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二中安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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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3篇)

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以及校园内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和措施;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审批安全生产经费;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6.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校园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4. 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上报;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6.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1.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2.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4.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5.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入职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校园内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南溪二中关于认真开展教师暑期学习的实施意见

南溪二中关于认真开展教师暑期学习的实施意见

南溪区第二中学关于组织开展教师暑期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组织教师(职工)开展暑期集中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根据南教体发〔2018〕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教职工暑期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成立南溪二中教职工暑期学习领导小组。

组长:刘乙(校长)。

副组长:陈志刚(党总支书记)、付德鑫(督学)、李勇(副校长),王小波(副校长)。

成员:左建军(校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刘建新(政教处主任)、周伯江(教科室主任)。

下设办公室,由左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习目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来规范教书育人活动,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师德修养,规范教书育人活动,做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教师。

三、学习时间及学习内容1、教职工暑期学习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至31日。

2、学习内容:(部分学习内容在网上邻居政教处—2018年暑期学习资料文件夹查询)(一)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规、要求。

(二)学习《宜宾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宜宾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省、市、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等。

(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国家通用语音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教师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四川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等。

四、严格考核1、每天学习由校务办考勤,与学校考勤制度挂钩。

学习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教职工暑期学习结束,每位教师把暑期学习笔记交教科室,同时要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回顾总结,写出学习心得,填写《暑期学习考核表》,由学习领导组签意见(按优、良、中、差评出等次)报区教体局审核,作为年度考核、评职、晋级、评优、继续教育学时等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及其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当地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教育部等10部(局、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加强管理,确保校园平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第三条 学生及教职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要求。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长期进行。 (二)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预测、预防和预警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事故。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建立齐抓共管,能对学生安全进行全面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 (四)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和教职工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第三章 学校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必须按照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履行好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 第八条 校长(高校包括党委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负责指导督促二级学院、校外办学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学校应当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设置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责,保证必要工作条件,同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十条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学校应当健全校内日常教学活动管理、校舍管理、消防管理、楼道管理、实验室和实训场地管理、食品卫生及疾病防控等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第十一条 合理安排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检查(观察),及时整改隐患,落实监控措施,相关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完善对易发和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强化治安管理。学校应当完善校园防护设施,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加强校园巡逻(巡查)。 (二)对校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科学规范的排查,确保监控到位,重点是小青瓦教室、教学楼楼道、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 (三)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4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260号)等的要求,在编制内安排专职卫生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疾病防控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支持。 (四)强化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学校应有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寄宿制学生管理,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值班巡查、清洁卫生、文体活动、晚自习课、请假销假、火灾防范和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切实做好女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文艺、体育等活动应当在校内或专门场所进行并应有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当符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六)掌握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情况,落实责任,明确方法,进行持续观察和有效监控,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防范准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七)学校不得将校内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可能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内场地自行(或出租)作为停放校外机动车辆的场所。 (八)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由专业人员或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生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或与教学无关的礼仪活动。(九)学校应当健全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要求,完善防护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购买、保管、使用环节的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必须停止使用或更换。 第十三条 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完善相应手续,加强日常管理,主动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十四条 不断完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健全应急机制,落实日常条件准备工作和演练培训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险情,现场教师有权利、有义务帮助学生迅速脱离险情。 第十五条 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的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遇到险情时,应当及时报告、救助。学校不得聘用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人员。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规定作息时间。发现学生身体(心理)异常、非正常离校(缺席)时,必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将本校主要的安全管理要求、存在的隐患和防范措施、安全工作联系人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公布在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对当地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把确保学校安全作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把学校安全管理状况纳入教育督导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对其日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综合考核。深化“警校共育”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调动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学校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信息、人员、设施等资源共享。 (三)把学校纳入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建设的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督促部门加强配合,妥善处理学校一般安全事故。乡(镇)人民政府(含村组、社区组织)应加强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监督当地学校落实日常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加强当地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 (一)把确保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确保相应条件,加强对当地教育战线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学校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完善要求,加强督促,建立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全面掌握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找准问题、明确重点,强化指导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检查督促方法,确保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提高工作实效。 (四)把确保学校安全的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应急体系;指导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指导督促学校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把安全教育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教育课程。完善配套措施,鼓励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教育系统干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情况沟通,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工作,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 (七)应当负责处理的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把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整体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人民政府部署,完善制度措施,作为目标考核、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二)掌握当地学校日常管理相关情况和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和学校加强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完善相应应急预案,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三)主动向政府反映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安排人员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指导督促。

学校安全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模版(4篇)

学校安全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模版(4篇)

学校安全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模版一、学校安全工作措施1. 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为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应积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同时,加强家校联动,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向家长传递安全知识,共同提升家庭安全意识。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 加强校园巡查力度学校需加大对校园巡查工作的投入,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与整洁。

巡查人员需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 合理布置监控设备学校应合理规划并布置监控设备,确保校园主要区域,特别是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控覆盖。

同时,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在监测、预警和追踪方面的作用,为校园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5. 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学校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在每个教室和实验室配备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学校还应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自救。

6. 增设安全警示标志为提醒师生注意校园安全,学校应在适当位置增设安全警示标志。

如禁止进入危险区域、注意防止摔倒等警示标志需设置在显眼位置,以有效提醒师生注意安全事项,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

二、学校应急预案1.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完善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针对台风、洪水、地震等常见自然灾害制定应对措施。

预案中需明确疏散路线、疏散站点、疏散时间等信息,并指定责任人和行动流程,以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师生并保障其安全。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十项制度(6篇)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十项制度(6篇)

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消防器材与设施检查及记录制度1. 保卫处负责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与设施的完好性,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存档备查。

2. 学生处主任、保卫处主任、总务处主任需每月对各自负责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

二、重点人员与重大隐患排查制度1. 各处室应严格管理校内各类重点人员,配合保卫处防止校内外人员在校内进行煽动串联、聚集滋事、作案等治安管理事件。

2. 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3. 在传染病高发期或突发期,对校内外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4. 定期或随时检查学生宿舍和教室,清查管制刀具和易燃物品。

三、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1. 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2. 新生入学后、放假前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变化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3.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四、门禁与监控管理制度1. 非本校人员进校需填写会客证,并由接待人员签字,离校时交回门卫。

2. 大门周围禁止停放车辆及摆摊设点。

3. 携带公物出校门需出示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校,特殊情况需持学生处证明。

5. 门卫负责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的安全疏导。

6. 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查看监控需登记并经保卫处主任或校领导批准。

7. 监控人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或紧急情况,并正确使用和维护监控设备。

五、预案修订与完善制度为应对地震、火灾、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学校特制定以下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完善:1. 校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 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及处置预案。

4. 紧急疏散预案。

六、宿舍点查制度1. 学生处每日至少三次检查宿舍(早晨、白天、晚上)。

2. 学生换宿、外出需请假并遵守归校规定。

3. 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

2024年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安全工作是一项人命关天的重要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重要职责。

为确保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广大教师应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和责任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2、各班主任、校内家长要经常在班会上强调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并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种安全工作要求。

学校领导、值周老师要在周初、周末及其它学生集会时间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强调各种安全要求。

3、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校园,禁止在宿舍、教室内生火、点蜡烛。

4、严禁学生外出游泳。

5、严禁学生翻越围墙。

6、学生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学校已在楼梯过道处做了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在楼梯走廊过道、教室、宿舍推拉拥挤、打斗嬉闹;不得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上、下楼梯,进、出教室、宿舍、校门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要有序。

7、学生在宿舍内不得在床架上打斗嬉闹,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8、学生在教室、宿舍已及其它有电的地方,不能私接电线,滥用电器,不能把衣服晾在电线上,不靠近变压器等高危险性的地方。

9、在物理、化学实验室里,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以正确的实验步骤做实验,严禁私拿化学药品。

10、上课时间、晚上就寝时各班宿舍一定要指定专人关好宿舍门,做好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11、返校时间、返家时间不能太晚,尽量结伴而行,不得在路上逗留,以免出现以外事故。

12、学生参加各种集会时,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进场、退场要有序。

13、严禁学生在校园燃放鞭炮以及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14、学生不能驾驶摩托车进入校园。

15、禁止学生喝酒、猜码。

16、学生不能打架斗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它工具入校。

17、学生不能攀爬树木及其它高处地方,不能到宿舍楼、教学楼的楼顶进行活动。

18、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必要时可以委托班主任或老师保管。

学校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制度

各班级、各部门: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发布如下通知:一、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1. 学校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2. 各班级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课,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

3. 学校将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职责1.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要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教职工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1. 加强校园巡查,定期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严格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3.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行,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4.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1. 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

五、严格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班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特此通知。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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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二中安全工作条例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南溪二中安全工作条例》,各部门及全校教职员工务必遵照执行。

第一章安全工作职责一、校长职责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按照教育局的安全目标制定学校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

2、定期进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协调和争取各部门的支持,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是每月最后一个周的星期一下午)5、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6、根据上级精神,安排和布置学校的相关安全工作。

7、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凡是在本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8、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9、确保全年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责任事故、无影响稳定事件、无师生刑事犯罪的“五无”工作目标。

10、每天巡查校园一次或抽查相关工作一次。

二、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对全校安全教育、管理、检查、督促、考核等涉及安全方面的工作具体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确保教职员工真正明确自己的职责,真正把上级管理规定,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督促各处室和各年级组落实好安全措施。

3、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负责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负责组织并参加每月一次的全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管理好安全教育课,做到“三落实”——课时落实、内容落实和效果落实,组织开展好课外安全教育活动。

5、每周对各类人员的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检查一次;每周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防范的工作情况检查一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校性管制刀具、火种的清理,每月抽查一次常规性的管制刀具、火种的清理情况。

每次归宿假或节假日放假学生离校时,组织政教处、保卫科相关人员和全体年级组长,管理好学生的安全和清理学生的离校情况。

每次检查情况作好专门记载,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6、在每周的行政会或职工会上作安全工作情况通报,对后一阶段工作作要求和布置。

每月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总结分管工作安全落实情况,每月在安全工作例会上就当月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7、负责组织并精心策划开展好“防溺水事故”、“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防学生间的意外伤害”、“防踩踏”、“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疾病流行”等八个专项治理行动。

8、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9、落实好各类安全责任书、节假日值班、外出活动审批、校园定期自查、事故报告、安全例会等,强化安全工作管理。

10、坚持每天对校园作一次巡查并做好记载,并加强对政教处、保卫科工作的指导。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1、负责全校安全教育课的教材、教师和课时的落实,对分管部门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落实学校在教学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目标,把上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2、加强对课堂安全管理的督促检查,坚持对课堂进行巡查(每周不少于5次)并做好记载。

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艺术课、信息技术课和实验操作课的安全管理。

3、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教学辅助用房、教学设备设备、教学用具、远程教育等的安全性作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排除。

4、保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存放、使用安全。

5.负责督促教务处、教科室、招办和分管年级落实好安全措施。

6、每月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总结分管部门工作安全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四、处室安全职责(一)、安全责任人:处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1.落实学校相关安全措施。

2.负责所属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对所属范围各岗位人员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进行通报、考核、评批、奖惩。

定期检查处室各种设备设施和用具用品的安全情况,以确保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3、每月就部门安全工作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述职。

4、学校组织的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5、做好学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处室具体安全职责政教处:政教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处室,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⑴、指导并帮助各班主任确定每次课的内容。

⑵、保证安全教育课不作它用。

⑶、双休日、节假日学生离校之前各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⑷、定期对特殊群体开展安全教育(住校生、走校生、女生、骑车上学的学生等)。

⑸、落实课外安全教育活动和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

⑹、落实好“防溺水事故”、“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事件”、“防学生间的伤害”、“防踩踏事故”、“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疾病流行”八个专项治理行动。

2、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⑴、门卫管理:确保不应该进的人不进,不应该出的人不能出。

⑵、校园巡逻管理:不出现空档时段和空档地段,确保不出现安全事件和财物损坏事件。

⑶、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学生中午和晚自习后等学生出校高峰期,应做好职中背后的三叉路口、西面的转盘、南面八角井、凤溪桥和长江大道处的疏导和监控工作。

⑷、财产安全管理:加强对夜巡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须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未办理外借手续,学校公物不得出校;⑸、学生宿舍管理:确保不发生学生间的打架斗殴和拥挤踩踏事件,杜绝学生不假不到现象,确保不发生因设备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

⑹、楼道值班管理:加强检查和抽查,保证安排的人员按时到位履行职责,确保不发生拥挤和踩踏事件。

⑺、食堂(小卖部)安全管理:配合后勤处、食堂(小卖部)专管人员、食堂(小卖部)经营业主,按有关的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和经营,定期按食品安全制度对食堂(小卖部)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和与之相关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⑻、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把校园学生的意外伤害降到最低。

⑼、加强对安全相关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其到岗到位和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监控。

⑽、督促全校职工严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并对情况进行掌握和考核。

⑾、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技防、物防在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⑿、加强对保卫科的管理:必须经常对保卫科的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督促,发挥好保卫科的作用。

3、做好常规性的安全工作。

⑴、每周星期天晚上或节假日结束的当天晚上19:00,清理全校各班学生到校情况,对不具备正当手续而未到校的学生要立即告知家长(监护人)。

清理核实准确后将情况向校长和分管校长报告。

⑵、每周星期天晚上或节假日结束的当天晚上22:00,要组织全体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宿舍管理员、保卫科人员、值日行政等)进行管制刀具、火种的清理收缴工作。

⑶、每月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管制刀具、火种的清理收缴行动。

⑷、每月一次拦网式的安全工作大检查。

⑸、每周对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履职情况的检查和抽查不少于6次。

⑹、每天巡查一次全校的安全工作情况。

⑺、每周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并就改进工作的问题提出办法。

⑻、每四周书面向校长和分管校长报告工作。

⑼、召开安全人员工作会例会。

⑽、完成对临聘安全人员的月考核工作。

⑾、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4、其他:⑴、各种检查用专用记录本作好记载。

⑵、如实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⑶、保存好各种工作的原始资料。

教务处:对课堂、功能房、实验室和教学设备等所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每天对学校的教学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不正确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防止因教师的不正当教学行为而造成安全事故或诱发不安全的事件发生。

2、加强教师出勤管理,杜绝因教师没有在教室而出现安全问题。

3、负责维护和使用好教学设备设施。

重点是实验室的危化药品、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学生的实验安全、上机安全、体育课安全等。

4、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功能室的水路、电路等硬件和教学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详细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迅速处理安全隐患。

5、对上级安排的各种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确保教师安全、学生安全和试卷安全。

后勤处:对校舍的安全使用、用水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负责学校校舍(包括厕所、围墙等附属建筑)的安全使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不留盲区,做好检查记载,对查出的险点要分项落实。

对B、C 级危房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对危及师生安全的D级危房,要采取果断措施封闭停用。

确保不因校内的硬件原因发生安全事故。

2.每月必须对水路、电路和用水、用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因用水用电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3.负责对食堂、小卖部的管理。

按食品安全制度对物品的进购、加工、销售等进行管理,确保不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每周至少抽查食堂饭菜质量2次,并作好记载。

同时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5、每天对食堂和小卖部的情况巡查一次。

6、对学校各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作出处理。

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采取防范措施。

体卫处:对艺术体育课堂、所有艺术体育活动(含校内外的演出、比赛和训练等)等所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充分了解掌握学生的病史和有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并建立这些学生的档案。

同时对这些学生的活动和相关情况进行科学的指导,并协助班主任加强体质特异学生的健康跟踪调查。

杜绝因此出现的安全事故。

2、做好晨检工作,对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处理,预防学生带病活动或上课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季节病的预防,防止疾病产生和流行。

4、加强对艺术体育课堂、艺术体育课外活动、艺术体育培训的管理,杜绝出现因教师管理不善或训练操作不规范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5、负责对医务室的管理,定期会同后勤处对学生宿舍消毒。

6、确保校级运动会和县、市的各种学生运动性比赛中学生安全。

7、定期对食堂(小卖部)的卫生(环境、原材料和食品)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3次),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杜绝因卫生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招生办公室:所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对在招生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

制定详细的外出招生的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开展。

2、会同政教处对新转入学校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并落实好担保人。

教科室:对所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对外出学习、比赛的教师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和措施。

2、对各种教研活动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有序。

3、负责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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