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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类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1)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11)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7)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1)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的通知33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国资考评[2006]15号有关省管企业:现将《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办法(试行)— 1 —为保证财务总监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总监工作报告的形式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分为三类:一类为常规性报告,主要包括季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述职报告;第二类为重大事项报告,主要是指对企业发生的需要报省国资委审核或核准的投融资、担保、改革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核或调研后,形成有关意见和建议的报告;第三类为专项报告,主要指对监管企业某一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报告。
二、财务总监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常规性报告的主要内容:1、季度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季度内的工作基本情况,对月度财务快报的审核意见及对重要事项的说明,日常工作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季度报告采用书面形式,附《季度报告表》,于报告期满20日内上报。
2、年度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全年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26•【字号】鲁国资党办[2011]3号•【施行日期】201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鲁国资党办〔2011〕3号)各党支部:《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已经委党委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0月26日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务公开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意见》(鲁直机党工字〔2011〕66号)要求,切实提高委机关党务公开水平,使机关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原则(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坚持服从服务于国资监管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目的通过实行党务公开,使机关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党员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加强国资监管、推进省管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鲁国资[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国资〔2008〕1号2008年2月29日)各省管企业:《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于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经第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省管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省政府确定的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或不设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建立经营绩效考核和主要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采取由省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和目标,确定双方权利和责任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考核原则。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业绩。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直各部门,各省管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11月2日省国资委第125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省管企业,是指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其所出资的国有独资、控股和有实际控制力的参股企业。
第三条省国资委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处负责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工作,省国资委纪委(稽查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二章备选库管理第四条省国资委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实行分类管理。
备选库主要包括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并根据资质、规模和业绩等分别建档。
第五条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可向省国资委提出入库申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入库申请表,主要包括中介机构名称、执业资质、业绩和规模等内容;(二)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三)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行业排名、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近三年业务收入、主要业绩和奖惩等;(四)在山东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交该分支机构上述材料。
第六条省国资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省国资委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规定对中介机构入库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其中,中介机构资质水平20分、行业排名15分、执业人员数量15分、机构设置及内部控制15分、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验15分、以往工作质量20分。
第九条省国资委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备选库入选名单,并在省国资委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山东国资委下属企业一共有66家

山东国资委下属企业一共有66家,你都看看吧,鲁信控股、中国重汽、济钢集团、三联集团、浪潮集团比较有名。
1.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兖矿集团有限公司3.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4.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7.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8.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9.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10.山东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11.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12.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13.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4.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15.山东机场有限公司16.山东里能集团有限公司17.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新华鲁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23.山东三联集团有限公司24.浪潮集团有限公司25.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6.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27.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8.山东省公路工程总公司29.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30.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31.山东省盐业总公司32.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33.山东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34.山东永兴集团有限公司35.山东省地方铁路局36.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37.山东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38.山东省皮革工业总公司39.山东齐鲁石油化工联营开发总公司40.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41.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43.山东省水利工程局44.山东省公路产业开发中心45.深圳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47.山东和华电子信息有限公司48.山东省牧工商总公司49.山东省林工商总公司50.山东煤炭物资总公司51.山东省石油化工经贸集团总公司52.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53.山东省轻工业供销总公司54.山东省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55.山东省装饰集团总公司56.齐鲁建设集团公司57.山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58.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总公司59.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服务总公司60.济南煤炭设计研究院61.临沂矿务局62.上海山东齐鲁实业总公司64.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65.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公司66.山东省信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鲁国资规划[2013]1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资规划〔2013〕1号)各省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合理、精简、高效和权责统一、监管有效的原则,结合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实际,为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我委对《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鲁国资〔2009〕4号)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172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2013年8月12日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省管企业投资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管企业,是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投入一定的资产以获取未来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产权)投资等。
第四条省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执行投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明确内部投资管理权限,健全相应的投资管理机构;(二)编制、执行年度投资计划;(三)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实施和后评价;(四)对再出资企业依法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18•【字号】鲁国资企干[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资企干〔2008〕2号)各省管企业:《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重要举措。
省国资委已将企业人才工作纳入对省管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各省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把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人才工作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各企业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请于8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
未列入试点的企业,可参照试点方案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二○○八年六月十八日附件: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进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进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
制定如下方案:一、开展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的重要性人才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和探索性、创新性比较强的工作,其成效取决于体制和机制。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14•【字号】鲁国资企改[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国资企改〔2008〕36号)各省管企业:《关于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08年9月26日省国资委第10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关于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化省管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现就加强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集团公司管控工作是省管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集团公司管控是集团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集团公司的发展,规模大、人员多、管理链条长与提高管理效率的矛盾日益突出。
增强集团公司管控能力,成为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集团公司管控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提高集团公司控制能力、防范集团公司风险的重要管理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管企业获得长足发展。
省国资委成立后,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思路,确定发展壮大一批省管企业。
目前在省管一级企业中,有20户企业采取了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
随着集团公司形式内容的变化,省管企业对加强集团公司管控进行了积极探索并不断变革,尤其是在集团公司战略管控、人力资源管控、文化管控、投资管控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
但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省管企业集团公司管控工作无论是主观认识还是实际操作,都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省管企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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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