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委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委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转报和受理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发改法规[2015]63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9.12
【实施日期】2015.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委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转报和受理事宜
的通知
(闽发改法规〔2015〕631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62 号),为规范本委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转报和受理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直接向本委提交申请的事项
下列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本委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本委予以受理。
按规定需征求项目所在地市、县发改部门意见的,市、县发改部门应在收到本
委征求意见。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管理能力,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背景: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初步完成。
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审批事项复杂、程序繁琐、时限长、效率低下等。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履行职责、提高效率,增强市场主体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必须进行新一轮的改革。
二、工作目标:1、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需求。
3、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和风险防范。
三、具体工作:1、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针对当前存在的审批事项复杂、程序繁琐、时限长、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制定合理化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梳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审核程序简便、快速、便利。
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公开和审批流程监督,加强社会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监督和评估。
2、加强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
要以深入实施简政放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加紧清理和削减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化、“网络”化、“自助”化转型,优化审批流程和标准,采用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统一协调、专人专职的管理模式,最大化地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3、推进政府服务标准的建立和实施。
要建立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和回访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能力的认知和信任。
4、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模式。
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对接,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机制。
同时,还要探索实施审批告知等制度,加大监管机制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为了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改进审批流程1.简化审批环节:评估各项审批事项的风险,将合规性、安全性较高的事项实行简化审批流程。
2.优化审批时限:明确审批时限,压缩审批周期,建立延期审批责任制,对超时、拖延审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推行跨部门审批:制定相关协作机制,实施跨部门、跨区域的审批,减少重复审批。
4.开展在线审批: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申报和审批。
二、优化服务体系1.建立政府服务中心:整合各级政府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2.实行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对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批环节。
3.深化“一网通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在线申报和审批,提供网上查询、办理和反馈。
4.优化服务人员素质:加强政府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建立激励机制,改善服务态度和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1.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流程、时限、费用等信息,提升透明度。
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加强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对审批环节和结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的评估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方案。
3.加强内部监察:建立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行政审批制度的意义和效果,增强社会对的认同和支持。
2.加强培训教育: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企业代表的法律意识。
公文写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

公文写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为此,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要性1.1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要求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适应现代化治理需要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治理要求政府体制与管理模式都要向市场化、法制化、以人为本的方向发展。
作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的内容和方式也要随之发生改变。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经济转型改革的重要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经济转型改革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许多产业生态发生了重大变化,行政审批制度也应相应调整,逐渐发展为支撑市场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新型监管制度。
1.3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在制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成本将大幅降低,市场治理效果也将明显提高,从而在更宽阔的市场空间内拓展自己的发展前景。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2.1以简化审批程序为核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重要举措。
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企业快速进入市场,扩大经营范围,依靠市场自身选择机制推动企业成长。
2.2更加注重以规划、标准、行业协会等方式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办法之一是以规划、标准、行业协会等方式推进市场监管。
这些方式都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制度安排,具有市场可行性和经济性。
通过这些方式,可以逐步实现监管自主化和规范化,以减少政府在市场中的干预,提高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
2.3建立企业自报制度,优化行政审批内容和程序建立企业自报制度,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种创新思路。
企业自报制度可以通过激励或制裁机制,督促企业加强自我管理,主动发现和纠正问题,降低后续行政审批影响。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9日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各类特殊行政区域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权责清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务求实效、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坚持务求实效原则。
将权责清单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逐步打造成为政府部门履职清单,推动政府部门按照清单履职,着力强化权责清单的实用性。
结合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划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赋予市、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3]11号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3]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7be08673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a0.png)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3]11号2003年10月22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现就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1、深刻认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县域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步伐的迫切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住机遇,努力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
2、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项目带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扩大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省县域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到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的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政府服务“软环境”,做强做优做大市场主体,方便群众办事生活,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放权市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避免无效管理、重复管理,防止监管空白。
彻底清理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变相审批,除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事项外,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事前审批形式实施。
制定并发布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权力调整机制。
(省编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201X 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面理顺政府部门职能职责,避免职能重叠、交叉。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府部门与所办企业要彻底脱钩。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对同一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归口管理,将学历教育学校归口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对职能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职能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整合;对职能消失、严重弱化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配合。
201X年9月30日前完成)二、全面加快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基层实施一批;“告知+承诺”先办后补材料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手续一批;精简中间环节,实行最终审批部门直接受理一批;对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等项目,审批改备案一批。
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
省直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实现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
在部分试点县和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园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行部分行政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6.08.30•【字号】闽价费〔2016〕259号•【施行日期】2016.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闽价费〔2016〕259号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7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以来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全面督查,现就督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党中央、国务院重点部署规范的相关领域收费1.是否自行出台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不规范涉企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
2.民间投资领域是否存在各种评估、登记、审计等收费多、乱收费、乱摊派情况,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问题。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6〕3号)。
3.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环节,是否存在没有法定依据擅自设立评估事项并收费,或者虽有法定依据但收费标准偏高的情况。
政策依据:《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国发〔2016〕30号)、《福建省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6〕26号)。
4.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商务部门电子政务平台是否存在不规范收费问题,港口、保险、运输、银行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方面,我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首先需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减少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首先,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取消行政许可制度。
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许多繁琐的程序和限制,阻碍了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和发展。
应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让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准入市场的权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和干预。
再次,要加强监管执法力量。
简政放权是为了让市场自主发展,但是市场自由并不等于无序,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约束,避免市场乱象的发生。
二、优化审批流程和方式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还需要优化审批流程和方式。
要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各部门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审批效率。
首先,要推行“一网通办”服务。
通过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减少企业和个人的跑腿之苦。
同时,要提高电子政务平台的可用性和便捷性,方便市场主体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要简化审批流程。
当前行政审批流程繁琐,审批时间长,容易产生腐败。
应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能。
可以通过预审、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等方式,同时进行多个环节的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再次,要改变审批方式。
当前的行政审批方式主要是行政许可制度,缺少监督和制约。
应该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审批方式,加大对市场主体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强化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三、加强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还需要加强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
要建立起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的行政审批制度,让市场主体和公众能够参与到行政审批中来。
首先,要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
通过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清单,并公布在政府网站上,让市场主体和公众了解到行政审批的情况和流程,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其次,要加强行政审批结果的公示。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评估与展望
2017年第4期法治研究143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评估与展望 栗燕杰* 摘 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轮改革,制度及其运行已明显改良优化。
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精简,流程再造优化,活动标准化、结果透明化,监督机制成效初见。
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未到位。
缺乏统一主管机构、政府自身阻力、审批流程繁琐复杂、配套支撑较为缺失、法律瓶颈障碍都构成严重阻碍因素。
为此,有必要在服务政府与法治理念的引领下,启动《行政许可法》的修订,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理顺改革体制,严格实施目录管理,规范相关中介机构及其服务,审批流程标准化,避免溢出审批等举措,推动行政审批制度以适应治理体系现代化需求,并充分释放经济社会活力。
关键词: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 流程优化 立法*作者简介:栗燕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落实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对于打造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形成合力,成效显著。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并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组成部分。
笔者参与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法治国情项目组自2012年到2017年间对广东、浙江、四川、安徽、陕西、重庆、上海等地的调研发现,各地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了持续探索创新,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但也应注意到,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仍存在一定距离,其深层次的问题值得发掘梳理,并积极应对,以进一步释放市场社会活力,完善现代治理体系。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较高级别政府、部门的自上而下部署落实与较低层级地方政府的自发改革相呼应,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特征。
一方面,中央有原则理念、部署安排,各级地方政府有类似的改革时间表、任务书,提出“压缩行政审批事项1/3以上”等刚性要求,表现出运动式改革的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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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119
【发文字号】闽财法[2015]1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8.25
【实施日期】2015.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闽财法〔2015〕17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财政系统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6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财政系统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
节。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进行了一系列部署,省政府还印发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闽政文〔2015〕253号),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级财政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扎实推进财政职能转变。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