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核赔师考试(合规重点整理)
核保考试复习重点-PPT课件

一、基础知识
(十四)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概述 2、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 3、保险人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保险公司、合作保险组织、个人保险人和专业自保公 司的概念和特征;相互制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区别。 4、保险中介 保险市场中介的概念和作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 险公估人的区别;掌握保险代理人的定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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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十五)保险监管 1.保险监管概述 保险监管的定义;保险立法与保险监管的关系;保险监管的 目标。 2.保险监管体系与方式 3.政府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十六)复习资料 按照总公司下发考试大纲中的要求,进行有重点的复习。考 试复习资料为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保险专业知识 与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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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3.保险的分类 保险理论分类、保险实用分类和法律分类的内容和差别;保 险法对保险的分类;保险分类的四种方法;财产保险与人身保 险的定义;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原保险、再保险、 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的区别及实际中的运用;强制保险和自愿 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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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的概念、保险利益确立的要件、保险利益的效力、 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种类及具体认定、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 益的确立原则和具体种类;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物权、 债权和负有法律上的责任都可以作为保险利益;保险利益转移 和消灭的具体情形,如继承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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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九)信用保证保险 1.信用保证保险及其特征 2.信用保险 3.保证保险 (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内容 (十一)健康保险 1.健康保险概述 2.健康保险的特有条款和产品定价 3.健康保险的基本种类
人身险核保核赔考试试题含答案

人身险核保核赔考试试题含答案(5页)(总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核保部分一、填空题:1、()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自然前提。
(风险)2、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不能确定)3、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突然的意外事故给付保险金。
(外来的)4、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过程。
(分散)5、当地机构未成年人投保各类人身保险的身故保险金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
(5万元或10万元)6、健康险精算主要考虑()、住院率、门诊率、治疗费用等。
(患病率)7、从事多种职业的,以()的职业判定风险。
(风险最高)8、人寿保险的市场费率是保险人根据()、预定利率、预定营业费用率三要素事先确定的。
(预定死亡率)9、近因原则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里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
(最有效)10、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育、衰老、()、残疾、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合同。
(疾病)二、选择题:1、可保风险的特点是(AB )A、偶然性B、非投机性C、合同期内损失的不可计算性D、大量标的受损的可能性2、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ABCD )A、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B、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C、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D、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3、保险的基本职能一般表现为( ABCD ):A、经济给付B、防灾防损C、补偿损失D、进行融资4、按保险基金的来源,可以分为( CD )。
核保师考试题库及答案

核保师考试题库及答案1. 核保师在评估保险风险时,应重点考虑哪些因素?A. 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B. 被保险人的职业风险C. 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D. 所有上述因素答案:D2. 在核保过程中,核保师通常需要查看哪些文件?A. 身份证明B. 医疗记录C. 财务报表D. 所有上述文件答案:D3. 核保师在评估人寿保险申请时,以下哪项不是必要的?A. 被保险人的家族病史B. 被保险人的生活习惯C. 被保险人的年龄D. 被保险人的婚姻状况答案:D4. 核保师在处理财产保险申请时,应如何评估财产的风险等级?A. 仅根据财产的价值B. 仅根据财产的位置C. 考虑财产的类型、价值和位置D. 考虑财产的类型和价值答案:C5. 在汽车保险核保中,核保师主要关注哪些因素?A. 驾驶员的年龄和性别B. 车辆的品牌和型号C. 驾驶员的驾驶记录和车辆的使用情况D. 驾驶员的居住地区答案:C6. 核保师在评估健康保险申请时,应如何考虑被保险人的医疗历史?A. 仅考虑最近一年的医疗记录B. 考虑过去五年的医疗记录C. 考虑所有可用的医疗记录D. 仅考虑重大疾病的医疗记录答案:C7. 在团体保险中,核保师通常如何处理?A. 仅评估团体的总体风险B. 评估每个成员的个人风险C. 结合团体和个人风险进行评估D. 仅考虑团体的财务状况答案:C8. 核保师在处理责任保险申请时,应如何评估潜在的责任风险?A. 仅考虑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B. 考虑被保险人的业务性质和历史记录C. 仅考虑被保险人的业务性质D. 仅考虑被保险人的历史记录答案:B9. 核保师在评估旅游保险申请时,应考虑哪些因素?A. 旅行的目的地B. 旅行的持续时间C. 旅行者的健康状况D. 所有上述因素答案:D10. 核保师在处理保险申请时,应如何对待高风险的被保险人?A. 拒绝保险申请B. 提供标准保险费率C. 提供更高的保险费率D. 提供限制性的保险条款答案:C。
核赔师考试(法律合规知识)

法律合规知识掌握:1.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
(第七章第一节)《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责任的开始。
(第五章第二节)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是:指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时间,也是被保险人真正获得保险保障的起始时间。
在一般情况下,保险期间的开始时间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一致的。
但也有例外,如,期内索赔式,仓至仓条款。
《保险法》第14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情况下:除合同另有约定,保险费是否交付并不会对保险责任产生任何影响。
但实践中,如果保险合同将保险费的交付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则只有在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后,保险责任才开始;如果没有约定,则保险费的交付并不影响保险责任的开始,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合同的无效。
(第五章第二节)保险合同无效,是指保险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从而部分或全部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效的四个特点:1、违法性、2、自始、确定不具有法律效力,3、不得履行性,4、确认机关的特定性---只限于人民法院和促裁机关。
保险合同无效与不成立是二个不同的概念。
1、法律性质不同,2、国家是否主动干预不同,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4、是否可以履行予以补救不同。
合同无效的原因。
1)危险不存在的保险合同无效,2)投保人无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3)超额保险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4)死亡保险合同不满足法定条件时无效(被保险人不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必认可)合同无效的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集体、第三人。
4.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险核保核赔考试试题含答案(5页)

核保部分一、填空题:1、()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自然前提。
(风险)2、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不能确定)3、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突然的意外事故给付保险金。
(外来的)4、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过程。
(分散)5、当地机构未成年人投保各类人身保险的身故保险金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
(5万元或10万元)6、健康险精算主要考虑()、住院率、门诊率、治疗费用等。
(患病率)7、从事多种职业的,以()的职业判定风险。
(风险最高)8、人寿保险的市场费率是保险人根据()、预定利率、预定营业费用率三要素事先确定的。
(预定死亡率)9、近因原则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里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
(最有效)10、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育、衰老、()、残疾、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合同。
(疾病)二、选择题:1、可保风险的特点是(AB )A、偶然性B、非投机性C、合同期内损失的不可计算性D、大量标的受损的可能性2、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以下情况除外:( ABCD )A、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B、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C、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D、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3、保险的基本职能一般表现为( ABCD ):A、经济给付B、防灾防损C、补偿损失D、进行融资4、按保险基金的来源,可以分为( CD )。
A、财产保险B、人寿保险C、商业性保险D、政策性保险5、健康保险按保障内容分为:(ABC)医疗费用保险 B、疾病保险 C、收入保障保险 D、意外伤害保险6、健康保险风险评估的重点有:(ABCD)A、职业B、家族史C、性别D、年龄7、下列所列意外伤害中,属于不可保意外伤害的是(AD)。
核保考试复习重点

一、基础知识
(五)复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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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二、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 三、车险核保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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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
在《核保核赔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中, 没有明确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的范围,从前两年的考试内 容看是包括核保、核赔知识中比较基础(作为两核人员都应 该知道)的内容,主要提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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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五)运输工具保险 1.机动车辆保险 2.船舶保险 3.飞机保险 (六)货物运输保险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3.其他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4.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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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七)工程保险 1.工程保险的基本特征及类型 2.建筑工程保险 3.安装工程保险 4.船舶工程保险 5.科技工程保险 (八)责任保险 1.责任保险概述 2.公众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4.产品责任保险 5.职业责任保险 6.个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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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二、车险核保核赔通用知识 三、车险核保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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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
一、保险基础知识 (一)风险与保险 1.风险和风险管理 (1)风险单位的概念及其特点;风险衡量的具体内容。 (2)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以及风险经理如何运用保险这 一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企业风险管理。 2.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1)保险定义:从法学、经济学、风险管理学的角度对保 险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 (2)保险的要素:保险关系成立必须具备的五大要素。 (3)保险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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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险核保专业知识
picc核赔师考试合规经营、内控部分

第二章法律合规知识一、保险法律(未整理)二、合规经营【考试内容】(一)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法》第三、四、六、七章)掌握:1、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2、保险公司有哪些情形需要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筹建保险公司的期限及要求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5、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采取的处罚措施6、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可采取的监管措施7、对条款费率报批报备的要求8、保险公司保险保证金的用途9、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自留保险费的要求10、保险公司被国务院保险监管管理机构接管的条件与接管期限届满的处理熟悉:1、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2、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的限额(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7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39号)掌握:1、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2、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熟悉: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整顿的主要措施了解:保监会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背景(三)《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掌握:1、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哪些层级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的要求3、保险公司发生哪些变化,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形4、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5、中国保监会将保险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情形6、保险公司被撤销清算组的组成7、保险经营规则(第六章)熟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掌握:1、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2、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3、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任职期限4、保险机构频繁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保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熟悉:保险机构出现哪些情形时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调查期间责令其暂停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了解:保险机构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哪些措施(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4号)掌握:保险公司开展中介业务应当遵循的要求熟悉:保险公司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六)《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保监发〔2010〕12号)掌握:1、案件问责的事由2、案件从重问责与从轻问责的情形熟悉:案件责任追究的具体标准(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保监会令〔2010〕第5号)熟悉:1、行政处罚的种类2、接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掌握:保险公司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熟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九)《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监发〔2011〕52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人保财险办发〔2013〕219号)掌握:1、保险业反洗钱义务2、何种情况下各分支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3、未按要求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责任承担熟悉:大额及可疑交易的标准及报送时限(十)《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掌握:1、关联方的范围2、关联交易的类型3、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十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六条禁令”处理办法》(人保财险发〔2003〕177号)掌握:“六条禁令”的内容(十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人保财险发〔2010〕11号)掌握: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的内容(十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八条禁令》(人保财险发〔2010〕331号)掌握:农业保险八条禁令的内容(十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七条)掌握: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及控制体系熟悉:理赔控制的内容(十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条)掌握: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及定义了解:公司集中组织内部控制评价的频次第三章内控与风险管理 (高级核赔师的范围)【考试内容】一、《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掌握:1.指引中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定义2.保险公司应识别评估的主要风险及相关定义3.确定风险限额的定义熟悉:1.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遵循的原则2.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了解: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报告频次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掌握:1.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定义2.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基本计算了解: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的相关定义三、《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七条)掌握: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及控制体系熟悉:理赔控制的内容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附录一)掌握:1.公司风险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2.公司风险管理的闭环管理机制熟悉:公司主要采取的风险应对策略了解:风险管理相关术语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条)掌握:办法中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及定义了解:公司集中组织内部控制评价的频次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键岗位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掌握:1.关键岗位和关键岗位检查的定义2.关键岗位检查的形式具体内容:第二章法律合规知识一、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法》第三、四、六、七章)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保险核保核赔

A.残疾责任保险费B.伤亡责任保险费C.医疗费用责任保险费D.法律费用责任保险费
12、风险评估的阶段包括(C)
①风险识别与评估②决定是否承保
③是否需要安排分保④搜集风险信息资料
⑤考查投保人的经济状况
A.①②③④⑤B.①③④⑤C.①②③④D.②③④⑤
13、在医疗责任保险核保中,属于医生法律责任的是(D)
①附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②附加广告牌保险条款
③附加装潢保险条款④附加机器设备损坏保险条款
⑤附加空调故障保险条款
A.①②③④⑤B.①③④⑤C.①②③④D.②③④⑤
12、下列有关计算机保险说法错误的是(B)
A.承保对象是计算机硬件设备和数据复制费用。
B.存储的计算机内部的各类数据也可以作为保险标的。
C.限制承保三年以上的计算机设备。
9.承保(网上):指保险人在投保人提出要保请求后,经审核认为符合承保条件并同意接受投保人申请,承担保单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的行为。承保工作中最主要的环节为核保。
10.雇主责任:是在雇佣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相应民事责任,其提前是雇佣关系的存在,雇主责任判定的主要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和雇佣劳动合同。
二、单选题
C.场地清理费用中超过2亿元的大工程一般不超过保额的10%。
D.免赔率一般不低于保额的5%。
8、工程项目移交完毕后,通常还有一个保证期限,保证期的长短在工程合同或购买机器设备的贸易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为(D)个月。
A.3 B.6 C.9 D.12
9、下列有关财产基本险险种特点的描述错误的是(D)
A.承保由于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坠落导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4.共保: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使用同一保险合同,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责任、同一保险期限和同一保险金额进行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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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核赔师考试《法律合规知识》单科考试(合规部分)考试教材与重点条款考核的重点条款与内容如下(已在上述条文中用加粗字体标出):一、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法》第三、四、六、七章):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九条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会70号文件):第二项,重点内容三、《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仅高级核保核赔师考):第四条、第二十一条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六、《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六条禁令”处理办法》:第二条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考试教材:一、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法》第三、四、六、七章)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六十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四)撤销分支机构;(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二)限制业务范围;(三)限制向股东分红;(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九)限制商业性广告;(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第一百七十九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会70号文件)二、重点内容目前,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应着力抓好以下重点:(一)确保公司经营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真实可信1、确保保费收入据实全额入账。
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确认原则,在保费收入科目中全额如实反映保费收入情况。
严禁虚挂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2、确保赔案和赔款的真实。
严禁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严禁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严禁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严禁与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确保理赔数据的真实完整。
3、确保公司经营各项成本费用据实列支。
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严禁不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严禁以报销虚假的差旅费、车船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以支付中介手续费或挪作他用。
中介手续费必须全额据实列支,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列手续费。
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销任何费用从而扩大经营成本。
4、确保各项责任准备金依法依规计提。
严格执行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准确、真实地计提各项责任准备金,严禁通过随意选取发展因子和最终赔付率假设等手段违规计提准备金,造成经营结果不真实。
各级公司的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辖公司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负总责。
(二)严格执行向保险监管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严格执行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条款费率的审批备案程序。
严禁保险机构对条款费率报行不一,各公司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不得随意变更总公司统一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从而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破坏市场秩序或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违规行为。
如需修改或变更条款费率的,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
(三)解决理赔难问题保险公司要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建立健全系统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切实提高理赔时效。
(四)确保公司主要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保费资金管理、核保核赔管理、有价单证管理、成本管理、印章管理、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管理等核心内控制度。
强化数据集中管控,理赔接报案系统、单证系统要与核心业务系统全面对接,业务、财务、再保数据要实现集成管理、无缝链接、实时互动。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控执行力。
目前尚未做到总公司集中管控数据的公司,必须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尽快实现。
三、《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
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保险机构参与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仅高级核保核赔师考)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和风险控制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下列人员:(一)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二)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责任人;(三)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四)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五)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被判处其它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四)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五)被金融监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期满未逾5年;(六)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未逾5年;(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八)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九)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十)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十一)申请前1年内受到中国保监会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十二)因涉嫌从事严重违法活动,被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十三)受到其它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未逾2年;(十四)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中国境外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十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