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要给村干部发工资:特殊时期特殊做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村干部是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力量,是党在农村执政的最基本的骨干力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人和生力军,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21号)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提高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待遇的要求,规定了报酬的发放方式,确定了报酬标准,要求各级党委逐步完善村干部经济待遇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要提高村干部待遇,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以身份职业化为前提。
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最亲近,他们的办公地点可以是田间地头,也可以是马路边,只要是群众需要;他们的办公时间可以是白天,也可以是黑夜,只要是群众需要;他们的身份可以是干部,也可以是群众,角色因实际情况而定。
不确定的身份,从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他们的报酬待遇,对职业化村干部的身份有一定的作用,同是进一步提高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以工资结构化为核心。
多年来,由于地方财政时有艰难,加之村干人数较多,各区对村干部的报酬均有不同,其待遇机制常显混乱。
经过不断的健全村干部待遇长效机制,改善报酬结构,使村干部工资结构更合理。
三是以管理规范化为载体。
工资报酬应与管理相结合,有付出,有责任,才能有回报,用规范的报酬机制,促进村干部以权责办事,明确、规范的机制,会让受益人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四是以奖惩具体化为手段。
做得好与不好均有相同的待遇,会打击工作者的积极性,会滋长无上进心者的懒惰性,具体化的奖惩机制,就像是一个方向,指引着大家,让大家都明白应该往哪个地方努力,可达到“激励先进,勉励后进”的作用,在组织内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此外,各级党委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根本在选人、关键在培养、重在抓典型”的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建立“定权责立规范”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农村干部激励关爱机制,不断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
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

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成员,他们承担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
利益、协调农村社会事务等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村干部往往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参与工作,这就给村干部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纷纷出台了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以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
首先,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应当与实际工作情况相适应。
在农村,村干部的工
作内容涉及到农村土地流转、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都较大。
因此,误工补贴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村干部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确保补贴金额能够真正起到补偿的作用。
其次,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不同地区的经济
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对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当地的经济实际情况。
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误工补贴标准,以更好地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而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可以适当降低误工补贴标准,以更好地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此外,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村干部的工作特点。
村干部的
工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有时需要在短时间内应对突发事件,甚至需要连续工作数日。
因此,在制定误工补贴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一特点,确保补贴标准能够覆盖村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
总的来说,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村干部的工作实际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村干部的工作特点,确保补贴标准能够真正起到补偿的作用,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地能够加强对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村干部的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最新】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

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激发村级班子活力,稳定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对村干部报酬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郎溪县关于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并在职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含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两委”干部)以及计划生育专干,不包括由上级选派到村担任职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村干部的身份认定,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提供各村具体任职人员花名册上报,并经“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送交县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村干部报酬的类型分为定额补贴和误工补贴两类(指村两委主要干部和一般干部),同时根据年终任职目标考核实行绩效奖金制度。
原则上每个村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不超过2人,误工补贴的干部一般不超过3人。
第四条村干部报酬的标准。
原则上享受定额补贴的村干部标准每人每年为本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其中:村级正职干部年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全县上一年度的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享受误工补贴的村干部标准一般不超过该村定额补贴标准的70%。
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在职干部工资报酬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经费来源渠道按原规定办理)。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规模较小和农村税费改革村级补助资金数额较少的困难村正职干部年报酬低于全县上一年度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和一般干部年报酬低于3000元的,可由乡村申报、县财政部门核实后,提请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财政统筹追加村级补助资金指标。
第五条实行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制度。
村干部的报酬标准应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和县财力的不断壮大而逐步提高。
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

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简介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是指将村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直接发放给村委会,由村委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保障村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并将剩余部分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这种制度可以使村干部在担任基层工作时不受个人经济利益的干扰,更加专注于为村民服务和推动村级事务的发展。
同时,这种制度也能够保障村干部的合理经济利益,增强村级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和民主管理。
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的实施实施步骤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的实施,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需要明确村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项目,并规定村委会应当如何保障村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如何支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款项。
2.进行公示。
需要将制度方案进行公示,让村民了解并意见。
应当征求村民对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村民的反馈情况进行适当地修改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可行性。
3.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针对制度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应当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
只有通过表决且得到工作部门的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
4.制定实施细则。
应当根据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结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等,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实施中的主要问题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的实施中,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1.实施难度较大。
村级工作经验较少的村干部难以在制度初期有效管理财务,会遇到资金管理不到位、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缺乏规范等问题。
2.村民的意见难以统一。
初期对于制度的实施村民普遍热议,但不同的村民代表对于制度的实施详情及操作流程可能存在不同的意见,导致制度实施难以得到村民的支持。
3.政策的支持不到位。
对于村级公共服务事业建设的规范制定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会导致村级公共服务事业建设中回收现金利益消失,致使项目落后或停工。
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优势村干部费薪包干使用制度的实施,有以下优势:1.公平公正。
提高村干部待遇的经验做法

提高村干部待遇的经验做法
目前,村干部待遇是农村基层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工作。
热点主要表现在:村干部自身反映强烈,普遍叫苦工资过低,群众关注度高,认为村干部工资无底数,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保村干部工资增长;难点在于: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乡镇无力追加,标准不平衡。
平江村干部工资待遇从五项内容量化:基础工资占60%,职务工资占5%,工龄工资5%,绩效工资20%,奖励工
资10%o
东江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村干部待遇:一是千方
百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因村因资源制定发展目标,施行村企对接、土地流转、产业合作社、资源入股、盘活老企业基地等方法,将增加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按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
二是鼓励支持村干部发展产业,即带头推动产业发展,增加村干部家庭收入。
三是建立工作奖励机制,对重点工作如党建、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采取单项考核,以奖代补的办法增加村干部待遇。
落实村干部报酬情况汇报

落实村干部报酬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通过对村干部报酬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向您汇报如下情况:
一、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村干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发放,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部
分村干部的报酬发放存在延迟的情况,甚至出现了漏发的现象。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损害了村民对村级组织的信任。
二、村干部报酬标准不一问题。
在一些村庄中,村干部的报酬标准存在差异化的情况,导致同等工作量的村干
部薪酬存在不公平现象。
这不仅容易引发村内不和谐的情绪,也会影响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村干部报酬管理不规范。
部分村庄在村干部报酬的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例如缺乏明确的报酬发放
流程、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等。
这容易导致村干部报酬发放的不透明性和不公正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及时整改。
四、落实村干部报酬情况存在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对村干部报酬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报酬发放制度,确保报酬按时
足额发放。
2. 统一村干部报酬标准,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消除不公平现象。
3. 完善村干部报酬管理制度,明确报酬发放流程和监督机制,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结语。
落实村干部报酬情况是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村干部的积极性和村民的满意度。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村干部报酬的合理、规范和及时发放,为村级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
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
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干部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一些基层农村干部报酬发放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也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步伐。
因此,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课题。
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农村干部劳动成果,实行相对公平的报酬发放制度,基于劳动贡献和工作业绩分配报酬。
报酬的分配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确保发放的公正有效。
2. 效率、激励、服务有效提高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发挥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充分感受到自己的工作受到了尊重和肯定。
3. 能源节约、低碳环保农村干部的报酬发放应当体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发放工资涉及到能源、物资等方面,要注重节约,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
二、创新发放方式在新时期,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方式迫在眉睫。
现提出以下创新发放方式:1. 实施打卡机制干部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取得的成果等应当通过打卡机制进行记录,打卡记录应当作为计算农村干部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实行电子化工资单在电子化背景下,农村干部的工资单也应当电子化。
电子化的工资单更为全面、准确、及时,方便个人工资信息查询,更加便捷。
3. 推行收益分成制度推行收益分成制度,将农业生产的收益与农村干部收入挂钩,更能激发农村干部投入精力、增强工作积极性。
企业对农村干部工作成果给予收益分成奖励,但不得影响政府财政对农村干部工作报酬的发放。
4. 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定期评估农村干部的工作绩效,将绩效奖金和工资相结合,明确奖励与惩罚,以更好地激励干部积极工作。
5. 实现资金透明化报酬发放涉及数额较大的资金,要求资金透明,防止贪污挪用的情况发生。
政府要及时公布农村干部工资,接受民众的监督和审查。
三、改进现有问题在发放农村干部工资时,还存在一些现有问题:1. 不存在一套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于农村干部工资的标准不相同,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依据,导致相同岗位的干部报酬差距比较大的问题。
浅谈村干部报酬激励机制
1 缙云县在职村主要干部报酬发放情况
缙云县从 2009 年开始发放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 会主任的基本报酬,由财政负担。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合出台《关于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基本报酬的实施意见》, 明确规定村主要干部的基本 报酬主要由 3 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报酬,占全年基本 报酬的 30%左右;二是规模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 30%左右,原则上依据行政村人口划分档次;三是绩 效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 40%左右。县财政根据各 乡镇上报的村主职干部数乘以上一年度缙云县农村 劳动力平均收入确定本年度各乡镇村主要干部的基 本报酬总额。2017 年 1 月,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 局印发村两主任考核管理办法, 适当提高了发放标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在职村主要干部报酬体偏低 缙云县 2020 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
报酬考核发放标准为人均 42 978 元 / 年, 村监会主 任的报酬为村主职干部的 70%左右, 人均年报酬约 3万元。2020 年缙云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 466 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7 774 元。 合理的村主职干部报酬不仅是其劳动所得,也是其实 现自身价值、提高个人能力的重要表现形式,能激发 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1]。村干部一般都是村里威望较 高、能力较强者,并且可以夜以继日地处理村级事务。 村级财务人员(报账员)和村其他干部没有稳定的补 贴和待遇保障,很多村的财务人员或村其他双委干部 的年工资报酬在 1 万元以下。在职村主要干部会因工 资报酬较低,对工作产生一定的消极态度,这不仅影 响其工作质量, 也会让其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负面情 绪,从而抵触工作,使工作效率不断下降。同时,没有 良好的工资待遇保障,很难让村干部正常生活。村干 部选择一些副业,严重影响到村干部的工作效率。 3.2 不均衡的收入和工作量对村主要干部的基本报 酬影响较小
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
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创新农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深化完善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机制文章来源:中共平原县委作者:发布时间: ( 2019-5-20 ) 浏览次数:62农村干部是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认真落实农村干部报酬,对于稳定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平原县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探索实行了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星级评定为抓手、干部报酬与星级相挂钩的农村干部星级化管理新机制。
一、建立农村干部报酬保障新机制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是平原县的一个积极探索,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动农村干部党员工作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减免,村集体收入大幅减少,农村干部报酬出现了发放难问题。
2019年农业税全部取消后,全县13个乡镇(街、区)多数乡镇的村干部报酬下降了1/2,有的甚至无法兑现。
干部报酬由于村集体收入减少而大幅度下降甚至无法保障,直接影响到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到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稳定。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县委认为,认真落实农村干部报酬事关农村干部队伍稳定,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必须将解决农村干部报酬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此,分层次召开了乡镇班子成员、脱产干部、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召开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反复酝酿,建立了以星级化管理考评结果和村干部工作业绩为依据,以财政拨款为保障的农村干部报酬发放新机制,使星级化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效果更加明显。
去年全县共发放农村干部报酬51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256万元村干部报酬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明确农村干部报酬发放标准在深入调研、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农村干部报酬的意见》和《关于解决农村干部报酬的实施细则》。
对全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小组长、村“两委”其他成员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全部解决了报酬。
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治理方案
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管治理方案农村退职主职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中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骨干力量,他们的退休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对于维护退休主干部的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有利于稳定农村基层政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是农村退职主职干部待遇保障的重要内容。
一、确立生活补贴政策1. 根据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的职业特点和工作贡献,确定合理的生活补贴标准。
结合当地的经济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以保障退职主干部基本生活需求。
2. 明确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主要包括退职主干部和特殊贡献、特殊困难的退职主干部,确保退职主干部的待遇公平合理。
3. 设立专门的经费用于支付生活补贴。
政府应当将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经费进行支付。
二、健全生活补贴发放机制1. 建立完善的退职主干部生活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制度。
制定明确的办理流程,设立审核机构,确保各项补贴上报平稳有序、审核公正合理、发放及时到位。
2. 加强对生活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
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对生活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和真实有效。
3. 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退职主干部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和生活需求,为退职主干部提供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和补贴政策。
三、加强对退职主干部生活的服务保障1. 建设完善的服务网络。
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退职主干部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建立健全退职主干部生活服务中心,提供集医疗、教育、文化、休闲、社交等多项服务的综合平台。
2. 加强退职主干部的社会保障。
包括医疗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确保退职主干部享受到与其贡献和地位相称的社会福利。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服务。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对退职主干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积极应对退休后的生活变化和困扰,提升退职主干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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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要给村干部发工资:不值得大惊小怪?
厦门大学财政系杨志勇
(361005 厦门大学财政系zhyyang@)
最近,福建省石狮市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村干部工资改由上级发放。
这种做法引起了争议。
有人为此叫好,因为它事实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与我国政府的工作精神是一致的。
有人则认为,这种做法是越厨代庖,干预了村民自治。
有人则从所谓的“公共财政理论”入手,说这是滥用公共财政的资金。
以上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未免显得有些片面。
其实,根据公共经济学基本原理,上级给村干部发工资现象很容易看透。
村干部所从事的活动对于村民来说,是在提供公共产品。
因此,从理论上说,村干部的工资应该由村民承担。
村民承担村干部工资是在为享受到公共产品而付费。
这也是许多人认识到上级发工资不合理的出发点。
问题在于,村干部是在接受上级领导的前提之下进行各种活动的,他们事实上贯彻了上级的各种方针政策,因此,上级政府为此给他们发放报酬也未尝不可,上级政府和村委会共同给村干部发工资是有理论依据的。
但是,进一步的问题也由此产生。
石狮市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全部由上级政府支付。
村委会的功能哪里去了?村民为什么不用承担村干部的工资?
上级政府发放全部工资,村干部是不是就变成了上级政府的雇员?如果是,那么上级给村干部发工资,就变成了妨碍村民自治的举措。
这里,我们需要分析,村自治是什么样的自治?村委会要做到自收自支吗?各国实行的分税制,并不要求各级政府都做到自收自支,联系各级政府的重要纽带是转移支付。
村委会虽然不是政府,但它类似于政府,承担着许多公共部门的职责,因此,村委会的运作在很多情况下可以模仿政府。
村民自治并不是要求村委会一定要做到自收自支。
村民自治是一国之内的自治,是一个又一个的地方政府之内的自治,因此,村民自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上级政府有义务予以解决。
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在这个特殊时期,采取特殊做法,由上级政府能够承担村干部的工资,那么农民的负担会减轻,可以解决村民自治过程中的财力不足问题。
村干部的工资由上级发放,前提是接受上级的指导。
如果不受指导,那么要停止发放误工补贴。
但问题在于,村干部本来就不接受上级指导吗?不受上级指导的村干部能够正常地开展工作吗?我国的现实是村干部一直在接受上级的领导。
因此,村民自治的外部环境不受上级发工资的政策影响。
只要上级政府充分尊重村民委员会的选择。
那么,村民自治就不会受到影响。
至于公共财政的钱能否用于发放村干部的工资?这实在不是一个问题。
公共财政的钱是要用于向全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村干部所从事的就是提供公共产品的
活动,因此,只要公共财政资金的开支,是按照预算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用在哪里都是合适的。
石狮的做法,再次说明了现实中的许多做法,不一定要套什么框框。
要知道,这些做法本身就蕴含着更深的道理。
本文以“这其实不是问题”为题发表于《海峡财经导报》2004-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