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辽滨沿海经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辽滨沿海经济区规划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14
•【字号】盘政办发[2010]18号
•【施行日期】2010.04.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辽滨沿海经济区规划建设领
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我市沿海开发开放战略,加快辽滨沿海经济区开发建设步伐,科学规划建设辽滨沿海经济区,打造功能完善、生态和谐、独具地域特色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滨沿海经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孙国相(市长)
副组长高科(常务副市长)
成员张志焕(市建委副主任、规划办主任)、李永夫(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伶伶(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院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组织编制、修改、审议、实施辽滨沿海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编制经济区近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沿海经济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方案审定;负责沿海经济区有关规划建设政策制定及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盘政办发〔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组长高科市长副组长郭伦常务副市长XXX 市政府秘书长成员袁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邵炳南市政府副秘书长苑秀娟市政府副秘书长孙雅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坚市政府副秘书长贺清录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王宁市法制办主任官伟市行管办主任(二)主要职责在各县区、经济区及市直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经济区相关工作,督促推进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服务百姓事项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评估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03•【字号】盘政办发[2014]73号•【施行日期】2014.09.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完善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辽委〔2014〕1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高科市长副组长:姜冰副市长潘元松副市长刘志虹副市长XXX 副市长胡立杰副市长王庆良副市长王永威副市长臧宝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占明副市级干部朱中国副市级干部XXX 市政府秘书长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成员:刘建平市编委办主任张晓辉市经信委主任王太水市教育局局长刘吉广市科技局局长刘溯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春明市民政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老颜武市人社局局长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之栋市住建委主任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梁建柏市农委主任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史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何敏市外经贸局局长郭康生市文广局局长杨旭光市卫计委主任徐洪峰市服务业委主任张岩市旅游局局长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王宁市法制办主任孙雅娟市金融办主任杨智勇市外事办主任徐光市安监局局长冯世宽市质监局副局长陈友昌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梁建松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赵彦彬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刘家有市国土储备中心主任伏承宽市农机局局长李久顺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忠兴营口海关驻盘办事处主任黄明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行长朱生辉盘锦银监分局局长宋连峻国网盘锦供电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系列方针政策;研究审定盘锦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重大决策、重大政策及重点措施的落实情况。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盘政办发[2010]123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10〕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辽政〔2010〕3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高科(常务副市长)、徐吉生(副市长)副组长孙国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齐作忱(市服务业委主任)、杨权(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物价局局长)成员王兴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旭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宋玉柱(市服务业委副主任)、骆汉兵(市农委副主任)、蔡本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王春明(市民政局局长)、郭敏(市物价局副局长)、梁春燕(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明炜(市监察局副局长)、刘可佳(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庆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长)、赵巨岩(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克刚(市质监局副局长)、王贺(市法制办副主任)、王林涛(市供销社副主任)、马连贵(辽宁省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常务副队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关于价格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价格监管工作;制定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价格调控监管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或企业组织生产和流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办公室主任齐作忱(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油田勘探开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油田勘探开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3•【字号】盘政办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油田勘探开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盘政办发〔200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优化油田勘探开发工作环境,加大对辽河油田海上、陆上油气勘探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勘探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油田勘探开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喻国伟(常务副市长)、孟卫工(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副总经理)、冯艳成(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振启(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油田办主任)成员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杰林(市环保局局长)、翟鹏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志焕(市建委副主任、市规划办主任)、于福先(市城建局局长)、李体昌(市房产局局长)、张清和(市水利局局长)、郭雨忱(市动监局局长)、王立峰(市农委副主任、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王继章(市公安局副局长)、迟武(市边防支队支队长)、杨斌(盘山县县长)、孙占和(大洼县县长)、解学灵(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丁云彪(中油辽河油田公司生产运行处副处长)、张占文(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勘探处处长)、尹万泉(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开发处处长)、包连纯(中油辽河油田公司土地公路管理中心处长)、张福刚(中油辽河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处长)、于文洋(中油辽河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李光森(辽河石油勘探局生产协调部主任)、刘希全(辽河石油勘探局企管法规部主任)、于启仁(辽河石油勘探局质量安全环保部副主任)、陈景忠(辽河石油勘探局基建工程技术部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油田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盘政办发[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盘政办发〔2009〕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加快推进银行与我市项目平台的对接,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定位作为市级承贷和投资主体,依托政府资源,负责与我市政府类建设项目的衔接。
承接银行贷款,对贷款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我市政府类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银行贷款的偿还。
二、公司性质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市政府。
与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成立,实行企业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
三、公司注册资金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由市国资委投入。
市财政及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监督职责,对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及公司正式成立后融入的贷款资金,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有关审计工作。
四、公司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我市政府类建设项目银行贷款的承接、管理、使用和偿还;开展市域内企(事)业、产业及项目的投资、咨询;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基础产业的建设和运营;经营与管理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
五、公司治理结构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同意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手续。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3•【字号】盘政办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盘政办发〔201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原盘锦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主任杨景云(副市长)副主任郭康生(市委副秘书长)、袁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贾洪琳(市妇联主席)、杨力(市统计局局长)、杨旭光(市发改委副主任)委员尤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裴晓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超(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奇(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永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立才(市卫生局副局长)、许香秋(市科技局副局长)、王丽娜(市民政局副局长)、孙海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田国辉(市环保局副局长)、王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速启(市水利局副局长)、苗红艳(市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夙(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史敏(市文广局副局长)、龙志彪(市体育局副局长)、纪凤芳(市农委副主任)、杨宗占(市民委副主任)、赵巨岩(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庆利(市质量监督局副局长)、王春生(市统计局纪检组长)、郝建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素芳(市法院纪检组长)、李韶光(市总工会纪检组长)、王本星(共青团市委副书记)、窦亚秋(市科协秘书长)、闫岗(市残联副理事长)、王学锋(市司法局副处级调研员)、曲秋红(市委党校副校长)、孙育新(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传利(盘锦日报社副社长)、王彦闳(市广播电台副台长)、姚建忠(市电视台副台长)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孙育新。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相聚盘锦”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1〕1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相聚盘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相聚盘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2021相聚盘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2021相聚盘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以北京至盘锦高铁开通为契机,依托“天下奇观”红海滩、“最北海岸线”金帛滩、世界第一大芦苇湿地、“母亲河”辽河、美丽乡村生态田园、辽河地域文化等特色资源,推出“湿地之都,生态盘锦”系列精品线路,全力打造城市旅游品牌。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北京至盘锦高铁打通京津冀地区、全面对接优质旅游资源的有利契机,立足现有产品体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做好“引客入盘”文章,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力打造国际知名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任务(一)推出“湿地之都,生态盘锦”系列旅游线路。
1.“湿地之都,生态盘锦”一日游线路。
(1)“天下奇观红海滩”一日游线路。
游览景区:红海滩风景廊道+湿地科学馆+鼎翔生态旅游区。
(2)“世界第一大芦苇湿地”一日游线路。
游览景区:鼎翔生态旅游区+绕阳湖+盘锦特产博物园。
(3)“中国最北海岸线”一日游线路。
游览景区:红海滩风景廊道+湿地科学馆+含章湖+金帛滩+江南风情园+稻作人家民俗村。
(4)“最美辽河”一日游线路。
游览景区:辽河绿水湾+金球1948生态农场+辽河碑林+辽河美术馆+辽河楹联博物馆+辽河民俗博物馆。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处置工作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3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处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处置工作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国家审计署审计前进行自检、自查、自纠,开展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清缴和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清理专项工作。
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征缴力度,规范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健全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制度,切实保证土地供后及时开发利用,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对已出让土地未净地交付问题进行清理和督查,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一)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双台子区、兴隆台区清缴工作以2013年8月启动的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工作为基础,结合新形成的出让金欠缴地块情况,落实2013年第37期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和2014年第10期市政府业务会议精神,按照原市清缴工作组《关于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清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限定期限将遗留问题处理好,涉及征收、交地、腾迁问题要制定具体方案,扎实开展工作。
盘山县、大洼县及各经济区要认真排查各自辖区范围内历年依法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收入的征缴情况,按照逐宗地排查的原则,确保应缴尽缴。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9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鉴于原盘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盘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主任:郭伦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贾洪琳市妇联主席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辛荣啸市统计局局长委员:赵素玲市发改委副主任宋全明市教育局副局长宋晓曦市科技局副局长史志军市民委副主任孙立新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丽娜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小松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王立群市财政局副局长何玉华市人社局副局长周延宁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骆汉兵市农委副主任孙晓生市水利局纪检组长陈迅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王德山市文广局党委副书记王立才市卫计委副主任李伟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张志宇市统计局副局长王贺市法制办副主任索宏民市体育局纪检组长蔺海宁市工商局副局长张良市质监局纪检组长李韶光市总工会纪检组长董啊娜团市委副书记谷士学市妇儿工委办主任窦亚秋市科协副主席闫岗市残联副理事长王彦闳盘锦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杨传利盘锦日报社副总编辑特邀委员:索乐民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晓良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冬梅市法院副院长王建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桂芬市委党校副校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具体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谷士学。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17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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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2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4
【实施日期】201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6〕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原盘锦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和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为加强对中新线扩建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部门,明确责任目标,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10月完工通车,市政府决定对盘锦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县区、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指挥:周英俊副市长
副总指挥:苑秀娟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
宗克昌市水利局局长
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
齐峰市公共采购监督办主任
梁建松市林业局局长
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
张大营市建投公司董事长
杨凯市土储中心主任
毛延红市资本运作办主任
李宏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柳洪路市油田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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