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概述
烟草专卖法概述资料文档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是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所应承担的 不利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义务。 烟草专卖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烟草专卖法律、 法规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其 具体内容由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法律责任类型:按性质及其后果,可以分为三类: ①民事责任;②行政责任;③刑事责任
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
> 烟叶收购 >原则和基本要求
◆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 ◆统一收购 ◆保证秩序 ◆规范种植收购合同 ◆妥善处理收购工作中的纠纷 ◆实现烟叶收购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
> 烟叶的调拨
烟叶调拨的计划管理:
烟叶调拨也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烟叶产地的原料调 往全国各地,是通过烟叶调拨计划实现的: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之间的烟叶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内 的烟叶调拨计划由省级计划部门下达。非经计划部门批准, 不得擅自变更烟叶调拨计划。烟叶和复烤烟叶的调拨必须 签定合同.
◆季节性强:
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具有季节性种植、季 节性收获、季节性出售、生产周期短的特点
◆技术性强:
无论是田间管理,采收烘烤,分级扎把等每个 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要求 ; 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 保质、保量
◆涉及面广: 烟叶生产经营兼顾国家、地方、烟草企业和烟 农等多方面的利益,在市场管理上涉及烟草、
◆对异地携带烟叶和烟草制品实行限量和携带证明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10条(2000支)为限, 外国烟以5条(1000支)为限。二者合计不得超过10条。第二 条规定: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超量携带者,应持有县级以上烟 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烟草专卖品携带证明。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法

销售许可
01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
的企业才能从事烟草专卖品的销售。
销售渠道管理
02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渠道进行管理,确保销售渠道合法、规范
。
销售价格监管
03
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价格进行监管,防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
等行为。
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监管
进出口许可
对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只有具备相应资质 的企业才能从事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
02
烟草专卖制度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生产管理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
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的生产实行统 、销售烟草专卖品,禁 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
销售管理
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的销售实行统 一管理,对烟草制品的销售企业进行 监督。
烟草专卖局培训课件《烟草专卖 法》
目录
• 烟草专卖法概述 • 烟草专卖制度 • 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 烟草专卖品的监管 • 烟草专卖法的法律责任
01
烟草专卖法概述
烟草专卖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烟草专卖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烟草专卖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对烟草专卖品实行垄断经 营、统一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点主要包括:专卖品的范围明确、经营 权由国家垄断、管理措施严格等。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仓储设施 和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与零售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 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等。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烟草专卖法等

烟草专卖法等
烟草专卖法是一部关于管控烟草销售和使用的法律法规,首次颁布于1984年,此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最新版本的烟草专卖法于2018年实施。
这部法律为保护公众健康,规范烟草销售行为和限制烟草广告宣传,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范围和方式,明确禁止非烟草专卖部门或个人进行烟草销售,并设立烟草专卖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国的烟草销售。
这不仅有利于抑制非法烟草交易和保护公众健康,同时也保证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
除此之外,烟草专卖法还规定了烟草产品的包装、标志、说明及烟草制品的成分和质量等标准。
这些规定不仅使烟草销售更加规范,而且对消费者的信息公开和选择提供了保障。
在相对封闭的销售环境中,这些标准也限制了厂商将有害成分添加入烟草制品中的行为。
此外,烟草专卖法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限制烟草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一方面,该法规定禁止烟草广告出现在大众媒体上,包括电视、广播、杂志、报纸、互联网等。
这些广告禁令使得公众不会接触到烟草制品的相关信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促销和宣传令青少年沉迷于香烟和吸烟行为中。
另一方面,该法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和禁烟区域进行香烟销售和吸烟行为。
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公众健康,使得空气中的污染降到最低,而且也能够有效地减少二手烟的危害。
总的来说,烟草专卖法通过管控烟草销售和使用,从根本上保障了公众健康和国家利益。
虽然该法仍面临一些问题,但实施以来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宣传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健康视角和生活方式。
更广泛地反对吸烟文化,避免二手烟的危害,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
烟草专卖法(最新)

烟草专卖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第六条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
第二章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第七条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
第八条烟草种植应当因地制宜地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
优良品种经全国或者省级烟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由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
第九条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烟叶秩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
烟叶收购合同应当约定烟叶种植面积。
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等定价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烟草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烟草行业,各国纷纷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烟草行业烟草专卖法进行细致分析和解读,以期更好地了解该领域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的依据与目的烟草专卖法是我国独立制定的一部法律,目的在于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该法律主要依据我国的宪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
二、烟草专卖的主体和范围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指的是国家对烟草及其制品实施垄断经营的一种管理制度。
国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行为进行专卖管理。
主体范围包括烟草生产企业、烟草销售企业、烟草进口和出口企业,以及相关的烟草配送、仓储、运输和广告宣传等环节。
此外,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消费、销售和宣传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管理机构和授权机关。
烟草专卖事业的管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由地方烟草专卖局负责。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家烟草专卖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烟草专卖政策;地方烟草专卖局则负责地方范围内的专卖管理工作。
四、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专卖的许可与管理制度。
任何烟草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等经营行为必须事先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草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此外,烟草专卖法还对烟草销售的地点、时间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控制了未成年人和易烟者接触烟草的渠道和次数。
五、烟草专卖的价格与税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价格和税收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将制定统一的烟草价格,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对于违规销售、偷税漏税以及销售劣质烟草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烟草专卖的宣传与监管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宣传和广告进行了限制。
禁止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进行烟草广告的宣传,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草产品的宣传。
同时,烟草专卖法对烟草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了要求,对于劣质烟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将进行严厉的处罚。
烟草专卖法基础知识

03
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 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 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烟草专卖品运输管理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卷烟价格管理政策及措施
卷烟价格管理
国家通过制定卷烟价格政 策,对卷烟价格实行统一 管理和指导,确保市场价 格稳定。
卷烟价格调控
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时,国家会采取相应措施 进行调控,如调整消费税 、调整批发价格等。
卷烟价格监管
各级烟草专卖局负责对卷 烟市场价格进行监管,打 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 场秩序。
草专卖政策和法规,并监管卷烟市场。
卷烟市场监管措施和手段
01
02
03
04
许可证制度
对卷烟生产、批发、零售等环 节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
市场准入。
价格管理
对卷烟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制 度,防止价格恶性竞争对市场
的破坏。
质量监管
对卷烟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抽检 和评估,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
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烟草专卖品经营许可制度
01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 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 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02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 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 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 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概述
15、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 ,莫如 树木; 终身之 计,莫 如树人 。202 1年6月 下午1 1时44 分21.6. 2923: 44Jun e 29, 2021
16、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更 重要。 因为解 决问题 也许仅 是一个 数学上 或实验 上的技 能而已 ,而提 出新的 问题, 却需要 有创造 性的想 像力, 而且标 志着科 学的真 正进步 。202 1年6月 29日 星期二1 1时44 分40秒 23:44 :4029
3、Patience is bitter, but its fruit is sweet. (Jean Jacques Rousseau , French thinker)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08:305.26.202108:305.26.202108:3008:30:575.26.202108:305.26.2021
烟叶调拨计划
重要
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是指国家或省级计划部门依据计 划管理权限,根据全国或省内烟叶生产、供应和需求情况,结 合国家卷烟生产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下达的组织供方 向需方调运和供应烟叶的指令性计划。
《烟草专卖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 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省、自治 区、直辖市区内的烟叶、复烤烟叶的调拨计划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部门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烟叶、复烤 烟叶的调拨必须签订合同。”
关于烟草专卖法的解读
关于烟草专卖法的解读烟草专卖法是我国为了监管烟草行业,保护公民健康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于XXXX年通过,并于XXXX年正式实施。
下面对该法进行一份简要的解读,介绍其主要内容和影响。
烟草专卖法的首要目标是推动烟草行业向合法化方向发展,净化烟草市场,保护公民的健康。
该法规定,烟草生产、销售必须得到政府的授权,任何未经授权的生产、销售行为都将被严惩。
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法烟草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烟草专卖法还对烟草产品的标识、包装、广告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力图降低烟草产品诱导和宣传的风险。
法律要求烟草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清晰标注警示图标,明确烟草产品对健康的危害,提醒吸烟者注意健康问题。
法律也禁止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进行烟草产品的广告宣传,以减少与烟草有关的信息对公众的影响。
烟草专卖法还设立了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烟草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这些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烟草专卖局、地方烟草专卖局等机构,他们负责对烟草生产销售的授权管理、合规检查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等工作。
这些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有效地加强了对烟草产业的管理和监管。
烟草专卖法的出台对烟草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该法有效遏制了非法烟草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烟草专卖法明确了烟草产品的标识、包装以及广告等方面的要求,减少了烟草产品对公众的诱导性宣传。
该法还提高了烟草行业的规范化程度,推动行业向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方向转变。
烟草专卖法是我国针对烟草行业的一项重要立法。
通过加强对烟草生产、销售的管理和监管,该法旨在保护公民的健康,净化烟草市场,推动烟草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相信在该法的有效实施下,我国烟草行业将朝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烟草专卖法概述
第一节烟草专卖法概述在现代汉语中,“法”是个多义词,一般指规范、标准、方法、效法等意思。
作为法律用语,“法”的概念通常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是专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的具体意义上的法。
我国国家机关所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这种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公约或条约五种。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依据法律制定的机关和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如《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调整国家基本法律以外的各种社会关系。
相对基本法律而言,其调整对象比较窄,内容也较为具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就属于这种法律形式,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渊源于宪法,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因此,它是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宪法及法律。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依法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方面的行政工作,因此,行政法规内容十分广泛,数量也较多。
(4)地方性法规,是由地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它不能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只限于本地区适用。
广义的地方性法规也包括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公约或条约,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宣布承认或参加的一些已存在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律形式之一。
2024年烟草法律法规培训
烟草法律法规培训一、引言烟草产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
为了确保烟草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烟草法律法规,旨在规范烟草的生产、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
作为烟草行业的从业者,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本培训旨在帮助烟草行业从业者深入了解烟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二、烟草法律法规概述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是我国烟草行业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
该法律法规规定了烟草专卖制度,明确了烟草专卖的范围、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烟草专卖品的购销、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等内容。
2.烟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烟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烟草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内容,以确保烟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3.烟草广告与促销法律法规烟草广告与促销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广告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烟草广告的内容、形式、发布渠道进行了严格限制,以防止烟草广告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保障公众健康。
4.烟草税收法律法规烟草税收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税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烟草产品的税收政策,包括消费税、增值税等,以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5.烟草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烟草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烟草市场的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烟草法律法规培训内容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1)烟草专卖制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作用;(2)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与管理;(3)烟草专卖品的购销、运输、进出口管理等。
2.烟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培训(1)烟草产品质量标准及其制定、修订程序;(2)烟草生产许可制度及申请流程;(3)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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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烟违法行为
• 9、非法进行烟草专卖品进出口贸易和外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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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品购销业务: (1)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 专卖品进出口业务; (2)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 烟草制品购销业务; (3)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 (4)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 (5)免税店经营未加贴专门标志的卷烟和雪茄 烟。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 烟草专卖品的范围:
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 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 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等九大类。
烟草专卖管理的范围
• 烟草专卖管理的范围是指烟草专卖法管什么人,管什么事。
烟草专卖法规制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的行为,规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执法行为, 以及从事与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监督有关的活 动的主体行为。 其中包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 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公 民。 烟草专卖管理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 活动生产、收购、调拨、运输、储存、销售六个环节全过 程;二是烟草行业各项管理活动;三是行政执法活动。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规定了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的具体内容 : • 1、关于烟叶的种植、收购、调拨。 • 2、关于烟草制品的生产。 • 3、关于烟草制品的销售。 • 4、关于卷烟纸、滤嘴棒法的主要内容
界定了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合法与非法 的界限: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涉烟违法行为有十 一大类、24种违法行为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规定了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体制 :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烟草 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 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按照这一规定,烟草行业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统一领 导体制,确保烟草专卖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涉烟违法行为
• • • • •
1、擅自收购烟叶是指违法收购烤烟和名晾晒烟; 2、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3、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包括两种案件: (1)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 (2)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 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涉烟违法行为
• 4、无证经营 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 (1)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 • • •
烟草专卖法律关系的构成
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法院、 检察院、公安部门、政府职能部 门、社会组织、公民 财产、物品、行为、非物质财富 权利和义务
主体 烟草 专卖 法律 关系
客体 内容
烟草专卖法调整对象的重点是 烟草行业内部单位
• 烟草行业的所有主体的行为都受到烟草专卖法律 •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确立和实施了烟草专卖证件管理制度。 • 许可证和准运证是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措 施,是烟草经济的市场准入证。证件管理 制度确立了烟草生产经营者的垄断经营地 位,是进行行政管理监督的基本制度。证 件管理制度贯穿在烟草专卖管理的生产、 收购、调拨、运输、储存、销售六个环节 中。
关于证件管理制度的法律规范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 • • • • • • • • •
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和烟草专卖管理的范围 烟草专卖证件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体制 实行国家计划管理的方针 烟叶、烟草制品价格管理权限和烟草进出口管理 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管理 烟草生产经营活动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对违法 行为的处罚方法和法律责任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涉烟违法行为
• 10、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 • 11、违反烟草专卖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
(1)使用过期、失效的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 (2)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3)非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4)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 续
关于体外循环
• 体外循环即工业企业不按卷烟购销合同(调
拨单)和准运证的规定向省外销售卷烟,在 省内将卷烟销售给没有卷烟批发许可证的单 位和个人;商业企业不按卷烟购销合同(调 拨单)和准运证的规定购进省外卷烟,以及 除省公司统一调剂之外的卷烟不入网销售的 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设定了烟草专卖
• • •
行政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细化了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 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为有效规范证件管理制度,国家经贸委对《烟草 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最近发布了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 理办法》
• 立法宗旨是指贯穿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整个
过程中的目标和准则。 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有以下四个层次: 1、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巩固国家烟草专卖体制 2、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必须强调垄断性和计划 性 3、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4、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基本概念:烟草专卖品
• 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
专卖与专营的区别:
内容不同 范畴不同 稳定性不同 侧重点不同
基本概念:烟草专卖
• 烟草专卖是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
售、进出口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 度。 其内容包括: 1、制定烟草法律、法规、规章 2、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执法机构 3、组建实行垄断经营的烟草公司 4、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具体规范
卷烟体外循环的形式
• 工业企业直接向行业外单位或个人销售卷
烟,将卷烟倒卖给行业外单位或个人,重 复使用准运证,沿途甩卖卷烟; • 商业企业出卖合同、账号,与行业外单位 或个人勾结、低价卖大户以及没有合同和 准运证购进卷烟。
卷烟体外循环的产生因素
• 一是与地区封锁具有伴生性。 • 二是价格管理尚未到位,有利可图。 • 三是我们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的管理和网建
主要内容
• • • • • • •
一、烟草专卖法的基本概念 二、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三、烟草专卖法的效力范围 四、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 五、烟草专卖法的基本原则 六、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七、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烟草专卖法律规范的内 在要求
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基本理念
依法生产经营 依法管理 依法行政
•
烟草专卖法调整对象的重点是 烟草行业内部单位
• 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是完全专卖,国家对烟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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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品的产、供、销各环节实行专卖管理。 烟草行业各项管理活动的主体是各级烟草专卖局; 烟草制品生产活动的主体是烟草工业企业; 烟草制品流通活动的主体是作为批发企业的烟草 公司。 因此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的主体首先是 烟草行业内部单位,重点也是烟草行业内部单位。
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企业主要领导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职的处分。 2. 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业企业提供样品烟进行卷烟 让利营销活动,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分。 3. 卷烟商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和索要卷烟工 业企业钱款和财物,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 分。 4. 卷烟商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访销员、配送员)一律不得收 受卷烟工业企业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和贵重物品,一经发现, 一律给予辞退或解聘,并给予工业企业的主要领导相应处分。 5. 卷烟工商企业不得违反有关烟草专卖法规,以任何理由向非正 常渠道供货,搞体外循环,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 予企业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 察看、直至开除的处分。
四、烟草专卖法的调整对象 —烟草专卖法律关系
• 烟草专卖法律关系是指烟草专卖法调整的、
人们在烟草专卖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以权 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 具体而言就是由烟草专卖法确认的,烟草专 卖行政主管机关、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者、 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 织、公民之间在烟草专卖管理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发业务; (2)无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经营烟叶、卷烟纸、 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4)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
涉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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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6、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7、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8、与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非法交易的 行为: (1)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烟草 制品; (2)向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 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从无烟草专卖许可 证的企业或个人购买烟叶、卷 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的水平)还不是很强。 归根到底,造成卷烟体外循环的根本原因在于没 有形成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全国性的供 需市场;源头在行业内部,是由卷烟工商企业 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本质在于利益,而这种 利益是以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而获取 的。
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的五条纪律
• 1. 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生产卷烟,违者,一经查 • • • •
基本概念:烟草专卖法
狭义的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广义的烟草专卖法:调整国家在对烟草专卖品的生 产、销售和进出口活动进行垄断经营和实施烟草 专卖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规范性 文件的总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有:法律、法规、 规章、办法等 广义的烟草专卖法属于经济行政法的范畴
二、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烟草专卖法概述
云南烟草教育培训中心 吕映玢
学习目的和要求
• 理解烟草专卖法的基本概念:
专卖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品 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 • 掌握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效力范围、 调整对象、基本原则; • 了解烟草专卖法的主要内容; • 根据所学知识,理解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是 烟草专卖制度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