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室)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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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定范文(5篇)

图书馆管理规定范文(5篇)

图书馆管理规定范文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____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

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____本,借期两周。

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____本,借期两周。

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

如不能实现,应____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____倍赔款。

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

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一、剔旧工作的实施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三、剔旧图书的处理1.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图书馆(室)留底和总务处备案。

图书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还要财务核销。

2.对被剔除的书刊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调拨、交换、折价出售或报废等相应方式进行处理。

图书室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

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校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

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学年图书室图书遗失、损坏书赔偿记录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一、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方可进室阅览。

202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202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202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202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图书室管理守则第一章通则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

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

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

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

)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

保定市图书馆借图规则

保定市图书馆借图规则

保定市图书馆借图规则借书1.所有图书均需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办理借阅手续。

2.所借册数包括在学校各校区图书馆所借图书总量。

3.借书时请检查图书,如有涂画、损坏、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

4.凡属“仅供阅览”的文献(如磁带、碟片、录像带当年期刊、报纸等)不提供外借服务。

5.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续借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

2.图书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

3.所借图书仅限续借一次,续借借期30天。

4.逾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还书1.读者所借各类文献请在到期日前归还。

2.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

3.所借图书到期未归还者,将被暂停借阅权限直至归还图书。

4.所借图书到期日适逢寒暑假期间,需在开学后14天内还清,超过14天按逾期处理。

5.所有读者离校前,必须归还所借图书并办理相应手续。

违章处理1.违章处理期间,暂停读者借阅权限,直至处理结束。

2.读者在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情况下携带图书馆文献离开图书馆被查出时,视为严重违章。

图书馆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提交所在院系签章的书面检查,同时,记录严重违章一次。

严重违章两次及以上者,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3.读者遗失或损毁所借文献按下列规定之一赔偿:一、赔偿原文献:购买相同文献(同一品种、同一版次);二、赔款:(1)中外文图书:1990年(不含)前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2)中外文图书:1990年(含)后出版的,按原价的5倍;(3)多卷书:按全年(全卷)价格的3倍赔偿。

(4)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考同类文献的价格赔偿。

4.读者如在书刊资料中作批点、划线、涂改、污损等,按本规则第3条赔偿。

5.如查实属于偷窃图书馆公物(包括各类文献、设备等)的,按原物价格的20倍赔偿。

情节严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报告、移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2013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2013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保障公民终身学习与公平获取信息,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管理和运行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具有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研究、传播和服务等功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与社会教育设施。

本条例所称文献信息资源,是指一切知识和信息记录的总和,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文献和缩微制品、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网络信息等。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领导,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普及,对民族、边远和贫困地区的公共图书馆事业给予重点扶持。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规定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加大对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投入。

公共图书馆经费应当给予保障,专款专用。

财政、审计部门对公共图书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出版、通信管理、教育、科技、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图书馆行业组织发挥行业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支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科学研究机构图书馆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开展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联合服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以捐赠方式支持公共图书馆建设。

倡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图书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规则及图书借阅规则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规则及图书借阅规则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规则一、基本要求图书馆(室)负责人须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

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图书馆(室)要设专职管理人员。

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二、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馆(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2.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等工作;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3.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

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

4.认真做好本馆(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5.充分发挥图书馆(室)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

6.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室)安静、整洁、有序。

学校图书借阅规则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必须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时,读者进入借阅区应先领取“代书板”。

选书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

翻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

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

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阅览区内所藏工具书、大型画册只限阅览区内阅览,不得外借。

医院图书室制度

阅览室规则一、本阅览室是为本院职工、进修人员及实习学生提供期刊阅读和学习的场所。

二、本室展出的期刊资料,仅供在阅览室阅读,概不外借。

三、进入阅览室者,个人的书包、图书不得带入。

四、阅览室内需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切勿乱扔杂物。

凡损坏室内设备者,须按价赔偿。

五、报纸、期刊阅完后,须放回原处。

图书借阅规则一、凡本院新进职工、进修人员、实习生凭科室负责人证明办理图书借阅证,调走离院须退还借阅证,否则不得离院。

二、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凭证借书、阅览。

借阅证须妥善保管,若有丢失须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三、书库实行书架,选书者注意书架整齐,不得随意调换图书位置。

四、办理借书手续是,读者要当面检查确认图书完好无缺。

还书时如被查出污损,缺页等情况,由还书人负责赔偿。

凡丢失图书者,按原书价3赔偿。

对私自拿走,撕剪损坏图书者按原价4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借书期限为3个月,超过此期限而未归还者,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如有急需用书,读者可预约订借,本馆人员有权将图书索回。

、六、工具书、参考书、展出新书及现刊,一律在馆内阅览。

凡医疗、教学、科研急需者,经主任同意方可外借。

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图书馆是医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

在医院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其工作制度为:一、制定图书文献资料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和评价。

二、做好文献资料的采集、验收、登记、分析、索引、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对入馆文献要及时进行整理、编目和典藏,建立有本院特色的藏书体系。

四、做好读者登记、阅览、外借、辅导、宣传和服务等,开展情报资料的检查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馆际合作,促进资源共享。

五、进行图书馆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工作,进行图书馆学、情报学等方面的理论学习与研究,不断满足工作人员的业务需求。

六、做好图书的安全存储工作,认真完成院、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3篇)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卡(证)在图书室借阅区借阅图书。

借书卡(证)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

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不得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

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

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

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室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

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

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一、剔旧工作的实施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____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室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室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者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赋予处理。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者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览坐位和自习室坐位。

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

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1页共14页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存放物品。

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 1 学期。

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

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容的信息: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者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允许,但不得带出室外。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应即将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

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___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者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

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___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者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___元以上罚款。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全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三、借阅制度1、外借图书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2、馆内阅览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5、解释权归图书馆.四、图书借阅室规则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五、自习室守则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8、不得在室内睡觉.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六、现刊室规则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项选择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项选择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七、过刊室规则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项选择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项选择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1、借阅证的发放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2、借阅证的使用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4、验证及离院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5、违规处罚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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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室)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
一、赔偿原则
1.凡向图书馆(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须妥善保管,不得卷折、
圈画、涂写、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赔偿。
2.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是否受损,如有污损应
当场由管理人员确认,否则视由本人造成损坏。
3.凡污损图书者,应进行赔偿,并要填写一式二份的“损坏书刊登记表”
存档备案。
4.读者在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应对其暂停借阅服务。
二、赔偿办法
1.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之原书偿还,如不能偿还原书者,由
图书馆(室)出具赔偿通知到财务室支付现金,持收据到图书馆(室)注
销。

(1)一般图书、工具书和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复本的书籍,
赔偿价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一册
以上,应由读者购买后赔偿图书馆遗失的书,或者以整套图书赔偿。如果该书
已购买不到,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
与平装和原装与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书刊须加一定数额的复印成本。
2.污损图书、期刊等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买原书偿还,无法
偿还原书,按本规则遗失图书处理。
(2)图书封面污损,注字、划线者按书价的50%赔偿。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按书刊原价赔偿。
(4)书刊资料上的条码弃失、污损,适当赔偿,赔偿额度由学校合理确定。
3.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注销后,归偿还者所有。
损坏图书后损坏者赔偿了现金,被损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三、赔偿后又找回原书
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
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室)申请退回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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