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考核制度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

物业管理考核细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核办法【1】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
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
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
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
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
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7.1奖励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
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绩效考核细则

5、护栏、护手无污迹,灰尘。
3
6、楼道、房角无蜘蛛网。
3
7、清洗池内无任何杂物,目测干净整洁。
3
8、排水沟无异味,无明显堆积物。
3
9、洗手间台面无明显污迹、地面无水渍、水龙头干净
3
10、办公墙面无乱张贴、乱涂画、牛皮癣广告.
3
11、办公区域门套无污迹、无灰尘。
3
12、草坪灯、地射灯无灰尘。
3
13、公共活动场地无青苔.
0。5
3、耐心倾听、整改及时。
0.5
4、佩证上岗,穿戴整洁。
0。5
5、服从安排,工作主动。.
0.5
服
务
质
量
7。5分
1、在岗记录详细、齐全,询问及时。
0.5
2、严格货物出入登记制度(进、退货单),并有进出货记录
0。5
3、每两小时对值守区域进行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0.5
4、每月两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或整改。
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考核细则
公司各岗位绩效考核以综合考评总分制为标准,甲方对乙方实行月考核。分四个部分进行考核,一是项目经理考核细则,占综合考评总额分值的10%;二是水电工考核细则,占综合考评总分值的10%;三是后勤岗位考核,占综合考评总分值的10%,;四是清洁工考核细则,占综合考评总分值的70%.各岗位当月考核汇总综合总分达85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0.5
11、每日菜品留样过夜,以备抽查和检验。
0。5
12、对公共绿地的植物定期进行除草、施肥、打药、整形。
0。5
13、对需要移栽和补栽的植物、花草要在适宜季节里进行移补种植。
0.5
物业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细则

根据公司董事会对物业各管理岗位员工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我司的服务职能部门,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岗位员工考核细则,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
其中得 100 ,得(90-100)(80-89)分者为(70-79)(0-69)1.迟到一次扣 2 分(上班时间起过 10 分钟)。
2.早退一次扣 2 分(下班前 10 分钟不知去向者)。
3.脱岗(或者因私外出)一次扣 2 分(上班时间半小时不知去向者)。
4.特殊情况下事假一天扣 1 分,非特殊情况下事假一天扣 3 分。
病假一天扣 1 分。
5.旷工一天扣 20 分。
6.培训或者政治业务学习和开会时,迟到一次扣 2 分,学习、会议结束未到者扣 5 分。
7.上班迟到或者早退在(30-60)分钟内,一次扣 5 分;超过一小时的一次扣 10 分。
8.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一次扣 5 分。
9.酗酒闹事影响工作者,一次扣 20 分。
10.工作不服从管理者,一次扣 5-50 分。
11.参加不健康活动,造成极坏影响者,一次扣 10--30 分。
1.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到位,被投拆者一次扣 5 分。
2.不礼貌对待服务对象并与服务对象争执者,一次扣 10 分。
3.工作不安心,不负责,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者,一次扣 5--10 分。
4.说三道四,创造事端,拉帮结派,影响团结者,一次扣 10-20 分。
(1)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较大的事故或者隐患。
在追究领导责任的基础上扣 10-30 分(2)发生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修或者协调,如不能及时到现场组织抢修或者协调,一次扣 10-20 分。
(3)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项目经理之间需要互相配合协作的工作,不积极、推委、扯皮,影响工作进程,造成不良后果。
一次扣 5-10 分。
(4)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造成不好影响。
一次扣 5-10 分。
(5)随时掌握管理费、水电费、装修费用等缴纳情况,及时做好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如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费用催交任务,每月扣 5--10 分。
项目经理绩效考核细则

项目经理绩效考核细则1考核目的及范围为了规范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合理评估项目经理工作业绩,建立内部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工程服务品质.2考核对象各项目经理。
3考核标准3。
1项目经理绩效考核标准分为管理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项目经理职业化考核标准。
3.2管理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为《物业服务质量日常检查考核标准》,项目经理职业化考核标准为《项目经理履职考核标准》。
4考核办法4。
1.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
4.2品质部按照《物业服务质量日常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每月对各个项目管理处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月末汇总检查得分情况,作为评价管理处服务质量的标准.4。
3品质部和物管部按照《项目经理履职考核标准》,每月对各管理处项目经理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月末汇总检查得分情况.4.4每月最终考核得分计算方式:每月考核得分=《物业服务质量日常检查考核标准》得分合计×60%+《项目经理履职考核标准》得分合计.4。
5考核评分共分为五个等级:优秀(100分),优良(90—--99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4.6奖惩具体办法:以每月考核等级作为月度、年度奖金的发放依据和升、降级依据。
4.6.1优秀(100分),连续三次以上或者全年累计六次以上,给予年度特别奖励和晋级。
4.6.2等级优良(90———99分)以上,全额发放月度奖金.4。
6。
3等级良好(80—--89分),则以95%为月度奖金的起发标准,每下降一分,则扣发标准递增1%.(如:89分发放95%奖金,88分发放94%奖金,以此类推)4.6。
4等级合格(70—--79分),则以80%为月度奖金的起发标准,每下降一分,则扣发标准递增2%。
(如:79分发放80%奖金,78分发放78%奖金,以此类推) 4。
6.5等级不合格(70分以下),直接扣发50%月度奖金。
不合格连续两次或年度累计三次以上,给予处罚和降级。
4。
7每月考核结果由品质部汇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划拨奖金,同时品质部在项目经理月会上通报考核结果。
物业项目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核细则

峨眉山月项目经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提高建安物业服务质量、树立品牌,也为了加强服务中心经理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现根据服务中心实际发展情况,经公司与服务中心经理共同商讨,确定服务中心经理2016年12月度工作责任目标,并签署确认。
一、责任目标1、管理责任目标及措施(如下表,)二、相关权力为保障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授予服务中心经理权力如下:1、人事管理权(1)对物业服务中心班组长(含)以下各级员工的招聘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
(2)对物业服务中心部门主管、管理人员(客服、工程、)人员的奖罚权及任免、调配、解聘的建议权。
(3)工薪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建议权。
2、管理决策(1)主持物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本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管理制度等。
(3)主持召开物业服务中心的各类工作会议。
(4)审核服务中心各类经济合同,报领导审批。
3、申请支持权(1)依据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经营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2)起草和建立物业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定编、工作职责、任职条件,报公司批准执行。
(3)起草、审核服务中心各类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作业指导,报权属领导审批后执行。
(4)申请业务支持。
三、相关义务1、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执行工司各项管理制度。
2、向公司做工作汇报,不得隐瞒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
3、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4、自觉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控、考评、检查。
5、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6、保障服务中心各个标准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7、保障服务中心的操作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8、保障员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9、保障员工的整体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
10、为公司培养人才。
11、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及技能培训。
四、目标考评物业公司负责项目经理的绩效考评。
考评标准办法依据公司绩效考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和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对服务中心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4次(具体检查考评项目及扣分情况见附表)五、目标奖罚1、项目经理必须依照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物业公司绩效考核方案1一、如何考核物业公司总经理?考核指标说明:1.物业费用预算控制率物业费用预算控制率=部门实际费用支出/部门预算费用支出×100%2.员工管理员工管理指标通过考核期内员工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评价二、如何考核物业公司员工?1.绩效考核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物业人员的工作绩效,为物业人员的薪酬调整、学习培训、晋升奖励和惩罚等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2.绩效考核的时间物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两种。
3.季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与实施季度绩效考核是对物业人员每季度的绩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是被考核者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等。
不同级别员工绩效考核的侧重点和评分标准不同,按照评分标准的不同,物业人员绩效考核分为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普通员工绩效考核两类。
(1)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如下表所示。
说明:A=5分;B=4分;C=3分;D=2分;E=1分(2)普通员工绩效考核普通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评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说明:A=10~9分;B=8~7分;C=6~5分;D=4~3分;E=2~1分(3)季度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依据物业人员季度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分成A、B、C、D、E五个等级,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说明:浮动工资上浮或下浮仅仅维持一个季度。
新季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按照新的等级划分结果确定浮动工资变化比例。
(4)季度绩效考核实施各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同一员工的绩效考核评分由其直接上级负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统计“员工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给各部门负责人,一份转财务部作为浮动工资变化的依据,一份留存,年终汇总后存档。
4.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与实施(1)年度绩效考核记分标准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在季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其依据包括四个季度绩效考核得分和人力资源部奖惩记录两部分。
物业项目经理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项目经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项目经理的管理行为,提高物业项目的管理水平,保障业主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物业项目经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做到以诚信、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进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主要职责:负责物业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维护、保养、保险和安全等工作,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促进物业项目的和谐稳定运行。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五条物业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按时履行各项管理职责,积极配合公司主管部门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对于物业项目的安全保障工作,物业项目经理应认真落实,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物业项目的安全性。
第七条物业项目经理应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投诉,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提高业主满意度。
第八条物业项目经理要加强对维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业务操作规范第九条物业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处理与物业有关的资金,必须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条物业项目经理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公司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物业项目经理要妥善保管项目资料和业主信息,不得泄露业主信息。
第十二条物业项目经理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四章复核与调整第十三条物业项目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应经常对工作情况进行复核,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物业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物业项目经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配合公司进行整改。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物业项目经理,公司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停职或辞退。
第十七条对表现突出的物业项目经理,公司有权进行相应奖励,包括表扬、晋升或加薪。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如有需要修改本制度,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物业项目经理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本制度,不得有逃避、规避等行为。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大全5篇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大全5篇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篇1为贯彻落实《常熟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打造精致城市、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创新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工作标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小区指12月31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
老住宅小区指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
二、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经济开发区、东南开发区、度假区、服装城等)(以下简称属地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考核工作。
属地政府应会同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处)(以下简称住建局(房管处))指导属地政府开展考核工作。
物业管理协会应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工作。
三、考核内容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情况、参与社区建设等方面。
2.业主委员会运作情况。
四、指导标准《新建小高层、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新建多层(别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封闭式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开放式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指导标准》。
具体见附表,属地政府可根据指导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五、考核方式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采取定期实地考核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实地考核、业主委员会考核每年各不少于1次。
六、考核方法1.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业主委员会考核分别实施百分制。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考核得分中,定期实地考核占80%,日常检查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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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考核制度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考核规定为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工作考核,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是指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合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部门经理岗位合格证书》,或者物业管理师执业注册证,被物业服务企业派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经营管理的人员。
二、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范围内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工作。
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我市实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责任制。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对所任职的物业管理区域负有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授权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受托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委派一名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一名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一般只能管理一个物业项目;可同时管理地理位置上相毗邻的若干个物业管理区域,但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的总和不应超过10万平方米。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委派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备案材料。
(一)经理岗位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委派(任命)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并核对原件。
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符合备案条件予以确认。
六、物业服务企业应赋予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下列主要职责:(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楼宇管理、日常维修、清扫保洁、绿化养护、门卫保安、卫生消毒、车辆管理、依法制止违规装修和违章搭建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二)制订物业管理区域管理服务的详细计划和方案,保障物业使用的方便、安全,保持物业及其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三)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行为,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四)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审核; (五)定期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六)积极参加街道(乡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时有效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或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应立即依法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八)对业主之间、使用人之间及业主与使用人之间在物业使用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九)物业服务企业赋予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七、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业主反映情况,根据“属地原则”牵头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考核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应当参与考核工作。
八、评分采取扣分制。
依据管理服务效果和违规、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扣分类型分为1分、2分,3分、5分、10分5种分值。
以周期为评分机制,一周期为12个月。
九、在一个评分周期内,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评分情况,依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扣分达15分(含)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当参加物业项目所在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考核合格后,其岗位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方可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材料申报;未参加学习教育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其证书不能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材料申报。
(二)扣分达20分(含)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当参加泉州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教育;考核合格后,其岗位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方可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材料申报;未参加学习教育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其证书不能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材料申报。
(三)扣分达24分(含)的,经泉州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为年度不称职,并在其岗位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上予以记载,其证书四年内不能作为企业年度考核材料申报;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度检查定为不合格,依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给予降低或注销企业资质。
离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扣分情况仍累计于当年该物业管理项目和物业企业。
十、对同一个违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扣分处理。
扣分存在竞合的,按照较高扣分标准执行。
十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的,应当核减其扣分等级。
因物业服务企业的法人行为,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个人可以免责。
但扣分情况仍累计于当年该物业管理项目和物业企业。
十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可查询自己的评分情况。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对评分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经复核改变评分结果的,应予变更或消除。
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提供评分的查询方法。
十三、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信用档案,并将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服务实绩在执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评分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组成部分。
十四、对考核评分无扣分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经将其年度考核评分表在所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公示20日无异议后,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定为年度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并在其岗位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上予以记载,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五、本规定由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评分表考核单位:(章) 年月日物业管理区域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地址物业项目经理姓证件名称及编号名扣分考核序号物业项目经理评分考核事项(共计5大类50小项)标准分数 1-1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维修人员服装不统一、未挂牌上岗的 1 1-2 未按合同约定对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提供保洁服务的 1 1-3 一般报修项目规定时间内未修理的 1 1-4 小区绿化未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养护的1 1-5 小区公共照明设备损坏后,在48小时内未修复,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的 1 1-6 停车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的,业主屡次投诉,拒不改正的 1 1-7 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1 1-8 工作人员日常服务态度生硬的,业主屡次投诉,拒不改正的 1 1-9 无故不参加街道(乡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 1 2-1 未按消防部门的规定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的 2 2-2 物业管理处等处未向业主、使用人公开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和县2(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的2-3 未按合同约定实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或安全值班巡逻记录不实的 2 2-4 未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的 2 2-5 物业公司自用水电,或者业主公摊水电未独立计量,收费不明确的 2 2-6 未建立日常维护养护费用管理、使用制度的 2 2-7 未按规定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 2 2-8 未建立业主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制度的 2 2-9 危及人身安全位置未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的 2 2-10 36小时内不能保证每幢楼至少有一台电梯正常运行的(不可抗力除外) 23-1 因电梯故障引起人员被关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 3 3-2 公共部位经营管理未单独计费的 3 3-3 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出具收费凭证的 3 3-4 电梯未通过年检或者呼叫报警装置失效的 3 3-5 随意改变共用配套设施用途的 3 3-6 公共区域内污水或者粪便满溢,24小时内未处理的 3 3-7 提供特约服务不出具收费凭证的 3聘用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工程、财 3-8 务类专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未参加继续3 教育的4-1 违反规定或约定,被物价主管部门认定为乱收费的 5 4-2 未按规定或约定公布日常养护费收支帐目或其他按实结算收支帐目的 5 4-3 经查实,业主或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3次以上有效投诉得不到解决5的未发放住宅装修须知或未将装修住宅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 4-4 5 使用人的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有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未予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 4-5 5 业主或使用人拒不改正,未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的 4-6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将物业管理用房挪作他用,业主投诉,未整改的 5 4-7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公共区域牟利,业主投诉,未整改的 5 4-8 有证据证明,物业从业人员“吃、拿、卡、要”的 5 4-9 有证据证明,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威胁、恐吓业主的 5 4-10 项目经理多次谎报、瞒报物业管理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处理情况的, 5 4-11 管理区域发生刑事案件,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 5 4-12 物业管理区域发现垄断性经营砂石、水泥等装修材料的 5 4-13 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防汛工作的 5 4-14 不配合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55-1 被物价部门认定乱收费或者收费不规范,又不整改的 10 5-2 利用管理职权擅自搭建,占用绿地、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的 10 5-3 对业主投诉置之不理,又不服从物业主管部门监督的 10 5-4 经人民法院认定因管理失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 10采取暴力手段阻碍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经公安机关调查确 5-5 10认的5-6 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10不依法向业主委员会、新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经物业主管 5-7 10部门督促后,拒不整改的5-8 挪用专项维修基金的 10经依法解除物业委托合同,不服从物业主管部门监管,拒不撤出小区的 5-9 10(公司责任可适当予以免责)评分合计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