2007年1月1日为基期,若基期时间发生变化,各补偿标准应在原有基期的基础上,按当年市发布的统计资料中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m
———m年份的补偿标准(m≥2008)
C0
———为2007年1月1日的补偿标准
Pt
———t年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2007≤t≤m-1)
即为:2009年补偿标准=(2007年补偿标准×2007年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0平方
(物价指数: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如2007年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0)
四、其他说明
(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新建人工费用。
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等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二)房屋按24公分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或砖地进行补偿,层高按2.8米计。
(三)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
(四)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五)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费用。
(六)对征地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对同一地块两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应按树种分树龄分别补偿。
(八)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
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
(九)临时占用土地上青苗及相应附属物的补偿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十)对本规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十一)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通告。
(十二)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十三)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按《省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
(十四)本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可根据相似情况或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4。
附件1
林木类补偿标准(1)
林木类补偿标准(2)
附件2
建筑物类补偿标准
附件3
青苗类补偿标准(1)
青苗类补偿标准(2)
注:以上鱼塘补偿标准系主要指鱼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的补偿。
特种养殖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