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的几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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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问题分析发言稿范文

醉驾问题分析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就醉驾问题进行一番分析,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共同为维护交通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它不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还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数量激增,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中,醉驾问题尤为严重。

一、醉驾问题的现状1. 醉驾事故频发。

据相关部门统计,每年因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比例较高,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2. 醉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尽管我国法律对醉驾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但仍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3. 醉驾宣传教育力度不足。

部分驾驶员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二、醉驾问题的原因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驾驶员对醉驾的危害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偶尔一次醉驾无大碍。

2. 社会风气影响。

在一些地区,饮酒文化盛行,酒后驾车被视为一种“豪迈”的行为,导致部分驾驶员忽视醉驾的危害。

3. 监管力度不足。

部分地区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驾驶员有恃无恐。

三、应对醉驾问题的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醉驾的危害,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 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执法,对酒驾行为零容忍,加大对醉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强化源头管理。

加强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减少醉驾事故的发生。

4. 创新执法手段。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如运用酒精测试仪、监控设备等。

5. 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群众举报醉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醉驾的良好氛围。

总之,醉驾问题已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醉驾行为,为构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单位酒驾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单位酒驾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单位酒驾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单位酒驾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问题1.单位酒驾现象普遍存在,且隐患严重。

2.风险意识不强,缺乏对酒驾行为的深入认识。

3.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难以有效监管单位酒驾行为。

4.对单位酒驾处罚不明确、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人对其不以为意。

建议1.强化教育宣传,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道德约束力。

–开展定期酒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普及相关知识。

–制作宣传海报、横幅等,将酒驾的危害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展现出来。

2.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

–制定明确的酒驾管理制度,规定单位酒驾的惩处措施和程序。

–设立专门的酒驾管理岗位,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罚单位酒驾行为。

–引入员工自我监督机制,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形成合力。

3.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单位酒驾的风险成本。

–配备更多的执法人员和设备,加大对单位酒驾的巡查频率和力度。

–提高对单位酒驾的处罚力度,对违规行为实施严格惩罚。

–公开曝光单位酒驾违法行为,增加行为的社会压力和舆论监督。

4.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增强单位酒驾防控的积极性。

–对单位酒驾行为进行奖励和表彰,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员工提高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单位酒驾行为。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单位酒驾,形成合力。

结论单位酒驾检视存在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必须从教育宣传、管理机制、执法力度和激励机制等多个角度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单位酒驾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注:此文章为模拟生成的示例,仅供参考。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酒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酒驾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酒驾问题的整改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深入了解酒驾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本文将从酒驾问题的危害性及成因、防控手段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酒驾整改工作提供参考。

1. 酒驾问题的危害性酒驾不仅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还会对社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首先,酒驾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严重的破坏。

其次,酒驾会引起财产损失的增加,修车费、保险索赔等都会增加社会负担。

此外,酒驾还会引发道路冲突,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酒驾问题的危害性,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

2. 酒驾问题的成因酒驾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个人心理、社会环境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首先,在个人心理方面,一些人对酒精的安全性和酒驾危害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其次,在社会环境方面,酒席文化的普遍存在使得酒驾现象比较常见。

此外,酒驾的整改对于各个环节的配合也存在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全面分析酒驾问题的成因,以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

3. 酒驾问题的防控手段为了有效解决酒驾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手段。

首先,加强对酒驾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酒驾问题的认识。

通过宣讲、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酒驾的危害性,唤起公众的道德责任和自律意识。

其次,完善酒驾防控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

应该加大罚款数额和吊销驾驶证的力度,使得酒驾者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此外,提高监测手段和技术手段的能力,加大对酒驾的检测力度。

通过酒精检测仪等设备的使用,提高酒驾的检测准确率和时效性。

通过这些防控手段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降低酒驾发生的概率。

4. 酒驾问题的整改措施为了全面整改酒驾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立法工作,完善酒驾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酒驾的惩罚力度。

醉酒危险驾驶罪高发的原因探析及对策

醉酒危险驾驶罪高发的原因探析及对策

醉酒危险驾驶罪高发的原因探析及对策作者:奚祥卫来源:《时代汽车》 2017年第15期摘要:自从危险驾驶被规定为犯罪行为开始,直到实施三年时间以来,全国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数不胜数,其中大多数是醉酒危险驾驶类型的犯罪案件。

我国法律对于醉酒驾驶有如下规定:醉酒驾驶的犯罪者被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为了了解并研究制定醉酒危险驾驶罪以后,该法律的实施情况,希望通过研究归纳醉酒驾驶的犯罪特征,醉酒驾驶的主要原因,醉酒驾驶的主要酒类和车类,并找出解决醉酒驾驶问题的解决途径,希望能有效的减少醉酒危险驾驶罪的发生,改善我国交通安全情况。

关键词:醉酒驾驶;犯罪;特征1 醉酒驾驶的特点分析1.1醉驾的高发人群首先,调查总结表明男性醉酒危险驾驶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女性;其次,中青年男性是醉酒驾驶的常客;且一般醉酒危险后驾驶的犯罪者通常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初高中文化程度者偏多;最后,调查显示大多数醉酒危险驾驶者的职业多为不固定或无职业者。

因此,总结以上内容我们知道醉酒驾驶的人群特征明显,且醉酒驾驶的发生率与文化程度、年龄、性别、职业有很大的联系,且醉酒驾驶多由文化程度较低、无固定职业的中年男性引发。

1.2醉驾的主要起因大多数醉酒危险驾驶事故的发生是由亲友聚会后归家引起的,尤其是同事聚餐和生意伙伴聚餐等,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驾驶者无法拒绝饮酒,且容易醉,导致在醉酒后驾驶,引发危险事故。

1.3引发醉驾的主要酒类醉酒驾驶的主要酒类为啤酒和白酒,尤其是两者混合,更容易使人醉酒,也更容易引发醉酒驾驶。

1.4醉驾机动车类型一汽车醉酒驾驶的机动车类型大多数为汽车,一部分为面包车和小轿车,以及少数轻型货车,摩托车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醉酒驾驶车辆,同时危险性也最大。

汽车是引起醉酒危险驾驶的工具,在交通拥堵的当下,由于司机醉酒驾驶引发车辆相撞,甚至会引起汽车爆炸等严重交通事故,尤其是在夜晚和天气情况恶劣的时候,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这时,汽车内的人更不容易逃出,致使交通事故引发更严重的人身事故。

关于酒驾醉驾的剖析报告

关于酒驾醉驾的剖析报告

酒驾醉驾的剖析报告背景酒驾和醉驾是指在饮酒后驾车行驶的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可能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迅猛增长,而同时饮酒文化也逐渐普及。

这导致了酒驾和醉驾问题日益突出。

分析问题分析1. 酒后驾车意识淡薄一些司机对于饮酒后驾车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对于自身能否控制好车辆并没有清晰的判断。

这种意识淡薄导致了很多人在喝了少量酒之后也选择开车回家。

2. 法律处罚不严厉目前我国对于酒驾和醉驾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但是处罚力度相对较轻。

一些司机认为即使被查到了也只需要支付罚款就能解决问题,因此对于酒驾和醉驾的违法行为并没有足够的恐惧。

3. 酒驾检测手段不完善目前的酒驾检测手段主要是通过呼气测试进行,但是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误差。

有些司机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来规避呼气测试,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影响分析1. 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酒驾和醉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司机在喝酒后反应能力下降,容易发生操作失误,从而引发事故。

这不仅危及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导致其他道路使用者受伤或丧生。

2. 社会治安问题酒后驾车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也对社会治安造成了威胁。

一些醉酒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争吵甚至打架事件,给社会秩序带来不稳定因素。

结果1. 法律处罚加强为了解决当前酒驾和醉驾问题,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可以通过提高罚款金额、吊销驾驶证、刑事处罚等手段来加大对酒驾和醉驾的打击力度。

2. 宣传教育加强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于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

可以利用媒体、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

3. 检测手段改进应该研发更为准确可靠的酒驾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精度和效率。

可以考虑引入血液测试等更为科学的检测方式,从而有效降低酒后驾车者逃避检测的可能性。

建议1.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于酒驾和醉驾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查处频次和规模。

交通安全教育酒驾教案(3篇)

交通安全教育酒驾教案(3篇)

第1篇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酒驾的危害,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 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酒驾行为。

3. 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教学重点1. 酒驾的危害2. 酒驾的危害性表现3. 酒驾的防范措施三、教学难点1. 如何让学生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2. 如何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酒驾行为四、教学过程(一)导入1. 教师提问:同学们,你们知道酒驾吗?酒驾有什么危害?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酒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酒驾的危害以及如何抵制酒驾。

(二)新课讲授1. 酒驾的危害(1)教师展示酒驾事故案例,让学生了解酒驾的危害。

(2)教师讲解酒驾的危害性表现,如: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容易疲劳等。

(3)教师总结:酒驾不仅危害自己,还危害他人,是违法行为。

2. 酒驾的危害性表现(1)教师展示酒驾事故图片,让学生直观感受酒驾的危害。

(2)教师讲解酒驾事故的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教师总结:酒驾事故让人痛心疾首,我们要时刻警惕酒驾的危害。

3. 酒驾的防范措施(1)教师讲解酒驾的防范措施,如:不饮酒、不劝酒、不酒驾等。

(2)教师引导学生分享自己在生活中如何抵制酒驾的经验。

(3)教师总结:抵制酒驾,人人有责。

(三)课堂活动1. 学生分组讨论:如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抵制酒驾行为?2. 学生代表发言,分享讨论成果。

3. 教师点评,总结讨论内容。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酒驾的危害、酒驾的危害性表现、酒驾的防范措施。

2. 教师强调:我们要时刻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酒驾行为。

(五)课后作业1. 撰写一篇关于酒驾危害的作文。

2. 课后向家人、朋友宣传酒驾的危害,呼吁大家共同抵制酒驾。

五、教学反思1. 本节课通过案例、图片等形式,让学生直观了解酒驾的危害,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 学生在课堂活动中积极参与,分享了自己在生活中抵制酒驾的经验,达到了教学目标。

酒后驾车调研报告

酒后驾车调研报告
摘要:
近年来,酒后驾车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

本文通过调查和研究的方式,以科学的数据和客观的分析,从酒后驾车的发生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酒后驾车的防控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一、引言
酒后驾车作为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认识酒后驾车问题的现状和原因,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酒驾人群特点、酒后驾车的危害、酒后驾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措施等。

二、酒后驾车的危害
1.对驾驶员身体健康的危害
过量饮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员反应迟钝、判断错误、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酒精还会对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等器官和功能造成长期损害。

2.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胁
酒后驾车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驾驶人饮酒后的不稳定行为和反应能力不足,会导致车辆操作失误、超速、违规变道等行为频发,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3.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
酒后驾车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不仅会给家庭带来痛苦,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增加社会安全风险。

三、酒后驾车的发生原因
1.对酒驾人群特点的分析
通过对酒驾人群特点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酒后驾车问题主要集中在男性、年轻人和职业司机等群体中。

这些人群往往对酒精的认识程度不够,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没有足够的认识。

2022年酒驾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2022年酒驾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关于酒驾治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__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月15日晚,我市__区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死1伤;12月24日晚,我县发生一起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5人受伤4车受损。

经调查,两起事故均是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的,暴露出酒驾治理工作仍存在问题和短板。

为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治理机制,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几点意见和看法。

一、酒后驾驶的规律及危害(一)规律性。

从时间上看:多发于夜间尤其是深夜(凌晨0时至4时)、节假日、重要赛事以及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期间,早晨宿醉后驾驶也不容忽视。

从地域来看:多发于城区道路,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道路。

但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农村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没有随之明显提高,导致农村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也呈上升趋势。

从违法主体来看:号称“史上最严交规”的“醉驾入刑”政策实施以来,酒驾的违法主体有了明显的变化。

客货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以及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比例降低。

社会驾驶人占比增大,且呈年轻化趋势。

(二)危害性。

酒精会对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以及视觉、触觉造成不良影响,饮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

根据部交管局统计分析:____年上半年肇事突出的10大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分别占第八位、第四位。

____年1至10月,全国机动车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中,酒后、醉酒驾驶导致的事故起数占第二位。

由此可见,酒驾醉驾仍是引发交通肇事的重要原因。

二、酒驾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重点时段和路段管控力度不足。

根据全国酒驾醉驾查处量及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来看:一是重点时段管控力度不够。

凌晨0时至2时酒驾醉驾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5%,较大事故占总数的22%,但违法查处量仅占9.4%。

二是重点路段管控力度不够。

农村道路酒驾醉驾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4.4%,但查处量仅占20.1%。

酒驾醉驾安全大讨论

酒驾醉驾安全大讨论酒驾醉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公众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提高大家对酒驾醉驾的认识,促进交通安全意识的普及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我们开展了这次酒驾醉驾安全大讨论。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酒驾醉驾的危害、原因和预防措施。

酒驾醉驾对公众安全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

酒精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据统计,酒驾醉驾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严重的交通事故都与酒驾醉驾有关。

这不仅给驾驶者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也给其他行人和车辆带来了巨大风险。

酒驾醉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个人的不良饮酒习惯导致了酒驾醉驾的发生。

一些人不重视饮酒的限度,经常酒后驾车,缺乏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责任心。

另一方面,一些酒驾醉驾行为与社会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制约有关。

一些地区的交通法规不够严格,导致酒驾醉驾的惩罚力度不足,从而形成了一定的道德风险。

为了预防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大众普及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饮酒习惯。

其次,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处罚力度。

要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进行重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加强对酒驾醉驾的监测和检测,提高查处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氛围,让酒驾醉驾行为不受社会容忍。

为了更好地推动酒驾醉驾问题的解决,我们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

要加强对酒驾醉驾的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要加强对酒驾醉驾的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只有通过法制手段和法律制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酒驾醉驾问题。

酒驾醉驾是一种对公众安全造成巨大威胁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提高大家对酒驾醉驾的认识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我们开展了这次酒驾醉驾安全大讨论。

通过对酒驾醉驾的危害、原因和预防措施的讨论,我们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酒驾醉驾问题的关注,共同努力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醉驾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醉驾造成的危害有哪些?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每个公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买自己的车辆,那么在驾车前都会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也都知道我国是严禁酒后驾驶的,那么醉驾造成的危害有哪些?一般情况下酒后会让驾驶员的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都降低了,从而也不能正常的驾驶汽车。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每个公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买自己的车辆,那么在驾车前都会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也都知道我国是严禁酒后驾驶的,那么醉驾造成的危害有哪些?一般情况下酒后会让驾驶员的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都降低了,从而也不能正常的驾驶汽车。

一、醉驾的危害1、喝醉酒驾驶,自控能力会变得很差。

饮酒驾车,由于酒精麻醉,人的自控能力,情绪自控力都会很差,很难更好的控制油门,刹车等问题。

2、醉酒驾车,会导致人的判断能力降低。

当人喝醉酒,很容易说些胡话,操作能力也会变得更低,有时候无法判断周围的路面情况。

3、醉酒驾车,很容易导致视力降低。

当人醉酒驾车时,驾驶员周围的视野情况也会变得更窄,有时候很容易撞到其他地方,影响人身安全。

4、醉酒驾车,精神状态会很差,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容易情绪失常,做出一些过激的反应,有时候很容易变得狂躁不安。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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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醉酒驾驶的几个难点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新罪名,主要应对因醉酒驾
驶、追逐竞驶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多发、高发的态势。自刑法修正案(八)
实施以来,醉酒驾驶机动车现象明显下降,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
事故死伤人数有所减少。但实践中,醉酒驾驶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仍然存在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隔夜醉驾行为的认定
隔夜醉驾,一般是指前一天晚上饮酒,第二天处于醉酒状态实施
驾驶的行为。关于隔夜醉驾,因隔夜的特殊性在处理上存在争议:有
观点认为,隔夜醉驾行为人因对醉酒驾驶无认识,主观缺乏故意,不
应认定为犯罪;有观点认为,隔夜醉驾行为人应当认识到醉酒状态下
实施驾驶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但处于容忍或放任心态,如果检测
仍处于醉酒状态应当认定为犯罪。笔者认为,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
罪,主观上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明知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行为对公共安
全的危害进而放任该种危险。醉驾行为认定的标准遵循的是“一般人
标准”。每一个人的酒精耐受性不等,立法与司法只能规定一定的血液
酒精含量标准作为酒驾或醉驾标准。隔夜醉驾行为人因前一天晚上过
量饮酒,第二天“酒醒”后开车如仍被检测为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
从客观上分析,该种行为同样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危险;从主观上分
析,行为人对是否饮酒以及酒后不能开车均存在认识,至于行为人自
认为已经脱离醉酒状态的错误判断属于认识错误范畴,不影响行为人
醉酒驾驶故意的认定,这并非客观归罪。

司法实践中,隔夜醉驾行为如果不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加以处
罚,则行为人均会倾向于援引“隔夜”甚至“隔数夜”醉驾来规避刑罚,
这有违立法原意。而且,隔夜醉驾行为若不认定为犯罪,则是否“隔
夜”将给司法认定带来极大困难。

二、因公醉驾行为的认定
因公醉驾,一般是指因公务需要而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在主体上,
一般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严格说来,公务员
醉酒驾驶应考虑从重处罚,但对于紧急情形下的因公醉驾要区别处
理。比如,警察在休息时间饮酒,发现有严重犯罪行为而醉酒驾车追
缉犯罪嫌疑人。对于一般主体紧急情形的醉酒驾驶,如见义勇为、救
助急危病人等情形下的醉驾行为,都应以“紧急避险”理论减轻或
三、非“道路”醉驾行为的认定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罪状描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
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显而易
见,立法要求无论是醉酒驾驶还是追逐竞驶,都要求发生在道路上。
对于何为“道路”,2011年4月22日修订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
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
场所”。因此,“道路”应作扩大解释,只要机动车有条件在该地域范围
行驶,并且该地域范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公共安全性,就应将该地域
范围解释为“在道路上”。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人不多的私家停车场
醉酒驾驶行为,可考虑不认为是犯罪。对于在广袤的沙漠或戈壁上醉
酒驾驶,由于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不应认为是犯罪。但需注
意的是,对在人数众多的城市主干道或公园、广场等地方醉酒驾驶机
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导致多人死伤的情形,应认定为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醉驾认定中的推定问题
认定醉酒驾驶,需要对行为人是否醉酒加以判断,故驾驶人的酒
精检测是一个关键。立法规定,醉酒驾驶(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
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一律入罪。但是,实践中常常发生如下情形:
行为人遇检查酒驾时逃避酒精呼吸检测或是血液检测,甚至在交通肇
事后逃离肇事现场躲避酒精检测。比如,2012年1月5日,王某驾
驶轿车载乘妻子丁某赴宴,醉酒超速行使,逆行导致骑乘摩托车2人
当场死亡。王某让未饮酒的妻子丁某“顶包”假称驾车导致事故投案自
首。但在警察讯问时,丁某不能回答车速、档位引起怀疑,最后如实
交代系王某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在已经过去数小时后,王某的酒精含
量检测为6mg/100ml,距离80mg/100ml的饮酒驾驶的标准差很远。
从酒精检测结果出发,不能认定为王某酒驾或醉驾,但警察从陪同的
丁某和一起喝酒的朋友以及饭店服务员处获取旁证,由于致死两人不
能仅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而最终认定王某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按照交
通肇事罪从重处罚。该案中,王某被认定为存在醉酒驾驶情节,主要
系从旁证中推定而得。这种推定依据地方公检法三家联合发文而进
行,是否妥当,值得商榷。

另外,在危险驾驶罪认定中,对存在醉酒驾驶嫌疑且逃离酒精检
测的,依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
导意见》规定: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
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的,
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驾标准,在提取血样前
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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