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合集下载

广东综合分计算公式

广东综合分计算公式

广东综合分计算公式
1.考生的高考各科成绩分别记为X1、X2、X3、X4,其中X1为语文成绩,X2为数学成绩,X3为外语成绩,X4为专业课成绩。

2.考生的高考各科成绩分别满分记为M1、M2、M3、M4,其中M1为语
文满分,M2为数学满分,M3为外语满分,M4为专业课满分。

3.考生的综合分记为S,其计算公式如下:
S=(W1*X1/M1+W2*X2/M2+W3*X3/M3+W4*X4/M4)*100
其中W1、W2、W3、W4为各科成绩的权重。

4.各科成绩的权重在广东省内的不同高校可能有所变化,通常情况下,权重可以设定如下:
W1=0.2,W2=0.2,W3=0.1,W4=0.5
其中,语文和数学的权重相同,外语的权重较小,专业课的权重较大。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权重的设置可能因学校、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5.综合分的取值范围为0-100,只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综合分越高,说明其在各科表现越出色。

以上是广东综合分计算的公式和相关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综合分的
计算只是评价考生实际水平的一种方法,其他因素(如面试、奖励等)也
可能对考生的评价产生影响。

此外,该计算公式仅作为参考,具体权重和
制度应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综合测评评定方法

综合测评评定方法

综合测评分数的计算方法
1.基础性素质测评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思想道德素质得分=记实成绩*40%+同学互评成绩*40%+辅导员评议成绩*20%
业务素质测评
业务素质分=(每门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的成绩*其相应的学分)的总和除以总的学分数
身体素质测评
身体素质分=(学年上学期体育课成绩+下学期体育成绩)除以2 总分的计算
总分=思想道德素质得分*30%+业务素质得分*70%+发展性素质加分*30%+身体得分*10%+ 宿舍分
总分排名前20%为优秀,排名次50%为良好,再次20%为中等,排名后10%为及格或不及格
校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评奖资格
1通过“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本科学生(一年级除外)参评二等奖学金以上者,应通过英语国家四级考试;本科(一年级)学生参评二等奖学金以上者,英语成绩排名应在本班的前50%
特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院参评人数的1%
基础性素质排名前2%(其中业务素质得分在88分以上)
确定特等奖后,余者自然转为一等奖
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院参评人数的2%
基础性素质排名次3%(其中业务素质得分在85分以上)(含从特等奖候选人中转入的1%)
确定一等奖后,余者自然转为二等奖
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院参评人数的4%
基础性素质排名再次4%(其中业务素质得分在80分以上)(含从一等奖候选人中转入的2%)
确定二等奖后,余者自然转为三等奖
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全院参评人数的5%
基础性素质排名再次8%(其中业务素质得分在75分以上)(含从二等奖候选人中转入的2%)
确定三等奖后,余者不得奖。

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计算

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计算

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40%)+(科研成果得分×30%)+(思想政治考核得分×15%)+(其它社会活动获奖与违纪处分加减分×15%)。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指三年来研究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修读的全部课程的综合成绩,用公式表示为:学业成绩=∑(课程考核成绩I×该课程学分i)/∑课程学分i。

其中,∑表示求和,I代表单科课程成绩,i代表课程学分。

(1)重修课程的成绩按最终成绩计算;(2)凡培养方案规定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记的成绩,不列入本次学业成绩的考核范围。

2、科研成果得分:(1)专利得分①获得发明专利每项加50分;②获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每项加30分;③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加10分。

(2)论文得分①论文在国际学术权威杂志Nature或Science上发表的,每篇加100分;②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上发表的,每篇加80分;③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学及人文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每篇加80分;④论文被新华文摘摘录的、被“工程索引(EI)”光盘版收录的,每篇加60分;⑤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以2004年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或被人大资料全文转载的,每篇加40分;⑥论文在国内外其它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增刊、论文集、学术会议论文除外)上发表的,每篇加20分;⑦被转载、摘录的论文不得重复加分,但可按最高级别加分;⑧我校研究生独立发表的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方可执行上述加分标准;论文作者三人(含三人)以内,第一作者按标准的60%加分,第二作者按30%加分,第三作者按10%加分;论文作者为四人的,根据作者位次按标准的40%、30%、20%、10%加分;论文作者达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前三位作者按标准的35%、25%、15%加分,其余作者按剩余比例根据人数平均加分。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毕业生综合成绩考核办法

毕业生综合成绩考核办法

毕业生综合成绩考核办法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毕业生综合考核程序,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技能的提升,特制定毕业生综合成绩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内容(一)毕业生综合考核成绩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理论课程成绩、专业实习成绩、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操行量化考核。

(二)毕业综合考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在校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为教学实习阶段。

1、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包括:在校期间的操行量化考核、理论课程成绩考核、专业实习考核、技能鉴定四个部分。

(1)操行量化考核:是对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考核,按照《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办法》(徐工技校〔2007〕48号)文件执行。

(2)理论课程成绩考核:是对学生各学期所学习的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习考试应知部分三方面的考核。

(3)专业实习考核:是对学生各学期专业实习考试应会部分的考核。

(4)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是对学生掌握本专业职业技术能力进行的应知和应会两方面的考核。

2、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实习期间操行量化考核、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三个部分。

(1)操行量化考核:是对学生在教学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考核,按照《岗位适应性实习学生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徐工技校〔2006〕30号)文件执行。

(2)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评价:是指企业对学生在教学实习阶段技能熟练程度、技能应用能力、技能实习能力等职业能力和职业形态、道德素养等职业素质的综合评价。

(3)学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是指学生对自己在教学实习期间的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自觉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二、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一)毕业生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毕业生综合考核成绩=理论课程总评成绩×20%+专业实习总评成绩×20%+职业技能鉴定总评成绩×20%+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评价×15%+学生综合素养自我评价×10%+操行量化考核总评成绩×15%。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

附件5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奖励加分说明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分成绩×8% +综合测评成绩×7%。

1. 学业成绩为学生培养方案有学分要求的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 奖励分成绩总分为100分,换算公式为:奖励分成绩=奖励分之和÷15×100。

奖励分为学生获得各级表彰、学科竞赛奖项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类发明等,学校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积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各项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3.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1)获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以及全国、全省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每次分别奖励5分、3分。

2)国家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9分、7分、6分、5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7分、5分、4分、3分;省级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

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具体细则可由各学院制定,但各类相应等级加分不得超过以上相应分值。

3)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3分,集体申报获特、一、二、三等奖的前三名成员,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4)学生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对于独撰者及合著的第一作者的奖励分值如下:C类及以上每篇分别奖励15分、13分;D类分别奖励7分、5分;E类分别奖励6分、4分;F类分别奖励5分、3分;G类分别奖励4分、2分。

以上刊物等级以本校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5)在校期间,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者,奖励10分。

美术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1.美术科目成绩:美术科目成绩通常占综合分的50%,根据学校的评
分标准将美术科目成绩转化为分数。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通常占综合分的30%,根据
面试综合分数评定标准将面试成绩转化为分数。

面试内容通常包括创作能力、绘画技巧、表现能力、艺术表达等方面。

3.其他加分情况:根据学校的规定,考生还可以获得其他加分。

例如,参加过艺术竞赛、获得过奖项、有实践经验等,学校会根据相关证明文件
给予相应的加分。

根据上述各项得分,可以得出考生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美术科目成绩×0.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3+其他加分分数
下面是一个示例来说明具体的计算过程:
考生小明的美术科目成绩是80分(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
绩是90分(满分100分),其他加分分数是10分。

根据综合分计算公式,小明的综合分为:
综合分=80×0.5+90×0.3+10=40+27+10=77
因此,考生小明的综合分为77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示例仅为说明计算公式的方法,实际的计算方式
可能因学校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

考生应该根据自己所报考学校的具体
要求和评分标准来计算综合分。

综合测评的计算方法资料

综合测评的计算方法资料
◆ (二) 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分=(上学期测 评分+下学期测评分)÷ 2。 ◆ (三) 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平均分=各学 期素质综合测评分之和÷ 学期数。
3
一、德育素质测评
学生的德育素质测评包括: 系(部)测评 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 各占50%。
4
1、德育素质测评分计算方法
◆ (1)走读生德育素质测评分的计算方法: 德育素质测评成绩=系(部)测评分=系(部)测 评的基础分+应加分-应扣分
能力加分均需由系(部)及以上有关单位出具证 明、证书,并附有有关刊物或影印件;同项目获 奖或刊登在不同级别的同篇文章,只能以最高分 记。20 Nhomakorabea 谢谢观赏
WPS Office
Make Presentation much more fun
@WPS官方微博 @kingsoftwps
10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基础分+应加分 ◆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11
智育加分
◆ (1)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达420分,在参加考 试当学期的智育基础分上加2分;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中,成绩达到420分,在参加考试当学期的智育基础分上加4分。 ◆ (2)通过云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者,在参加考试当学期的智育基础 分上加1分。 ◆ (3)参加军训获得优秀的学生,在军训当学期的智育基础分上加1分。 ◆ (4)学生参加辅修课、第二专业课(或双学位课)等课程成绩为优、 良、中、及格者,在通过当学期的智育基础分上每科分别加2、1.5、1、 0.5分。 ◆ (5)在校级以上学习或文化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 院校(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0.5分;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1分;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2、8、4、2分。 ◆ (6)学习成绩进步显著者加分:与上学年比较,学习名次每上升5名 者加1分。 ◆ (7)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学分(不含任选课)不少于12学分者, 对所有选课获得的学分以每学分0.5计算进行加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智育平均成绩×85% + 综合素质得分×15%
综合素质得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得分×70% +个性发展素质得分×30%
其中,科技学术与创新得分与个性发展素质得分均不超过100分。

综合素质得分包括科技学术与创新和个性发展素质两部分。

个性发展素质可包括德育得分、知识竞赛、社会实践活动、文艺、体育等等。

1.科技学术与创新
(1)科技学术竞赛
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说明:
①同一作品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②个人作品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合作者降一等级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三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其余作者降一等级加分。

③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

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特、一、二等奖加分(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④国际性竞赛在全国竞赛各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1分。

(2)发明创造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者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3)科研成果
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产品,经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该领域专家推荐并通过学校相关
部门审定,可加1—4分;对于有重大学术水平、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或鉴定,可加5—8分。

(4)学术论文
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检索: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2.5分,第三及后序作者1.5分;国内核心期刊A类及以上(以武汉大学《期刊目录》为准):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及后序作者1分; 国内核心期刊B类及以上(以武汉大学《期刊目录》为准):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及后序作者0.7分。

说明:如果教师署名论文作者首位,不在加分之列。

2. 个性发展素质部分
(1)德育方面的操行评等,可按以下标准加分:
(2)知识竞赛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级各类知识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按以下标准加分:
说明:
①一人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③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④国际性竞赛在全国竞赛各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1分。

(3)社会实践
①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会实践团队,其成员前三名分别加3、1、0.5分。

②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别加4、2、1分。

③获国家、省、校奖励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按以下标准加分:
上述同类奖项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4)志愿行动与社区服务
获国家、省、校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加3、2、1分。

上述同类奖项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5)社团活动
①获国家、省、校表彰的优秀社团,其主要成员(3人以内)分别加2、1、0.5分。

②获国家、省、校表彰的社团先进个人,分别加3、2、0.5分。

上述同类奖项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6)社会工作
获国家、省、校级各类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分别加4、3、2分。

上述项目,按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7)文体特长
①体育类
非体育特长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
②文艺类
非艺术特长生参加校级以上文艺赛事,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