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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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基于公民平等参与和自由选择的政治制度,旨在实现政权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在民主选举制度下,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领导人由选民通过投票决定,以确保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原则、程序和优势。

一、定义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通过选民的自由选择和平等参与,选出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领导人。

这种制度确保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使选民能够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二、原则1. 平等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所有合法公民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分种族、性别、财富或地位。

2. 自由原则:选民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没有任何形式的干预、威胁或胁迫。

3. 公正原则:选举过程应该公正、透明,遵循法律和程序,确保选民的选票被正确计算和记录。

4. 多数原则:选举结果应该以多数意见为准,确保选出的领导人代表多数人的意愿。

三、程序1. 注册选民:在民主选举制度下,选民需要在选举前注册,以确保其合法身份和选举权。

2. 候选人提名:政党、独立候选人或选民可以提名候选人参选。

候选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国籍等。

3. 竞选活动:候选人可以进行竞选活动,包括演讲、辩论、宣传等,以争取选民的支持。

4. 投票:选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选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候选人。

5. 计票和宣布结果:选举结束后,选票将被计算和记录,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四、优势1. 政治权力合法性:民主选举制度确保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领导人是通过选民的自由选择产生的,增加了政权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2. 公民参与:民主选举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事务,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增加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感和责任感。

3. 政治稳定:民主选举制度能够通过和平和合法的方式解决政治争议,减少政治冲突和社会动荡,维护政治稳定。

4. 政府责任:选举结果反映了选民的意愿,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领导人需要对选民负责,遵守选民的期望和承诺。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基于公民平等参预和选择的政治制度,旨在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核心组成部份,为公民提供了参预政治决策的机会,并确保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意愿。

一、选举程序的规定1.选举主体:民主选举制度中,选举主体应为成年公民,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群。

2.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选民的自由选择和投票权利。

3.选举地点:选举地点应当便利选民,确保选民能够方便地参预选举。

4.选举时间:选举时间应当依法规定,确保选民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候选人和政策,做出明智的选择。

二、候选人的资格和竞选活动1.候选人的资格: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定的资格要求,如年龄限制、公民身份等。

2.竞选活动:候选人有权进行竞选活动,包括宣传自己的政见、参加辩论、组织集会等,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选举纪律。

三、选民的权利和义务1.选民的权利:选民有权自由选择候选人,并享有保密投票的权利。

2.选民的义务:选民有义务了解候选人和政策,积极参预选举,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四、选举结果的发布和处理1.选举结果的发布: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发布,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2.选举结果的处理:对于选举结果的争议,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选举监督和违规处理1.选举监督机构:应设立独立的选举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选举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纪律性。

六、选举制度的优势和挑战1.优势:民主选举制度能够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使公民能够参预政治决策,维护公民的权益。

2.挑战:民主选举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选民的政治参预意愿、候选人的竞选公平性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来解决。

总结:民主选举制度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核心制度之一,它通过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选民的自由选择和投票权利,实现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然而,民主选举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来不断完善和发展。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一、引言民主选举制度是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实现政治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本文将从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原则、程序、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全面了解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性和运作机制。

二、定义民主选举制度是指通过公开、平等、自由的投票方式,选举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治领导人或机构的制度。

它是一种基于普遍选举权的政治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选择权。

三、原则1. 平等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每个合法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财产等因素的歧视。

2. 公开原则:选举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选民能够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主张和承诺,从而做出明智的选择。

3. 自由原则:选民在选举中应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没有任何强制或威胁的因素干扰其选举行为。

4. 多数原则:选举结果应该以多数票决定,确保选出的候选人或机构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的意愿。

四、程序1.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可以通过政党提名、个人申请或其他方式参选,确保多元化的选举竞争。

2. 选民登记:选民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进行合法登记,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竞选活动:候选人可以通过演讲、辩论、宣传等方式向选民传递自己的政策主张,争取选民的支持。

4. 投票:选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投票方式表达自己的选举意愿。

5. 计票和宣布结果:选举结束后,进行计票工作,并公开宣布选举结果。

五、特点1. 平等参与:民主选举制度确保每个合法公民都有平等的参与权,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教育程度。

2. 政治稳定:民主选举制度提供了一种和平转移政权的机制,避免了政治动荡和社会不稳定。

3. 政策多样性:通过选举,不同政治派别和候选人的政策主张可以得到充分表达,确保政策决策的多样性和民意的反映。

4. 反腐倡廉:民主选举制度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选举过程,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风险,提高政府的廉洁度。

六、案例分析:美国总统选举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民主选举制度之一。

民主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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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选举制度
标题:民主选举制度
引言概述:
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它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权利,保障了政治的公平与公正。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性和优势。

正文内容:
1. 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与原则
1.1 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
1.2 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则
2. 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性
2.1 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
2.2 促进政治参与和民主意识
2.3 实现政治平等和社会稳定
3. 民主选举制度的优势
3.1 公正公平的选举过程
3.2 有效的政治竞争机制
3.3 提升政府的合法性和信任度
4. 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与挑战
4.1 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
4.2 民主选举制度面临的挑战
5. 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与改进
5.1 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
5.2 民主选举制度的改进方向
总结:
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它保障了人民的政治权利,促进了政治参与和民主意识的形成,实现了政治平等和社会稳定。

民主选举制度通过公正公平的选举过程,有效的政治竞争机制,提升了政府的合法性和信任度。

然而,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不断发展和改进。

未来,我们应该关注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改进方向,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以实现更加公正和有效的政治体系。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基于民主原则的政治制度,旨在通过公开、平等、自由的选举程序,选出代表人民意愿的政府和领导人。

该制度的核心是实现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代表性,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合法行使权力。

民主选举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选举程序:民主选举制度的核心是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选举程序应包括选民资格的确定、候选人提名、选民登记、选民投票、计票和结果公布等环节。

选举程序应确保选民的平等参与和自由表达意愿,以及选举结果的准确和公正。

2. 选民资格:选民资格是民主选举制度的基础。

选民资格应基于公民身份、年龄限制和居住要求等标准,并应确保选民的平等权利和平等机会。

选民资格的确定应由独立的选举管理机构负责,并应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

3.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是民主选举制度的重要环节。

候选人提名应充分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利和表达意愿的自由。

候选人提名可以通过政党提名、个人自荐或其他途径进行,但应符合法律规定和选举管理机构的要求。

4. 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确保选举程序的有效性和选民权益的重要环节。

选民登记应包括选民的身份验证、信息登记和更新等程序,以确保选民资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选民登记应由独立的选举管理机构负责,并应在选举前一定期限内进行。

5. 选民投票:选民投票是民主选举制度的核心环节。

选民投票应保障选民的自由和秘密表决权利,以及选民意愿的真实反映。

选民投票应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选民应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进行投票,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选举设施和技术。

6. 计票和结果公布:计票和结果公布是民主选举制度的最后环节。

计票应由独立的选举管理机构负责,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和准确。

选举结果应在合理时间内公布,并应向公众公开,以确保选举结果的透明和可信度。

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独立的选举管理机构,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还需要加强选民教育和宣传,提高选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旨在通过公民的广泛参预和平等竞争,选举出合适的代表来管理国家事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原则、流程和优势。

一、定义民主选举制度是指通过普选或者间接选举的方式,让全体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或者政党来执政。

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和民主管理的基石。

二、原则1. 平等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所有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没有任何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2. 公正原则:选举过程应当公正透明,遵循法律规定,确保选举结果真实可信。

3. 自由原则:选民应当自由选择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或者政党,没有任何强制或者威胁。

4. 多数原则:选举结果应当以多数意见为依据,保证选出的代表能够代表多数人的意愿。

三、流程1. 候选人提名:政党或者个人可以提名候选人参选,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和提名程序。

2. 选民登记:所有符合选举资格的公民需要在选举前登记,确保选民名单的准确性。

3. 竞选活动:候选人进行宣传和争取选民支持的活动,包括演讲、辩论、广告等。

4. 投票: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指定的选举日和地点进行投票,选举人员负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秩序。

5. 计票和宣布结果:选举结束后,选举人员进行计票,并发布选举结果。

四、优势1. 公民参预:民主选举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预政治决策,增加了政府的合法性和民意的代表性。

2. 政府责任:选举产生的代表必须对选民负责,通过选举可以实现政府的制衡和问责。

3. 和平过渡:民主选举制度为政权的和平过渡提供了机制,避免了政治动荡和内战的发生。

4. 保护人权:民主选举制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综上所述,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通过公民的广泛参预和平等竞争,选举出合适的代表来管理国家事务。

它具有平等、公正、自由和多数原则等基本原则,流程包括候选人提名、选民登记、竞选活动、投票和计票等环节。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它是实现民主的基础和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原则、特点以及其在现实中的应用和优势。

一、民主选举制度的定义民主选举制度是指通过公开、平等、自由、普遍的选举方式来选举国家领导人和代表机构成员的制度。

它是一种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安排,旨在确保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和选举权。

二、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则1. 平等原则:每个合法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没有任何歧视或限制。

2. 公开原则:选举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公正性。

3. 自由原则:选民有权自由选择候选人,没有任何强制或威胁。

4. 普遍原则:所有合法公民都有权参与选举,没有任何人为限制。

5. 多数原则:选举结果应该以多数意愿为基础,确保代表性和稳定性。

三、民主选举制度的特点1. 公正性:民主选举制度通过公平的选举程序和规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代表性: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和代表机构成员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和利益,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和代表人民的权益。

3. 可持续性:民主选举制度能够保证政权的和平过渡和稳定传承,避免政权的滥用和权力的集中。

4. 可控性:民主选举制度通过选举规则和程序,实现选举过程的可控性和可监督性,防止选举舞弊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四、民主选举制度的应用和优势1. 政治稳定:民主选举制度能够实现政权的和平过渡和稳定传承,避免政治动荡和冲突的发生。

2. 政府合法性: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和代表机构成员具有合法性,能够有效行使政治权力和决策权。

3. 政治参与:民主选举制度能够鼓励人民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和公民意识。

4. 人权保障:民主选举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和选举权,促进了人权的保护和发展。

5. 社会发展:民主选举制度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它通过公平、公正的选举程序和规则,实现了政权的和平过渡和稳定传承,保障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促进了人权的保护和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基于普选原则、公平竞争和多元参预的政治制度,旨在确保人民能够自由选择并参预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机构的选举。

该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平等、公正和透明,以确保选民能够充分行使其选举权利,并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要素包括选民资格、选举程序、候选人提名和竞选活动、选民登记和投票、计票和结果发布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要素。

1. 选民资格:民主选举制度要求选民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例如年满18岁、具有公民身份、没有犯罪记录等。

选民资格的设定应该是公平和合理的,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参预选举。

2. 选举程序:选举程序是指选举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通常包括选举时间的确定、选举地点的设立、选举人员的任命和培训、选举设备和材料的准备等。

选举程序应该遵循公正、透明和公开的原则,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候选人提名和竞选活动:民主选举制度允许合格的候选人参预选举。

候选人可以通过党派提名、个人自荐或者其他方式获得提名资格。

在竞选活动中,候选人可以通过演讲、辩论、广告等方式向选民展示自己的政策主张和能力,争取选民的支持。

4. 选民登记和投票:选民登记是确保选民身份和资格的重要环节。

选民应该在选举前进行登记,以确保他们的选举权利得到保障。

投票是选民行使选举权利的方式,选民可以在指定的选举地点和时间内投票,表达自己的选举意愿。

5. 计票和结果发布:在选举结束后,选举机构负责对选票进行计数,并发布选举结果。

计票过程应该公正、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选举结果应该及时向公众发布,以确保选民和社会对选举过程的信任和认可。

民主选举制度的优势在于它能够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增加政府的责任感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互动和对话。

它为选民提供了参预政治决策的机会,使他们能够通过选举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和行为。

此外,民主选举制度还能够促进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减少政治冲突和社会不满情绪的发生。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基于公民平等参预、通过投票方式选举代表的政治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政府的合法性、代表性和责任性,为公民提供参预政治决策的机会,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民主选举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如下:一、背景介绍民主选举制度是现代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一种通过普选方式选举政府代表的制度安排。

民主选举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使政府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权益和自由。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主选举制度的原则、程序和效果。

二、原则和要求1. 平等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每一个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无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种族、性别等因素。

2. 公正原则:选举过程应当公正透明,选民应当能够自由选择候选人,选举结果应当真实可信。

3. 多党制原则:民主选举制度通常与多党制相结合,各政党可以自由组织、竞选,并提供不同的政策选择。

4. 选民参预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广泛的选民参预,选民应当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

三、选举程序1. 选举准备:选举前需要制定选举法律和相关规定,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2. 候选人提名:政党或者独立候选人可以提名候选人,提名过程应当公开透明。

3. 选民登记:选民需要在选举前登记,确保选民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宣传活动:候选人可以进行宣传活动,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政策和理念。

5. 投票:选民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选民可以自由选择候选人。

6. 计票和结果发布:选举结束后,需要进行计票工作,并发布选举结果。

四、民主选举制度的效果1. 政府合法性:民主选举制度可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选举产生的政府代表代表了公民的意愿和利益。

2. 政府代表性:民主选举制度可以保障政府的代表性,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和代表。

3. 政府责任性:民主选举制度使政府代表必须对选民负责,选民可以通过选举来评价和监督政府的工作。

4. 公民参预:民主选举制度提供了公民参预政治决策的机会,增强了公民的政治意识和参预意识。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制度一、概述民主选举制度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实现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该制度通过选民的普遍参预和自由选择,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促进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实施方式,以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每一个合法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不论种族、性别、宗教、财富、地位等因素,每一个合法公民都应有平等的选举权。

2. 匿名原则:选民在选举过程中享有匿名权,他们的选票不会被泄露或者公开。

这保证了选民的自由选择,并减少了选举中的腐败和控制可能性。

3. 公正原则:民主选举制度要求选举过程公正透明,选举机构应独立公正地组织和管理选举活动,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 多元原则:民主选举制度鼓励多个政治党派和候选人的竞争,以确保选民有多样化的选择权。

这有助于提高政府的代表性和反映民意的准确性。

三、选举程序1. 选民登记:选民需要在选举前登记,以确认其合法身份和选民资格。

选民登记程序应简单、透明,并确保所有合法公民都能顺利登记。

2. 候选人提名:政党或者个人可以提名候选人参加选举。

提名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候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

3. 竞选宣传:候选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展开竞选宣传,包括演讲、广告、辩论等。

竞选宣传应遵守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地向选民传递信息。

4. 投票过程:选民在指定的投票日前往投票站进行投票。

投票过程应保密、安全,并由选举机构监督。

选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支持的候选人。

5. 计票和结果发布:选举结束后,选举机构负责计票工作,并发布选举结果。

计票过程应公正透明,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实施方式1. 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候选人。

这是最常见的选举方式,适合于国家元首、议会成员等职位的选举。

2. 间接选举:选民选举代表,代表再行选举候选人。

这种方式常用于选举地方政府、上议院成员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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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居住期限的限制问题。 • 3、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限制。 • 4、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规定。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 • • • • • 1.除法律规定当选人应具有的条件外,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相同的投票权 3.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同 4.一切代表在代表机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5.对在选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选民进行特殊的保护性规定 6.军队代表情况特殊。
• 3.选民登记 • 选民登记是选民取得选民资格的基本程序。 •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 一是实质要件,又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积极要件包括国籍 要件与年龄要件,消极要件包括身体要件与政治权利要件; • 二是形式要件,即必须经过选民登记
• 4.提名并确定代表候选人 • 【案例9.5】深圳一选民自荐竞选人大代表印制50份海报拉选 • 2003年5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举行四届人大换届选举,福田区55选 区的不少选民在选票“另选他人”一栏填上“邹家健”的名字。选民 邹家健是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自荐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的。邹家健 是深圳某通讯企业的职工,在社区兼任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 任,他曾多次代表业主与发展商对簿公堂。在维权过程中,他深感人 大代表更有力量。他的小区也有十多位选民决定联名推举他为区人大 代表候选人。但5月8日,邹家健得知,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已结束。 邹家健急忙向福田区选举委员会咨询,获悉可以自荐方式竞选,他反 复思量,终在选举前两天决定自荐。5月13日晚,邹家健自制了50份 海报在小区张贴,海报写道: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请在“另选他人” 一栏里直选:邹家健!并称:根据《选举法》,公民有权在候选人以 外另选他人。请投下您庄严一票,选择一位敢为百姓维权代言的人大 代表。
2.选区划分
• 【案例9.4】广东省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区划分案 • 1998年,广东省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全市总人口为 1090136人,应选代表321名。按照人口比例,每一代表平均代表 的人口数为3396人。城镇人口294159人,分得代表名额186人, 平均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为1582人;农村人口为795977人, 分得代表名额为132名,平均每名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为6030人。 其中,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档案局、监察局四个单位划分为第1 选区,共有选民148人,选出人大代表3名,平均每名代表代表的人 口数为50人;但在由企业、公司等单位组成的第12选区,共有选 民2168人,选出代表1名。第1选区与第12选区每一代表代表的人 口数两者相差达43倍。在九江镇,人口数少的第5选区,1个代表代 表人口数为1655人,而在人口多的第9选区,1个代表代表的人口数 则为6609人。而城镇选区中,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数相差大的可 高至35倍,农村选区中,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差也达4倍。 在当选代表中,按照不同的选区划分,选举结果是南海市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公安局 长等人均当选为人大代表。其中,3位副市长和1位市长助理虽与 市长等人在同一单位,但却分别在其所主管的局系统所在选区参
• (五)差额选举的原则 • 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相对应,是指在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 额的选举。 •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七)代表受监督和罢免原则
• 1、对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 【案例9.3】选民罢免代表案
• 2003年2月,深圳南山区人大换届选举后,南山区麻岭社区居民委员会选区33名 选民向南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罢免要求,要求罢免该选区新当选的南山区人 大代表陈慧斌。罢免理由是,在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的时候, 该代表漠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资格 继续担任人民代表,所以坚决要求罢免之。此案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予以否 决。罢免没有得以成立。但该案则是全国由选民提出罢免代表的第一例
•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 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1、停止行使选举权问题。 • 【案例】对刑事罪犯改造不好不得参加选举案 • 某市正进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市劳改局提出,对被判处10年以上有 期徒刑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改造不好的,和对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改造表现极坏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法院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其中 的一部分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利,以促使罪犯的改造。
(四)选举争讼制度
• 选举争讼制度是指在选举过程中,有关选举的争议和违法行为及其解决的法律 制度之总称。
【案例9.6】法国国民议会议员选举程序争议案
• 1967年,法国议会国民议会议员举行选举,法国科西嘉省巴斯蒂亚 城被划为第二选区。在选举过程中,选区内第六办公室丢失了选 举程序记录、签到名单和计票单等文件,选区内第十二办公室的 票箱以及签到名单和寄选票的文件等文件被不明身份的人抢走并 投入大海;还有一些选民在投票日去观看体育比赛,通过寄选票 的方式参加投票。选举结果公布后,弗吉内里先生当选。候选人 居伽莱理先生不服,向宪法委员会提出了对此次选举程序的合法 性予以审查的请求。宪法委员会受理此案后,认为巴斯蒂亚城选 区的选举丢失了选举程序记录、签到名单和计票单,投票中的签 到名单等文件被不明身份的人抢走,而邮寄方式投票等行为严重 违反了《选举法典》的有关规定,给此次选举的选举过程与选举 结果的可信性带来了障碍,因此,取消此次充满争议的选举。

(一)直接选举程序 1.设立选举组织机构
(1)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区域,是选民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的基本单位 。选区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一 般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 (2)划分选区的原则:A.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组织选举工作;B.便于联系了解 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C.有利于选民行使监督权和罢免权。
• (二) 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 多数代表制又称为多数选举制,是指候选人依法定标准,得票较多者即可当 选的制度。 • 所谓比例代表制,是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 选出代表的制度。
第二节 我国选举制度
新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1、1953年产生第一部选举法。 2、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选举法的重大修改及主要内容。 3、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 4、1983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作了补充规定。 5、1986年12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补充修改了选举法。 6、1995年、2004年、2010年又对选举法作了重大修改。 • 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 选举的基本原则是现代国家选举过程中所共同遵循的准则。
第九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顾名思义,就是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意思,也即选贤任能。它包括 主体、客体、目的、原则、程序等要素。 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和 ,包括选举权的确定、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程序以及选举主体与当 选主体的关系等内容。 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宪法学上的选举与国家制度密切相关,特指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据宪法或选举 法的规定,选择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活动。 • 选举制度则是指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 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
• (一)一般行政地方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 (二)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 (三)军队与港澳台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程序
•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并 指导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设立选举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领导 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 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 的领导, 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 •
• 【案例】新疆规定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不得超过25% •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县 (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 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认真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代表 的构成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其中县(市、区)人大 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 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2007年3月8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门听取了《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的说明,其中提到关于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名额:人大代表具有 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 民主的重要体现。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 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工人、农民代表人 数偏少。
二、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 (一)选举制度是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是民主政治的标志 • (二)选举制度系政府成立及组成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成为宪法主体的方式 和前提 • (三)选举制度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 (四)选举制度是合理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基本形式
三、 选举制度的体制
• (一) 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 • 地域代表制是指按选民的居住地区划分选区或者以区、县、乡等行政区域为 选举单位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 • 职业代表制,是指将选举人依职业予以分类,根据职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 行政区域,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 举; • 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 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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