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天气预报信息安全与保护管理制度

天气预报信息安全与保护管理制度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天气预报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天气预报不仅提供了准确的气象信息,还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着重要影响。
然而,随着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天气预报信息安全与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天气预报信息的安全和可信性,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在制定天气预报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之前,应首先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保护信息安全的基础,通过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措施。
对于天气预报系统而言,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数据泄露、系统故障、网络攻击等。
在评估中,需要综合考虑技术因素、人员因素、管理因素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全面提高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
二、信息安全保护措施1. 网络安全措施网络安全是天气预报信息保护的核心。
系统管理员应加强网络监测和防御措施,确保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及时发现和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行为。
同时,加强对网络通信的加密和身份认证,提高信息传输的安全性。
2. 数据备份与恢复天气预报信息的保存和备份是信息安全的重要环节。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或其他存储介质中。
在数据损坏或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保证天气预报业务的正常进行。
3. 人员管理与培训定期对从事天气预报工作的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机制,对不同级别的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人员行为的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4. 安全审计与监测建立完善的安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天气预报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检查。
通过对系统的日志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建立监测机制,对系统和网络进行实时监测,提前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安全威胁。
三、应急响应与处理即使在有了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后,仍然无法排除突发事件和安全威胁的可能性。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提高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天气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准确及时发布气象信息;2.加强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确保服务质量;3.规范气象信息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4.提高公众对气象信息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自救能力。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气象部门、气象媒体、气象专家等。
四、管理要求1.气象信息发布(1)气象信息发布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包括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监测数据等;(2)应当遵循国家统一标准,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准确;(3)应当维护信息发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信息满足用户需求。
2.气象信息服务机构管理(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2)培训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3)及时处理用户反馈和投诉,确保用户满意;(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息不被篡改或泄露。
3.气象专家管理(1)气象专家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发布虚假信息;(2)应当积极参与气象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气象防灾意识;(3)应当加强自身素质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4.信息保密管理(1)对涉密气象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人员;(2)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处理流程;(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五、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和专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发布情况、服务质量、安全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等;2.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要求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和其他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气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备案后执行;以上是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可靠的气象服务。
气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气象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气象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气象部门、气象机构和气象相关企业使用的气象网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气象业务系统、气象信息服务系统、气象科研系统等。
三、组织与职责(一)气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气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气象网络安全工作,制定气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气象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气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气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气象网络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气象网络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2. 负责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3. 负责监测、预警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4. 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维护;5.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调查和处理;6. 负责与其他部门、单位协调合作,共同保障气象网络安全。
(三)气象网络安全技术部门气象网络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气象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网络安全技术研究;2. 负责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3.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分析和处理;4. 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1. 气象网络系统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确定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各级气象部门、气象机构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
(二)网络安全防护制度1. 气象网络系统应采取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气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气象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气象网络安全技术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制度1. 气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气象网络系统安全状况。
气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气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气象业务单位以及气象信息使用者,涉及气象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公开等环节。
第三条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科学规划,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气象信息安全;(四)公开透明,加强监督,提高社会参与。
第二章气象信息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国家气象局设立气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气象信息安全工作,制定气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划,组织重大气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省级气象局设立气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安全工作,落实国家气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划,组织重大气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第六条市县级气象局设立气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上级气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划。
第七条气象业务单位应当设立气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气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单位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气象信息安全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三)监督、检查气象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四)发现、报告和处置气象信息安全事件;(五)参与气象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三章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气象信息安全组织架构;(二)气象信息安全责任体系;(三)气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四)气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处置制度;(五)气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六)气象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条气象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应当明确各级气象部门、气象业务单位以及气象信息使用者的安全责任,包括:(一)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二)气象业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气象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三)气象信息使用者应当遵守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所使用气象信息的安全。
气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国气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气象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气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气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气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气象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气象安全工作的规划、部署和检查;(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气象安全工作;(4)处理气象安全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对气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 气象安全管理办公室气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气象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气象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2)负责气象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3)组织开展气象安全教育培训;(4)监督、检查气象安全工作;(5)负责气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三、气象安全工作内容1. 气象观测安全(1)加强气象观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严格执行气象观测操作规程,防止人为失误;(3)加强气象观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气象预报预警安全(1)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2)确保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
3. 气象灾害防御安全(1)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体系建设;(2)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3)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气象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气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传输、处理和存储安全;(2)加强气象信息安全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3)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四、气象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气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气象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针对气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3. 加强与气象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全体气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气象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行业安全管理,保障气象工作正常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气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气象行业各级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气象行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气象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气象行业安全管理实行单位负责人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五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各级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八条气象行业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九条日常检查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条专项检查由各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
第十一条综合检查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四章安全隐患整改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整改实行“五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效果。
第十四条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气象行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气象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气象行业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气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气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气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气象信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气象信息工作机构包括气象信息中心、气象预报中心、气象观测中心等部门。
各部门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岗位和人员。
三、岗位设置1、气象信息中心主要包括信息采集岗、信息处理岗、信息发布岗等。
2、气象预报中心主要包括天气预报岗、气象灾害预警岗等。
3、气象观测中心主要包括气象观测岗、气象数据处理岗等。
四、工作流程1、信息采集:收集各种气象信息,包括气温、湿度、风向风速等数据。
2、信息处理: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预处理和分析,形成初步的气象信息。
3、信息发布:将处理后的气象信息发布到指定的渠道,包括气象网站、手机APP等。
4、天气预报:根据气象信息预测未来的天气情况,包括气温、降水量等。
5、气象灾害预警:根据气象信息和天气预报,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预警和预报。
五、工作职责1、信息采集岗:负责收集各种气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信息处理岗: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形成可用的气象信息。
3、信息发布岗:负责将处理后的气象信息发布到指定的渠道,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天气预报岗:根据气象信息和历史数据,进行天气预报工作,提前做好天气预测,为公众提供参考。
5、气象灾害预警岗:根据气象信息和天气预报,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6、气象观测岗:负责定时对气象信息进行观测,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7、气象数据处理岗:对观测到的气象数据进行处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六、工作要求1、认真负责:对待气象信息工作,要认真负责,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严格执行:执行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规定,不得擅自修改和发布不实信息。
3、保密工作: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和重要信息的工作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技术培训:定期进行气象信息工作的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制度

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制度一、预报发布机构的职责和权限1.气象预报发布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设备,负责对各类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报,制定合理的预报方案。
2.预报发布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气象行业的规定,发布准确、及时、可靠的气象预报信息。
3.预报发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发布的预报信息质量可靠。
二、预报发布程序和周期1.预报发布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预定的预报发布周期和程序进行预报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发布。
2.预报发布机构应当确保预报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更新预报内容,避免过时的预报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三、预报信息的内容和格式1.预报发布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现象的特点和预报受众的需求,确定预报信息的内容和格式。
2.预报信息应当包括气象现象的描述、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等相关信息,尽可能准确地描述气象变化的过程和趋势。
3.预报信息应当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
四、预报发布的渠道和方式1.预报发布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预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
2.预报发布机构应当与相关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预报信息准确传递给社会公众。
3.预报发布机构应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预报信息的疑问和质疑,提供科学解释和相关依据。
五、预报发布的监督和评估1.监督部门应当对预报发布机构的预报信息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发布的预报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公众对预报信息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3.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预报发布机构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优秀的预报发布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预报发布机构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违规处理和处罚1.对于故意发布虚假的预报信息、散布谣言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违反预报发布管理制度的机构和人员,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综上所述,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高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推动气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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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气象局气象信息发布安全工作制度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安全是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基础。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安全向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对提升全县应急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幸福天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气象灾害预警及信息发布传播工作,全面提升我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高趋利避害水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发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负责、重在基层”的原则,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基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扩大覆盖面为重点,有效落实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防灾减灾责任,多种形式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做到预警及时、传播快捷、应对高效,最大程度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受益面,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
(三)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我县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安全高效的预警体系。
力争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盲区”。
(四)职责分工。
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预警信息的发布根据当地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由气象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
县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迅速播发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建设
(一)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
围绕现代农业生产布局、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需求,针对城镇、乡村、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河流域、水库库区等重点区域,建立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平台,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精度。
加强气象卫星、新一代天气雷达、乡镇自动气象站等资料的分析应用,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对突发灾害性天气和局地灾害天气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实现对人口密集区、山区等区域的灾害联合监测,及早发现山洪、滑坡及泥石流等险情。
(二)增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全面增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县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积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全面查清本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建设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绘制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完善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健全雷击风险评估制度。
三、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传播渠道建设
(一)加快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多手段快速发布。
(二)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渠道。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和移动、联通、电信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气象预警信息插播机制和快速发布通道,明确预警信息接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科学、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努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公众覆盖率。
移动、联通及电信等手机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对暴雨、暴雪、局地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无障碍“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
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接到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插播;电视台、政府网站插播时,应在屏幕上标示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
移动、联通、电信等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接到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快速全网发送。
(三)加快基层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
要加快电子显示屏、高音大喇叭等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建立面向基层的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渠道。
要力争在乡村、山区、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工矿企业等偏远地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
四、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传播机制
(一)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及流程,分类别明确灾害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等。
县通信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与县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各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各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责任。
(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组织体系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拓展预警信息发布功能,在县应急办的指挥下,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机构。
(三)加强基层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气象信息员传递预警信息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
五、加强防灾应对工作
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气象与应急管理、经信、公安、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民政、安监、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林业、地震、旅游、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在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适时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沟通预警联动情况,协调解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天祝县气象局气象信息发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单位一把手领导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确定所有气象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及信息安全责任人的信息安全责任;二是加强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录用、离岗、考核、教育培训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内容;三是加强系统建设管理制度,明确系统定级备案、方案设计、产品采购使用、密码使用、软件开发、工程实施、验收交付、等级测评、安全服务等管理内容;四是加强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明确机房环境安全、存储介质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安全监控、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恶意代码防范、密码保护、备份与恢复、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管理内容。
(二)推进科普宣教。
加强气象科普基地、科普园地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普及
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有效办法增强社会公众自觉防范气象灾害的意识。
(三)加强舆论引导。
建立信息发言人制度,加强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提供信息,确保各类媒体播发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可靠性。
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防止歪曲报道、恶意炒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