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评优评奖加分细则(最终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随着我院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生素质要求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协作、向上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需求人才,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提供参考依据,现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特修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如下:
◇测评时间为每年9月——次年8月,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分院适用的补充说明。
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指标体系的分解如下:(一).基础素质基础素质由德育、智育组成。
计算公式为:基础素质总分=德育得分(X×30%)+智育得分(学年度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换成百分制)X×70%).(二).发展素质发展素质由组织管理能力、综合技能、特殊表彰三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发展素质总分=∑(各项发展素质加分×权重)。
(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由基础素质、发展素质两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总分=基础素质总分+发展素质总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1.智育测评。
测评年度内各科成绩(必修课)以教务处提供的正式成绩为准,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相关指标分别测算出相应分值。
2.德育成绩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分(60%)及学办评分(40%)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附件1)的标准,在测评年度内学生个人自评小结的基础上对每位学生的德育进行集中评分。
班级评分统计公式如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该生评议分数)某学生班级评分= ——————————————————————[班级评议小组人数]某学生德育评分=班级评分×60%+学办评分×40%。
3.发展素质测评。
各项加分项目以测评年度内所认定(获得)的为准。
由学生本人结合平时在“综合测评系统”所登记的各类获奖、得分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附件2),按时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定。
附件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测评内容基础素质指标及分值表德育(30%)纪律观念20分热爱学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优(20分);良(迟到早退1-2次、事假2-3次、无故缺席1次15分);中(迟到早退3-5次、事假4-6次、无故缺席2次10分);差(迟到早退5-10次、事假6-10次、无故缺席3次5分;迟到早退及事假10次以上、无故缺席3次以上0分)社会公德及公益活动10分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敬师长;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对他人的不良现象展开批评。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活动3次以上+2
6
文明寝室
校级+3,院级+2
寝室每位成员,其它特色寝室减半加分
7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0~-60
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30-60分
8
寝室内务
四、五星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5分封顶
C、D级寝室
-0.5、-1/次
-1/次
13
违纪处分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
-30
-20
-15
-10
-5
二、体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各类体育比赛
一等奖
(第1名)
二等奖
(第2名)
三等奖
(第3名)
鼓励奖
(第4、5、6名)
集体项目减半
国家级
30
20
15
10
省级
15
12
10
8
校级
8
6
4
2
院级
6
4
2
/
分院级
4
2
1
/
2
体育集训队
校级+3,院级+2
不能累加
3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
班级体育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1/次
4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累积2次扣1分
三、能力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稿件被媒体录用者
国家级+8,省级+6,县市级+4,校级+2,院级+0.5
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拓展性素质四项内容。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德育分X20%+智育分X60%+体育分X10%+拓展性素质分X10%o德育、智育、体育、拓展性素质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分)+测评分(40分)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大事,拥护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面;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助学贷款及利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凡受到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学生,分别每次减30.20.10分。
(二)智育素质1、智育素质主要测评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不包括公共选修课)。
计算公式:SAiMi学习课程分=SMi其中Ai为某门考试(考查)课程成绩,Mi为某门考试(考查)课程的学分数。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素质作一个公正、全面、立体和系统的评价,目的是适应学院改革发展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艺术特长、身心健康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组织活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进行测量、评价的一种方法,即德、智、体等方面分解成若干指标,并对各项指标考核。
二、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初一个月内完成。
其结果作为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推荐“专升本”考试、研究生考试、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
三、测评的步骤及方法:1班测评。
各班成立辅导员任组长,由班委、团支部成员和学生骨干组成的测评小组,按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根据测评细则为每一位同学评分;2.院(系)学生工作小组审核班级测评情况,根据测评细则确定每个学生的最后得分。
3.各院(系)将学生综合测评分数表,报学生处备案。
四、具体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测评分二德育分*30%+智育分*60%+体育分*10%(一)德育测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在各种重大思想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对大学生思想品德的基本要求,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德育测评按O分记。
德育测评分工基本50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二)智育测评:智育测评分为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和科技文化活动得分两项,即:智育测评分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科技文化活动分1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即本学期所有考试科目的总成绩,学习成绩按百分制所得分数计算,重修课成绩不予计算,缓考的课程按考试的成绩计入当学期的测评。
2.科技文化活动加分。
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其研究成果获奖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稿件等,可按下表加分:(三)体育测评:体育测评包括体育成绩和体育优胜分,即:体育测评分工体育成绩+体育优胜分1体育成绩: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百分制)*60%+课外活动得分(百分制)*40%2.体育优胜分:凡在体育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或在各级运动会上取得好名次的,按下表加分:五、几点说明:1.请各级学生工作组织做好日常学生活动方面的工作记录,为综合素质测评提供必要的资料、依据;2.有违犯校纪校规行为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3.综合测评的各项加分、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布;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由各院(系)负责人填入《学生综合测评存档卡》,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5.德育扣分达20分者通知家长,达30分者进入留校察看期,达40分者劝其退学,达50分者开除学籍。
简评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
简评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发表时间:2018-11-03T12:42:32.303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22期作者:华丽梅张静[导读] 大学本是锻炼学生各方面能力的乐土,而随着综合考评制度的贯彻力度不断加大,学生和老师日益追求考评的得分,我们发现校园里出现了数不胜数的五花八门的活动,但实际上又流于形式、没有内容。
华丽梅张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金华 321000摘要:考评加分制度即一般所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制度,确实能激发学生更好地融入大学生活,然而也有不少问题丞待解决,例如,全部量化的评比标准是否科学;在评级竞争的压力下,学生是否变得更为功利;在该制度的作用下,校园文化以及办学质量会如何发生变化等等。
本文将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探讨以上提及的问题关键词:考评加分制度大学生活动参与行为动机 1.背景与意义大学本是锻炼学生各方面能力的乐土,而随着综合考评制度的贯彻力度不断加大,学生和老师日益追求考评的得分,我们发现校园里出现了数不胜数的五花八门的活动,但实际上又流于形式、没有内容。
平均下来,几乎每天,校园里都有三到五个活动在举行。
到处都是广告牌,吸引学生去参加各类活动,许多甚至以参加活动能加多少考评分为噱头。
但经我们问卷调查,却发现大多数学生认为过多的活动是一种资源浪费,而且活动的形式内容也过于老旧,没有新意。
虽然不能把这种现状全部归咎于综合考评制度的影响,但也必须承认它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不但学生追求考评加分,学院的老师也深感各类考评的压力,所以就鼓励学生策划各类活动,以期在学院评比时能获得更多的荣誉。
可是,活动的质量究竟如何,是否真能帮助学生在能力上得到提高呢,许多老师对这些地方的把关都是越来越松。
此外,学生参加各类活动的动机也变得更加复杂,在活动过程中也不再那么关注能对自己的能力或者知识结构有多少提升,反而是花费精力想如何能让自己更轻松地获得加分。
于是出现了各种挂名:各类课题、设计比赛、撰文投稿等等,都试图不做任何努力就得到加分。
师范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师范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班级学号姓名测评时间测评总分四、实施方法:1、核对加分材料:每学期第一周周五前,由学习部组织学习委员会议说明综合测评的主要事宜,并把加分材料挂上师范学院的网页(不再发到个班)由各班自己下载来核对。
2、加分材料总结:核对完材料,如有错漏请于第一周的周一之前(学校加分材料可在系评时补充)总结自己班的材料(包括网上已有的和错漏的),交到师范学院学习部,学习部整理后会再次在师范学院网页公示。
3、自、班评:第二周周二至周四进行自评,第二周周四至周日进行班评(注: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干事、学生代表(3人)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进行班评)。
4、系评:第三周周二前,由师范学院学习部组织学院全体学习委员统一进行系评,然后再由各班拿回自己班的原始表格给同学自己核对,并于第三周周五前交给师范学院学习部(一定要学号顺序排好序)。
5、制作电子表格:第三周周日前,各专业(一个专业有多班的统一做成一个表)由学习委员制作表格,并要求要有综合测评总成绩表和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表两个表格(表格样式请在师范学院网页或师范学院学习部QQ群下载),交到师范学院学习部负责人,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院团总支书记组成学生综合测评小级,对学生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6、公示:第四周周三,学习部将奖学金评定表格放在师范学院网页公示,时间为三天,有异议同学可及时与学习部负责人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五、附则:1、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学生干部及学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在综合测评总分中扣5分。
2、因同一原因被多次奖励或处罚的,加分或扣分只计最高分一次(即加分或扣分只有一次有效)。
3、获得奖项者,必须提供相关奖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者须提供有关文章复印件;义务献血者每次在总分加一分,必须提供献血证明复印件。
4、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评优评奖条例(最终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素质评价适用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每学年评价1次,评价内容包括品德素质评价、知识水平评价、身体素质评价和能力评价4方面。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构成、比例和成绩计算方法:(一)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基本评价和能力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的构成和比例为: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评价*85%+能力评价*15%。
基本评价的构成和比例为:基本评价=品德素质评价*20%+知识水平评价*75%+身体素质评价*5%。
能力评价的构成和比例为:能力评价=基础分60分+研究创新*40%+专业(职业)技能*30%+社会实践*15%+文体特长*15%,能力评价上限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由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平均合成。
第四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品德素质评价第五条评价依据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二)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三)学生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四)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五)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六)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
第六条评价方式及结果品德素质评价通过“记实”的方式实施,即:品德素质评价=基本分80分+记实“记实”是指根据第五条中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加减分细则,对学生的品德素质进行评价。
记实最高分值20分。
品德素质评价上限为100分,品德素质评价等级为:成绩≥90为优秀,≥80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
X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新时期高等教育思想,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作为评定奖学金、评先评优和毕业时向用人单位的重要依据,每学年评测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个人申报、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审核、院团委认定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学生。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两项,其中基本素质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3个方面组成。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内容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各指标体系所占比重原则上不能变更。
第七条每位同学每学期都有基础分40分,各项的加减分在这个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思想品德素质1.思想政治拥护领导,坚持“四个自信”,努力学XXXXX思想;维护祖国统、民族团结和校园正常秩序;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
1.1 加分项及分值1.1.1 参与院青马班培训者加2分,参加校青马班培训者加3分,参与青马班实践学习,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者一次加2分。
被组织吸收成为入积极分子并且积极参加团校、分校等学习活动者加2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发展对象并且积极参加校等学习活动者加5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预备员)并且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者加8分。
1.1.2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评先活动中,获省级单项奖者加10分,获市级单项奖者加8分,获校级单项奖者加7分,获院系级单项奖者加5分,获班级先进者加3分,积极参与并有一定贡献者加1分。
获省级综合奖者加12分,获市级综合奖者加10分,获校级综合奖者加8分。
获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获院系通报表扬者加3分。
1.1.3 班级活动、团学活动的新闻报道、活动总结、暑期社会实践简报新闻等文章,被级正规网站、报纸录用者加15分,被省级正规网站、报纸录用者加10分,被校级网站、广播站、网络电视台、校报校刊采用一篇者加5分,被院系网站采用一篇者加3分(学生会宣传部发布新闻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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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十佳大学生
校级+5,院级+3,提名奖+2
2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校级+3,院级+2
不能累计加分
3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团员
校级+3,院级+2
4
捐款捐物
每次+0.5
以班级团支部记录为准,3分封顶
5
青年志愿者
活动3次及以下+1
活动3次以上+2
4
课题申报成功并结题
国家级+20,省级+12,市级+6,校级+4,院级+2
5
班长、团支书
+2
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按从高原则加分,不累计,获得优秀干部、干事称号者可再加1分
其他班委(包括寝室长)、各级学生组织干事
+1
各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4
各级学生组织正、副部长
+2
社团主要负责人
+3
5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6
文明寝室
校级+3,院级+2
寝室每位成员
7
寝室内务
四、五星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5分封顶
C、D级寝室
-0.5、-1/次
寝室每位成员
寝室内务检查时涉及个人问题
-0.5/次
责任人扣分并与等级寝室扣分累加计算
抽查期间评分双倍计算
8
寝室纪律
不按作息时间要求回寝室就寝
-1/次
1、周五、周六回寝时间:23:30
媒体主要指报纸,在网站上报道的活动简讯不在此范围。相同内容按从高原则加分。
2
各类技能竞赛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参与奖
各类技能竞赛指九大科技竞赛、高等数学竞赛以及专业技能竞赛等。
凡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对应一等奖奖励,其他奖项奖励逐级递减。
独立完成的全加,合作完成的负责人、第一作者加2/3,其他减半。
其它科技文化活动按照九大科技竞赛同档奖励的1/2标准奖励,集体项目加分减半,个人荣誉称号一律+1分
国家级
+20
+16
+12
+8
省级
+12
+10
+8
+6
校级
+6
+4
+3
+1
院级
+4
+3
+2
+0.5
分院级
+3
+2
+1
+0.5
3
发表学术论文
校定一级期刊+30
校定二级期刊+12
一般公开刊物+6
有准印号的期刊+4
2、周日——周四回寝时间:23:00
未回寝室就寝
-5/次
请假者除外
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2/次
高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砂锅、电热壶等
违反学生公寓电脑使用规定
-1/次
包括违反规定携带者、玩网络游戏者
9
旷课
-1/节
8节以上者,在每节-1分的基础上,据相应纪律处分扣分。
11
早晚自修考勤
按备注扣分
早自修未到1次作旷课一节处理;晚自修未到1次作旷课两节处理;迟到、早退3次作旷课一节处理。
12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30~-60
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30-60分
13
违纪处分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通报批评
-30
-20
-15
-10
-5
二、体育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校运动会
1-6名分别加6、5、4、3、2、1
集体项目减半
2
三球联赛
校级
1-6名分别加6、5、4、3、2、1
院级
1-3名分别加4、3、2
分院级
1-3名分别加3、2、1
3
体育集训队
校级+3,院级+2
4
凡要求统一参加学校、学院、班级体育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1~5
5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累积2次扣1分
◇注:所有扣分以学院学风建设自律委员会的月考评为准
三、能力
序号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稿件被媒体录用者
国家级+8,省级+6,县市级+4,校级+2,院级+0.5
8
计算机等级考试
文科通过一级3,优秀+5;理科通过二级+3,优秀+5
9
通过各类考证
+4或+8
与本专业有关的考证+8,其余+4
◇测评时间为2006年9月——2007年8月,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优秀论文、报告
省级+8、校级+5、院级+3
获奖多项的,以最高奖加分,不能重复加分,优秀团队成员减半加分
7
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通过三级+3,四级+8
凡通过者,每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加分,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
其他学生通过四级+3,优秀+5;通过六级+8,优秀+15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3,优秀+5;通过八级+8,优秀+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