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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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0号--发行中国歼-10飞机金银纪念币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0号--发行中国歼-10飞机金银纪念币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0号--发行中国歼-10
飞机金银纪念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07.05.24
•【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0号
•【施行日期】2007.05.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货币政策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7〕第10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7年5月29日发行中国歼-10飞机金银纪念币一套。

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3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中国歼-10飞机编队飞翔图,并刊“中国歼-10飞机”字样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中国歼-10飞机高空攀升图,并刊“中国歼-10飞机”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3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3盎司,直径23毫米,面额150
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附:中国歼-10飞机金银纪念币图案(略)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0.13•【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为进一步支持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办公会议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2号发布)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银监会主席郭树清2017年10月13日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07.27•【文号】银发[1999]263号•【施行日期】1999.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4号--废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7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5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26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为了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领导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9年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的请示》的批示,现就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贷款五级分类的依据人民银行对《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银发〔1998〕151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随文印发给你们。

各行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修改后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做好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二、贷款五级分类的步骤从1999年7月末开始到1999年底前,完成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1999年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10家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从2000年初开始到2000年底前,完成8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工作。

三、损失贷款划分的标准(一)经商财政部并请示国务院同意,损失贷款的划分和确认,除按财政部财商字〔1988〕第277号文规定的四条标准外,下列三种情况也列入损失贷款:1.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3.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策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银行反假币考试题库

银行反假币考试题库

1、《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中定义的验钞仪是按_______鉴别方式进行纸币鉴别的仪器。

A.动态B。

静态C。

动态和静态相结合D。

其他2、《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将点验钞机按采用防伪技术的鉴别能力和相应的评测结果分为如下几个等级_______.A。

A级、B级和C级B。

1级、2级和3级C.Ⅰ级、Ⅱ级和Ⅲ级3、第五套人民币部分假币使用_______方式伪造凹印图文的凹凸感。

A.烫印B。

打印C。

模具压制D。

平印4、《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中定义的B级点验钞机应具有券别、套别及版别识别能力中的_______种.A。

1B.不少于1C.2D。

35、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冠字号码查询受理单位对于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备的查询申请,应_______。

A。

当面告知查询人补齐相关材料B.正常受理查询申请C。

收取相关费用给予查询D。

直接拒绝查询人申请6、再查询受理单位收到查询人提交的书面再查询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

A。

15B.20C.307、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假冠字号码查询查询人如对处理结果或处理程序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结果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查询网点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投诉.B。

15C.3D。

308、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由_______统一销毁。

A.国务院B.中国人民银行C。

财政部9、第五套2005年版人民币发行采用_______原则.A。

一次公告,分次发行,新旧版混合通用,逐步回收旧版B。

一次公告,一次发行,新旧版混合通用,逐步回收旧版C。

多次公告,分次发行,新旧版混合通用,逐步回收旧版10、根据下图人民币正面主景图案判断,这是_______人民币,券别为人民币_______。

A。

第三套50元B。

第三套100元C。

第四套50元D。

第四套100元11、对首次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查询受理单位应告知查询人在接到查询结果通知书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申请再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的相关要求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的相关要求内容

清分机
A类点钞机
自身模块
3.冠字号码查询分类贴标:
支付渠道
贴标时限要求
我行分类贴标情况
取款机
2014年底自助存取款设备实现冠字号码查询 并贴标。
全部黄标
存取款一体机
2014年底自助存取款设备实现冠字号码查询 方式一: 方式二:
并贴标。
蓝标
黄标
柜台
2015年3月30日前50%柜台实现冠字号码查询 并贴标。
2015年9月底前100%柜台冠实现字号码贴标。
方式一: 蓝标
方式二: 黄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 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
查询分类贴标工作的通知 (银货金[2014]105号)
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 支行关于冠字号码查询分 类贴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邢银货2014)
友情提示:~~蓝标:冠字号码信息与现金支付业务可一一对应进行查询。 黄标:冠字号码信息可查询,但不能与现金支付业务一一对应进行查询。
邢台市分行会计与营运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 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 专项治理工作的知道意见 (银办发〔2013〕14号)
2.全额清分要求:
本意见所指全额清分: 指银行
对外付出的纸币现金必须全部经 过清分。
10元及以上面额必须全额机械清 分,5元及以下券别如不适合使 用机械清分,可以组织手工清分。
邢台市分行会计与营运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 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
专项治理工作的知道意见 (银办发〔2013〕14号)
2.冠字号码查询实现方式:
支付渠道
实现方式
1.取款机
通过后台机械清分钞票并记录冠字号码,对应记录取款机号及配钞箱内钞票的冠字号码。

人民币拒收60题

人民币拒收60题

人民币拒收60题1.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单选题] *最普及最基础(正确答案)最根本最便捷答案解析: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2. 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两者的关系是()。

[单选题] *相互促进,长期共存彼此竞争,和谐发展兼容共生,和谐发展(正确答案)兼容共生,协调发展答案解析: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3. 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

[单选题] *“数字鸿沟”(正确答案)“高质量发展悖论”“修昔底德陷阱”“科技鸿沟”答案解析: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4. 各类经营主体应本着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尊重公众()、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的原则,协商解决。

[单选题] *自由选择权自主决定权自由决定权自主选择权(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5.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充分考虑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做好对服务对象的提示,不得要求或诱导其他单位、个人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无现金支付或歧视现金支付概念。

[单选题] *竞争性排他性兼容性(正确答案)互补性答案解析: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6. 2021年7月20日,河南多地出现特大暴雨,个别地区停水断网,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部分市民早晨6点冒雨去超市排队购物,他们大多数人用现金买水。

这体现了现金较之非现金有何优势? [单选题] *保障公众支付权利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传播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及新闻稿7. 经甄别,线索内容涉及拒收现金行为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应在发现或收到拒收现金线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单选题] *710(正确答案)1530答案解析:见《拒收现金行为处置程序指引》及其附件8. 对于拒收现金相关的网络或媒体舆情以及受理的投诉、举报等事项,货币金银部门应及时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9)10号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第三条国务院批准试点地区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在推荐试点企业时,要核实试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真实身份,确保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实名制,并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规定。

试点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罚,取消其试点资格。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调控、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需要,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总量调控。

第六条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第七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进行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以作为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

第八条试点地区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境内结算银行),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有关规定,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存款当日存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存款当日存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1.10.29•【文号】银发[2001]340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制定、修改、废止、不适用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7月3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3日)中宣布:银行业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和行使监管职权时,不再适用此文件*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5号--废止13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76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6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存款当日存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340号2001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为方便存款人,提高结算效率,现对个人存款当日存取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一、取消《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363号,以下称《通知》)中关于“对个人当日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内支取的,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的规定。

二、各金融机构对存款人大额的当日存取要加以关注,并按《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身份证复核和备案。

三、各金融机构对存款人可疑的当日存取要及时向上级单位和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告。

四、《通知》的修改内容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各金融机构要尽快调整相关软件程序,以适应新的规定。

对于上述规定修改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行报告。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7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7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境内使用人)越来越多地使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等境外机构(以下统称境外提供人)提供的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

为维护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安全,统筹实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现将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事宜通知如下:本通知所称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是指境外提供人通过专用金融网络,使用特定报文标准,为境内使用人提供跨境金融信息传输等服务。

境内使用人和境外提供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共同防御网络攻击,维护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安全。

一、境外提供人的合规义务(一)事前事项报告义务。

境外提供人为境内使用人提供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应当在正式提供服务前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件,下同)向中国人民银行履行报告手续。

报告内容包括:境外提供人的基本信息和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提供服务的资质;境内使用人接入其网络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网络产品、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架构和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服务的具体业务规则和信息传输处理机制;客户权益保障机制,有关网络产品、服务安全维护的具体措施及其安全风险的补救办法;在母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接受监管的情况等。

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

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88.03.30•【文号】•【施行日期】198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2号――废止《汇兑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追回银行被抢、被盗、被骗、贪污、丢失库款和金银处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10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23日)废止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1988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统一全国银行出纳业务的管理,保证出纳业务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办理人民币现金、金银出纳业务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本制度负责管理本地区银行必须统一的出纳工作,制订本地区人民银行出纳制度或实施细则并报总行核备。

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本制度制订本系统出纳制度并报人民银行总行核备。

第三条出纳业务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银行应加强对出纳工作的领导,选配忠实可靠、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出纳工作。

要加强出纳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出纳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章出纳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第四条出纳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法令和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柜面监督;二、办理现金收付、整点、保管和调运业务,做好现金回笼,供应工作;三、办理人民币的兑换和挑残业务,调剂市场券别比例;四、办理金银的收购、配售、封装、保管和调运业务;五、宣传爱护人民币、负责反假、反破坏人民币工作和票样管理工作。

第五条出纳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二、帐实分管、收付分开、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三、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帐,付出现金先记帐后付款,收购金银先收实物后付款,配售金银先收款后付实物,收必复点,付必复核;手续严密,数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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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8〕第10号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
—1—
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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