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建立规范化监管机制

合集下载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8.10•【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

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1•【字号】杭政办函〔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1日杭州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和《省编委办、省法制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探索部门内集中行政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

明确界定不同层级执法部门的权限与责任,进一步下放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次,做到重心下移、以块为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基层执法管理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前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6〕74号)提出的部省共建、联网运行的重点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工程将按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为主线,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确保系统建设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交办法〔2016〕118号)确定的总体框架,制定本指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需的数据元、数据交换、服务接口、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 0一、建设目标 0二、建设原则 0三、建设任务 (1)第二章系统架构 (3)一、业务架构 (3)二、数据架构 (3)三、应用架构 (5)四、技术架构 (5)五、系统布局 (7)第三章建设内容和系统功能 (9)一、部级系统工程 (9)二、省级系统工程 (12)第四章信息资源 (19)一、数据中心 (19)二、信息内容 (19)三、信息采集 (20)四、信息共享 (21)第五章基础条件 (31)一、通信网络 (31)二、软硬件平台 (31)三、安全系统 (35)四、配套场所 (36)第六章标准规范 (37)一、标准体系 (37)二、标准管理 (39)三、参考依据 (39)第七章建设运行管理 (41)一、建设管理 (41)二、需求管理 (41)三、运维管理 (41)第一章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为核心,覆盖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行政、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等执法门类的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实现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办案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执法服务优质化。

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行政执法的频繁出现和复杂化趋势使得单一行政执法的局限性逐渐凸显。

为了更好地协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加强协作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必须建立一个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二、机制建设思路1.统一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协作配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交流、分享行政执法信息,有助于各部门快速了解和识别相互依赖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协同能力。

3.拓宽协作渠道,加强沟通:建立多种形式的协作渠道,如常设联络机构、定期召开协作会议等,加强各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合作项目。

4.推进制度创新,优化流程: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流程规范,明确协作配合的程序和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具体措施1.加强领导层的组织建设: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构,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的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共享,提高行政执法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定期开展联络协调会议: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协调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讨协作配合问题,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冲突和工作难题。

4.制定协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5.强化培训和监督: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协作能力;同时加大对协作配合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实施效果的评估。

四、预期效果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通过协作配合工作,避免重复劳动和行政执法冲突,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少社会成本。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报告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报告一、背景介绍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关键任务之一,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和司法系统高度重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通过立法、机制建设等措施不断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立法完善为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明确了行政机关和法院的监督职责和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同时,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三、机制建设1.严格执法司法人员培训制度执法司法人员是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重要主体,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对于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建立和完善执法司法人员培训制度,严格选拔培养,加强法律、伦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完善执法司法结果评估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目的是确保执法司法工作的公正客观,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执法司法结果评估机制。

通过对执法结果的评估,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健全执法司法投诉举报制度人民群众是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监督作用至关重要。

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及时受理、调查处理执法司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监督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对执法司法部门的监督政府部门通过加强对执法司法部门的监督,推动执法司法工作规范、公正、高效。

通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监察机构和独立审计等方式,对执法司法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加强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的监督力量,对执法司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报道,能够促使执法司法机关遵守法律法规,公正执法。

市场监管执法程序规定

市场监管执法程序规定

市场监管执法程序规定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环节,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对于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市场主体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增强执法机关的专业性和管理能力,本文将就市场监管执法程序的规定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律法规的遵循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法律法规的遵循是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执法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扩大权力的行使范围。

为了确保执法的合法性,执法机关应在立案前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明确证据链,确保证据充分、确凿。

同时,执法机关在程序上应当尽量遵循法定的步骤和时间要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合理制约和监督是执法程序规定的核心。

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行为时,不能滥用权力、违法乱纪,应当严格依法行使职权。

相关部门应设立特定的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机关能够依法行使执法权力。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公正执法。

三、程序的简化和高效市场监管执法程序的简化和高效是保障市场秩序稳定的基础。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执法机关应对相对简单的案件实行简化程序,同时对涉及重要利益的复杂案件实行标准化程序。

为了提高执法执行效果,可以借鉴信息化技术,实现执法数据的共享和执法过程的实时监控。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大大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公示和听证制度的完善市场监管执法应当注重公示和听证制度的完善,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对于执法决定,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对外公示,让社会公众了解执法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同时,在程序上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五、资源配置的科学化市场监管执法程序的规定还应考虑资源配置的科学化。

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市场监管的重点任务和工作难点,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物质资源和资金预算,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资源分配上,应注重公正和效率的统一,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市场监管执法的整体效能。

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意见》明确,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任务。

同时,明确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方面,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及标准;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法律要求等。

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健全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应用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

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市场监管所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组成部门,负责执法检查和监督市场经济活动。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旨在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1.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明确实施方案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表。

2.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调研工作,了解市场监管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3.制定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4.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素质水平。

5.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所的制度文件,包括规章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执法标准等,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透明。

6.加强市场监管所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共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7.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流程1.调研阶段: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调研工作,了解现状和问题。

2.计划制定阶段: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3.文件制定阶段:制定市场监管所的制度文件,包括规章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执法标准等。

4.宣传教育阶段: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素质水平。

5.合作与配合阶段:加强市场监管所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共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6.督导检查阶段: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四、工作时间表1.调研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2.计划制定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3.文件制定阶段:2022年6月-2022年8月4.宣传教育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1月5.合作与配合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6.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五、工作评估和总结1.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在总结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创立“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

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科学设置、精简高效。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编制,不突破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立足管好城镇,逐步覆盖村居,构建城乡统筹的执法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

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

(三)任务目标。

到2017年年底,各市县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行政执法体系集约高效、运作协调、规范有序的目标。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步推进监狱⼯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各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为进⼀步推进监狱⼯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提⾼罪犯改造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监狱体制改⾰试点的有关精神,结合监狱⼯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推进监狱⼯作“三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标(⼀)推进监狱⼯作“三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罪犯改造质量为中⼼,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监狱体制改⾰试点的精神,实⾏依法治监,依法规范监狱⼯作全过程,借鉴和吸收相关领域的科学成果和国外有益经验,整合监狱资源,动员社会⼒量参与,进⼀步强化监狱的刑罚执⾏功能。

(⼆)推进监狱⼯作“三化”建设,要⽴⾜解决当前监狱⼯作中存在的突出⽭盾和问题,体现时代性、创造性、前瞻性,逐步实现监狱职能专门化,执法管理⽔平显著提⾼,改造⼿段和改造措施先进、⽂明、科学并相互配套;监狱分类、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和罪犯分类合理科学;监狱系统内部机构设置、警⼒配备及警察专业知识构成适应监狱⼯作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社会资源,动员社会⼒量参与罪犯改造⼯作的⼒度明显加⼤,努⼒提⾼改造质量,进⼀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推进监狱⼯作法制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与措施(三)监狱⼯作法制化,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把监狱的全部⼯作纳⼊法制化的轨道,依法管理,规范运⾏,切实做到依法治监。

主要任务是使监狱⼈民警察牢固树⽴法律⾄上的观念,⾃觉养成良好的执法意识,全⾯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平;形成严密完备的监狱⼯作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建⽴公正、规范、⾼效、有序的监狱法制⼯作程序和监督⼯作体系,确保监狱的⼀切执法⾏为、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要求。

(四)积极配合⽴法机关推动监狱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建立规范化监管机制
曲阜市工商局 贾航 李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
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等重要职责。自两费停收,新“三定方案”下达以来
工商部门面临执法监管工作重心的调整:监管职能的增多、监管
领域的拓宽、监管方式的专业,迫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要优
化系统资源,加强执法规范,理顺执法体系,才能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更好的践履政府赋予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神圣使命,
本文通过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现状的分析,来寻求优化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资源、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效能的途径,实
现建立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监管机制的目标。
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状况的现状和困局
1、执法办案机构划地为牢,不能实现执法信息和执法资源
的完全共享。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设臵情况,基本是按行政区
划设臵来布局工商行政管理所,各工商所往往迫于一些经费等方
面的压力,在监管特别是执法办案过程中形成了“我的地方你别
来,你的地方我不去”的局面,相互之间缺少交流和帮助。在办
一些大、要案时,仅靠一个所,人员、车辆不足,设备缺乏这些
问题就显得特别突出。
2

2、人员结构老化及人员配臵紧张已成为困扰工商事业发展
的最大问题。各基层所的工作人员大部分年龄在四十岁以上,并
且他们几十年来专注于收费而对一些专业化的监管和执法缺乏
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同时基层工商所人员配臵紧张,通常是一
人兼数职,既是法制员、案件主办人,又是会计、注册官,还是
食品监管员。因此不仅要面临学习的问题更面临学什么,如何学
的问题。执法办案不仅是知识性工作更是实践性工作,只有长期
在执法办案一线摸爬滚打,专心一致才能做到会办案,能办案,
巧办案,而目前基层工商所人员往往管的太多精力分散,不能深
入案件,不利于基层拓宽、深挖案源,导致登记类案件和无照经
营案件仍然是主要的案件来源。同时因案源的限制,我们的执法
人员又缺少了一些锻炼、实践、学习的机会,使两者陷入了恶性
循环。
3、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一是随意性执法行为仍然存在,
特别是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过程中。由于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
和不规范性,甚至出现执法不文明的行为,往往造成行政相对人
的不满甚至是抵触的情绪。二是执法人员对于工商行政部门的职
权界限认识不清,特别是对一些存在监管竞合的地带,往往会出
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使得工商执法人员在无意识的
情况下承担着很大的执法风险。三是执法的目的单一,就是罚款,
违背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处罚为教育,处罚为发展”的原
意。四是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
3

为了减少自己的工作量,随意简化办案程序,增加了案件的风险。
二、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资源,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
法行为,大力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是执行和实施行政法律规范,并将行政法律规范适
用到具体人和事,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从
而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效能就是行政执
法产生的有利作用,它是评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履行职
责的效率和质量情况的重要指标,是执法行为效益、效果的综合
体现,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一种综合反映。
曲阜市工商局通过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资源,规范工
商行政执法行为,从而切实提高工商行政执法效能是我们工商系
统更好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红盾职责的必然选择。
1、工商所的广泛分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区别于其他任何
执法部门的最大优势,如何发挥好这个优势,是一件值得我们认
真思考的问题。尝试以分管局长为核心,对其分管的业务科室和
基层工商所进行纵横联动(业务科室与各基层工商所之间为纵,
各基层工商所之间为横),来实现日常监管、将执法预警工作下
移,执法办案工作上提。具体做法是以所为监管单位,加强经济
户口管理,对辖区内的案件信息进行采集。对于一些简单的(如
无照经营)案件由辖区所进行独立执法,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
形成业务科室牵头,相邻工商所共同配合的纵横联动机制。通过
纵横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即能够解决基层所执法办案力量不足
4

的问题,更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审结时效,充分利用执法资源。
通过联合办案使基层人员在实践中学习,在办案中领悟,以实践
促进日常理论学习的深化;同时也给基层办案人员参与本辖区之
外更多案件调查处理的机会,使基层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经历的不
断增加,真正有机会成为能办案、会办案、巧办案的“行家里手”。
执法办案纵横联动机制是基层办案人员拓宽法律法规的平台,是
基层办案人员难得的实习基地,还提升了基层执法办案人员发现
案源的能力,使其更好履行执法办案的“哨兵”和“侦察兵”的
职责,达到了办案实绩的明显增加。
2.优化人力资源管理。首先,要树立科学的机构设臵理念,
整合岗职设臵。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臵、环境布局、工作对象
特点、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要的人力资源的年龄、知识、经
验、能力结构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立岗位数量,并对每个工
作岗位,结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岗职体系,制
定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具体的岗位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
作要求、质量标准和进取方向。其次,要搭建演练平台,在教
育培训中提高整体团体技能。再次,要建立人员流动的“热循
环”,让全体工作人员在不同的岗位上学习不同的知识,开阔视
野,来实现基层人员的优化。
3、加强防范监督制度。对执法行为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
明的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范监督制度,真正实
现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以制度树立执法权威。
5

实行严格的立案审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调查程序启动的严
肃性、合法性,对未经局长批准和未在法制科备案的案件,一律
不予核审签发。制定《办案操作规程》,规范办案程序和时限,
确保执法办案的高效性和规范性。对不规范、不文明行政执法行
为监督关口前移,制定《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对于轻微的不规
范行为,如不按规定着装等,通过《督察警示通知书》,告诫执
法人员;对于较严重不规范行为,如未经核审机构或未经局长签
字同意,擅自实施或撤销行政处罚等,通过《督察整改通知书》
的方式告诫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督察办法》的实行,改变了以
前只有事后追责或者只有举报才追责的状况,真正起到防微杜
渐,前期预警的效果,最大限度避免不规范、不文明行政执法行
为的发生,即树立了工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也最大限
度的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对通过行政执法督察发现的严重过错
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
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追责。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关于监督的
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一案一监督,对于其他一般程序案件实行
百分之百案件回访制度,通过案件回访发现执法行为存在不当行
为的,建议机关负责人启动本级监督程序,对行政处理决定重新
进行审查。
完善经营者信用分类,为合法,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夯实基
础。
6

4、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第一,以行政指导来化解行
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立性。要摒弃“为执法而执法,为
罚款而执法”的观念,深刻理解“四个统一”的深邃思想,确立
“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就是服务”的全新执法理念,建立“四
段式”执法模式,即:宣传教育先行、普法教育帮扶、行政告诫
提醒、行政处罚惩戒。通过将执法工作重点调整为:加强监管、
重在预防、违法必纠、惩戒结合,来实现和谐执法、服务执法。
第三、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随意性大的问题,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将自由裁量的理由,根据案件性质写
入调查终结报告和处罚决定书,并在行政复议时作为作出行证复
议决定的参考。同时利用工商所完善经营者信用收集,加强经济
户口管理,
第二,通过对于工商执法依据的梳理和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
明确什么是我们必须要作为的,什么是我们可以作为的,什么是
我们不能乱作为的;做到事事有依据,避免系统执法人员承担不
必要的“执法风险”。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
以新“三定”方案为基础,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积极推进“四
化”建设,在提高执法效能、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不
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执法制度和方式。将说理式文书、行政指导、
规范自由裁量、严格罚没物资管理运用于监管执法中,使执法办
7

案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人性化。制定各种规范制度,将对执法人
员的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可控监督,努力构建
监管执法长效机制,使执法办案工作成为促进监管到位、服务经
济发展大局的主要职能手段,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实现工商
行政管理全面转型升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
贡献。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