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合集下载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打分表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打分表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打分表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它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在东莞市,为了确保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打分表,以便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打分表的构成与目的这份打分表主要由多个部分组成,涵盖了企业清洁生产的各个关键环节和方面。

其目的在于通过量化的指标和标准,清晰地展现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的表现,为审核验收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也为企业指明改进和提升的方向。

二、具体打分项目及标准1、领导与组织企业高层对清洁生产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20 分)清洁生产工作小组的建立和运作情况(15 分)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的明确性(15 分)2、生产过程原材料的选择与使用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20 分)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节能性(20 分)生产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情况(15 分)生产过程中的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式(20 分)3、能源管理能源消耗的计量与监测系统(15 分)节能措施的实施和效果(25 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10 分)4、环境管理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20 分)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25 分)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15 分)5、员工培训与意识员工对清洁生产知识的培训覆盖率(15 分)员工在清洁生产工作中的参与度和积极性(20 分)企业内部清洁生产文化的营造(15 分)6、持续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改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计划(20 分)对清洁生产工作的定期评估和总结(15 分)与相关方的清洁生产合作情况(10 分)三、打分方式与等级评定审核验收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场考察以及与相关人员的交流,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

总分 100 分,根据得分情况将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优秀(90 分及以上):企业在清洁生产的各个方面表现出色,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

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7号)和《东莞市推进清洁生产实施细则》(东府办…2007‟25号)等的要求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资源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各环节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对企业的审核报告是否符合要求,选定的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是否取得绩效的阶段性评审。

第四条市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联合组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对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认定和公布。

市经贸局牵头组织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支持清洁生产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工作,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公布和验收。

第二章申请验收基本条件第五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并取得明显绩效,具体表现为:1. 在投资、技改、生产过程组织、产品包装等方面采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洁生产设备、工艺和技术,或开发清洁生产产品、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减少资源和能源浪费、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成效显著;2. 推行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措施得力、技术先进、效益明显;3. 改造、更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流程和设备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4. 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效果显著;5. 无/低费方案90%以上实施,中/高费方案至少有1个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后能耗指标、物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明显下降;6. 清洁生产方案和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措施应满足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第三类,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组二O一八年五月目次1背景及必要性 (1)1.1任务来源 (1)1.2修订背景 (1)1.3修订过程 (3)1.4《导则》适用范围 (3)1.5修订的必要性 (4)2修订依据 (4)3编制方法和技术路线 (5)3.1编制方法 (5)3.2技术路线 (5)3.3工作计划安排 (7)4内容修订说明 (7)4.1总体说明 (7)4.2“适用范围”说明 (7)4.3“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 (8)4.4“术语和定义”说明 (8)4.5“内容”的说明 (8)4.5.1评估内容 (8)4.5.2验收内容 (8)4.6“工作程序及要求”的说明 (9)4.6.1评估工作程序及要求 (9)4.6.2验收工作程序及要求 (10)4.7“监督和管理”的说明 (11)4.8“附录”的说明 (12)5《导则》修订建议说明 (13)6《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的可行性分析 (13)1背景及必要性1.1任务来源清洁生产自八十年代末引进我国,数十年的推进证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是推进清洁生产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清洁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审核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审核”也被各级政府作为“完成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节能减排指标”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

为切实推进清洁生产,保障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 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了对《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 13/T1579-2012)进行修订。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列入2017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由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牵头组织制定。

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编制组二O一八年五月目次1背景及必要性 01.1任务来源 01.2修订背景 01.3修订过程 (2)1.4《导则》适用范围 (2)1.5修订的必要性 (3)2修订依据 (3)3编制方法和技术路线 (4)3.1编制方法 (4)3.2技术路线 (4)3.3工作计划安排 (7)4内容修订说明 (7)4.1总体说明 (7)4.2“适用范围”说明 (7)4.3“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 (8)4.4“术语和定义”说明 (8)4.5“内容”的说明 (8)4.5.1评估内容 (8)4.5.2验收内容 (8)4.6“工作程序及要求”的说明 (9)4.6.1评估工作程序及要求 (9)4.6.2验收工作程序及要求 (10)4.7“监督和管理”的说明 (11)4.8“附录”的说明 (12)5《导则》修订建议说明 (13)6《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的可行性分析 (13)1背景及必要性1.1任务来源清洁生产自八十年代末引进我国,数十年的推进证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是推进清洁生产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清洁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审核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审核”也被各级政府作为“完成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节能减排指标”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

为切实推进清洁生产,保障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 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了对《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 13/T1579-2012)进行修订。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列入2017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由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牵头组织制定。

玻璃制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践与评估验收

玻璃制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践与评估验收

a s s e s s e d i n s c i e n c e, r a t i o n a l i y t a n d v a l i d i y t c o n n e c t i n g wi t h p r a c t i c a l c a s e s a n d f o c u s i n g o n p o l l u t i o n r e d u c t i o n
放主要来源于熔窑玻璃熔化过程和煤气燃烧产生的烟 尘和二氧化硫 以及纯碱 、石灰石 、白云石上料过 程产 生 的粉 尘 。本轮 清洁生产期 间 ,大气 污染源 中6 座 窑
炉 只有 1 、 、3 窑 炉安装 了湿 式除尘 脱硫设 施 ,未 安装脱硫设施 的5 窑二 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二 氧化 硫排放总量为7 8 0 . 4 1 t ,烟尘排放总量为 1 4 8 . 1 t 。
g o a l s .Th e c o nc l u s i o n o n a s s e s s me nt a c c e p t a n c e wa s r e a c h e d a n d s o me s u g g e s t i o ns o n c a r r yi ng ou t c l e a n e r p r o d u c t i o n we r e a l s o p r o p o s e d S O a s t o b e Re r a c h i e v e t h e g o a l o f e n e r g y — c o n s e r va t i o n a n d e mi s s i o n r e d uc t i o n. Ke y Wo r d s :g l a s s a nd g l a s s wo r k s e n t e r p r i s e c l e a n e r p r o d uc t i o n a u d i t e n e r g y - - c o n s e va r t i o n a n d e mi s s i o n - - r e d u c t i o n a s s e s s me n t a c c e p t a nc e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

附件7: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和我省清洁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

1.验收条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继续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3个月后,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

2.验收申请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综合考虑评估意见建议的验收时间及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经贸部门时限要求,强制性审核企业向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自愿性审核企业向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从评估通过至提出验收申请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②清洁生产审核报告;③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⑤中/高费方案实施前、后的环境监测报告;⑥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8,并加盖骑缝章)。

市级经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材料齐全的应尽快予以安排现场查验时间,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不予受理。

3.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自愿性、强制性企业分别由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环保经贸部门组织3-5名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工作基本内容如下:①听取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的汇报;②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的内容真实性,具体内容如下:1.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绩效2.审核报告修改情况3.评估整改要求落实情况4.实际达到的清洁生产水平5.有毒有害物质削减情况6.突出成绩(主要指达到的二级或一级清洁生产水平,或者突出减排成效)③检查环境风险隐患(尤其是环境保护距离或者卫生防护距离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的,不得予以通过验收)。

专家应认真核查监测报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等环保制度管理文件;现场核实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通过现场查验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对比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过程档案资料,企业相关历史统计报表(企业台账、物料使用、能源消耗等基本生产信息、方案实施设备购销合同、方案竣工验收资料)等对企业提交的工作报告的内容予以核实;并协同环保部门认真负责地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按要求填写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意见表。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我们对《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予以发布,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8月16日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6号令)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5月16日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清洁生产是指通过环保技术和管理手段来最小化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达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为了促进清洁生产的推广和落实,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本文将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指南。

一、审核评估
1.准备工作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生产工艺,制定审核计划。

(2)确定审核评估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原材料、能源、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多个方面。

2.现场检查
(1)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清洁程度和维护保养情况。

(2)对生产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了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3)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采样并检测,分析检测结果,评估排放情况。

3.数据处理和评估
(1)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并与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和政策相比较。

(3)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

二、验收
(1)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制定清洁生产改进方案,确定改进措施的落实时间和责任人。

(2)制定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相关要求。

(1)对企业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对环保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对排放口进行检查和检测,确认排放量和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3.审核评估报告
(1)将审核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验收。

(2)若改进措施未得到有效实施,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企业改进。

(3)审核评估报告得到通过后,可颁发清洁生产验收证书。

总结: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指南中,重点要强调的是现场检查和数据处理,以及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只有通过全面的现场检查,分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环境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才能进一步推动清洁生产的实施。

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方针,促进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