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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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域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域交通事故应急预 案
汇报人:XX 2024-02-05
目录
• 水域交通事故概述 • 应急组织结构与职责 • 预警预防机制建设 • 应急处置流程与方法 • 伤员救治与医疗支持保障
目录
• 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 • 总结经验教训并持续改进
01 水域交通事故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水域交通事故是指在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水域内,船舶、设施因碰撞、 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爆炸等造成损害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防范未然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增强相关人 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防范类似事故的 发生。
D
02 应急组织结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水域交通 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
由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担任,负 责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和 资源,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 进行。
成员单位
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原因分析
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 间接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 要原因。
责任认定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果, 认定事故责任方和责任比 例,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 任。
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撰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经过、原 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内容 。
责任追究程序及处罚措施
05 伤员救治与医疗支持保障
伤员分类救治原则和方法
01
02
03
受伤部位和出血 情况等进行快速评估,确 定伤员的轻重缓急。
分类救治
将伤员分为轻伤、中度伤 和重伤三类,分别采取相 应的救治措施,如止血、 包扎、固定、转运等。
优先救治原则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 先救治重伤员,特别是危 及生命的伤员,确保他们 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水运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水运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水运交通事故包括哪些由于我国不但有广阔的海上水域,而且还包括广大的内陆水域,因此,将狭义上的海事概念拓展为水运交通事故,它既包括发生在海上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内陆水域的交通事故,那么水运交通事故包括哪些?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水运交通事故包括哪些水运交通事故包括:1、碰撞事故2、搁浅事故3、触礁事故4、触损事故5、浪损事故7、风灾事故8、自沉事故9、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水运交通事故的概念源于“海事”的概念。

关于海事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有关的事务”,英文常用Maritime或Marine,如海事法(MaritimeLaworMarineLaw),这里的海事泛指航海、造船、海上事故、海上运输等所有与海有关的事务;狭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事故”或“海上意外事故”,英文常用MarineCasualty或MarineAccident,都属于狭义的海事。

二、水运交通事故的等级分类标准是什么水上交通事故按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情况等要素,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000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吨以上1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小事故,指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分类

水上交通事故分类

水上交通事故分类
水上交通事故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碰撞事故:指两艘船舶在水上相撞造成的事故。

2. 搁浅事故: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水位下降、航道变迁或其他原因导致船体搁置在浅滩或礁石上,造成船舶无法动弹的事故。

3. 触礁事故: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遭遇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船体触碰礁石,造成船体损坏或船舶搁浅的事故。

4. 触碰事故:指船舶在航行或停泊过程中与水域中的其他物体发生接触导致的事故,例如与浮标、灯塔、电缆等发生碰撞。

5. 浪损事故: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遭遇巨浪、涌浪等自然灾害导致船体损坏、设备受损或货物散落等事故。

6. 火灾、爆炸事故:指船舶上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的事故,这类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 风灾事故:指因台风、暴风雨等恶劣天气导致船舶翻沉或受损的事故。

8. 自沉事故:指船舶因遭遇恶劣天气、海象突变或其他原因导致船体进水、下沉的事故。

9. 操作性污染事故:指船舶在操作过程中因失误或疏忽导致油泄漏、化学品泄漏等污染事故。

10. 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的水上交通事故。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分类并不是绝对独立的,有些事故可能涉及到多种类型,例如碰撞事故可能同时伴随着火灾或爆炸。

此外,随着技术和安全标准的不断发展,水上交通事故的分类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在进行事故分析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便准确评估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知识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知识

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知识汇报人:日期:•水上交通事故概述•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现场处置与救援措施目录•事后处理与恢复工作•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培训演练与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01水上交通事故概述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水域污染,以及人员落水、失踪、伤亡等事故。

根据事故性质可分为碰撞事故、搁浅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沉没事故、污染事故、人员落水事故等。

定义与分类事故分类水上交通事故定义主要包括人为因素(如驾驶员操作失误、酒后驾驶等)、船舶因素(如船舶设计缺陷、设备故障等)、环境因素(如恶劣天气、水流条件等)和管理因素(如监管不力、安全制度不完善等)。

事故危害水上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如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会导致水域污染,对生态系统造成长期损害。

事故原因事故原因及危害VS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船舶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适航;加强水上交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及时发布气象和水文信息,提醒船舶采取防范措施。

预防措施的重要性水上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

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船员素质、加强监管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预防措施与重要性02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实用性原则应急预案应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及时性原则应急预案应定期评估、更新和完善,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保持预案的时效性。

针对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水上交通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建立在科学的风险评估和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应急预案编制原则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组通讯联络组资源保障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01020304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决策和下达指令。

2017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

2017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

2017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概述水运交通事故是指在水上交通运输过程中,由于人员、设备、环境等原因造成的损害人身、财产及环境的非预期事件。

水运交通事故经常发生,造成的损失惨重,因此水运交通安全一直是我国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船舶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水运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导致水运交通事故的原因1.操作不当:水上交通运输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生产过程,需要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如果操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操作不当,就容易出现事故。

2.船舶设计问题:船舶的设计问题也是导致水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部分船舶设计存在缺陷,例如结构不够强硬、船体重心不稳定、配重不合理等问题,都会影响船舶的行驶和操作。

3.天气和自然灾害:风浪天气和自然灾害对水上运输的安全影响极大。

逆风、大浪、暴雨等恶劣天气或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都可能导致水运交通事故。

4.设备故障:水上交通的各种设备,如发动机、舵机等,如果出现故障也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水运交通事故的类别1.碰撞事故:碰撞事故是指两艘或两艘以上船舶之间的相撞。

碰撞事故一般发生在船舶相遇、倾斜、高速行驶或转弯等情况下。

2.搁浅事故:搁浅事故是指船舶因为某种原因限制了其行动,致使它触到沙滩或其它物体。

3.走失事故:走失事故是指船舶因为船长或其他原因控制不力,让它无法控制自己的行驶,导致离开原定航线或位置。

4.爆炸和火灾事故:爆炸和火灾事故是因为船上的爆炸物或燃料引发的事故。

在水上运输过程中,燃料的泄漏或存储,以及电气故障等都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事故。

5.沉没事故:沉没事故是指船舶在水中下沉。

发生沉没事故的原因可以是船身损坏、漏水、船员操纵不当等。

水运交通事故案例1.2002年7月11日,五台山号轮渡与沃尔夫兰号轮渡在香港维港相撞,造成39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2015年8月12日,铁龙山号油罐船与挂靠的港航3164号船相撞,导致铁龙山号油罐船倾覆,共计166吨石化原料泄漏。

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

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

安全管理编号:LX-FS-A64701 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随着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水运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规模。

船舶数量不断增多,航行密度不断增大,航行环境在不断恶化。

船舶日益趋向大型化、专业化,船舶航速不断提高,增大了船舶发生事故的风险。

水运业具有高风险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但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而且还可能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有些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因此,人们非常关注水运的安全性、船舶的可靠性。

水运交通事故的定义水运交通事故的概念源于“海事”的概念。

关于海事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有关的事务”,英文常用Maritime或Marine,如海事法(Maritime Law or Marine Law)、。

广义上的海事泛指航海、造船、海上事故、海上运输等所有与海有关的事务;狭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事故”或“海上意外事故”,英文常用Marine Casualty或Marine Accident,如碰撞、搁浅、进水、沉没、倾覆、船体损坏、火灾、爆炸、主机损坏、货物损坏、船员伤亡、海洋污染等,都属于狭义的海事。

水域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启动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启动相 应的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响应,开展应 急救援工作。
02
应急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人员组成
01
02
03
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和监 督水域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工作,确保应急响应迅速 、有效。
救援装备与物资
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 资,如救生艇、救生圈、 潜水设备等,确保救援工 作有效开展。
后勤保障与医疗救护组工作职责
后勤保障组
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 调配工作,保障应急响应期间
的物资供应。
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运工 作,提供必要的医疗支持和卫 生防疫服务。
交通运输保障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确保应急 物资和人员快速、安全地运达 现场。
调配搜救力量
迅速组织专业搜救队伍和装备赶赴现场,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增援 ,确保搜救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实施搜救行动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搜救行动,全力营救遇险人 员,及时将伤员送医救治。
危险源控制和污染物处理方案
控制危险源
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防止事态扩 大。
处置污染物
水域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汇报人:XX 2024-02-05
目录
• 事故概述与应急响应级别 • 应急组织结构与职责划分 • 通讯联络与信息报告机制建立 • 现场处置措施与资源调配方案制定 • 伤员救治与医疗救护工作安排 • 后期总结评估与改进建议提出
01
事故概述与应急响应级别
水域交通事故定义及类型
定义
水域交通事故是指在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域内,船 舶、设施发生的碰撞、触礁、触损、浪损、搁浅、火灾、爆 炸、风灾、自沉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 故。

水运交通安全基础知识

⽔运交通安全基础知识 ⽔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域和内河通航⽔域发⽣的交通事故,如碰撞、搁浅、进⽔、沉没、倾覆、船体损坏、⽕灾、爆炸、主机损坏、货物损坏、船员伤亡、海洋污染等。

1.⽔运交通事故 ⽔运业具有⾼风险的特点,⼀旦发⽣事故,造成的危害是巨⼤的,不但可能造成重⼤的⼈⾝伤亡,⽽且还可能造成巨⼤的社会、经济损失,有些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2.⽔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世界各国对海事的分类都有规定,尽管细节不同,但基本原则相同。

我国《⽔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对⽔运交通事故进⾏了界定。

碰撞事故。

碰撞事故是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撞击造成损害的事故。

碰撞事故可能造成⼈员伤亡、船舶受损、船舶沉没等后果。

碰撞事故的等级按照⼈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确定。

搁浅事故。

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

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造成的停航时间确定:停航在24h以上7d以内的,确定为“⼀般事故”;停航在7d以上30d以内的,确定为“⼤事故”;停航在30d以上的,确定为“重⼤事故”。

触礁事故。

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或者搁置在礁⽯上,造成损害的事故。

触礁事故的等级参照搁浅事故等级的计算⽅法确定。

触损事故。

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上⽔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桩渔棚等碍航物并造成损害的事故。

触损事故可能造成船舶本⾝和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上⽔下建筑物的损失。

浪损事故。

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

也有⼈称之为“⾮接触性碰撞”,因此,浪损事故的损害计算⽅法可参照碰撞事故的计算⽅法。

⽕灾、爆炸事故。

⽕灾、爆炸事故是指因⾃然或⼈为因素致使船舶失⽕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

同样,⽕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重⼤⼈员伤亡、船舶损失等。

风灾事故。

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的事故。

⾃沉事故。

⾃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不属于“⾃沉事故”。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试行)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试行)第一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设计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条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分级标准水运公差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一、质量问题在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因质量较差,影响工程正常使用,需经返工或修复才能达到合格要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二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至100万元;2、小型水运建筑物降低使用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50万元;2、水工主体工程因永久性缺陷而造成使用不便,或严重影响建筑物美观。

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倒塌、报废、降低使用标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25人(含25人)以上;2、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五万吨级以上码头(内河万吨级)、船坞,五千吨级以上船闸主体垮塌。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4人(含24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3、万吨级以上码头(内河千吨级)、船坞,千吨级以上船闸主体结构垮塌。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含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万吨级以上码头(内河千吨级)、船坞,千吨级以上船闸降低使用标准。

第三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部派出机构归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分类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分类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分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不断更新换代,水上运输业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快速。

但是随之而来的水上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因此,对于水上交通事故的分类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将从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和事故结果三个方面来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类介绍。

一、事故性质1. 碰撞事故:也称船只相撞事故,是指两艘或多艘船只在水路交通中发生了相互接触的事件。

碰撞事故是最常见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之一,几乎每年都会发生。

碰撞事故后果严重,不仅会造成人员和物质损失,还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船只沉没。

2. 搁浅事故:船只在航行中由于某种原因,如水深不足、航标不清等原因,使船只运动不了,或者因为某种原因,比如锅炉爆炸、船只失控等原因,船只失去操纵,强制悬停在一定的位置,称为搁浅事故。

搁浅事故通常发生在水深不足的水道、沉船或环境复杂的海域,搁浅后,无法自主离开或被其它船只拯救,通常会导致船只沉没或被大量泥沙淤塞。

3. 爆炸事故:船只在运作过程中由于燃料、油料等液体燃料的渗漏或引燃,引起的船只爆炸事件。

爆炸事故常常发生在油轮、化学品运输船等需要运输易燃易爆物质的船只,因此其后果往往十分严重。

4. 转舵事故:也称失控事故,是指由于舵机故障或船只失速等原因,船只发生方向控制不当导致的交通事故。

转舵事故后果不可预测,严重者可能会导致船只沉没或船员遇难。

5. 火灾事故:指船只内部发生的火灾,不仅会造成船只损失,还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通常是由于电线故障、加油过程中漏油等导致。

二、事故原因1. 人为操作不当:人为操作不当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如船只驾驶员操作失误、人员疲劳驾驶等。

2. 环境因素影响: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天气、水流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往往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暴风雨、大浪、雾气等不良气候条件的影响。

3. 技术原因:船只设备的老化、故障等技术原因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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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交通事故及其类别
随着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水运业已经形成相当大的规模。

船舶数量不断增多,航行密度不断增大,航行环境在不断恶化。

船舶日益趋向大型化、专业化,船舶航速不断提高,增大了船舶发生事故的风险。

水运业具有高风险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但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而且还可能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有些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因此,人们非常关注水运的安全性、船舶的可靠性。

水运交通事故的定义
水运交通事故的概念源于“海事”的概念。

关于海事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有关的事务”,英文常用Maritime 或Marine ,如海事法(MaritimeLaworMarineLaw) 、。

广义上的海事泛指航海、造船、海上事故、海上运输等所有与海有关的事务;狭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事故”或“海上意外事故”,英文常用MarineCasualty 或MarineAccident ,如碰撞、搁浅、进水、沉没、倾覆、船体损坏、火灾、爆炸、主机损坏、货物损坏、船员伤亡、海洋污染等,都属于狭义的海事。

由于我国不但有广阔的海上水域,而且还包括广大的内陆水域,因此,将狭义上的海事概念拓展为水运交通事故,它既包括发生在海上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内陆水域的交通事故。

由此可见,所谓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故本书中,将水运交通事故与海事视为同一概念,
在后面的叙述中不再加以说明)、。

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世界各国对海事的分类都有规定,尽管细节不同,但基本原则相同。

我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对水运交通事故进行了界定。

(1) 、碰撞事故。

碰撞事故是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的事故。

碰撞事故可能造** 员伤亡、船舶受
损、船舶沉没等后果。

碰撞事故的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确定。

(2) 、搁浅事故。

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

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造成的停航时间确定:停航在
24h 以上7d 以内的,确定为“一般事故”停;航在7d 以上30d 以内的,确定为“大事故”停;航在30d 以上的,确定为“重大事故”。

(3) 、触礁事故。

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石,或者搁置在礁石上,造成损害的事故。

触礁事故的等级参照搁浅事故等级的计算方法确定。

(4) 、触损事故。

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木桩渔棚等碍航物并造成损害的事故。

触损事故可能造成船舶本身和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的损失。

(5) 、浪损事故。

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

也有人称之为浪损事故的损害计
非接触性碰撞”,因此,算方法可参照碰撞事故的计算方法。

(6) 、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致使船舶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

同样,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船舶损失等。

(7) 、风灾事故。

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的事故。

(8) 、自沉事故。

自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不属于“自沉事故”。

(9) 、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

例如,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船舶沉没;船舶因外来原因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船舶全损等。

但是,船舶污染事故( 非因交通事故引起)、、船员工伤、船员或旅客失足落水以及船员、旅客自杀或他杀事故不作为水运交通事故。

水运交通事故的等级
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可将水运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5 个等级。

具体分级标准见表 6 —2,但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
行。

水运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表
船舶种类?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
20000 吨以上
14704kW 以上?1.死亡3 人以上
2.船舶沉没、全损或无
修复价值
3.直接经济损失150 万
元以上?1.死亡l 一2 人
2.直接经济损失70 万元
以上至150 万元以下?1.人员有重伤2.直接经济损失20 万
元以上至70 万元以下?
10000 吨以上
20000 吨以下
7352kW 以上
14704kW 以下?1.死亡3 人以上2.船舶沉没、全损或无
修复价值
3.直接经济损失130 万
元以上?1.死亡1—2 人
2.直接经济损失50 万元
以上至130 万元以下?1.人员有重伤2.直接经济损失15 万
元以上至50 万元以下?
5000 吨以上
10000 吨以下
3676kW 以上
7352kW 以下?1.死亡3 人以上2.船舶沉没、全损或无
修复价值
3.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
元以上?1 •死亡1〜2人
2.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
以上至100 万元以下?1.人员有重伤2.直接经济损失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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