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之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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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近几年,随着公务员考试在我国异常火热,已然成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势头,公务员制度及其待遇问题成为了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

究竟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完善与否,与西方国家比较优缺点又在哪里,我们不得不从各个方面来逐一审视。

一、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比较(一)建立的背景比较中西方公务员制度建立的不同背景是产生公务员制度差异的根源,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中西方公务员职业发展道路的差异。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并切实为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的。

西方国家在各国陆续完成资产阶级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要从根本上提高整个资产阶级统治的水平,就需要建立完善、科学的官吏选拔制度,运用科学的方式有效地吸收各类专门人才参与行政管理。

同时,政府职能也日益扩大,西方国家原有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再适应当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因此他们不得不建立一套新的能够更加适应政府和社会的需求的行政管理制度,即现代公务员制度。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公务员制度陷于缺乏活力及效率、无法回应环境及管理诉求、越来越僵化的困境之中,进而影响了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

西方国家政府纷纷对公务员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重塑性改革,形成了一种既以功绩制和公正为基础又能够适应目前的管理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了新的经济政策,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建立了一套符合当时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为公务员制度发展提供了经济制度环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受到冲击,政府职能日益转变,更加需要有一套科学的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国借鉴了西方国家的行政人事制度,建立了现行的公务员制度。

中西公务员制度指导原则之比较

中西公务员制度指导原则之比较

² 中西公务员制度指导原则之比较第一,从制度建立的社会政治背景来看:西方文官制度是在多党或一党多派相互竞争、轮流执政的条件下,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政局的稳定性而建立的。

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是西方文官制度形成的标志之一。

这种划分是为了避免政党政治中产生的政党分赃制所造成的间歇性震荡,把政治与行政相对分离。

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

第二,从公务员的范围来看:大多西方国家,凡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公共团体中从事公务者均是公务员。

而我国的公务员仅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即凡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从国家主席到办事员全是公务员。

第三,从权利义务的范围上看:我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既有共同点也有重要的差别。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共同点表现为都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国家公务员享受着宪法规定的公民权,也履行一般公民应尽的义务; 其二,作为国家公务员,国家和社会赋予其特定的身份、地位和一定的职权,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公务员法典、条例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要忠于职守,为全体大众服务,禁止政府经商办企业等内容。

差别主要表现在,西方国家强调地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仅限于服务的地区范围,而我国则无论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还是各省、市、县的公务员,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是相同的,不受地区的限制;第四,从政治立场来看:西方国家强调公务员政治中立,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某些政治活动,对政党政治采取公正超然的态度。

而我国则要求公务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而非政治中立,并接受党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五,从考核制度来看:西方国家现行的人事制度,是以“功绩主义”为主旨的。

我国对政府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重点是绩,强调坚持德才标准和注重考察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对象是处级以下干部。

国内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国内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河南理工大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论文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班级12-02学号:311210030203姓名:范瑞玲国内外公务员辞职、退休、辞退制度情况1.国外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及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辞职辞退情况在国内外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由于公务员强调公务员“常任制”、“永业化”,公务员职业条件比较优越,所以公务员辞职、辞退的问题不甚突出,撤职、免职、休职等方式也解决了一部分辞退问题,一些国家甚至没有辞职、辞退制度。

在这些国家,辞职一般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的志愿脱离原单位的职务,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有的国家能充分保障这项权利,有的国家则加以严格限制。

法国规定公务员不能草率辞职或擅自离职,公务员如果要辞职,必须写出报告,经主管领导人严格审查有关条件和情况后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

否则,予以严厉处分,或撤销或取消退休金。

法国禁止公务员集体辞职,把集体辞职视为威胁政府,应追究法律责任。

辞退一般是机关部门使公务员失去公务员身份的组织行为。

其含义是:(1)辞退是行政部门的一项权利;(2)行政部门要求公务员离开所属单位,不再担任该单位的职务;(3辞退不同于惩戒处分范围的停职、撤职、开除,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对辞职、辞退规定了限制条件,并且规定了严格的程序。

我国曾长期实行通包通配的干部人事制度,在用人择业上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自主权,没有辞职、辞退制度,干部队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部职务铁饭碗、终身制、人才单位所有制等,造成了冗员聚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为了鼓励人才合理流动,让专门技术人员和机关党政干部能够投身城乡经济建设,创办企业,参与经营管理和进行科技服务,一些地区机关单位逐渐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党政干部辞职下海经商办企业。

1983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实行聘任制试点单位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辞职。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1精编版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1精编版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全球化是现代化的一个特点。任何制度要 想现代化必须通过学习与对比来提高自身 的文明水平。
中国现代的公务员管理不高,西方
在法律上的比较法一般是在时间和空间的 比较。作为本学期的课程,我们对于公务 员制度既进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比较,同 时也进行时间上的比较。我们通过对比来
现代
(四)日本
思想先行
伊藤博文《关于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 务》、《官吏纲要》、《文官考试试补及 见习规则》
二战停滞
二战后参照英美,同时吸取德国公职任用 制度。
第五章当代西方主要国家及其中国公务员 制度的界定与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当代西方主要国家及其中国公务员 的招录与分类定位制度
第七章当代西方主要国家及其中国公务员 的培训与考核制度
第八章当代西方主要国家及其中国公务员 的晋升、奖惩与工资制度
第九章当代西方主要国家及其中国公务员 的监管制度与管理机构
所以对于本课程我们打算从以下章节角度 来讲解
上篇 西方主要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构建
第一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国家公职任 用制度
第二章西方主要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及 其地位
第三章二战后西方主要国家公务员制度的 建设与发展
第四章二战后西方主要公务员制度的调整
下篇当代西方主要国家及其中国公务员制 度的基本内容
一、政党政治
在18、9世纪西方国家政党形成,君权基本 被弱化或者被消灭。社会各个阶层形成各 自的代言人,从而政党政治形成。
二、政党分赃
政党政治虽然在政治是进步的,但是没有
解决国家文官制度出现的问题。政党政治 形成后,当一届政党上台后,马上任用自 己的党派的人,形成政党分赃制度

公务员制度比较

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新的课题。

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依据我国的具体条件,充分吸收世界文化的精华,大胆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先进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实现我国行政体制现代化变革,并且在宪政的背景下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更趋于理性化、科学化;才能更利于造成德才兼备的行政活动家和行政管理专家;才能更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而为实现我国人事制度现代化、政治体制民主化、经济制度科学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通过对中外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求借鉴国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政治体制改革比较分析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一、公务员制度主要内容及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

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

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

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国家公务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

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⑴。

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它包括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规定、分类制度、录用制度、选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任用制度、升降制度、工资制度、福利制度、退职退休制度、辞职辞退制度、廉政制度、申诉制度、管理体制等。

公务员制度就是由这一系列制度构成的体系。

本文选取美国、英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从公务员制度体系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摘要公务员制度,又称为“文官制度”,是指对各级事务官员或文职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

①现代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它基本原则包括: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其中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和政治中立原则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

②它涵盖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待遇、考核、退休各个方面,也涉及到了公务员的基本价值信念问题。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差异性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是一个全能型的国家,国家与社会不分,政治与经济不分,政治强而经济弱,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政治性的社会。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经济才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社会才逐渐地与国家相分离,但是传统的政治因素并未完全消失,人们在思考社会事务时仍然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思维的影响。

所以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政治思维影响极为深远,市场经济思维并不完全成熟的状况。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迅猛,政治改革缓慢的局面下,作为适应经济改革而做出的政治改革,就很容易出现制度建设和思维建设的不同步性。

(二)公务员制度的中国化原则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必须与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服务,也就是说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有“中国化”的原则。

上面我们已经讲过,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有着例如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基本原则,我们在学习它们的优秀经验时也要选择性的借鉴过来。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中美公务制度的根本区别

中美公务制度的根本区别

浅析中美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区别现代公务员制度是一种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组织中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各种具体制度的总称。

公务员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管理实践中产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人事行政制度化管理较为完备的形式,体现了人事行政发展的一般趋势。

在已建立和发展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中,人事行政的各种职能活动基本上是按照一整套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化的程序和规章制度进行的。

公务员制度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展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一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区别主要源于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以及当前的国情。

美国是一个由50个州和一个联邦直辖特区组成的宪政联邦制共和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而我国现代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且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这些使得我国的现代公务员制度在职位分类制度、考试录用制度、职务升降制度、工资福利等方面与美国有着明显的差异。

在职务分类上,美国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从而形成三个不同的体系。

其联邦公务员的范围仅指在美国联邦行政机构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美国公务员,按职务性质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政治任命官员”即政务官,第二类是“职业公务员”,即事务官。

政治任命官员是总统根据政治上的需要直接任命的,一般与总统共进退。

职业公务员是经过参加公开的竞争性考试而录用的公务员,他们一经录用,如本人无重大过失,可一直任职到退休。

美国公务员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政府官员,还包括警察、消防人员、医护人员以及保健人员、清洁工、水电工乃至餐厅服务人员等。

在我国,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我国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这一范围不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中外公务员制度分析

中外公务员制度分析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一、公务员及公务员制度概述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指现代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挂历而建立的一套法规和制度体系,是国家为实现其政治和行政目的而建立的制度。

(一)中外公务员的涵义及范围1.公务员的涵义“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 或者“civilservice” 翻译过来的。

英文原意是“文职服务员”、“文职仆人”,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有人意译为“文官”,有人译为“公务员”,也有人译为“文职公务员”。

美国称为“政府雇员”;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战后改称为“公务员”;法国直称为“公务员”;联邦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者“联邦官员”。

在我国,1993年10月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概念正式形成。

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担负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具体包括以下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部分社会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但上述部分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2.公务员的范围在中国,公务员的范围分为以下4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的公务员;职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在外国,公务员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3类。

大范围,这种划分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务员范围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中范围:这种划分只把国家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中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及军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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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之异同
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管理制度就是对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惩、待遇、培训、晋升、调动、解职、退休、保障以及分类管理等作系统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现代公务员制度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就开始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始于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

相比较而言,西方公务员制度比我们早了近1个世纪,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之处。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一味照搬、引进呢?对于其如何借鉴、改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况且,我国在西方公务员制度已有优秀成果“肩膀"上,结合自身国情,走出了自己特色.本文在此只作差异性分析,以期日后借鉴、改进时可作参考之资.
一、中外国家公务员制度性质的比较
1。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一元性.一元性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候只存在一种制度,和一种国家权威,不因两党或多党竞选执政制度,而使公务员对其中一个政党惟命是从.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化已经实现,公务员的选、训、用、退等环节基本上能做到国家意志下的“任人唯贤".但这里的“一元性”和“任人唯贤”只是相对而言的。

因为,西方国家实行议会制,通常是两党不定届性执政,当发生换届换党执政时,对公务员特别是国家政府关键部门的人员任免升迁都产生很大冲击,甚至发生政局变性。

2。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多元性.多元性的特征是指在一个社会的同一时期同时存在着不同的制度、行为和观点.中国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多元经济形态及多元价值观使公共行政也具有多元性。

这种多元性,首先表现在录用人员上的价值双重性,即一方面,一些地区、一些时间实行竞争上岗、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另一方面,又有部分地方有些时候搞暗箱操作、任人唯亲。

其次,表现为公务员制度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特别行政区有不同的规定。


后,多元性表现为公务员升迁的机动性与隐秘性比较明显,比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公务员的突发性升迁事件较多。

当然,这种“多元性”也是相对的。

二、公务员范围的比较
不同国家的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也有差别。

学界普遍认为以英国为代
表的国家公务员的范围是小范围的,英国公务员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
命担任王国政府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以美国为代表的是中范围的,美国公务员是指所有由政府雇用的文职人员,包括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政府经营的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以法国为代表的是大范围,法国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政府以及所属的驻外机构或公立公益机构的各级部门中正式担任专职的人员。

中国公务员范围是超大范围,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和福利的工作人员。

它把各党派机关、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都纳入公务员范围.
三、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规则的比较
1。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规则。

(1)以能力和业绩取向为本的功绩
制.(2)奉行政治中立.(3)政务官和业务官分途而治。

(4)建立专门的公务员管理机构,按照部内制、部外制和折衷制建立起不同的管理机构.
(5)公务员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2.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规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中国的国家公务员是党的干部,中国共产党对公务员的管理体现在:第一,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制定公务员制度的准则.第二,政府以及其他公权力机关的核心组成人员由各级党委推荐,其工作受党委监督。

第三,公务员对党负政治责任。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体制的比较
1。

西方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单线制。

西方国家公务员管理要么由一个机构执行对同级所有公务员的管理权,比如部内制(指在各行政部门内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该机构执掌各自部门公务员选、训、用、退的一切事务.)和部外制(指在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相对独立、地位超然的执掌公务员选、训、用、退等事务的公务员主管机构);要么是由不同的机构来分开执行,比如折衷制(指在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独立的人事主管机构,专掌公务员的考试权,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事行政事务,则由行政机构内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部门自行管理),但分开执行的机构间权力截然分开,二者权力不存在重叠部分.
2。

中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双线制。

中国公务员管理的双线制,从形式上看,指党委一线和政府一线.从实质上看,政府中的政府组成人员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这是政府组成人员在产生过程中的双线制。

对于政府组成人员的管理由党委的组织部和政府的人事部完成,这又体现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管理上的双线制。

在对非政府组成人员,即一般政府职员的管理上,一方面按照党管理干部的原则,党管各级干部,另一方面,对一般政府职员的考核,奖惩等具体的操作又
是由政府的人事主管部门来完成,这又体现了中国公务员管理上的双线制。

五、考核制度的比较
西方文官制度遵循功绩制和能力制,其中英国更强调能力制,考核的内容由考勤和考绩两部分组成,重视对人的能力、工作热情、潜力的测评;美国则强调功绩制,强调公务员工作的实际成绩和效果,改革后的考绩制度的重点从成绩测量转到工作行为的考评上;法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14项之多,重点考核服务精神、守时值勤、积极性等;日本的考核制度则更为细致,考核的种类、方法、内容、等次均有严格的规定。

我国推行的公务员制度,主要是功绩制,同时注重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以功绩制为主的德能勤绩综合制。

六、晋升制度的比较
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同,西方国家的主要官员都是由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副职官员由主管行政的官员直接任免,由此带来的一个弊端就是在决策过程中的专制。

我国强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干部的任免,强调民主集中制,这样在制度上体现了民主性和科学性.在职务升降方面,中外都强调任人唯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平等竞争,但也有不同点:一是我国坚持党管干部,党委负责公务员职务的升降、任免;二是我国没有把降职作为一种惩罚的种类,而西方则把降职作为一种重要的惩罚。

七、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比较
中国和西方都遵循功绩制,定期提薪,物价补偿.工资一般都是由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主要区别表现在:我国的工资保险福利水平和调整幅度取决于国家财政收支情况,西方则随着物价上涨而相应提高;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比较参照对象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平均水平,而西方则强调公务员参照私营企业平均水平,一般略高于私营企业职工;西方福利制度主要有工时制度、带薪休假、医疗制度、住房制度、交通费、伤残补助等,这与我国有相似之处,但我国工资福利制度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体系,总体水平低.国外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普遍建立了公务员保险制度,并将其作为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用法律形式加以详细规定。

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则规定,公务员因公务死亡或负伤,或染上疾病及因此而死亡时对本人及由其直接抚养者因此受到的损失要进行补偿。

具体包括:因公务负伤或患病而无法工作期间的经济困难的公务员的补偿事项;因公务负伤或患病,收入能力受到永久或长期损害的公务员受到的损失的补偿事项;因公务负伤或患病的公务员死亡时,对其遗属或公务员死亡时靠其收入维持生活者受到的损失的补偿事项,等等.我国的公务员保
险规定极为笼统,不利于实践中的操作。

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八、公务员的继续教育与交流方面的比较
1.公务员的继续教育方面。

中外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和分级培训的原则。

但在继续教育的组织者、教学机构、教学内容方面却存在着差别。

西方的公务员继续教育由政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而我国则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而且很多培训是由党的理论宣传需要决定的。

在教学机构上,西方的公务员继续教育大多由各级行政学院和大学的公共管理类学院完成,而中国则主要由党的各级党校完成。

(虽然各级政府也设立了行政学院,但大多与党校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在教学内容方面,西方侧重对公务员本职工作能力的培训,我国比较强调党的理论,政府政策以及法律制度的培训.
2.公务员的交流方面。

我国和西方都包括调任和转任。

西方有轮换制,我国有挂职锻炼。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交流一般在不同层级或同级政府的不同部门间交流,而我国的公务员交流除了可以在政府内部交流外,还可以实现政府与国有企事业组织之间的人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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