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

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
集体合同是由劳动者集体团结进行的劳动条件约定,可以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而集体协商则是劳动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和制定劳动政策的重要机制。
本文将重点围绕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与集体协商展开论述。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作用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法律文书,是劳动者团结自主进行劳动条件约定的制度形式。
它是劳动法中对个人劳动合同的补充和进一步规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作用。
首先,集体合同规范了劳动条件和权益。
通过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劳动者可以与雇主协商一致,在工资、工时、职业安全与健康等方面达成合理约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集体合同维护了劳动关系稳定。
集体合同规定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可以有效避免劳资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最后,集体合同保护了劳动组织的权益。
集体合同不仅仅规范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为劳动组织提供了合法的权益保护渠道,使劳动组织能够以团体的力量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与签订程序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集体行使权利的重要方式。
它应明确规定劳动条件和权益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工时、休假、劳动保护等内容。
此外,在签订集体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程序。
首先,集体合同的签订应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组织选举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并就劳动条件进行充分讨论。
在协商过程中,应确保各方呈现平等的协商地位,防止一方强制干涉协商内容。
其次,集体合同应经受法定的程序要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的目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集体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最后,集体合同的内容应真实、明确、合法。
各项劳动条件约定应具体阐述,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引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是劳动法中重要的概念和工具。
它们为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方式来达成共识和保障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定义、特点、作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集体协商定义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之间在平等、自愿和善意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特点1.平等性:集体协商的参与方应在平等地位下进行协商和谈判,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
2.自愿性:集体协商应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参与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协商,没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3.善意性:集体协商的参与方应本着善意的原则进行谈判,以实现双方的合理利益诉求为目的。
4.共同性:集体协商的结果应当符合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少数人或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
作用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谈判方式,具有以下作用:1.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协商和谈判,劳动者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劳动条件、合理的劳动报酬,提高自身的福利待遇。
2.解决劳动纠纷:集体协商可以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通过双方的协商和妥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劳资之间的冲突和对抗。
3.增强组织力量:集体协商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组织力量,增强劳动者的团结合作意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集体合同定义集体合同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特点1.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能随意变更或违约。
2.长期性:集体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般为一年或多年,可以保障一段时间内的劳动关系稳定性。
3.统一性:集体合同适用于整个企业或行业的劳动者,保证了劳动条件和权益的统一性。
作用集体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确定劳动条件:集体合同规定了劳动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具体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关系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概念、作用及意义、制度设计与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通过代表进行协商的一种形式。
它不仅是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也是传统的“雇主与劳动者”关系转变为“劳方与资方”关系的重要标志。
集体协商的形式包括:企业工会与企业管理层之间的协商、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
其基本目标是通过协商沟通,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达到双赢的结果。
而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代表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它是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的一种制度,通过对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得以均衡。
集体合同具有一定的协议性和强制性,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履行所约定的内容。
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调整劳动力供需关系,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发展。
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缓解矛盾,增加企业内部的和谐氛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其次,它有利于改进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益。
通过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再次,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和企业文化。
通过协商和合同的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从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在制度设计和实践中,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劳方和资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存在着不平衡的情况,导致协商难度较大。
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期,用人单位可能压缩福利待遇,劳动者则希望得到更好的权益保护,两方的诉求难以达到一致。
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对于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不重视问题。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由劳动者或其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代表经友好协商,签订的以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
内容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工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纪律管理、仲裁程序、工作分工、工作技术、工作绩效考核、劳动保护及其他实施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的书面协议。
二、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双方应当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条件;
2、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文件;
3、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
4、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有权享受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保护。
三、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代表双方友好协商,就集体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谈判的过程。
集体谈判的原则有:
1、自愿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自愿参加集体谈判;
2、平等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集体谈判中应当平等参与,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集体谈判中要具有诚信,不能欺骗对方;
4、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集体谈判中,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集体合同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由一方或多方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以下是对集体合同中常见名词的解释:1. 集体谈判: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的协商和沟通过程,旨在达成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协议。
2. 合同主体:指集体合同的签订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代表。
3. 劳动者代表:指由劳动者选举产生或者由工会推选产生的代表团体,代表劳动者利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4. 用人单位:指根据法律法规,从事劳动者职业培训、招用、管理、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5. 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奖励等。
6. 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的约定。
7. 工资待遇:指劳动者按照约定获得的工资水平和其他福利待遇,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
8. 协商讨论:是指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在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进行互相交流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和一致意见。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9. 劳动争议处理:指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为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问题出现分歧时,通过争议处理机构或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过程。
10. 合同期限:指集体合同的有效日期,可以是固定期限或长期合同,具体根据双方约定和劳动法律法规确定。
11. 附加条款:指在集体合同中额外约定的条款,用于补充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细节问题。
12. 强制执行:指集体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强制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集体合同是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于约定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集体谈判和协商讨论,具有合同期限,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法律程序解决。
第六章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二)合同签订情况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
难以履行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具体的情况如下:
1 、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
2 、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可以变更或解 除集体合同
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
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 1/3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
本单位人员代理。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
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4、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第二节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二、进行集体协商
这一阶段是集体合同订立的关键和实质环节。
1、协商谈判的提出
2、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4、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特殊功效。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作用
1、集体合同是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改善劳
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2、缓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
促进社会稳定。 3、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4、集体合同是职工民主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 的重要体现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三、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内容
(二)集体合同订立的内容
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
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 、职业技能培训。 8
、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
同期限。
第一节 集体合同概述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运作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运作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本合同的签订甲方:(填写甲方全称)乙方:(填写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就业机会,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劳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1.2 本合同的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
1.3 本合同的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2.1 劳动合同的订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第三章:劳动条件3.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享有合法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2 劳动报酬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
3.3 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
第四章:劳动权益保障4.1 社会保险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的社会保险权益。
4.2 福利待遇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福利待遇。
4.3 劳动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合同的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
5.2 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解除的程序,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5.3 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3)依法解除或终止;(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要点共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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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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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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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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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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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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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程序 关键字: 申诉程序是一种正式沟通渠道,用以在问题出现后尽快的处理有关的申诉,虽然企业第一线的负责人通常离问题最近,但是负责人不可能在申诉方面花费太多的精力,因为除了申诉之外,他们还有太多的事要做。有时甚至他们自己就是被申诉的对象。 申诉程序可包含不同的步骤,下图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申诉程序: 申诉仲裁是一种解决矛盾的手段,它石油第三方对劳资双方因对劳工合同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议进行裁决。这种仲裁不应该与合同仲裁混为一团。申诉仲裁是根植于集体谈判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的内容 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就是指企业集体合同的具体条款。由于企业集体合同是关于规范企业劳动关系的契约,因此,凡是在企业劳动关系中所涉及到的问题,都可以纳入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可以说,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可涵盖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方方面面,具体主要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保险与福利、学徒、培训、雇佣与解雇、合同的期限与履行、违约责任、劳动争议的处理甚至工会的地位、权利和义务问题等。 美国企业集体合同的内容: 典型的美国企业集体合同包括三个部分:(1)合同的序言部分。主要陈述合同的总目的和涉及的总范围,以及对工会的承认程度。(2)合同的正文部分。这是合同的主要部分,一般篇幅较长,条款较多;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工资、工时和其他雇佣条件各种劳动标准问题。(3)合同的结尾部分。主要就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日期做出规定。一般包括以下一些条款: 第一,?工资条款。工资条款要涉及到工资的总增长额、增加工资的起点日及其对过去的适用范围、奖励工资、“停工期”工资、日工资及周工资的计算、班奖金、临时调动的补贴、圣诞节补贴以及加班费等诸多工资问题。 第二,?工时条款。工时条款主要规定节假日、在企业期间的休息、洗浴和用餐时间、请假外出以及投票时间等问题。 第三,?工作条件条款。工作条件条款要对职工的调动、体检和安全问题等做出规定。 第四,?工会保障条款。工会保障条款主要就承认工会、只雇佣工会会员、代扣会费和不罢工条件等问题做出规定。 第五,?雇员保障条款。雇员保障条款涉及到解职费、申诉程序、资历、工会管理人、年老人的工作、健康与福利计划、医疗计划、分组保险计划、退休金计划以及有保障的年薪等诸多问题。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尽管两种合同的主要目的都是约定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内容涉及的当事人是相同的,即劳动者和管理者,但参与合同签订的当事人则是不同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是劳动者本人和企业管理者;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是劳动者集体和企业管理者。 2、?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存在差别。企业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只涉及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要将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各各方面都要包括进来;企业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涉及到劳动者集体劳动关系中的共同权利和义务,可以将劳动关系中的各个方面都包括进来,也可以只包括劳动关系某一方面的内容。此外,就合同的具体内容而言,企业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对劳动权和义务的具体标准进行约定;而企业集体合同则要对劳动关系或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的内容设置具体标准。这就是说,企业劳动合同的目的只是在于确立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企业集体合同则要通过对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设置标准来规范企业劳动关系。 3、?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企业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管理者双方签订的,因此,它对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管理者具有法律效力;企业集体合同是由企业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与企业管理者或其团体签订的,因此,它对工会所代表的劳动者集体和企业管理者或其团体所管理的各个企业都具有法律效力。此外,企业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要高于企业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的内容要以企业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准,更不得与企业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集体合同的履行 所谓集体合同的履行,是指企业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由于企业集体合同的签约当事人主要是工会组织和企业管理者或其组织,而合同内容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是劳动者和管理者,因此,这里用“当事人和关系人”来表示企业集体合同涉及到的当事人。这就是说,企业集体合同的履行,即包括工会组织和管理者组织对合同的履行,又包括劳动者和管理者对合同的履行。 履行企业集体合同,既是合同约定的义务,又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企业集体合同的履行当中,当事人和关系人针对合同的不同条款,应采取不同的履行方法。对于标准条款的履行,主要是企业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始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签订和履行个人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的工资和各项劳动条件不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对于义务条款或目标条款的履行,主要是将企业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和目标具体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工会工作计划当中去,并采取措施,实施和实现这些计划。对于内容十分明确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只需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合同即可;对于内容不太明确的条款,若国家有法规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法规规定的办,若国家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则由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重新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履行。 企业集体合同的履行,又有按份履行和连带履行之分。所谓按份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和关系人当中的各关系人之履行按份由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面的义务;连带履行则是指各关系人履行本方承担的合同义务的全部。 集体合同的变更 企业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企业集体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行为。一般来说,企业集体合同的变更只有在原订合同所依据的主观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法律的许可;否则,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不得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
作为变更企业集体合同的条件,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主要包括:(1)企业破产、停产或转产,导致企业集体合同无法履行;(2)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使得合同原规定的有关标准低于现行法规的要求;(3)发生不可抗事件如水灾、火灾或地震等,致使集体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4)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某些主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的部分甚至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等。
企业集体合同的变更一般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定程序一般为:首先,一方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向另一方提出请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双方进行协商;其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后,合同变更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的终止 所谓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期满、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或依法解除合同等而使合同法律效力消失。企业集体合同的终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集体红因合同期满而终止。一般来说,企业集体合同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当然,合同也可以依法延期,但必须符合法定手续,且在延期到期后,合同也应立即终止。
2、?企业集体合同因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关系人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条款后,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这时,合同应当终止。这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企业集体合同来说,更为合适。在约定的工作完成后,合同的目的实现,合同即行终止。
3、?企业集体合同因合同依法解除而终止。企业集体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这样几种:(1)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则企业集体合同解除。(2)无条件单方基础。企业集体合同的无条件单方解除适用于不定期合同的解除。(3)有条件单方解除。对于定期企业集体合同、未履行一定期限的不定期企业集体合同,一般要求在一定条件下放可解除。这些条件限定要有的法定事由,如企业破产、停产或转产,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团体解散等。当企业集体合同解除的这些法定事由成立后,解除方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书面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同时,要提交有关证明材料。(4)裁决或判决解除。当企业集体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要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部门或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解除合同的裁决或判决。
集体谈判的程序 所谓企业集体谈判的程序,一般是指企业集体谈判所要经过的过程和步骤,实际上是谈判双方当事人在各个阶段包括从准备阶段到正面交锋直到集体合同签订阶段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和努力的总称。企业集体谈判的程序所涉及的问题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谈判对手的承认、谈判义务、谈判的常设机构、谈判的准备、谈判进程、谈判代表授权以及集体合同期限等。 第一,?谈判对手的承认问题。在实际实施企业集体谈判以前,谈判对手的承认问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谈判对手的承认问题,主要是企业管理者一方对工会组织代表资格的承认问题。
第二,?谈判义务和常设机构问题。谈判义务主要是针对企业管理者或雇主而言的。而谈判常设机构则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履行自己的谈判义务、保证谈判的连续举行;也有利于双方就有关问题或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开展研究,为谈判顺利举行奠定基础。
第三,?谈判准备问题。谈判准备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举行集体谈判各自进行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一般来说,有(1)拟定谈判方案。就是要根据近期的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双方当事人各自拟定内容包括谈判的基本原则、最低目标和主要谈判策略等在内的谈判方案,以便自己一方在谈判中做到有的放矢。(2)组建谈判组织。即在没有谈判常设机构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要临时成立自己的谈判机构,具体确定自己一方的谈判人员及其首席代表。(3)约定谈判日期和地点。这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定的。(4)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或主管机构。即要将预定的谈判主体、谈判日期和谈判地点以及谈判的双方当事人代表等上报政府或劳动问题的部门或机构。需要指出的是,在谈判准备阶段,企业管理者还有义务向工会方面提供企业准确的有关信息和数据,以作为双方谈判方案和进行具体谈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