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安全监测)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附件: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谿及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设谿为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成立以矿长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付组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财务负责人成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及各生产业务科室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矿长:对本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安全副矿长:对“一通三防”负监督责任;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机电副矿长: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材料的供应及时到位;财务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通风副总:协助总工搞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机电副总: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地测副总:对地测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通风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机运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的供电等管理工作;生产科:负责对生产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安检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经管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物资管理工作;培训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财劳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资金管理工作。
二、专业队伍设谿为了适应我矿科学发展的需要,有效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管理机构和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煤矿安全质虽标准化标准,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瓦斯防治工作专业队伍:组长:副组长:技术成员:现场施工组:现场施工成员:通风科瓦检员8人、通风科放炮员6人、井下监测工5人、井上监测工4人、通风科测风员1人专业队伍办公室设在通风队。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流程图

通风区流程图及制度统计一、“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管理相关流程图1、“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流程图2、局部通风机领取、使用、回收流程图3、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流程图4、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5、矿井井下瓦斯抽采流程图6、瓦斯检查流程图7、排放瓦斯流程图8、瓦斯抽放管路检查管理流程图9、盲巷管理流程图10、爆破管理流程图11、烧焊流程图12、防灭火流程图13、“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度14、自救器使用管理流程图15、“一通三防”例会制度流程图16、通风调度值班流程图二古书院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二、瓦斯预测预报管理规定一矿井瓦斯预测预报流程图二瓦斯预测预报管理规定三、瓦斯抽放管路检查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管路检查管理流程图二瓦斯抽放管路检查管理制度正在下发四、关于瓦斯报警、超限事故追查、分析、问责一瓦斯报警超限事故追查分析问责流程图二关于瓦斯报警、超限事故追查、分析、问责五、避灾路线演练管理制度一避灾路线演练流程图二避灾路线演练管理制度六、自救器佩戴培训管理制度一自救器佩戴培训流程图二自救器佩戴培训管理制度七、爆破工管理办法一爆破管理流程图二爆破工管理办法八、晋城煤业集团矿井风量计算方法九、晋城煤业集团“一通三防”督查办法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流程图局部通风机领取、使用、回收流程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流程图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矿井井下瓦斯抽采流程图盲巷管理流程图瓦斯抽放管路检查管理流程图瓦斯检查流程图排放瓦斯流程图爆破管理流程图烧焊流程图防灭火流程图“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流程图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流程图“一通三防”例会流程图通风调度值班流程图古书院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防止煤矿瓦斯、粉尘及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晋城煤业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制第二条“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它副矿级领导;成员:副总、有关部室及一、二线行政正职和通风区管理人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主任由通风区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的总牵头、实施和落实;有关部室及一、二线单位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通风区备案;第三条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和其他工作条件;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其他副矿级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第四条通风区在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的“一通三防”业务管理;通风区设有区长、书记和分管技术、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能够满足本矿的“一通三防”业务和技术管理;通风区下设通风工程班、瓦斯检查和爆破班、局部通风防尘班、抽放打钻班、大班和“一通三防”调度机构;第五条通风区负责矿井通风、防治瓦斯、瓦斯抽采、防治煤尘、防灭火、井下爆破管理和通风安全监控的监督管理;负责“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和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通风区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现场管理和督查,参与分析瓦斯超限等“一通三防”事故;第六条每月适时召开“一通三防”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第七条安全管理部,依照本制度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监察;第八条各单位必须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责任制和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第十条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执行中不断补充完善,上报集团公司;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一节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必须按矿井核定的通风能力安排生产计划,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由通风区按有关规定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并分区、逐面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必须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第十二条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独立完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并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严禁未经通风区批准擅自拆除通风设施、改变通风系统;不得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需报送集团公司审批;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由总工程师审批;第十四条东翼1、2和西翼1、2主要通风机倒换时,由机电队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批准,报通风区;并在倒风机的前1天在调度会上通报,且能在10min内倒换完毕;第十五条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至少有一条专用回风巷,严禁利用专用回风巷存放设备、敷设电缆、运输物料和作为主要行人巷道;第十六条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第十七条矿井的通风阻力测定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测定方案和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第十八条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每5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测定方案和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通风、机电部门备案;第十九条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时,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条因检修、停电、倒换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第二十一条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制定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负责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和使用部门,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事故进行追查,有记录可查;第二十三条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并每年进行1 次矿井反风演习; 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和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四条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第二十五条煤矿必须优化采掘布置合理集中生产,缩短通风线路,降低矿井通风阻力;矿井同一煤层同一采区最多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四个掘进工作面;第二十六条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第二十七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实行全风压通风;严禁采掘工作面无计划停风;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第二十八条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口时的前一天必须书面通知通风区,落实通风设施备到位情况,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第二十九条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同一采区内的相邻的平行掘进作业的双巷、多巷上风侧的并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可以串入下风侧的掘进工作面,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串联通风规定;第三十条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其架线必须处于全风压通风的进风侧,架线终端距回风口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第三十一条井下巷道空气成分、空气温度、巷道风速应分别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矿井测风制度及要求一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依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二测风员要严格按测风员岗位作业操作标准作业;三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要符合测风员岗位作业操作标准第3条规定;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巷道风机前20m范围和供风巷道巷口50m范围内必须悬挂测风牌板多台风机并联或顺序安装在相距不远且无分支的同一全风压供风巷道时,可只悬挂1块测风板,每旬至少进行1次测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每月至少进行1次测风;全风压处的测风牌填写内容为风机前的全风压供给风量和瓦斯;供风巷道测风牌填写内容为巷口回风量和瓦斯;安装在掘进工作面的除尘器前可不挂测风牌;五每旬的测风结果应制表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不在矿时,由代理人审阅,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六根据测风结果,由通风区组织对矿井风量进行合理调配;以保证采、掘面及各需风地点的用风量;七调整通风系统必须有方案措施和报告,由通风区工程技术人员或测风员和施工人员在现场按方案措施要求实施;八日常的风量调节,由测风员自行调节;特殊的或较大的风量调节时,要有调节措施,并有调风人员和测风员共同实施;每次调风结果汇报通风区技术负责人和区长;九巷道贯通的地点或新开口掘进的巷道,必须按作业规程或措施的计划要求调配风量;十日常工作中发现通风系统有不合理和隐患时,要汇报到通风调度,先由通风区值班长组织临时处理,处理结果向通风区技术负责人和区长汇报,并依据情况再作进一步的处理;十一在接到通风负压阻力有异常的汇报后,要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查找原因,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第三十四条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密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拆除设备,进行永久封闭;其他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拆除设备,进行永久封闭;因故不能按期封闭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井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五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通过采空区的连通巷道,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第三十六条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按季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若遇矿井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或巷道贯通对通风系统变较大时,必须在24小时内填图;矿井应每年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第三十七条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点、充电室和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第三十八条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并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用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在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高瓦斯区域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第四十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压入式通风机和抽出式风机包括除尘风机的安装位置和供电方式等要按照有关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第四十一条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或更换;通风机的运输、安装、拆除、迁移、回收和拆接火工作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四十二条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安装前,必须核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且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巷道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四十三条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管理按古书院矿一二线区队职责划分补充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台帐,台帐要明确记录各台局部通风机的下井日期,周期性检修及日常检修、停用日期和升井检修日期,并有负责人签字;第四十五条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现场挂牌制,牌板上还应填明局部通风机的功率、安装时间、地点、风筒设计长度、设计风量;保证风机正常运转、备用风机能正常切换;局部通风机负责人要在现场交接班,以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发生;发现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第四十六条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第四十七条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装置;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启动两极风机向同一工作面供风,每一级都必须实现风电闭锁;第四十八条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瓦斯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措施的要求;风电闭锁每周必须由使用队组检查试验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记录;第四十九条局部通风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切换试验;并有记录可查;第五十条建立局部通风机的停电停风制度,制定局部通风机停风的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即由实施单位提前申请,由监测监控队、通风区、生产调度室集体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将批准生效的书面停电停风报告,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现场落实;凡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都要有安全管理部组织分析、追查、处理,处理结果报通风区备案;现场遇紧急情况需要处理风筒或其它原因需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先向通风调度汇报,经通风调度请示矿调度室准许后方可实施;第五十一条局部通风机自下井之日起,不准超过半年,否则必须升井检修;停用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长期搁置井下,应在1个月内升井检修;第五十二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巷口设置栅栏;恢复通风执行排放瓦斯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时,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并设点检查瓦斯;第五十四条严格风筒管理;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并具有煤安标志的风筒,风筒的直径和耐压强度要与局部通风机匹配;发现风筒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平直、严密不漏风;风筒出口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第五十五条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五十六条通风区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地点、安装时间、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供电方式、风筒设计长度、设计入口风量、设计出口风量、负责人等;第三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五十七条通风区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及时构筑可靠的挡风墙、风门、密闭、调风窗、测风站、风桥等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管理,按要求建立通风设施台帐;第五十八条进风井筒之间、主要进风巷之间、采区进风巷之间的联络巷中需设置挡风墙时,要悬挂说明牌板;第五十九条回风井筒之间、主要回风巷之间、采区回风巷之间包括回风巷与专用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中需设置挡风墙时,要在挡风墙前设置栅栏、警标,悬挂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墙体的完好情况,有记录可查;第六十条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应砌筑永久性调节风窗或永久性挡风墙,挡风墙前要悬挂说明牌板;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至少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第六十一条采区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中应设置永久性调节风窗或永久性挡风墙,并在挡风墙前只设一道挡风墙时应在回风侧设置栅栏、警标,悬挂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墙体的完好情况,有记录可查;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第六十二条采面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道和平行作业的两条或多条掘进巷道的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道中应设置调节风窗,联络巷中的配风量要满足瓦斯不超限,并在回风侧设置瓦斯检查点,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墙体的完好情况;需要设置挡风墙时,应设置永久挡风墙,并在挡风墙前悬挂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第六十三条采面回风巷与专用排瓦斯巷之间的联络巷中需设置挡风墙时,要在回风巷侧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墙体的完好情况;第六十四条上述巷道中所设置挡风墙距巷口均不得大于6米;第六十五条挡风墙说明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施工日期、建筑材料、墙体厚度、验收人指通风区的验收人;挡风墙检查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检查地点、检查时间、瓦斯浓度、完好情况、检查人;第六十六条采掘面进风巷之间、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一般不设置通风设施,需要设置时,则应设置调节风门或风窗;第六十七条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永久风门要装有闭锁装置;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不应在倾斜运输巷道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第六十八条两道风门之间巷道的配风量要保证瓦斯浓度不超限;第六十九条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包括反向风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严禁运送物料时损坏通风设施;第七十条封闭巷道前,必须将封闭区内的铁器回收完毕或对铁器进行覆盖;施工密闭前,必须在闭墙处切断所有导电体;金属支护材料距墙前后不小于0.5米;其它导电体不得进入栅栏内;第七十一条永久密闭距巷口不得大于6米,并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每周要对密闭的完好状况和墙前的瓦斯进行检查;第七十二条永久密闭说明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施工日期、密闭编号、建筑材料、墙体厚度、施工负责人、验收人指通风区验收人;永久密闭检查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检查地点、检查时间、密闭编号、瓦斯浓度、完好情况、检查人;密闭墙施工后,在7天内不得在密闭墙附近1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第七十三条临时设施包括风门、挡风墙、密闭、调风窗应采用木板构筑,鱼鳞搭接,不得使用风筒布帘、废皮带等不可靠材料代替;如特殊地点需要风筒布帘、废皮带等临时控制风流不包括巷道顶帮处理积聚瓦斯时应由通风区长批准,并有专人看管,以防风流紊乱,工作面挂风帐解决瓦斯除外;第七十四条临时设施包括风门、挡风墙、密闭、风窗、风桥的使用期限从施工验收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否则要更换为永久设施;第七十五条临时密闭前要设置栅栏、警标和检查牌,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密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或喷浆,确保不漏风;第七十六条临时密闭检查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检查地点、检查时间、瓦斯浓度、完好情况、检查人;第七十七条密闭前的栅栏包括所有作为通风设施用的栅栏不得使用导电材料;。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范文为了抓好该项工作和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不断提高综合治理的效果,有效地防止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调度所调度员、通风科调度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和主要通风设施的位置和作用,对于出通风系统风流不稳定等异常现象,调度所调度员必须向总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安排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条、风井主扇出现运转异常或停止运转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机电工区在____分钟内启动备扇并查明主扇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同时通知井下停风区域内的施工班队长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切断区域内探头控制电源。
第三条、风井主扇出现故障,____分钟后备扇仍未启动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机电副矿长采取措施。
矿井恢复通风后,调度员必须指[派测气员仔细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确认无瓦斯超限,方可逐步恢复施工地点的通风。
第四条、在主要进回风巷作业的修护班队长,每班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班中修护余货堵塞断面等情况向调度所详细汇报。
一旦发现巷道跨冒现象,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总值班人员汇报。
第五条、通风科值班调度员必须认真记录通风设施循环检查情况,通风设施损坏后应立即通知通风区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同时向调度所汇报。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的测气员达到地点后,应首先检查上隅角充填,瓦斯情况以及工作面上下出口支护、断面情况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调度所调度员必须指令采煤班长立即整改。
第二章局部通风调度管理规定第七条、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使用局扇供风地点,必须按措施要求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凡不装备不使用的,一经发现,调度所必须命令其停电整改。
第八条、测气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调度所和通风科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员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时进行登记,每周将登记表上报矿机电、通风分管领导,以便进行原因分析,进一步搞好局扇供电管理工作。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随着国家对生产安全的重视,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也越来越紧要。
在生产安全领域,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达到事故零发生的特别紧要的制度。
一通三防,简单说就是“一通”与“三防”相结合,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在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与应急预案三防”,其核心要义是企业必需认真订立安全政策、规章制度,依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防范措施,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订立,提高应急处置本领。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一通”和“三防”两个方面构成的。
一通,指通过订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内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在安全生产中实现全员管理。
企业要订立有关生产安全的各项制度与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惩罚制度等。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被监察情况,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防,指先行防备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先行防备措施指预先评估企业可能显现的安全风险,并在日常生产中实行安全生产防备措施,比如定期的安全检查、安全讲座、安全培训、安全技能比赛等。
安全防范措施则指一些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比如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等活动,促进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我学习。
应急预案则是企业在安全风险已经存在,或是发生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包括设立事故监测预警机制、订立各种应急预案。
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责任追究机制起到了至关紧要的作用。
通过相关制度设定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和员工,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
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维护企业声誉和防范生产事故的根本性制度。
企业必需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安全一线管理和巡查等措施,同时,要订立完善健全的防范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整改方案。
9、建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查“一通三防”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一通三防”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第七条要制定年度的“一通三防”重大排查治理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要确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每周由矿一通三防科副区长对主、副斜井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控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并对下周隐患进行预测,提前制定预防措施,排查结果通报一通三防科;同时一通三防科进行一次全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由一通三防科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上报矿解决。
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度“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彬文矿司发〔2019〕20号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度“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区队,各项目单位、监理公司:现下发我公司《2019年度“一通三防”管理办法》,请遵照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2月15日1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杜绝煤矿“一通三防”重特大事故,保障矿业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健康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有煤矿瓦斯治理的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标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彬长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等,结合矿业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强化监察,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三条矿业公司必须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物资供应、方案制定、接续安排等方面优先保障。
所有“一通三防”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加强通风安全技术攻关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防灭火、防尘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提高矿井综合抗灾能力和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矿业公司业务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管理,矿业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2本规定对所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察。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业公司内所有单位。
第二章“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和职责第六条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一通三防”管理责任。
彬长公司及所属各矿井建立以负责人为核心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建立“一通三防”研究和管理机制。
一通三防主要内容
一通三防“一通三防”指的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火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1、矿井通风的主要任务:①、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②、冲淡并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③、提供适宜的气候条件一局扇管理:1、每台局扇必须有说明牌,实行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如因特殊原因需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方批准。
2、所有局扇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掘进(开拓)面的局扇,必须装备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装置。
二、风筒管理:1、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2、在井下各使用地点,要将风筒堆放整齐,任何人不得在风筒上坐、卧、躺。
3、风筒吊挂要做到“两靠一直”逢环,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仔细检查沿途风筒情况,发现接口松脱、有破口、有裂缝、及时处理。
4、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异常区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头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岩巷不大于8米;低瓦斯矿井煤和半煤岩风筒距迎头不大于8米,岩巷不大于10米;5、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跟班队长必须负责撤出巷道内工作人员,并安排专人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巷道内,当不能及时送风时,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并向调度室汇报。
防治瓦斯1、什么是瓦斯: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CH4)2、瓦斯的性质: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55,难溶于水、无毒,浓度较高时会引起人窒息死亡。
3、瓦斯爆炸的条件:⑴、瓦斯浓度在5% ~16%⑵、引爆火源温度650~750℃⑶、氧气浓度大于12%4、瓦斯爆炸的危害:⑴、引发火灾、煤尘爆炸,烧死烧伤人员、损坏巷道和设备。
⑵、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曾多次给煤矿造成过重大损失,1990-1999年仅瓦斯重大事故就造成20625名矿工死亡。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瓦斯危害的严重性时刻注意防范瓦斯。
1991年4月21日,山西洪洞县三交河煤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冲击波又扬起煤尘,引起全矿煤尘传导爆炸,井下147人全部遇难,爆炸冲击波还冲出井口,造成地面2人重伤4人轻伤,井下巷道冒顶总长度530m,通风设施全部摧毁,机电设备遭到严重破坏。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4篇)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某大型煤矿所实施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涵盖了通风、防尘、防火及防爆四大关键领域,旨在全方位保障煤矿作业的安全进行。
一、通风管理:通风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核心作用在于有效排除井下瓦斯、防止煤尘积聚,并维持工作面空气的清新与质量。
为实现这一目标,煤矿需精心构建通风系统,合理设置通风风门,并精确调控通风流量,以确保巷道、采空区及工作面的良好通风效果。
二、防尘措施:鉴于煤尘所具备的爆炸、自燃及中毒等多重潜在危害,煤矿必须采取强有力的防尘措施,以减少煤尘的产生与积聚,从而有效防范煤尘灾害的发生。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湿法作业、优化采掘工序布局、加强管理与培训力度,以及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各类防尘设备。
三、防火工作:鉴于煤矿环境的易燃易爆特性,防火工作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煤矿需建立健全火灾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加强对防火设施与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力度。
严禁在煤矿内使用明火作业,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需立即进行处理,并不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水平。
四、防爆管理:针对煤矿中存在的瓦斯与煤尘等爆炸性危险物质,防爆工作无疑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煤矿需加强对瓦斯与煤尘的监测与检测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其浓度与分布情况。
需配备齐全的防爆设备,并严格执行防爆管理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煤矿还应制定完善的瓦斯、防尘及防爆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强通风、防尘、防火及防爆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该制度能够显著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从而有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财产安全。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二)第一章绪论1.1 引言本章旨在阐述“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目的,以及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与制定依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一、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等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矿井经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坚决杜绝“一通三防”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在四川和邦集团犍为桅杆坝煤矿从事煤矿井工开采及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三、矿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树立“一通三防”及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思想,依照本实施细则对所辖区域和所在岗位及作业地点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任何人在井下发现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或现象时,有权制止、揭发和举报。
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时,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实施细则时,可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条例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四、企业“一通三防”(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下同)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瓦斯治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落实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装备。
五、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群防群治,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原则,瓦斯治理实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
六、企业“一通三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群防群治。
并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
七、建立健全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机构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总、安全监控及抽采副总为首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篇)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通三防”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技术总工是企业技术负责人。
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管理为重点,把好“一通三防”的技术关,做到月有检查、评比、总结“一通三防”工作。
企业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井上井下每个岗位和人员上,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
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
要求风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三、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使用漏电继电器。
五、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
六、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
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面,不漏风为止。
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调风设施必须是固定的,调风后加锁,防止其他人员乱调动。
七、矿井反风设施必须安设齐全。
反风时,能达到反风的效果。
八、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封泥长度符合规定,每个炮眼必须装水炮泥,放炮距离实行远距离,在安设有反向风门外的进风分流中进行。
每次放炮使用毫秒电雷管必须等够____分钟后,方能进入工作地点。
九、巷道贯穿时,必须制定巷道贯穿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技术总工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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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管理规定 一、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报警及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等作出明确规定,必须有监测队技术人员参加会审。 二、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供电系统图中要明确标注安全监控的断电开关及型号,并在通风系统图中标明监控断电开关和传感器的安设位置。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操作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现场监护。 三、监控装置使用前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四、监控主机及井下分站必须配备有在交流停电状态下能连续供电不小于2小时的备用电源。中心站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和防雷电保护功能。 五、凡需要安设监控装置的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填写《谢桥矿安全监测装置安装申请单》分送监测队和机电部门,监测队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监控装置所需要的电源线及被控开关的控制线,协助监测人员安设断电装置。 六、安全监测装置的设置 (一)瓦斯传感器的安设位置及监测参数设置 1.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 距工作面上出口煤壁10m处安设工作面传感器T1,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2% CH4,复电浓度<1.0% 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距回风巷第一汇风点以里10~15m处设回风传感器T2,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8% CH4,复电浓度<0.8% 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距工作面上风巷巷帮和老塘侧充填袋均不大于800mm,距顶板不大于300mm处安设上隅角传感器T0,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5% CH4,复电浓度<1.0% CH4,断电范围同T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有钻机工作的钻机窝内分别设T4、T5…,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 CH4,复电浓度<1.0% CH4,断电范围均为钻机和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 在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小于5m的巷道中设迎头传感器T1,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2% CH4,复电浓度<1.0% 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距第一汇风口以里10~15m设一回风传感器T2,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8% CH4,复电浓度<0.8% 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型电气设备。 长度超过1000m的独头掘进巷道,在巷道设计长度的1/2处增设一传感器T2′,其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均同T2。 长度超过2000m的独头掘进巷道,在巷道设计总长度的1/3、2/3处各增设一传感器T2′、T2″,其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均同T2。 其它以此类推,即保证长距离掘进巷道,每500~1000m巷道增设一个传感器,设置与回风传感器相同。 掘进巷道内有钻机工作的钻机窝内各设一传感器T4、T5…,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 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型设备。 3.串联通风瓦斯传感器的设置 掘、采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设置除T0、T1、T2外,需增设瓦斯传感器T3,T0、T1、T2设置同采煤工作面。 T3安设在被串回采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传感器报警≥0.5 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断电范围:回采工作面及混合风流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时,瓦斯传感器的安设除T1、T2外需增设瓦斯传感器T3,T1、T2设置同掘进工作面。 T3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被串掘进工作面进风流中,报警、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 断电范围: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包括被串局扇)。 4.瓦斯抽放泵站内靠回风侧设一传感器,其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 CH4,复电<0.5% CH4,断电范围为抽排泵电源。抽放管路出口下风侧栅栏外5m处设一瓦斯传感器,其报警、断电浓度为≥1.0% CH4,复电浓度<1.0% CH4,断电范围:瓦斯抽排泵电源。 5.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 /min的掘进面,在回风第一交汇点后10~15m设一个T3传感器,其报警、断电浓度均为≥1.0%CH4,断电范围为局扇及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6.矿井采区及一翼总回风道设总回风传感器,其报警点为≥0.75% CH4。 7.其它需要临时增设瓦斯传感器的地点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所有使用的传感器都必须悬挂安全监测牌板进行管理。 (二)矿井一翼总回风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的地点。 (三)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易自燃煤层沿空掘进的巷道回风流必须设置CO传感器。 (四)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瓦斯抽排泵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 (五)井下主要风门应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通风区在安设、拆除风门时必须提前通知监测队。 (六)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断电开关必须安设被控开关状态监视传感器,分站及突出煤层采掘面T1探头必须实现故障闭锁功能。 (七)矿井主要抽风机的风峒内应安设风速和负压传感器,在抽放管路中应安设高浓度瓦斯、流量、负压、温度传感器并与监控系统相连。地面抽放管必须安装瓦斯抽放自动监测系统。 (八)井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离巷道底板不低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七、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CO差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实际测值的地点。 八、监控装置应使用专用不延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措施的有关规定。 九、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十、监测队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所、矿值班和有关单位,并做好记录。 十一、监测队必须每天打印出《安全监测重点日报》和《瓦斯抽放日报表》,经总工程师、矿长审阅后在矿区网上发布。 十二、炮掘工作面,放炮前班组长必须通知调度所,并由调度所通知监测队对被控制区域实施断电。矿调度值班员和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通过终端观察放炮期间瓦斯变化情况。放炮后验炮完毕由调度所通知监测队解除闭锁。 十三、监测队在做断电实验或实施放炮断电后应汇报调度所,现场施工班组长负责核实实际断电情况,并向矿调度汇报,如被控制区域不能断电,调度所应立即责令被控制区域内停止作业、人工切断电源,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作业。 十四、炮掘工作面放炮前,由施工班组长负责将传感器后撤悬挂到安全地点(煤巷20~30m,半煤岩30~50m,岩巷50~75m)的风流中,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炮后恢复规定位置。 十五、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传感器由采煤队负责挪移和悬挂,测气员和安监员监督,在移架、封堵和改棚支护期间须对传感器及电缆加以保护。 十六、综掘工作面传感器由施工班组长负责移挪,传感器随工作面推进向前跟进,传感器距迎头不大于5m。其它传感器的挪移、线路的吊挂和监控装置的回收由监测人员负责,抽排区在转移钻机窝工作时必须提前一小班通知监测队。 十七、监控电缆吊挂在巷道顶部,并保持平直稍有垂度,掘进工作面迎头传感器电缆应保持足够余量,以便传感器及时跟进。多余电缆应盘在专用电缆盘上并挂在巷帮,严禁随意截断。 十八、综掘工作面迎头向后50m范围内严禁将传感器电缆绑扎在皮带机上方巷道顶部,应用吊钩吊挂或绑扎在巷道行人侧的巷帮。 十九、监测队必须经常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以保证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并有记录可查,每台传感器的调校周期不得超过七天,每七天至少对瓦斯超限自动断电功能进行测试一次。 二十、监测队对采掘工作面必须每天进行一次断电试验,确保瓦斯超限能自动断电,其它地点视具体情况进行,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二十一、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应对防雷击装置和所有接线盒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严防接头进水接触不良。 二十二、使用单位若需要改变或拆除与安全监测设备有关连的电气设备、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调度所及监测队,制定专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二十三、因检修停电影响到监控装置使用的,必须有矿值班人员批准的停电申请单,并提前通知监测队和通风部门。 二十四、监控装置发生故障时,监测队应及时向调度所汇报,并由监测队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处理。监测人员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在故障处理期间受影响区域通风区要加强人工检测。 二十五、在井下更换监控装置、整理或延加、撤除监控电缆时,必须提前填写监控工作申请单,并由矿总值班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十六、新拨门掘进巷道长度达到15m时,监测队必须及时安设回风传感器。传感器位置由监控区现场指定,掘进单位按指定位置设置吊钩或吊环。炮掘工作面爆破期间,必须对传感器加以可靠保护。 二十七、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