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国家观探析
黑格尔伦理国家观

黑格尔的伦理国家观是他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是最高的道德实体:黑格尔认为,国家是最高的道德实体,是道德生活的最高形式。
国家代表了普遍的道德理性,是道德生活的体现和维护者。
2. 国家是自由和平等的保障者:黑格尔认为,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
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来保障人民的自由,通过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来保障人民的平等。
3. 国家是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黑格尔认为,国家应该承担起道德教育的主要责任。
国家应该通过教育来培养人民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素质,使人民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和规章,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4. 国家应该是永久的:黑格尔认为,国家应该是永久的,不受个人或团体的控制和支配。
国家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这是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
总的来说,黑格尔的伦理国家观强调了国家的重要性和责任,认为国家应该是道德生活的最高形式,是自由和平等的保障者,是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同时也应该是永久的。
这一观点对现代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黑格尔关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

黑格尔关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是德国的哲学家、评论家和政治理论家,他被誉为现代德国哲学的奠基人之一。
在他的经典著作《法哲学原理》(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中,他提出了关于国家和社会的一系列观点,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
首先,黑格尔认为国家是自由的实现和最高道德机构。
他认为,个体的自由只能通过参与和归属于国家来实现。
国家是一个独立的和有机的整体,个体通过服从国家的规则和法律来实现自己的自由。
他强调国家对个体的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认为这是社会秩序和道德价值的基础。
其次,黑格尔认为社会的发展是通过国家的存在和作用来实现的。
他将社会看作是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体的利益和自由只能在国家的框架内获得保障。
国家不仅是个人充分发展的保证,也是个人权利的维护者。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强调,国家的目标是实现普遍自由和普遍利益的统一,通过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正。
此外,黑格尔还关注社会和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
他强调社会和国家是通过矛盾和冲突不断演进的。
他认为,自由的实现需要克服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
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益和权力,通过这些矛盾和冲突,国家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
他将国家看作是历史的产物和实践的结果,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此外,黑格尔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还提出了一些批判性的观点。
尽管他认为国家对个体的规范是必要的,但他也指出国家的权力容易膨胀和滥用。
他警告说,国家的过度干预可能导致个人权利的压制和社会凝聚力的破裂。
他强调社会也有自己的力量和机构,可以独立于国家发展和运转。
因此,他主张国家应该遵循法治原则,保障个人权利和社会自由。
总之,黑格尔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观点在德国哲学和政治思想中具有重要影响。
他认为国家是个人自由和道德的实现机构,社会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黑格尔的国家观探析

国家理论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和顶礼膜拜。虽然如此,国家却并不是食人的利
其内涵较为丰富。然而晦涩艰深的哲学语言外壳和 维坦,它具有明确的伦理追求。黑格尔认为,国家不
进行了阐发。在他看来,“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 民族形式的实在化”。一个“最初还不是国家的民
世界的绝对目的。”〔1〕(P132)而“国家乃是‘自由’的实 族”,如果不建立自己的国家,不为自己建造一个牢
现,也就是绝对的最后目的的实现。”〔3〕(P41)不过,国 固的“政治屋顶”,它就失去了最基本的自由和荣
是作为它的别物而蛰伏,而在世界上则有意识地使 善的统一就是伦理”。〔1〕(P162)可见,黑格尔所说的国
自身成为实在,通过外化为国家而获得实现。在他 家实际上是一个伦理性的现实体,其根本目标指向
看来,精神好比是国家的灵魂,而国家实体则好比 就是倡行社会之善,达致自由的实现。
是听命于灵魂的肉体。灵魂和肉体虽然分别存在,
它属于主观自由。只有在伦理阶段,主观自由和客 的。”〔1〕(P348)针对这一困境,康德提出成立一种国际
观自由才得到了统一,自由才具备了现实性,得到 联盟,以调停国家之间的争端,维护永久和平。对于
了充分具体的实现。伦理阶段包括家庭、市民社会 康德的设想,黑格尔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康德
和国家三个环节。在第一环节,家庭只是直接伦理 的这种观念以各国一致同意为条件,而这种同意是
这种追求至善或正义的伦理国家观,在西方政
但它们又彼此相互渗透。国家这一“理性的东西”就 治思想史中长期占居主导地位。柏拉图心中的理想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是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中对国家进行的一种批判性分析和评价。
这部著作被认为是现代政治哲学和法政学的里程碑之一,对于理解和解读国家的本质和功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国家批判。
黑格尔从哲学的角度解读了国家的本质和意义。
他认为国家是人类自由的现实化,是拉丁语中“公共事务”的意思。
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更是集体意志和个人意愿的统一体。
在国家中,个人可以实现自己的自由和目标,并通过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来发展他们的理性和道德能力。
国家为个人提供了安全和保障,使他们能够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黑格尔强调,国家是人民的组织,是人类共同生活和共同发展的可持续社会形式。
黑格尔对国家的目标和功能进行了批判性评价。
他认为国家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自由和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国家应该为人民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福祉,并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国家的功能包括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正义,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人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还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保护人民的利益,并提供政府服务和公共设施。
黑格尔对国家的批判主要体现在对其功能的实现和运行方式的批评。
黑格尔对国家的运行方式和权力结构进行了批判性分析。
他认为国家的运行应该基于合理的权力分配和制衡机制,以确保国家的权力不滥用和过度集中。
黑格尔批判了专制的国家结构,主张民主和代议制的政府形式。
他提倡民主的决策过程和人民的参与,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黑格尔还对社会团结和社会关系进行了批判,认为社会应该通过协商和合作来实现共同利益和公共目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是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的一种综合性批判和评价。
通过对国家的本质、目标和运行方式的深入分析,黑格尔提出了一种理论框架和原则,用于指导国家的发展和改革。
这部著作对于政治哲学和法政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为我们理解和解决现代国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提供了思考和借鉴。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重要著作之一,其中包含了对国家的批判。
黑格尔在这部著作中深刻地思考了国家的本质、作用和发展,并对国家的各种问题提
出了批判性的见解。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国家批判进行探讨。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人类意识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产物。
他强调了国家的历史性
和发展性,将国家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是与历史进程紧密相连的,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历史的产物。
黑格尔指出,国家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历史、文化、社
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是一个长期演化的过程。
要深刻理解国家,就必须将其置于历史和
社会的背景中进行思考。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普遍意识的产物,是人类共同生活的结果。
他强调了国家的普遍性
和普遍性所具有的意义。
黑格尔指出,国家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普遍意识的影响的,国家
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具有共同的普遍性,具有共同的意识和共同的生活。
国家不是某
一特定个体或群体的产物,而是整个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类普遍实践的结果。
国家的普
遍性意味着国家具有超越个体和群体的特点,是人类普遍生活的产物和表现。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国家批判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重要的实践意义,为我们
深刻理解国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通过对国家的历史性、普遍性、自由性和理性性的
论述,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和理解国家,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
希望我们可以继续深入研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国家批判,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
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国家批判是该著作的重要部分,通过对国家的批判,黑格尔试图揭示国家的本质和作用,探讨国家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一种历史观和国家观。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实现自由和理性的最高形式,是伦理世界的现实化。
他批判了封建时代的专制主义,并赞赏了法国大革命和民主制度的实行。
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一种法律和道德的结合体,是一种理性的体系,通过制定法律和规则来保证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并保护整个社会的利益。
黑格尔也承认国家的局限性。
他指出,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统一的意志和有组织的权力之上,但统一的意志并不等于普遍的意志,有组织的权力也不等于公正的权力。
国家往往被特定利益所控制,统治者往往会滥用自己的权力,剥夺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在国家执政的过程中,个体往往成为被动的对象,而不再是自由的主体。
黑格尔对国家的批判可以说是对国家权力滥用的警示。
黑格尔的国家批判也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利益竞争和利己主义思想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分离与冲突,破坏了社会的整体性和团结性。
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和平等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却存在着社会阶级的分化和不平等现象。
黑格尔认为,只有通过国家来调节社会的冲突和分歧,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公正。
在国家批判中,黑格尔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国家和个体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国家不仅是个体的本质和存在的保障,而且也是个体的自由和理性能够实现的场所。
个体通过国家,才能够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和目标。
但国家也需要个体的参与和贡献,个体的自由和理性是国家发展和进步的基础。
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中的国家批判揭示了国家的本质和作用,警示了国家权力滥用的危害,并提出了一种理性的国家观和历史观。
通过国家的法律和道德来保障个体的权利和自由,通过国家的组织和统一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公正。
他也强调了国家和个体之间的相互依赖和互动关系,认为只有通过国家和个体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自由和理性的最高境界。
黑格尔国家观

黑格尔的国家观是建立在“绝对精神”、自我发展以及自由意志的基础上的。
如果说人是绝对精神创造的有限自由的话,那么,国家是人伴随“绝对精神”创造的绝对自由。
“国家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
”自由主义把国家作为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的自愿组合,马列主义把国家作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它们把国家都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的话,那么,黑格尔把国家作为真正的目的,作为神圣的终极关怀,是彼岸的上帝在大地上的展现。
作为“纯有”的虚无,精神表现在不同物质的统一——自然中,显示给人的虽然是自然的美,但是缺乏意志和自由。
生命表现了绝对精神的有限自由,躯体受它的意志的支配,但它受制于大自然,受制与个体的局限性。
人有理性,能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但是人和绝对精神还有很大的距离,他要靠绝对精神的引导,投身到集体的事业中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宿。
只有国家,一个完善的国家,他既集聚了每个人的才华,也包容了大自然的能量,使整个世界服从统一意志的需要。
国家是绝对的,个人和社会集团都是相对的,最大的限度的自由和大限度的国家力量是一致的。
国家是真正的个别性,它是一个人格,一个有机体,自由的真义是没有外物与它对立,国家包容了一切,它就是这个形而上精神的自我实现。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

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国家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重要著作之一,这部作品围绕着国家和法律展开了深刻的思考和批判。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对国家的批判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在当代社会中的现实意义。
黑格尔对国家的批判体现在其对国家本质的理解上。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黑格尔将国家视为自由的最高表现形式,同时也是道德和理性的现实体现。
他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最高形式,它是个体与普遍意志的统一体,是道德自我意识的具体化。
黑格尔对国家的理解并不是一味的赞美和肯定,而是通过对国家的批判来揭示其局限性和矛盾性。
他指出国家所具有的绝对性和普遍性,也包含了个人权利的剥夺和异化,因此国家内部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这种对国家的矛盾性和批判是对传统国家理论的颠覆和重构,也是对当代社会政治现实的反思和启示。
通过这种对国家的批判,可以使人们对国家的本质有更加清晰的把握,从而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当代社会政治的复杂性和现实性。
黑格尔对法律的批判也贯穿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中。
他认为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权力的表达和运作方式。
黑格尔并不认为法律是绝对的和永恒的,他指出法律是历史性的产物,是与特定社会和历史条件相联系的。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与国家的历史和现实相联系的。
通过对法律的批判,黑格尔揭示了法律的相对性和历史性,强调了法律在特定社会和历史条件下的局限性和相对性。
这种对法律的批判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法律的实质和功能,更好地把握法律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对国家和法律的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提出了基于现代性和自由的国家理念。
黑格尔认为,现代国家应当是自由的国家,是个体的自由和普遍意志的统一体。
他强调了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并认为国家应当保障个体的权利和尊严。
他也强调了国家的普遍意志和整体性,认为国家应当是整体的和有机的统一体。
通过对国家的批判,黑格尔提出了一种基于自由和普遍意志的政治秩序,为当代社会政治的构建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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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2008 年第 4 期(总第 172 期)
哲学问题
到快乐而有道德的生活。直到马基雅维利的《君主 殊利益过渡到普遍利益,并把普遍物作为最终目的
论》一书问世,政治与道德才得到真正的区分。自 而精心活动,从而实现了个体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
此以后,西方政治学者开始突出国家的工具理性, 的统一。因此,“自由的理念只有作为国家才是真实
家虽然“是自由的现实化”,但“‘自由’在它的‘理想 誉,就是一个落后的野蛮民族。在黑格尔看来,国家
的’概念上并不以主观意志和任意放纵为原则,而 作为民族精神而存在,它的制度安排深受本民族风
是以普遍意志的承认为原则;而且说‘自由’实现的 尚和意识的影响,决不能脱离历史进行纯粹的主观
过程,就是它的各因素的自由发展。”〔3〕( 为 P50) 此, 臆造。“每一个民族的国家制度总是取决于该民族
堕落”。〔1〕(P341)显然,在黑格尔的视野里,国与国的关 而只是市民社会。因为既然把国家视为订立契约的
系就是狼与狼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只有赤裸裸 结果,那么就必然会把国家看作是其成员间的任意
的利益要求,没有什么是非与正义。
行为,国家成员可以订立也就可以退出。“国家根本
虽然黑格尔也指出,“战争本身被规定为一种 不是一个契约,保护和保证作为单个人的个人生命
它属于主观自由。只有在伦理阶段,主观自由和客 的。”〔1〕(P348)针对这一困境,康德提出成立一种国际
观自由才得到了统一,自由才具备了现实性,得到 联盟,以调停国家之间的争端,维护永久和平。对于
了充分具体的实现。伦理阶段包括家庭、市民社会 康德的设想,黑格尔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康德
和国家三个环节。在第一环节,家庭只是直接伦理 的这种观念以各国一致同意为条件,而这种同意是
命力,民族内部才能保持安宁,国家的权力才能得 后来被德国法西斯所利用。
到巩固。“各国民族的伦理健康就由于它们对各种
三
有限规定的凝固表示冷淡而得到保存,这好比风的
黑格尔不赞成个人主义的国家观。在他看来,
吹动防止湖水腐臭一样;持续的平静会使湖水发生 社会契约论实质上是把个人利益的追逐作为国家
相反的结果,正如持续的甚或永久的和平会使民族 组建的根源。这样的国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
但他又宣称,“文明民族可以把那些在国家的实体 使命并不仅仅是保证和保护所有权和个人自由。自
性环节方面是落后的民族看作野蛮人(如游牧民族 在自为的精神理念支配着国家的一切行为,不能够
对待狩猎民,以及农业民族对待前两者,等等)。文 用相互作用的个人行为来解释国家的起源与目的。
明民族意识到野蛮人所具有的权利与自己的是不 “现代国家的一大进步就在于所有公民都具有同一
“任性”的自由。自由不是指可以为所欲为“,任性”的 望。否则,即使是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也不会得到
自由只是受偶然性支配的冲动,根本不是自由。黑格 民族成员的忠诚,不会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
尔强调“,国家是具体自由的现实”,〔1〕(P200)但这种具体
在黑格尔看来,“作为国家的民族,其实体性的
自由必须是客观自由与主观自由的统一。只有这样 合理性和直接的现实性就是精神,因而是地上的绝
相等的,因而把他们的独立当作某种形式的东西来 个目的,即始终以国家为绝对目的,而不得像中世
处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战争和争端,是 纪那样就国家问题订立私人条款。”〔1〕(P83)
争取对一种特定价值的承认的斗争,这一特征给这
黑格尔一方面批判了英法的个人主义自由,认为 的自我意识的性质和形成;民族的自我意识包含着
卢梭、洛克所主张的个人自由是抽象的自由,这种 民族的主观自由,因而也包含着国家制度的现实
自由把片面的规定上升为理智的规定,只能带来法 性。”〔1〕(P291)因此,国家的制度安排必须要尊重民族
国大革命式的恐怖后果。另一方面,他又批判了那种 传统和特性,要符合本民族绝大多数人的需要和渴
现了丧失。只有到了国家这一环节,个人才实现了
“福利是国家在对别国关系中的最高原
完整意义上的自由。国家一方面保证了个人的单一 则 ”。〔 1 〕( 在 P349) 黑 格 尔 看 来 ,“ 国 家 福 利 具 有 与 个
性及其利益获得完全发展,另一方面又把个人的特 人 福 利 完 全 不 同 的 合 法 性 ”。〔 1 〕( P349)实 现 个 人 福
进行了阐发。在他看来,“善就是被实现了的自由, 民族形式的实在化”。一个“最初还不是国家的民
世界的绝对目的。”〔1〕(P132)而“国家乃是‘自由’的实 族”,如果不建立自己的国家,不为自己建造一个牢
现,也就是绝对的最后目的的实现。”〔3〕(P41)不过,国 固的“政治屋顶”,它就失去了最基本的自由和荣
一
于国家的著名命题:“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 ——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绝对观念”这一先验 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
存在的精神实体是世界的本源和主宰。“绝对观念” 神,这种伦理精神思考自身和知道自身,并完成一
依照辩证法不断运动和发展,显现出无限丰富的形 切它所知道的,而且只是它所知道的。”〔1〕(P253)那么
就是作为意志而实现自己的理性的力量”。〔 在 1〕(P259) 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基督教兴盛以后,虽然神
黑格尔政治,但伦理国家观仍然被人们广泛认同。
上,是凌驾于人类社会之上的神物,人们必须虔诚服 托马斯·阿奎那就认为,国家的职能就是使公民得
〔收稿日期〕2008- 05- 20 〔作者简介〕闫伟杰(1977- ),男,安徽泗县人,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有日尔曼民族体现着世界精神。“日尔曼‘精神’就是 新世界的‘精神’。”〔3〕(P352“) 日尔曼民族纯粹的内在 性,乃是‘精神’解放适当的场合。”〔3〕(P433)这实际上就
黑格尔还认为,战争对于国家、民族的生存和发展 是说,日尔曼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体现着世
是有益的。只有通过战争,才能长久保持民族的生 界精神。这是陕隘的日耳曼民族主义倾向,这一理论
实体,个人缺乏独立性。家庭逐步扩大,分解出更多 以道德的、宗教的或其他理由和考虑为依据的,总
的家庭,伦理阶段便从第一环节过渡到第二环节。 之,始终是以享有主权的特殊意志为依据,从而仍
在市民社会中,个体的独立性得到了彰显,但是单 然带有偶然性的。”〔1〕(P348)如果发生国际争端的国家
个个人利益的满足是唯一的目的,自由的普遍性出 不能达成协议,那就只有通过战争来解决。
“自在自为的国家就是伦理性的整体”。〔1〕(P258)黑格尔
二
的国家理念建铸在道德和理性之上,显然是对古希
黑格尔把组成国家的成员明确限定为民族这
腊伦理国家观的继承。
个群体。他认为,“独立自主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自
黑格尔从自由实现这一角度对国家的伦理性 由和最高的荣誉。”〔1〕(P339)国家状态,“就是理念采取
·29·
哲学问题
《理论探索》2008 年第 4 期(总第 172 期)
利 要 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道德要求,而国家 (即作为统治民族)。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是从“东
的福利则完全不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国家的实体 方”向“西方”发展的,亚洲是起点,欧洲是终点。在
性的福利,就是作为一个特殊国家在它特定利益和 世界历史发展的四个阶段,东方世界只知道一个人
伦理国家观的影响逐渐弱化。尽管如此,国家的伦理 的。”〔1〕(P65)由此可见,黑格尔实质上给国家赋予了
追求仍被部分政治学者所坚持。启蒙学者卢梭国家 双重的内涵,“‘国家’是道德的全体和‘自由’的‘现
观的最大特点,就是把政治体视为道德整体。〔2〕(P188) 实’,同时也就是这两个因素客观的统一”。〔3〕(P51)
〔关键词〕 黑格尔,国家观,整体性,集权主义 〔中图分类号〕B51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4175(2008)04- 0028- 04
国家理论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和顶礼膜拜。虽然如此,国家却并不是食人的利
其内涵较为丰富。然而晦涩艰深的哲学语言外壳和 维坦,它具有明确的伦理追求。黑格尔认为,国家不
辩证法逻辑体系,使其国家学说迷雾重重。本文拟 能被视为消除危难而成立的组织,它的使命不只是
从伦理性、民族性、有机性三个维度入手对黑格尔 在于保护与保全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和任性,它还
的国家观进行归纳和探讨,以期能够准确、完整地 有“更高的精神要素,自在自为的真理要素”,否则
理解和把握其思想。
国家就成为“自为的俗物”。由此,黑格尔提出了关
状态中以及同样特殊的对外情况中(包括特殊条约 是自由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知道有些是自由的,只有
关系在内)的福利。所以政府属于一种是特殊智慧 日尔曼民族受了基督教的影响,知道全体是自由的。
的事而不是普遍天意的摄理。同样,在对其他国家 前几个民族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已经归于淘汰,只
关系中的目的,以及替战争和条约正义性辩解的原 则,也不是一种普遍的(博爱的)思想,而是它的特定 的和特殊的、实际受到侵害或 威 胁 的 福 利 。 ”〔 1〕( P349)
哲学问题
《理论探索》2008 年第 4 期(总第 172 期)
黑格尔的国家观探析
闫伟杰
(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5)
〔摘要〕 国家理论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精神理念的辩证发展为轴心,黑格 尔构筑了庞大的国家理论体系,其内涵大致可以概括为三方面:从本源上看,它是伦理的现实体; 从构成上看,它是民族的共同体;从形态上看,它则是有机性的整体。虽然黑格尔力图调和个人主 义与整体主义,但由于高度强调国家的整体性,他的国家理论不免对内陷入集权主义的窠臼,对外 则走向了强权主义的泥淖。
段是抽象的形式的自由,抽象的形式的自由通过外 有国家作为最高的权威加以裁决。而国家与国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