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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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景观规划与设计、景观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景观项目策划、景观规划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景观植物设计、旅游风景区规划、景观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在相关景观建筑设计院所、园林工程公司、旅游管理、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业务规格

1.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能正确运用植物、水体和地形等自然要素进行景观规划设计和景观建筑设计;具备计算机绘图、手绘效果表现等各种设计表达技能以及景观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

3. 掌握人的心理、行为与景观建筑环境、空间的关系;掌握与建筑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景观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掌握景观建筑结构、构造等相关知识,熟悉景观建筑材料的性能,并能综合应用;

4. 具有景观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管理和概预算的能力;

5. 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风景园林专业相关知识,并进行科研创新的能力;

6. 具有本专业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水平;

7. 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达到CET-4水平。

三、基准学制四年

四、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风景园林学

六、专业主干课程

设计基础、景观工程制图、景观生态学、观赏植物与造景、城市景观规划、景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工程学。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学分,其中,普通教育课程31学分,基础教学课程26学分,专业教学课程62学分,公共选修课程9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素质拓展环节10学分。

风景园林专业教学安排表

有关说明:1.周学时一般不高于23学时,最后一学期一般不安排理论教学课程。2.专业主干课程以★号表示。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增加每周2课时的实践教学环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增加每周1课时的实践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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