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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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1、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 ),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农社会公共利益。

A、诚实信用 B。

公平互利 C.合规守法 D。

公开透明2、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 )倍。

A 3倍B4倍 C5倍 D10倍3、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 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A.2 B。

5 C。

8 D。

104、( )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A展业证 B资格证 C身份证 D 委托书5、《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申请换发。

A 1B 2C 3D 46、每个兼业代理机构最多可以与()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

A、1B、2C、5D、不限8、在《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保险公司进行电话回访的录音保存时间不少于( )年.A2 B3 C4 D59、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 )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A、5B、6C、8D、1310、《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下列那些活动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A、再保险分出或者分入业务;B、资产管理、担保和代理业务;C、固定资产买卖或者债权债务转移D、股权分红11、我国的《保险法》最近一次修订是哪一年:A2000 B2001 C2002 D200313、《展业证》由( )监制。

A中国保监会 B行业协会 C保监局 D 工商局14、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

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 )天。

A5 B10 C15 D2015、以下不属于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的是( )A、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B、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C、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D、进行核保16、《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中规定:对普通型及分红型3年期两全寿险趸缴产品,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率不得超过趸缴保费的()A、2.5%B、2。

保险四大原则

保险四大原则

保险四大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什么最大诚信原则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应遵循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但是,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在保险活动中,之所以规定最大诚信原则,主要归因于保险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一)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在保险经营中,无论是保险合同订立时还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与保险人对有关保险的重要信息的拥有程度是不对称的。

对于保险人而言,投保人转嫁的风险性质和大小直接决定着其能否承保与如何承保。

然而,保险标的是广泛而且复杂的,作为风险承担者的保险人却远离保险标的,而且有些标的难以进行实地查勘。

而投保人对其保险标的的风险及有关情况却是最为清楚的,因此,保险人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确定费率。

这就使得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是否属实和准确会直接影响保险人的决定。

于是要求投保人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尽量对保险标的的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对于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一般的投保人难以理解与掌握,对保险人使用的保险费率是否合理、承保条件及赔偿方式是否苛刻等也是难以了解的,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据保险人为其提供的条款说明来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何险种。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该合同得以产生的基础。

什么是保险原理

什么是保险原理

什么是保险原理
保险原理是指保险合同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素,是保险活动的基础。

保险原理主要包括相互均等原则、共同利益原则、正当性原则、谨慎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等。

首先,相互均等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保险费与保险责任之间应当保持相互均等的关系,即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应当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其次,共同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该共同维护保险利益,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要共同努力,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再次,正当性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不能违背公共利益和道德风险。

此外,谨慎原则是指保险人在承保风险时应当审慎、认真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可能损失的大小,并设置合理的保险金和保费。

保险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充分的免责条款,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最后,诚实守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当以真实的、诚实守信的态度订立和履行合同,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以欺诈行为获得保险金,保险人也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赔付责任。

保险原则在保险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以保障保险合
同的公平性、合法性和正当性。

保险原则的遵守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保险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A.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B. 保护保险公司利益C. 规范保险市场秩序D. 扩大保险公司利润答案:A2. 以下属于保险合同基本原则的是:A. 对等性原则B. 自愿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B、C、D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保险合同的规定是:A. 特殊规定优先适用B. 适用一般合同法规定C. 不适用合同法D. 适用民法总则答案:B4. 以下属于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是:A. 有权行使保险人的权利B. 有义务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咨询C. 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支付佣金D. 有义务履行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义务答案:B、D5. 某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伪造、篡改等行为,属于以下哪种情况?A. 保险合同无效B. 保险合同仍然有效C. 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D. 被保险人无权撤销合同答案:A二、简答题1. 请简要概述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自愿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自愿,任何一方不能被强制签订保险合同。

- 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隐瞒、欺诈等不诚实行为。

- 公平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公平合理,保险公司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对被保险人进行不正当约定。

- 有偿原则: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请解释保险代理人的角色和职责。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指经保险公司委托,为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中介服务的人员。

其角色和职责包括:-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咨询;- 协助被保险人填写保险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 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代表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 履行保险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掌握保险市场信息,向保险公司提供反馈和建议。

三、论述题请结合法律法规,从保险法的立法背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和保险代理人的角色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订⽴原则是什么如果要签订保险合同的,是需要双⽅当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的,需要填写保险单,并且需要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的订⽴需要遵守⼀定的原则进⾏。

那么,保险合同的订⽴原则是什么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保险合同的订⽴原则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订⽴原则是指订⽴保险合同必须遵守的准则,此类原则不仅要求在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主体之间对有关合同内容、⽬的等⽅⾯进⾏协商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且在保险合同订⽴后,履⾏的过程中也必须遵守,否则,保险合同将是⽆效或不能产⽣合同主体所预期的合同效果。

总体来说,保险合同的订⽴原则应包括两个部分:第⼀部分为公平互利原则、协商⼀致原则、⾃愿订⽴原则三项合同的⼀般原则:第⼆部分为保险利益原则、最⼤诚信原则⼆项保险合同特有原则。

保险合同订⽴⼀般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订⽴的合同,应当使合同双⽅当事⼈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是对等的,对合同双⽅都应是有利的。

公平原则是衡量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之⼀,也就是说,合同不应存在⼀⽅享有权利⽽另⼀⽅只承担义务或权利义务极端不对等的现象,如果⼀个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就是违反公平互利原则,⼀旦经⼈民法院确认,即可宣布合同⽆效。

此项原则对保护合同双⽅的利益,防⽌⼀⽅以⼤欺⼩,以强凌弱等⾏为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协商⼀致原则协商⼀致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订⽴过程中,合同主体双⽅在法律、⾏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对合同内容充分协商、充分表达各⾃的意思的前提下达成⼀致,订⽴协议。

这是贯彻公平互利原则的保证。

由于合同当事⼈双⽅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各⾃的⽬的有所不同.差异有时⾮常⼤,因此法律要求双⽅必须实事求是地进⾏充分的协商相讨沦,任何⼀⽅部不得将⾃⼰的意愿强加给对⽅。

合同的订⽴及内容亦应是合同双⽅真实的意思表⽰。

(三)⾃愿订⽴原则⾃愿订⽴原则是指保险合同订⽴时,合同双⽅当事⼈的意识完全独⽴,不受他⼈⼲涉,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决定合同的订⽴。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保险合同是一种合法、自愿的合同,受到自由意志原则的约束。

当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应该优先考虑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合同订立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2.平等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时,应当是平等的地位。

在解释保险合同时,不能偏袒一方或者剥夺一方的合法权益。

3.有利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是以保险人的利益为目标而订立的,因此,在解释保险合同时应优先考虑保险人的利益。

如果保险合同的条款可以有多种解释,应当更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4.最大诚实原则:保险合同是一种诚实信用的合同,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保持最大的诚实和信用,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当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支付赔款。

5.逐字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以合同文字的明确表达为准。

如果保险合同的条款使用了特定的词语或术语,应当按照法律或行业习惯的意义进行解释。

6.根据词语本身的规定: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具有其约定的特定含义。

当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使用了行业术语或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时,应当根据其本身的规定进行解释。

7.上下文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是一个整体,各个条款之间是相互关联的。

在解释保险合同时,应当综合考虑各个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语境,不能以单独的条款来理解和解释合同。

8.因果关系原则:在保险合同中存在因果关系的条款时,应当根据因果关系进行解释。

例如,如果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其中一种条件或行为可以导致其中一种后果,那么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根据这种因果关系进行解释。

总而言之,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是为了在合同争议发生时提供一定的指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履行。

当有争议时,应当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平等原则、有利解释原则、最大诚实原则等原则相互补充,综合考虑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具体情况进行解释。

保险四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四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四大基本原则是什么保险,有人说保险好,有人说保险不好,你理清楚保险的原则,相信就不会不理解他的存在了。

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关于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一般来说,保险有四项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我们现在就逐条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的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以财产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举个例子,您有一辆车卖给了老王,车是老王的了,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还是您自己,如果出了事故您就没有索赔的权利,因为您对这辆车已经没有了保险利益。

第二、最大诚信原则诚信是交易实现的基础,而保险合同关系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格,要求“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就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这一原则主要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顾客心理安全需求等问题。

举例来说,保险是无形产品,永续服务是其特有的职能,消费者在不需要时购买需要时使用,如何能够保证可行?最大诚信原则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第三、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的原因。

保险的赔付要遵循近因原则,如果不分原因全都赔付,必然导致赔付率激增,所有投保人的保费都将大幅提升。

比如老王走在路上,被一辆车碰擦,顿觉胸闷头晕,在抢救过程中因心肌梗塞不治身亡,那么,老王死亡的近因就是心肌梗塞,而不是汽车的碰擦,因为如果是健康的人,轻微的碰擦不会导致死亡。

第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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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核心内容:订立交通事故保险合同时应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合法等项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应当具备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等基本条款。

下面由律伴网小编来详细介绍。

保险合同的订立
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合法等项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又称投保和承保两个阶段。

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上述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2.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关系。

责任免除条款,是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排除和限制其未来保险责任的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责任免除条款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的方式作出。

一般保险合同制定责任免除条款的目的,是排除和限制未来的保险责任。

3.保险合同,通常采用下列形式:
投保单。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它是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填具的书面要约。

为准确、迅速处理保险业务,投保单的格式和项目都由保险人设计,并以规范的形式提出。

投保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被保险人名称、地址、保险标的名称、投保险别、保险金额和保险责任起讫日期等。

在人身保险的投保单中,还必须列入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受益人等作为投保单的附件。

这些详细具体的情况是保险人了解投保人的保险要求,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的险别、保险条件和保险费率等重要依据。

在保险人开出正式保险单后,投保单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它是在正式保险单开出前,先向投保人出具的一种保险证明,内容比较简单,只记载保险标的等主要事项。

如果有保险单以外的特别保险条件,必须在暂保单上注明,以作为将来的依据。

暂保单与正式保单具有同样的效力,有效期一般最长为30天。

在暂保单有效期内,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除非
有特别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按正式保险单所记载的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当正式保单开出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

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不采用暂保单的形式。

保险单。

保险单是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书面凭证,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形式。

保险单应当力求订得完整、明确。

保险单的记载内容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是保险单以外的一些保险合同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其内容仅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险别、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等。

保险凭证中未列入的内容,以同类正式保险单为准。

如果正式保险单与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者保险凭证另有特定条款,则应以保险凭证为准。

保险凭证通常在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业务中采用。

其他书面协议形式。

这是指除上述四种形式外,保险合同还可以采用其他的书面协议形式,如附加保险条款和批单,也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保险标的、风险程度有变动,就需要在保险合同中增加新的内容或对部分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因此,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出具批单,以注明保险单的变动事项,或者在保险合同上记载附加条款,以增加原保险合同的内容。

批单和附加保险条款的法律效力都优于原保险单的同类条款。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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