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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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开发和利用知识产生的特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主要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多个法律法规。

随着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有了更加完善的体系和更明确的规范。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来探讨民法典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影响。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归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七章的规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益,被明确纳入民法典框架中,从而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被归位于民法的总章节之下。

这种归位的变化,意味着知识产权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更为明确和重视的地位。

同时,民法典的出台也为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提供了更加具体和细致的规范,为知识产权的运作创造了更为清晰的法律环境。

二、权利主体的权益保护民法典的出台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权益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十一编的规定,自然人及法人、其他组织对其所创建、发现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同时也对其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权益。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权益,有利于激励和保护创新活动的进行。

三、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此外,对于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还可能面临加倍赔偿的惩罚。

这一规定为知识产权的维权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依据,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助于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手段民法典的出台还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手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既包括诉讼,也包括其他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手段。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

中国知识产权法具体分类一、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方案在产品、方法或者其用途上的创造性解决措施,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具有实用性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外观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的新设计。

二、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并获得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但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特定商品特征的商标。

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著作权和相关权利的保护。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人格权,相关权利是指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

四、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是对专利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专利权转移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细化专利法的具体内容,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

五、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细则是对商标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商标的注册、异议、评审、无效宣告、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商标法的具体要求,为商标权利人和商标申请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六、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是对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著作权的申请、登记、许可、转让、侵权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著作权的行使和保护,为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许可使用、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目的是保护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鼓励软件创新,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是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则,主要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范围、申请登记、权利行使等方面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1、简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一种公共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人们的知识产权,包括特许权、专利权、版权等。

这种法律制度的目标是促进创新、保护创造性劳动成果,鼓励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2、特许权的作用特许权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允许持有人授权他人使用其专有技术、商标或品牌名称,以及其他可保护的知识产权。

特许权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特许权提供了一种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商业利益的机制,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和研发,并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

b: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

特许权使得技术成果可以迅速传播到其他地区和行业,促进了技术的交流和共享,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c: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权益。

特许权授权的合法使用可以带来收入和利润,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权益,激励其继续进行创新和研发。

3、专利权的作用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它赋予持有人对其创造的发明拥有一定的独占权利。

专利权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保护发明创造者的权益。

专利权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独特技术或产品,使其在一定时期内拥有市场竞争优势,鼓励创新和发明。

b:促进技术交流和共享。

专利权公开了技术创新的内容和方法,为其他研究者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机会,有利于技术交流和合作。

c:促进经济发展和竞争。

专利权的存在鼓励竞争,推动企业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壮大。

4、版权的作用版权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护原创文学、艺术作品的权益。

版权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保护作者的权益。

版权将原创作品视为作者的财产,赋予其对作品的独有控制权,保护其利益和声誉。

b:促进文化创作和传播。

版权保护使得原创作品得到激励和保护,鼓励更多人创作和分享自己的作品,推动文化的繁荣和多样化。

c: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版权保护防止了盗版和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合法购买和使用正版作品。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规范知识产权的行使,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以发明、创造、标志、商号等人类智力创造或者掌握的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和文化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对侵权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活动,保护并赋予其相应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适合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章版权第六条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七条 著作权权利人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第八条 署名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在使用其作品时,按照其指定方式表明其署名,不得侵犯其名誉权。

第九条 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是否首次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

第十条 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已经发布的作品进行修改或者者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删减、篡改、扭曲等伤害其作品完整性的行为。

第十二条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享有期限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著作权享有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匿名作品、未成年人的作品、合作作品、作品由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所作的作品的权利享有期限为五十年。

(二)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

(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名义发布的作品。

第十三条 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转让著作权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五条 国家促进著作权利的合理利用,支持正当使用和传播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第三章商标第十六条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排他权。

第十七条 商标可以是图形、文字、标识、三维符号、颜色组合或者其它形式,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享有对其商标的专用权。

第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使用其商标,但应当标明品牌所有人。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上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非歧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权是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权属、转让、许可等事项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七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权是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十一条: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使用权转让都要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七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第十六条:对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其持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保密。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依法履行。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知识产权法全文版是指法律文件中包含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的完整版本。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 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二) 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三) 对作品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四) 对软件的著作权及与软件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五) 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六)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知识产权实行保护制度。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转让和保护。

第二章专利第四条依法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是对新的技术在产品、方法或者是其改进上的创造和实施的专有权。

第五条依法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专有权。

第六条依法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其形状、纹饰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设计的专有权。

第七条发明的授权条件是:(一)有新颖性;(二)有创造性;(三)能够被实施。

其他有关专利的条款和授权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三章商标第十五条注册商标的产权,包括专用权和独占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商标的注册条件是:(一)商标有新的标志性特点;(二)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是服务;(三)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不得有欺骗性。

其他有关商标的条款和注册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八条作品的著作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十九条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二十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一)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二)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五)注释作品的著作权;(六)其他法律规定的著作权。

其他有关著作权的条款和保护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五章软件保护第三十一条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法律制度的意义与作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旨在促进创新与发展,维护创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包括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和规章,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定义、取得方式、保护范围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第二节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依据以下基本原则进行构建和实施:1. 版权原则:知识产权享有人对其创作享有独立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2. 平等原则:所有人在获得知识产权的机会、权益保护等方面应享有平等对待。

3. 公平原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确保创作人和权利人在权益保护方面不受歧视。

4. 利益平衡原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平衡创作人、权利人和公众的权益。

5. 国际原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遵守国际条约和公认的国际惯例。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类型与保护第一节版权保护1. 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保护期限、权利人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

2. 衍生权: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二次创作和演绎享有的权益。

3. 邻接权:指对音乐录音、电影制作等与著作有关的行为享有的权益。

第二节商标保护1.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侵权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2. 商标权: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三节专利保护1. 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申请、审查、保护和专利权的维持等内容。

2. 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的独占权。

第四节计算机软件保护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和维权方式。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第一节著作权的取得方式1. 自然取得方式:指作者创作作品的过程中自然获得著作权。

2. 合同取得方式:指通过著作权转让或许可合同取得著作权。

第二节商标的取得方式1. 注册取得方式:指商标在商标局经过注册后取得商标权。

2. 使用取得方式:指商标通过在市场上使用并形成一定知名度后,获得商标权保护。

第三节专利的取得方式1. 申请取得方式:通过向专利局提交申请,经过审查后取得专利权。

王迁:知识产权法:第2章:著作权概述

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 制度概述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的定义
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作品或相 邻客体有关的专有权利(排他权 利)
注意“著作权”的概念有广义和 狭义之分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 的产生与发展
王 者 作 盗印之风盛行
著作权制度发展的两个阶段

大出版商要求封பைடு நூலகம்君主授予印
特许出版阶段:

刷出版书籍的垄断性特权
作 • 印刷术与造纸术的发展导致了出版
行业的产生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1
中国著作权法既不属于典型的 大陆法系著作权体系,也不属 于典型的英美法系版权体系。 《著作权法》第56条:“本法 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有 享 迁 王 者 作 由 权 作 著 的 件 课 本
2
请注意:“特许出版权”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 它只保护出版商的利益, 而不保护作者的利益。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著作权保护阶段
英国1709年 《安娜女王 法》:世界历 史上第一部真 正意义上的版 权法。
作者:王迁。本课件仅供华东政法 大学该课程的学生为个人学习使用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法规定

民法典的知识产权法规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迅猛进步,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规范成为了当代社会中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

而我国于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也对知识产权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和界定。

本文旨在对民法典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进行探讨和总结,以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和认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指由法律保护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多个方面。

1. 著作权:指个人在文学、艺术、科学、教育等领域中所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益,包括文字、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等方面。

2. 专利权:指在技术领域中对新的技术发明享有的排他性权利,保护发明者的创新成果和利益。

3. 商标权:指商家在商品销售活动中使用特定标志或标识所享有的权益,保护品牌的独特性和商家的商业信誉。

4. 商业秘密权:指商家在经营活动中所掌握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所享有的权益,保护商业竞争中的核心优势和商业机密。

5. 植物新品种权:指植物育种者对培育的新植物品种享有的独占选育、繁殖和推广的权益,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创新和培育。

二、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民法典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权利平衡原则、保护创造性原则、依法许可原则和保护合法权益原则。

1. 权利平衡原则: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要兼顾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2. 保护创造性原则:即对创造性的知识产权给予优先保护和特殊保护,鼓励和保护创新成果的产生和发展。

3. 依法许可原则:即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他人以许可方式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知识的传播。

4. 保护合法权益原则:即对滥用知识产权进行限制和打击,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规定1. 权利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改编权、发表权、署名权、保护权等。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有哪些法律常识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有哪些法律常识范本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有哪些法律常识一、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创造的各种独创的思想和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鼓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成果的法律制度。

该法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范围,包括著作权的登记、转让和终止等内容。

著作权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作者的权益,促进活动的开展。

三、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

根据专利法,发明者可以申请专利保护,获得专利权。

专利权的持有者享有在一定时间内对发明进行独占的权利。

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的法律制度。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如商号、商品名称、标识等。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保护等内容。

商标的注册可以确保商标的独占性,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五、专有技术法专有技术法是保护技术秘密的法律制度。

技术秘密是指具有实际经济价值并且对于外界不易获得的技术信息。

专有技术法规定了技术秘密的保护范围、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专有技术法的目的是保护技术创新和商业机密。

六、知识产权的维权与救济知识产权的维权与救济是指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包括盗版、假冒、侵犯专利等。

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行政救济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通过智力创造的各种独创的思想和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2. 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成果的法律制度。

3. 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

4. 商标法:保护商标的法律制度。

5. 专有技术法:保护技术秘密的法律制度。

范本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有哪些法律常识一、前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创造、具有独创性且能对社会有益的各种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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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技术对著作权的影响
著作权法的历史是不断地对技术挑战做 出法律反映的过程。 在一系列技术进步的影响下,著作权的 内容逐渐丰富并受到了巨大冲击。
第三节 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渊源 1、《著作权法》及其附属法律 著作权法》 2、其他基本法律 3、司法解释 4、国际条约
第二章 著 作 权 客 体
第一节
三、一般规定 (一)共同条款 由于邻接权是广义著作权的一部分, 因此,除了特殊规定以外,有关著作权一 般规定也可适用。 (二)外国人的邻接权 原则上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予 以保护。
第二节 表演者权利
一、表演与表演者 表演是对作品的一种再现,作为邻接权客体的表演与 作为著作财产权之一的表演权所定义的表演有较大的区别, 即这里的表演仅指现场表演,而不包含机械表演。 表演者是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一切演员、歌唱家、 演奏者、舞蹈家等。 演奏者、舞蹈家等。 表演者是指表演作品的人,而不包括运动员、马戏演 员、魔术师等人。 表演者包括演员和演出单位。
二、中国的著作权制度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1910年清朝政府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1910年清朝政府 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1986年 民法通则》 94条和第118条对保护著 1986年《民法通则》第94条和第118条对保护著 作权做了直接规定。 1990年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1990年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 权法>的决定》 权法>的决定》对著作权法做了比较全面的修订。
二、作者 (一)构成要件 (一)构成要件 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 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 为是作者。 创作是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 活动。 (二)法人作者 (二)法人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三)作者身份的推定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是作者。
第三章 著 作 权 主 体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一)著作权人 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 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二)著作权主体的种类 著作权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另外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三)外国人 外国人包括其他国家国民和无国籍人,他们在中国 也是著作权的主体,根据中国的法律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

第七章 著作权转移 著作权转移
第一节 著作权法定转移
一、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继承 著作权人死亡时,著作权被视同一般财产成为 被继承或被遗赠的客体。 被继承或遗赠的只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至 于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二、法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财产权利在保护期内由承 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 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 有。
第二节
作品的内在关系
一、思想与形式 所谓思想是指作品的主题、观念,而 形式则是对思想的具体表述,一般认为 在思想和表现形式之间还存在一个层次, 即内容。 在探究作品受保护的程度时应该以独 创性为标准,而不必纠缠于思想与形式 之间的划分。
二、作品与素材
素材是创造作品的基础材料。一般而 言,素材属于公有领域的财富,但是它 同作品之间并非总有截然的界限。
二、与著作权的关系 二、与著作权的关系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其共同点在于: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其共同点在于: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1.它们的主体不同。 1.它们的主体不同。 2.它们的客体不同。 2.它们的客体不同。 3.它们的权利内容不同。 3.它们的权利内容不同。 4.它们的保护期限不同。 4.它们的保护期限不同。
第三节
录制者权利
一、录制品和录制者 录制品即指录音录像制品。 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是指将声音、形 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 二、录制者的权利 1.复制权,即复制其录制品的权利 1.复制权,即复制其录制品的权利 2.发行权,即发行其录制品的复制件的权利 2.发行权,即发行其录制品的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将其录制品的复制件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权 3.出租权,即将其录制品的复制件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权 利 4.网络传播权,即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录制品的权利 4.网络传播权,即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录制品的权利
三、整体与部分
任何一件作品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它通常 由具体的部分所组成。作者对其作品的著作权不 仅仅限于作品的整体,还往往及于作品的一部分。
四、作品与载体
任何作品都离不开物质载体,作品载体具有下列 著作权法上的意义: (1)对某些特定的作品来说,作者最初使用的 载体上所记录的作品同它的复制件不可相提并论。 (2)《实施条例》第13条准许作品原件的合法 实施条例》 13条准许作品原件的合法 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3)追续权只使用于原始载体上的作品 (4)一般情况下毁损记载有作品的载体仅仅是 对具体的财物的处分,而没有触及著作权。
第四节
广播者权利
一、广电节目与广播者 广电节目,即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 广播者是指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广播者可以通过有 线或无线的方式发送其节目信号。 二、广播者的权利 二、广播者的权利 1.转播权; 1.转播权; 2.录制权; 2.录制权; 3.复制权 3.复制权 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 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 第50年的12月31日。 50年的12月31日。
作品 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一、作品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 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 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 (1)须为智力成果。 1)须为智力成果。 (2)独创性,即作品属于作者自己的创作,完 2)独创性,即作品属于作者自己的创作,完 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来的。 (3)须可复制。 (3)须可复制。
第二节
著作权转让
一、著作权转让的概念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 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 二、著作权转让的一般原则 二、著作权转让的一般原则 有关著作权的转让活动应该适用《民法通则》 有关著作权的转让活动应该适用《民法通则》以 及《合同法》关于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定。同时针对著 合同法》 作权转让的特殊规定,《著作权法》 作权转让的特殊规定,《著作权法》要求: 1.转让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1.转让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中应该尽量定义清楚转让的权利,合同中 2.合同中应该尽量定义清楚转让的权利,合同中 没有明确的权利不发生转让 3.作品原件的转移不导致相关著作权的转移。 3.作品原件的转移不导致相关著作权的转移。
二、著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
文学艺术产权和工业产权之间存在着区别, 这些区别包括: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而工业 产权多需经过主管机关授权;著作权的保护期 较长,工业产权保护期较短;著作权的人身权 利色彩较重而工业产权很少有人身权利的内容; 著作权的排他性较弱而工业产权的排他性较强。 随着人类创造的新形态的智力成果的涌现 以及产业经营模式的翻新,文学艺术产权与工 业产权的界限更加模糊。
二、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别 二、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别 1.文字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二、演绎作品 二、演绎作品 1.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1.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演绎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时,应尊重原作 2.演绎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时,应尊重原作 品的著作权。 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作者,但演绎作者仅 3.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作者,但演绎作者仅 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并不得阻止他人对原作 品的再次演绎。 4.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作者和演 4.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作者和演 绎作品作者的双重同意。
第二节 著作权原始归属
一、基本原则 (一)作者原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基本原则。 (二)其他原则 1.投资原则,该原则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标准, 1.投资原则,该原则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标准, 它意味着在判定权利去向时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 投资,而不是智力创作。 2.合意原则,根据该原则,著作权的归属完 2.合意原则,根据该原则,著作权的归属完 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事先约定。
三、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三、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3.时事新闻。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四、其他作品 (一)新作品形态 上述法定种类的作品列举是非穷尽的,它 的最后一项明文允许其他作品的存在。 (二)民间文艺 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一些发展中国家 陆续对民间文艺加以保护,其中一部分国 家采用了著作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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