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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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7•【字号】豫政土〔2022〕902号•【施行日期】2022.06.17•【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902号濮阳市人民政府:《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濮政土〔2021〕215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转用并征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2个区开州街道等2个街道(乡)孟村等 2 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9.494 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1公顷,征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街道疙瘩庙村集体建设用地1.4539公顷,共计11.0282公顷(其中耕地9.4942公顷),作为濮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9.494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17日附件。

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简介幻灯片资料

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简介幻灯片资料

中原 路科 研设 计区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市 市

东南 部教 育科 研区

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按照“集中设置,重点发展,优化布局”的原则
进行工业用地的调整和布局规划。 工业用地规划划集中在4处布置,分别为濮西工业 片区、106 国道东工业用地、马庄桥工业用地、 老城组团工业区,其中重点发展濮西工业片区。 规划安排6处集中仓储用地。分别为马颊河铁路仓 储区、濮西铁路仓储区、中原路区域物流中心、 北环城市物流区,另外在老城组团和马庄桥片区 的工业区内安排为工业配套服务的仓储用地。危 险品仓库位于濮西铁路仓储区内。
项目背景和编制工作

编制进展

2004年12月通过河南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纲要评审。 2006年1月通过河南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成果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2006年3月通过濮阳市人大审议,由濮阳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批。



现场踏勘及调研阶段(2003年11月~12月、2004年3月) 方案编制阶段(2004年3月~7月) 方案协调阶段(2004年7月~9月) 纲要编制阶段(2004年9月~11月) 成果编制阶段(2005年3月~8月) 审查与修改阶段(2006年1月~3月)
濮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濮阳市人民政府
一、濮阳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重要:濮阳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 北岸,冀、鲁、豫三省交界处。 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05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 382.7亿元 ,人均 10690 元。三次产业结构为 16.3∶63.0∶20.7。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2005年全市总人口357.93 万人 。全市城镇人口102.03万人,占28.74%;乡村 人口252.99万人,占71.2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7971.84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472.14元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濮政〔2017〕28号_1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濮政〔2017〕28号_1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正文:----------------------------------------------------------------------------------------------------------------------------------------------------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的通知濮政〔2017〕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6日濮阳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程序,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我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关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并建立滚动修编机制。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报送审查前,应当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示30日,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并由编制单位根据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编制单位报送的规划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通过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审查意见、公众意见及处理结果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濮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濮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濮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调整方案濮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九月1 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市域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土地利用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调整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规划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9〕19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9〕19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9〕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6月4日濮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要求,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提前完成投资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提供给进驻该区域的项目企业免费使用。

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各行业管理部门可直接使用相关区域评估成果,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

通过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将建设项目评估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估转变为申请前服务,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

二、实施内容(一)区域范围全市范围内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园区、功能区(以下统称开发区)。

(二)评估事项内容1.土地勘测。

开发区要根据项目对用地的需求情况,提前做好预判,做好土地储备计划,提前开展土地勘测工作,土地勘测数据成果归各区所有,由其负责管理、使用和共享,减少重复勘测。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濮政办〔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15〕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4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的要求,结合濮阳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部署,围绕13363城镇空间布局,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力为目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统筹协调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燃气普及率达到9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8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5•【字号】濮政文〔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濮政文〔2011〕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项目建设区域土地用途管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合理利用土地,避免无效投入,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对市城市规划区和市域内重要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必要时发布《土地管制通告》。

第三条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管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不准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凡在管制范围内违法强行占用土地修建的所有建(构)筑物,必须自行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法修建人自负。

凡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的建(构)筑物、栽植的树木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在国家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一律不予补偿。

第五条《土地管制通告》发布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对管制范围内土地上的经济类附着物及批准修建的构筑物现状进行拍录、清点,核实后备案,作为国家征地时地上附着物补偿的依据。

第六条管制土地所属县(区)人民政府是土地管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管制土地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防范、制止、和查处工作。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濮政〔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濮政〔2020〕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好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2020年6月22日濮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面对内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四大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经济保持健康增长生产供给总体稳定。

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按原统计口径增长7.3%(按新口径调整为6.8%)。

全年粮食总产58.3亿斤,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工业用电量增长6.3%;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各领域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物价水平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7%,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三大需求运行平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4.1%、居全省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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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

2、招标单位:濮阳市城乡规划局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规划范围:濮范高速南,京开大道东,绿城路北,文化路西,规划面积约8.5平方公里。

(控规编制面积8.5平方公里,城市设计面积约4.5平方公里)
5、规划目标: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确定该片区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完善地区用地功能结构、布局和功能配置,明确各类市政管线路径、管径及控制点标高,梳理对接外部交通联系,解决村庄安置等问题。

6.主要内容:控规中要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明确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及相关的规定性指标,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高度、色彩、风格等要求。

城市设计从城市空间形象、城市特色的角度出发,对地块内开放空间、建筑风格、各类廊道等提出设计引导及控制要求。

二、图纸深度要求:
(一)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地理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重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状况。

(二)规划用地现状图(1:2000)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状况、人口分布状况、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中类或小类。

2.人口现状指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辖区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用地设施现状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娱乐等建筑)类型、位置、登记、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的分布情况等。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规划各类用地的界限,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位置;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表明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的位置、登记、规模,以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四)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确定道路走向、线形、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的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1.道路交通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形、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与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级道路为何地块的排水方向,各级道路交叉点、转折点的标高、坡度、坡长,标明各地块规划控制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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