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与保护
从高校角度谈技术转移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平 等民事主体之问委托研究 开发的技术成果 的归属 ,当事人 可 以按照约定优先原则 事先 约定 ;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 确 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 以协商 ,协商不成 的可 以根 据 《 同 合 法》第 3 9条规定 : “ 3 委托 开发完成 的发明创造 ,除 当事人 另有约定 的以外 ,申请 专利 的权利属 于研究 开发人 ” 。《 J 专 利法》第 8条 也作 了原则 性的规定 : “ 除另有 协议 的以外 , 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完 成或者共 同完成 的单位 或者个人” 。 所以 ,按照上述两法的规定 ,对平等 民事 主体 之间委托研究 开发 的技术成果归属的处理有三种选择方案 :一是按 照约定 优先原则约定成果属 于委托方 ;二是按照约定优先原则 约定 成果属于委托方和受委 托方 共有 ;三是按照法律规定成果属 于受委托方。通常情况下 ,签订委托研究 开发合 同时对技术 成果归属不做约定 ,按法定权属 原则处理成果归属 ,对受委 托方的高校是有利 的。 ( )合作研究 开发技术成果 的归属 2 合作研究开发的基本特征就是研究开 发人 员来 自合作各 止上述情 况的出现 ,在本 文 ,笔 者主要论及 高校在技术转移 方 ,共 同进行研究 开发设计工作。对 合作研究 开发技术 成果 合 4 合 过程中对产生 的技术 成果 如何依法 进行 知识产权 自我保 护 , 的归属 ,根据 《 同法》 第 30条规定 : “ 作开发完 成的 发 明创造 ,除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 以外 ,申请专利 的权利 属于 正确选择技术成果保护的方式 和时机 。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 一方转让其共有 的专利 申请 I 技术 开发 中的知识 产权保 护 权的 ,其 他各方享有 以同等条件 优先受让 的权利 。合作开发 技术开发 主要有两种类型 ,即委托研 究开发和合作研究 的当事人 一方声 明放弃其共有 的专利 申请权 的,可 以由另一 开发 。技术开发成果 的归属和分享 的处理原则 ,遵循 的是 约 方单独申请或者 由其他各方共 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 , 放弃专利 申请权 的一方可 以免费 实施 该专利。合作开发 的当 定优先原则和法定权属原则 。如果合 同 中有约定 ,就按其约 定来决定权属问题 ;如果合 同中没有 约定 ,就按 照法律规定 事人一方不同意 申请专利的 ,另一方或其他各方 不得 申请专 利 j ,以及 《 , ’ 专利法》 第 8条的规定 : “ 除另有协议 的以 来执行 。 外 ,申请专利 的权 利属 于完 成或 者共 同完 成 的单位 或者 个 ( ) 委托研究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1 ¨ 。由此可知 ,对 合作研究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主要是 委托研究开发的基本特征是委 托方提供财务支 持 ,受 委 人 ” J 托方进行研究开发设 计。这种委托研究 开发的基本类别有 国 知识产权共有为主,共有 的方 式有多种多样 ,比如归全体合 家委托研究开发设计 ( 计划科技项 目)和平等 民事 主体之 问 作方共有或者归部分 合作方共有等 ;也有其他方式 ,比如合 的委托研究开发设计 ( 向科技项 目)两 种。其 中 ,国家委 作方按照约定优 先原则 事先 约定 权属 归 出资 多的一方 所有 , 横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由于历史的原因,知识产权的概念在公众中仍是⼀个相当陌⽣的名词,⼀些⼈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不知道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更不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作⽤。
许多⼈,甚⾄是⼀些知识分⼦,既不懂得维护⾃⾝的知识产权,⼜不会尊重别⼈的知识产权,个别的甚⾄肆意践踏知识产权。
我们的许多知识成果诞⽣了,但却不知道运⽤法律武器予以保护,结果后悔莫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据报载,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科技成果达 3万多项,⽽每年受理的具有较⾼技术⽔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
这些技术⼀旦公开,就等于⽩⽩流失。
还有的发明⼈只是申请中国专利,⽽不申请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也导致专利⼤量流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1985年专利法实施⾄20世纪末的⼗四五年时间⾥,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不⾜3000件,反⽽将11.3万多项发明⽆偿地“奉献”给了世界各国。
对于⽬前市场上⼤量存在的盗版盗印等知识侵权⾏为,⼈们的反应也相当漠然。
不少⼈,甚⾄⼀些地⽅和部门的领导,思想认识也有许多偏颇。
认为“黄”是有害的,应该“扫”掉,⽽“⾮”则⽆关紧要,盗版盗印产品价格低廉,只要内容健康,就没有必要予以查处和打击,从⽽给“扫黄打⾮”⽃争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就企业⽽⾔,我国企业⾯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益严峻。
知识产权成为部分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谋求更⼤利润的主要⼯具。
21世纪,世界巨头竞争最锋利的武器——知识产权,是中国加⼊wto以来国内企业⽬前遇到的最棘⼿的事情。
⽬前,跨国公司⾮常重视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作,⽇益密集的专利 “陷阱”将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对的棘⼿问题。
反观国内企业,合理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境外⾃⾝知识产权权利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与防范

( 社会科学版) Ju a o hn ogU i rt o ehooy Sc l c ne) orl f adn nv sy f cnl (oi i cs n S e i T g aSe
V 12 N . o . 5, o 4
J I2 o u .0 9
人单位 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如某理工大学高薪从 另一高校聘请某一高新技术人才 , 并将其科研成
果作 为 该校本 年 度 工 作 成 就 予 以公 示 并 上 报 , 但
产管理部 门, 致使出现盈利则双喜 、 亏损则成纠纷
的局 面 。
( 违反 学校保 密制度 , 六) 故意或过失泄密形
成纠 纷
于某种个人 目的过失或故意泄密 , 导致专利 申请
时 的纠纷 。
般工作 , 致使双方形成纠纷。
( ) 术合作 合 同中形成 的知 识 产权 纠纷 四 技
高校在与企业 的技术合作 中, 一般是 高校根 据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开发研究或提供相关技术服 务, 企业一方提供资金 、 现场实验条件 , 在合 同中 双方对技术成果 的归属或技术秘密的具体使用约 定不明, 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 , 形成纠纷。如 某大学与某一公 司合作开发 图书管理软件 , 由于 合作 当事人对技术成果 的商业使用范围及使用期 限等约定不明, 同履行过程中, 合 该企业即将前期 合作科研成果予 以单方商业开发 , 致使 双方形成 争议 。
高 校 知 识产 权 纠纷 的处 理 与 防 范
马 恕 息
( 山东理工大学 , 山东 淄博 2 5 4 ) 50 9
[ 摘
要】 高校是我 国重要 的教育 和科 研基 地 , 知识 产权 的重要 主体 , 是 也是知识 产权 纠纷相 对集 中 的
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高校知识成果的转移与转化,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创新与社会生产的发展。
但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拥有者,高校的知识产权转化能力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高校在知识产权转化方面存在的不足。
针对这种情况,国内的高校要想办法打破目前的困境,提高与法律法规的匹配度,强化产学研的合作关系,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增强高校的转化能力,努力提高高校的知识产权的应用率,实现知识的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的目的。
关键词:转移转化;高校;知识产权1.高校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现状1.1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够匹配高校要有大学情怀,科学家要有科学的理想、追求、行为,动机不能是功利性的;科研工作要以探索为本,不能让市场、利己的东西蒙蔽双眼。
但是,推动社会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也是高校的一项重大任务,高校的研究必须走在理论创新与工业应用两条道路上。
目前,许多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创新成果还没有与实践相结合,国内高校研究人员对科技成果的理解和关注还不够。
因为职称评聘是以目标为导向的,所以许多科研人员都将自己的工作重点和精力投入到了发表学术论文上面。
因此,许多研究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但缺少了实践操作和市场化的可行性。
另外,我国高校在职称评价中,受国家支持的垂直类课题比受国家支持的水平类课题更为重要,这也导致了研究人员,特别是创新青年学者,更倾向于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而不愿与企业合作。
1.2产学研耦合的困难产学研耦合的难度更是制约知识产权实现转化的重要因素。
“地方高校的科研成果还不够成熟,缺少可以直接投入到社会生产创造中的实用性能”[1]。
而且,许多公司都对高校的研究能力持怀疑态度,没有完全相信高校,这就造成了高校与工业和研发脱节,到了研发的最后阶段,才开始寻找新的公司来接管,当然,也会有一些研究成果,不能被实际应用。
高校不了解企业的需求从而不能满足,企业也不了解高校技术的问题,不能将技术适配于企业生产,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不能充分实现联动和带动,对本地形成优势互补。
保护知识产权有哪些措施

Everyone has many dreams in their life, but if one of them keeps disturbing you, the rest is just acti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保护知识产权有哪些措施1、国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2、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则是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哪些内容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
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
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一)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
(三)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一般分为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种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第二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类是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
陕西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问题浅析

更有些教师虽然 已将科研成果 申请 了专利进行保 护, 但是由于法律知识欠缺 , 导致在技术转让 、 实施
2 0 1 3年 第 5期
葛
莉, 王先锋 : 陕西 高校知识产权 管理存在 问题 浅析
许可 等环 节知 识权 利丧 失 、 利 益受 损 。
2 . 机 构建 制缺 失
得 奖项 为 主 要 依 据 , 知 识 产 权 成 果 所 占的 比重 较 小, 且 高校 的科研 课题 经 费 的分 配及 奖惩考 核制 度 缺 少对 知 识 产 权 创 造 与转 化 的 长 期 鼓 励 支持 。 J 多 数高 校没 有专 项 的 知识 产 权 保 护基 金 来 支 撑 专 利 的 申请 过程 , 也 没有 一个 健全 的知识 产权 评估体 系用 以直观 和量 化 地反 映高 校 科 研成 果 和生 产力 转化 的状况 , 在促 进教 师将科 研成 果转 化为 知识产
与管 理 的力 度 , 确立 了专利 战略作 为我 国科技 发展 的主要 战略 , 科 技部 和相关 部委 出 台了一 系列有关 知识 产权 保 护 与 管 理 的政 策 。2 0 0 8年 , 在 国务 院
二、 陕西省高校在 知识产权 管理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 观 念和 意识 淡薄
作者简介 : 葛莉 ( 1 9 8 3 一) , 女, 陕西渭南人 , 渭南师范学院教师 , 网络安全硕士 , 主要从事 网络安全 、 固定 资产管理研究 ;
王先锋 ( 1 9 6 3 一) , 男, 陕西蓝 田人 , 渭南师范学院助理研究员 , 主要从事 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随着 知识 产权在 国家经济 地位 的逐年 上升 , 我
印发 的《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中明确提 出, 要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保护的: 意识和敏感性差 , 缺乏 市场观念和竞争 意识 , 只偏 重学 况并非如此 , 有些 高 校 即使设 有 专 利基 金 , 其数 额也 严重 不 术评估 , 而忽视经 济效 益 。科研 成果 总 是 以论 文 、 成果 鉴 定 足 , 导致 了有 些成果 由于经费不足 而不 能 申请专利 , 这 有些 已 会、 学术研讨会 等形式发 表公 布 , 丧失 了其作 为专有技 术的机 经 申请 了专利 的成果 由于经费不足而不 能维持其专利保护。
运用法律 、 政策手段科学合理地 来保护高 来看 , 国高校知识产 权工 作的现 状还 不能适 应 实施知 识产 不 能迅速做 出反应 , 我
权管理 的战略需求 , 其是 在知 识产权 经 营方 面。这就要 求 校 自己和其教 师的利益。 尤
我们应及时深入分析制约高校知识产权 管理 和制度 的深层 原 因, 制定 出与 国家知识 产权 战略相适 应 的高校 知识产 权经 营
战 略 和管 理 措 施 。
一
( 管理机构不健 全 三)
美 国和 日本 及 西 方 国 家 在 高 校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和 经 营方 面
的经验表明 , 立一个高效 、 建 健全的专 门知识产权管理 机构 是
、
我国高校知识产权 管理 面临的 问题
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管 理水 平 的关键 。但是 , 目前 在我 国大部
分高等院校 中, 还没有 建立完善 的知识产权管 理机构 , 的甚 有
( 重成果轻专利 一)
由于我 国高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 作的时 间比较 至没有专门 的管理人员 。高校 领导层和一般管理者大多数都 知识 产权管理 一般是 短, 从管理层到广大教师 , 对知识 产权的管理和保 护的深刻 内 没有接受过系统 的知识 产权 教育 培训 ,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我 国高 校 在 知 识 经 济 中 的地 位 和 作 用 日益 增 强 , 当前 高 而 校知识产权 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 许多亟待解决 的问题 , 这些不 利 情 况 都 将 制 约 高 校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据 国 家 教 育 部 19 根 9 9年 4 月 8日发布实施 的《 高等 学校知识产权保 护管理规定》 高校知 , 识产权包 括专 利权 , 商标权 ; 技术 秘密和商业 秘密 ; 著作权及其 邻 接权 ; 高等学 校的校标 和各种 服务标 志 ; 依照 国家法 律法规 规定或者依 法 由合 同约定 由高等 学校享有或持有 的其他权利 。
一
二、 高校 知识产权保 护与 管理存 在 问题 的原 因分 析
( ) 一 管理部 门和有 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 , 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 高校管 理和科 研人 员对知 识产权 的深 刻 内涵 缺乏 了 解 , 知识 产权保护 的法律法 规和如何保护 的程序掌握 的不够 对 全面 , 高校 的知识产权 保护缺乏 战略高度 、 全局观念 , 知识产权 保护缺乏专 门人才 。 另外 , 管理人员认识 上存 在差异 , 重视程度 不同 。这些原 因 , 成多数高 校没有建立较 为完善 的知识产权 造 保护机制 , 多头管理 , 无人 负责 。 目前 , 仅靠部 分科研人员 自身 力量 保护 、 应用 和推广科技成果 , 实现科技成果 的转化 。 ( ) 价 体 系不 科 学 , 乏激 励机 制 二 评 缺 高校 的排 名 , 师职称 的评定 等都要依靠科研 成果作为必 教 备 的基 础 条件 , 专 利 技 术 的 成 果 在 近 几 年 得 到 部 分 确认 。 研 而 科 成果是 以论文发 表 、 著作 出版 、 科研项 目、 研经 费 、 定和 获 科 鉴 奖结果等 为体 系 , 多数专利技 术不作为评价 因素。这些不合理 的评价体 系 , 影响 了教师职 称评定 、 晋级奖 励 、 绩效 考核 , 使学
试论高校科研档案管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高校科研档案 管理 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 不仅要求保障档
案 材 料 的 齐 全和 完 整 ,更 要 求维 护 当事 人 应 有 的合 法 权 益 。
既要 防 止 相 关档 案 信 息 流 失 或 个人 垄 断 , 又 要 保 障 相 对 权 益 人能 通 过 合 法 途径 获 取 相 关 信 息 。 前 者 为知 识 产权 保 护 提 供 物质 基 础 , 后 者 为知 识 产权 保 护 的效 用 实 现提 供 可 能 。 但 前 提是 , 两 者 目标 的 实 现 , 均 应 以保 护 过程 中 的 风 险 识 别 为 前 提, 方 能 采 取有 针 对 性 的 保 护措 施 。 从 目前 高校 科 研 管 理 实 践看, 其 风 险 点主 要 集 中 在 - 1 . 部 分科 研 人 员将 职 务 发 明据 为 己有 高校 作 为独 立 的 法 人单 位 , 以单位 名 义开 展 课 题 申报 、 技术研发、 成 果推 广 和 应 用 是 其 主 要 活动 。 所以 , 高 校 作 为一
在 诸 多风 险 , 需有 效识 别 并积 极应 对 , 同 时还 需要 重 点 关 注科
研 档 案 编研 、 数 字化 及 其数 据 库 建设 中的知 识 产权 保护 。 关键词 : 科研档案 知识 产 权 保 护
宝贵财富。 但近年来 , 由于多种原 因, 高校科研 管理 中出现了 只重视 科技成果推广和实施 , 未对材料有效收集 ; 部 分科研
人员出于私心或违规操作 , 分 解档 案材 料 , 仅 移 交 一 般 性 材
料或公务性文书 , 而将关键 性技术材料留下 ; 还有 的将 科研 总结或报告 中核心 内容 , 用 自己设定的特定代码代替 , 严重
影 响到 科 研 档 案 的识 别 及 整 理质 量 , 为 高校 维 护 其 知 识 产 权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1、国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2、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则是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
防止企业的垄断发生,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即科技强国。
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有哪些?一般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时,可以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综合处理:(一)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
(三)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一般分为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种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第二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类是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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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卷第9划 2013年5月 科技进步与对策
Science&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VO1.30 No.09
May.201 3
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与保护 李文江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高校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发源地,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的实施。但是由于高校不够重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导致高校职务发明非职务化、可专利技术非专利化、 应有偿使用的技术无偿化、可实施专利闲置化、技术秘密公开化、知识产权贬损化。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 失,迫切需要完善教育评价和人事评价制度,构建完备的高校知识产权制度。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职务发明;技术秘密;专利基金制度 DOI:10.6049/kjjbydc.2012040235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13)09—0152—04
0 引言 高校是知识的摇篮,是发明创造、科学发现以及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的主要诞生地。其拥 有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专有 技术,还包括学校标记和学校名称。 高校保护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①高校对以学校 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校标的专有权;②为完成高校科 研任务或主要利用高校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或形成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如果申请专 利,其申请权、被授予专利的所有权依法由高校享有,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和转让也依法由高校决定;③由 高校主持或代表高校意志创作、且由高校承担风险责 任的作品,依法确定为高校的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高 校享有。主要利用高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高校承 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职务 作品,依法应当由高校享有著作权和财产权,作品署名 权应由作者享有。除以上情况外,依据事先合同约定, 因创作而形成的著作权由高校教师享有,作为教师所 在的高校也依法对职务作品享有优先使用权,具体规 定是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高校同意,高校教师不得 许可第三人以所在高校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④在 执行高校科研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 秘密以及商业秘密,高校也同样享有专用权。 然而,如此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并没有让高校获 得收益。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已经为国家和高校所关
参考文献 [1] 王玉梅.基于要素分析的企业知识创新与人才成长协同发 展模型构建[J].情报杂志,2010(10):203—207. [2] 王玉梅.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创新与人才成长的协同 发展机理分析口].图书情报工作,2010(18):56—60. 【3 l JAIDEEP C PRABHU,RAJESH K CHANDY&MARK E ELLIS.The impact of acquisitions on innovation:poison pill,placebo,or tonic EJ].Journal of Marketing,2005,69: 114—130. [4] RUI BAPTISTA,PETER SWANN.Do firms in clusters in— novate more[J].Research Policy,1998(27):525-540. r5] MCCORM1CK D.African enterprise clusters and industriali— zation:theory and reality[J].wor1d Development,1999,27
(9):l53l—l551. [6] BJORN T ASHEIM,ARNE ISAKSEN.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the integration of local sticky and global uhiquitous knowledge ̄J].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2002(27): 77—86. [7] 王东武.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协同互动模式研
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65—68. [8]P M WRIGHT,W R BOSWELL.Desegregating HRM:a re view and synthesis of micro and macro human resource man— agement research[J].Journal of Management,2002,28 (3):247—276. E9] 飞思科技产品研发中心.MATLAB 6.5辅助神经网络分析 与设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胡俊健)
收稿日期:2012一O6—2l 基金项目:2011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112400450071);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基金项目(2009BS059) 作者简介:李文江(1964),男,河南林州人,博士,河南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第9期 李文江: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与保护 ・ 153 ・ 注,分析原因并采取防止措施成为当务之急。 1 高校知识产权流失情况 如何界定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笔者认为主要包括 以下5个方面:高校知识产权及其权益被非法转移至 高校以外,这是基本含义;因主观原因使高校知识产权 闲置浪费;高校知识产权不当使用造成价值贬损;未依 法维护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灭失;因管理不善造成高校 失去本应取得知识产权的机会。 毋庸讳言,高校在科技创新中普遍存在知识产权 流失的问题。据不完全调查,近3O 的高校认可本校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知识产权流失的形式呈现多元化 趋势,主要包括校外窃取、校内个人据为己有和教师及 科研人员退休或调动带走等,分别占4O%、3O 和 2O 。科技成果和申请专利较多的高校,如不少工科 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更为严重口]。这些流失主要表 现在以下几方面: 1.1职务发明或作品非职务化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高校职务范围内完成或利用 高校资源、设备完成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权利归高 校。但由于我国许多高校并未建立科技成果的规范化 管理制度,导致高校教师的职务发明私有化,即职务专 利被教师个人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未经高校许可 实施了有偿转让。主要表现在:一是高校教师利用自 己开发的职务科技成果到校外注册公司,或者以此进 行技术入股。经营中,这些教师常常以高校教师身份 与客户合作,赢得信任,再以公司老板身份与客户签合 同;二是高校教师将尚未公开的职务科技成果转让他 人,从中获益;三是高校教师私自接受校外企业委托, 利用高校投资上千万元甚至数千万元的实验室、高科 技设备或其它技术手段等提供技术服务,获取报酬。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如果高校教师或科研人 员主要利用高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其作品又必须由高 校承担责任而创作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 软件等职务作品,高校依法享有著作权,作者只享有署 名权。但由于高校疏于管理,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教 师往往凭借对作品的署名,越权实施转让权,使得高校 著作财产权流失。 1.2可专利技术被非专利性成果化 科研成果是选择申请专利还是发表论文,大部分 教师和科研人员选择后者。因为发表论文的数量和层 次是评定职称的标准,而是否申请专利和申请专利的 数量却与考核并无直接关系,所以无论是高校教师还 是科研机构人员都对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经常出 现的一种情况是,科研工作刚有突破,参与人员就予以 总结,选择公开期刊发表论文,作为科研工作的阶段性 成果,直接导致已取得的技术成果公之于众,从而使原 本可以申请甚至价值很高的专利项目失去了取得专利 保护的机会,也失去了高校科研工作应有的创新价值。 1.3应有偿使用的作品和专利无偿化 依法由高校享有的知识产权被无偿占有或使用, 具体表现在:职务创作者或发明者无偿使用;高校硕士 生、博士生参加导师承担科研课题,掌握了研究成果和 技术资料,无偿地带往工作岗位;调出的高校教师无偿 带走,有的还以职务科研成果作为交换条件“跳槽”到 新的单位;某些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海外留学 或到更高层次的高校做访问学者,将所掌握的技术资 料、图纸、成果、软件等带到了新的学习或工作地。 1.4可实施专利闲置化 高校是专利生产的工厂,但由于高校对专利管理 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因此,对不少可以申请专利 的技术成果不予申请,也不支持教师申请,这些成果只 作为科技鉴定成果“一鉴了之”。据统计,高校有近 5O 的科技成果没有申请专利,失去了专利保护的机 会l_2]。据调查,1985—2003年,黑龙江省高校职务专利 申请中,一半以上的发明专利,其有效期仅维护了6年 左右;30 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仅3年多就自动废弃。 究其原因:一是高校对专利没有进行统一管理;二是由 于高校技术开发缺乏针对性,“产学官”结合不够,部分 专利缺乏实用性;三是高校科研人员研究目的狭隘,仅 为一张专利证书,以此证明自己的科研业绩 ]。
1.5技术秘密公开化 技术秘密是高校专利申请前和申请过程中的重要 成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具有较高使 用价值的技术秘密,尽管高校也采取保密措施,但此类 技术秘密被泄露现象仍然频频发生。表现在:一是论 文发表公开了技术秘密,使发明创造丧失可专利性的 机会;二是掌握技术秘密的教师,在学术会议和交流会 议上公开技术秘密;三是高校教师为了校外兼职收入, 随意泄露高校的技术秘密;四是由于保密意识不强,高 校在技术转让合同商谈过程中,合同尚未签订,就毫不 保留地将技术资料、图纸、软件等重要商业秘密泄露给 对方,不仅使专利丧失了应有价值,也给商务谈判带来 被动 。 1.6知识产权贬损化 所谓贬损主要是指知识产权的贬值和灭失。知识 产权贬值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高校权属的有价值 知识产权被高校教师私自低价转让;另一种是由于高 校不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和商情,又未对知识产权进行 科学评估,导致在科技合作与技术转让时,技术成果低 于实际价值。知识产权灭失是指掌握高校科技成果的 教师,因退休后研究不能继续进行,致使研究成果灭 失,事实上造成了知识产权的流失[5]。
2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原因 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就必须认真分析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