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矿山安全许可手续程序图
矿山办理流程图

向政府申请土地指标
矿区范围划定
组卷(详见说明)
采矿证
项目核 准证
爆炸物品准供 、储存、使用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土地证
采矿证组卷说明: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县国土局-省国土资 源厅) 2、属地市局意见; 3、地质报告及评审意 见;(省国土资源厅) 4、矿产资源储量备案 证明;(省国土资源厅) 5、矿区范围图; 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 登记证;(省国土资源 厅)
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材料(经营 、利税、远景发展)
提供材料(担保、抵押、质
配合银行评级授信确定融资目标 实施融资工作(银行审批过程)
配合银行评级授信确定授信额
实施流动资金借款(审批过 程)
配合银行跟踪资金使用
工程财务管理
在建工程管理 资产结转
固定资产管理 工程物资管理
分析生产工艺预测生产 成本确定生产目标
综合各车间成本费用制 定生产经营预算
生产期间执行预算 降控 成本
综合分析实际与预算差 异及因素分析
制定下期生产经营预算 实现利润最大化
财务管理
前期费用管控
确定后施工方案进行研 讨提出投资计划方案 审核工程造价确定投资
计划 筹集工程资金 审核期间工程费用
财务处
融资工作
建设期项目融资 与银行前期接触了解政策
生产期流动资金借款 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进一步接触提出融资要求
提出生产流动资金借款需求
增资 验资
向银行提供融资材料(企业介绍 、产品、市场、行业地位、资源 、未来发展)
选厂试验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成立项目部
成立董事会,确定公司章程 注资、验资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矿山开采证办理流程

矿山开采证办理流程
矿山开采证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一、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 矿产资源评价报告(或项目规划);
4.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申请;
5. 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提交
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接受审核和审批。
三、受理与审核
1.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2. 对矿床储量、品质、采矿方案等进行评估,进行现场勘察和研究。
四、公示和反馈
1.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馈;
2. 对于发现有问题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并告知补正的申请材料。
五、审批与签发
1. 经过审核同意的申请,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批准;
2.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签发矿山开采证,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领取。
以上就是矿山开采证办理的流程。
申请人在办理前需认真做好准备,准备完整的材料,遵守规定,如实申报。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后办事流程图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后办事流程图一、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省煤管局、省发改委〕项目初步设计报批办事指南一、主要依据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1、项目核准批复〔复印件〕;2、地质勘查报告〔1套〕;3、采矿证〔复印件〕;4、初步设计5套〔审查用〕;三、办理程序1、上报材料;2、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会审;3、设计单位补充修改设计;4、修改上报5、下发批文.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报批〔省煤监局〕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报批办事指南〔信息来源:某某煤监局〕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某某国安全生产法》;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3、《煤矿安全监监察条例》;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5、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与申请表2、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准〕文件3、采矿许可证或者划定矿区X围批复文件;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5、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小型煤矿必须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X》要求〕;6、煤矿初步设计;7、煤矿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或投资人和矿长〕安全某某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组织处室、专家会审;3、返回修改;4、修改上报5、下发批文.三、土地征用手续省政府批准的"圈外〞单独选址和"圈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征用手续办事指南〔信息来源:省国土厅〕一、适用X围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X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与集镇建设用地X围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二、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某某国宪法》;2、《中华人民某某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某某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方法》;5、《某某省土地管理条例》;6、《关于进一步规X我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5]62号>.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电子版本1套>;1、建设用地单位报送的资料:〔1〕用地申请〔原件〕;〔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或核准文件;〔3〕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材料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核查表与或评审意见〔原件〕;〔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7〕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占〕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原件〕;〔8〕环保、建设、林业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9〕占用耕地的,提供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凭证,提出补充耕地方案,涉与25度以上坡耕地的,提供证明与确认材料〔原件〕;〔10〕涉与复垦的,提供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评审结论〔原件〕;〔11〕涉与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项目的,提交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评审表>.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1〕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原件〕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2〕征〔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的,须填写土地证号,并附证书复印件;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的,须由县级土地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说明〕;〔3〕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须提供草签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4〕土地征前公告、地类确认、补偿安置听证材料〔对于用地量大的项目,地类确认可报汇总材料,根底资料由县归档保存〕;〔5〕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应有图名、图例、图签、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原件〕;涉与规划修改的,对不涉与根本农田,且其所在乡镇规划属于州〔市、地〕政府批准权限的,报批用地时,附政府对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准文件〔原件〕;其他乡镇规划修改方案在报批用地时一并上报;〔原件〕〔6〕涉与补充耕地的,出具《新增耕地合格证》〔原件〕;〔7〕州〔市、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送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原件〕;〔8〕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征地补偿款预存到帐证明、金融〔银行〕部门出具的预存征地补偿款进账凭证;〔9〕是否压占测量标志的审核意见〔原件〕.3、市〔州、地〕政府〔行署〕和县级人民政府报送的资料:〔1〕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原件〕;〔2〕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合理性、征地补偿费用兑现承诺;采取多途径安置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说明与承诺〔原件〕;〔3〕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原件,2份〕.四、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相关处室会审、审核;3、厅领导审定或签发;4、出具审批结果.五、办理结果1、审核合格,出具审核意见.2、审核不合格,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六、收费项目〔详见国土厅《收费指南》〕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八、须知事项:1、本指南"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凡未注明原件的,申请人提交原件、复印件均可,但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凡注明电子版本份数的无须提交电子版本资料.2、委托人办理的,除提交委托书原件外,还应提交委托两方的营业执照、某某等证件复印件和具体经办人的某某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3、本指南所列办理时限均为工作日,内部管理时限不计入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限.四、采矿证手续〔申请新立采矿权〕〔省国土资源厅〕一、适用X围新立采矿权办事指南〔信息来源:省国土厅〕二、主要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3、《某某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规X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5、《关于进一步规X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6、《某某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X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2、采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某某〔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某某〕;3、划定矿区X围的批复文件〔涉与压占测量标志的,附迁建落实情况〕〔原件〕;4、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材料〔原件〕;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审查意见<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6、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7、土地复垦方案〔含报告书、报告表、评审表,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与备案证明〔原件〕;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含评审意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凭证<原件,另附电子版本1套>;10、发改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11、申请X围拐点坐标〔原件,另附国家直角坐标三度带Excel 格式1套〕;12、以招拍挂方式取得采矿权的,提交价款"一般缴款通知书〞〔原件〕.四、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相关处室会审、审核;3、厅领导审定或签发;4、出具审批结果.五、办理结果1、审核合格,出具审核意见.2、审核不合格,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六、收费项目〔详见国土厅《收费指南》〕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八、须知事项:1、本指南"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凡未注明原件的,申请人提交原件、复印件均可,但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凡注明电子版本份数的无须提交电子版本资料.2、委托人办理的,除提交委托书原件外,还应提交委托两方的营业执照、某某等证件复印件和具体经办人的某某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3、本指南所列办理时限均为工作日,内部管理时限不计入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限.五、开工备案并正式开工建设〔省煤管局〕开工备案办事指南一、主要依据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2、《关于加强大煤保大电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调度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8]80号二、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登记表》;〔3份〕2、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3、煤矿开采方案初步设计与批复文件〔复印件〕;4、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与批复文件〔复印件〕;5、采矿许可证〔复印件〕;6、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复印件〕;7、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项目中标文件〔复印件〕;9、工程质量监视手续〔复印件〕;10、矿长某某和矿长安全某某〔复印件〕;11、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分别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12、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某某、专业、职务〔或职称〕、工作简历;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提交防突机构设置、防突管理人员、防突管理制度与相关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等;14、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情况等;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处室审查;3、局领导审定;4、出具备案表.六、联合试运转〔省煤管局〕联合试运转办事指南一、主要依据:1、《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2、《关于加强大煤保大电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调度工作的通知》黔煤建监字〔2008〕80号;3、《关于某某省煤矿开采方案<设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煤规字[2005]259号〕;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煤矿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完工情况说明;2、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3、矿长某某、矿长安全某某、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与汇总表、入井人员培训情况;4、矿山救护队组织情况或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处室审查;3、现场复核4、局领导审定或签发;5、下发批文.七、项目综合验收〔省煤管局〕项目综合验收办事指南一、主要依据:1、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国家核准项目验收材料上报省发改委,省内核准项目验收材料报至省煤炭管理局;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申请验收报告;2、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报告;3、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报告;4、施工单位工程情况报告;5、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报告;6、质监部门工程质量监视报告;7、煤监部门安全设施验收结论;8、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验收结论;9、卫生部门劳动卫生验收结论;10、公安部门消防设施验收结论;11、水保设施验收结论;12、档案部门档案验收结论;13、工程质量认证报告;14、联合试运转报告;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处室审查;3、现场复核4、局领导审定或签发;5、下发批文.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某某煤监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信息来源:某某煤监局〕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某某国安全生产法》;2、《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3、《煤矿安全监监察条例》;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5、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文件与申请表;2、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3、施工期间伤亡事故与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5、建井地质报告〔大中型项目〕;6、联合试运转报告;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8、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报告,设计为突出矿井和设计要求进展突出危险性鉴定的高瓦斯矿井已揭露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年度或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与审批文件;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10、建设单位编写的安全预验收报告书;11、建设单位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①提交煤炭管理部门批准"矿井初步设计批文〞;②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或投资人和矿长〕安全某某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组织预审,不合格退〔补〕件;3、现场复核;4、领导审批5、颁证.九、煤炭生产许可证〔省煤管局〕煤炭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九、煤炭生产许可证一、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某某国煤炭法》;2、《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168号;3、《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煤行管字[2005]260号;二、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1、《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3、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矿长某某》〔复印件〕、《煤矿矿长安全某某》〔复印件〕;5、特殊工种持证人数满足生产需要的相关资料〔汇总表与特殊工种人员证件复印件〕;6、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某某明〔复印件〕;7、经过批准的一套开采方案或初步设计<含图纸与说明书>.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设计与批准文件;8、实测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与"井上下对照图〞;9、联合试运转报告;10、《煤炭生产许可证专家现场复核技术咨询报告》〔由某某省煤炭工业协会出具〕;11、综合验收批准文件;〔复印件〕煤矿企业建成投产前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三、办理程序1、窗口受理;2、组织预审,不合格退〔补〕件;3、现场复核;4、领导审批5、颁证.。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承办机构:监管一科 服务电话:2380872监督电话:2380876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新、改、扩建安全设施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许可范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当场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的,向申请人发出整改意见书。
申请人进行整改。
(现场核查和整改期不计在办理时限内) 申请人 决定依法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10日内向申请人发《不予许可通知》,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10日内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工作流程1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申请提出整改意见受理审查审批决定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立安全审查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复印件;5、规划部门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6、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设计专篇;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备案: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报表;2、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5、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6、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专家意见。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二)程序1.采矿权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2.采矿权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3.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审查申报材料;4.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依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权许可证。
(三)要件A.申请矿区范围预留:1、新设立矿山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提交以下资料:(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企业名称使用权的证明(复印件4份);(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含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坐标、储量及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等);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原件4份);(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1:2000-1:10000,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矿区平面范围,以开采起止标高标注开采深度);(4)经储量认定机关批准的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原件1份,复印3份);(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1份);(6)矿山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7)电子报盘。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一、审批事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方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三、申请所需材料不同类别的非煤矿矿山,申请材料不同,详见具体附件2-8四、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同时出具申请料补正告知书。
五、审查1、审核已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2、监管一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附件15),专家组出具初审意见;3、监管一处进行审查(附件16),提出审查意见,并预备许可联席会议材料。
六、讨论决定省安监局领导主持召开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自受理之日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七、办结对决定予以颁发的,在6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关于决定不予颁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企业重新按许可程序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八、公示公告定期向社会公示公告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附件2:非煤地下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资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3、采矿许可证复制件;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制件;5、要紧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名目清单,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名目清单;7、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文件;8、要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证明材料;9、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储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10、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包括《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证明材料;11、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1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专门情形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能够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13、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判报告;14、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15、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矿山抢救队的文件或者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抢救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证明材料;17、符合矿山现状的最近6个月内的矿山图纸资料:①地质地势图、②矿山总平面布置图、③采掘工程平面图、④井上井下对比图、⑤提升运输系统图、⑥防排水系统图、⑦供配电系统图、⑧避灾线路图、⑨通风系统示意图(应标明风流的方向和风量,与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主扇、局扇和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18、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时间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时间1.申请人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申请。
The applicant submits an application to the local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 department.2.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Submit application materials, including relevant enterprise qualifications and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etc.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The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department accepts the application, conducts data review and on-site inspection.4.审核合格后,颁发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After passing the review, the mine safety production permit is issued.5.申请者收取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The applicant receives the mine safety production permit.6.整个办理流程通常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The entire processing usually takes about 3 months.7.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办理时间可能会缩短。
If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re complete and meet the requirements, the processing time may be shortened.8.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办理费用。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ay a certain processing fee.9.申请材料遗失或不全时,需要补充或重新提交。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各行业和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颁发将有效保障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实现。
因此,各地方政府密切关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加快审批速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1. 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需要通过各级政府的网站或安全监管部门的现场办理渠道进行提交。
在提出申请时,企业需同时递交所有需要的相关材料。
2. 安排审查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后,将安排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
如果材料齐全,检查员将于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审查。
如果材料不齐,企业需要重新补全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3. 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现场检查员会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在检查期间,企业应当准备好所有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现场环境监测结果、安全设施使用和维护记录等。
如果企业未能通过现场审查,需要及时修正问题并重新申请审查。
4. 检查评估完成现场审查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将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包括对企业的生产管理体系、设备安全管理、工艺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员工安全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会通过正式的评估报告得出,成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5. 颁发许可如果企业成功通过了所有审查和评估步骤,相关政府部门将为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许可证发放后,企业可以开始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需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二、准备材料为了提高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的效率和准确性,企业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的公司性质和行业特点,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企业可能需要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1.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身份认证的重要材料。
企业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企业工商执照的副本。
采矿权审批流程步骤
采矿权审批流程步骤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采矿权审批流程,希望你们喜欢!采矿权审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采矿权审批事项采矿权审批: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延续、注销、转让、变更。
二、采矿权审批的依据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三、采矿权审批程序四、采矿权审批的受理条件(一)采矿权审批--划定矿区范围: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3.地质地形图及矿区范围图;4.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有资质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附图、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的)或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6.县(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7.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矿山企业名称通知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验原件);8.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提交勘查许可证及勘查出资人证明材料;9.其他材料;10.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自然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二)采矿权审批--申请:1.采矿权申请登记报告;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3.以地质地形图或地形图为底图按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矿区范围圈定的矿区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1万);4.经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卖活动获取采矿权的《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及矿业权申请人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凭证;5.有资质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备案;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图不合格退件并作说明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一、适用范围1、办理采矿许可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2、缴纳采矿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4份)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矿区范围图(1 : 5000 或 1 : 10000);3、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4、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矿山企业占用资源储量登记书;5、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提供申请人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复印件或工商部门规定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件);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提出的审查意见;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说明书)及审查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说明书)备案登记表。
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说明书)及环保部门(县级以上)的审查意见;9、申请开采黄金矿产的,提供开采黄金矿产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0、申请开采煤矿的,提供煤炭管理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1、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采矿权的,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12、属探矿权人申请开采其勘查区块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需提交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证明资料。
三、办理结果1、进行采矿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证;2、未批准(复函说明理由并退还资料)。
四、收费项目1、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证,中型矿山300元/证,小型矿山20 0元/证)2、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平方公里矿区面积)3、公告费(按200元/证代收)4、采矿权价款(申请国家出资形成矿产地的采矿权,以评估确认的数额为准)。
五、办理期限1、“窗口”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2、费款缴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采矿许可证(申请国家出资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及评估结果确认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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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矿山安全许可手续程
序图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附: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8号)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评价工作完成后30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三)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四)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二)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三)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六)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十)为从
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十一)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除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第十一条尾矿库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地质勘探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但应当提交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第十三条采掘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交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九)、(十三)项规定的文件、资料,
但应当提交矿山工程施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三、《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含100万)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